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仁农商银行")前身为兴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于2014年改制组建为“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3月13日挂牌开业。
经营宗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坚持立足社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为当地广大农户、社区居民、个体经营户和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员工价值、客户价值、社会价值的协调提升,积极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