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农商银行股权确权公告
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银保监2019年第2号令)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权管理行为,切实保障本行股东的合法权利,经本行董事会决议,委托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本行股权进行登记托管,现需进行股权确权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对象
本行所有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
二、确权方式
本次确权采取现场集中确权方式。
三、确权登记时间与地点
各确权点分阶段开展集中确权工作,具体确权点及确权时间如下:
确权网点 | 确权时间 | 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兴仁农商银行总行 | 5月27日-6月3日(周末不休) | 贵州省兴仁市振兴大道兴仁农商银行6楼(顾萍;18885981077) |
兴仁农商银行屯脚支行 | 5月27日 | 贵州省兴仁市屯脚镇街上 (曾光飞;15985379698) |
兴仁农商银行雨樟支行 | 5月28日 | 贵州省兴仁市雨樟镇街上 (曾光飞;15985379698) |
兴仁农商银行百德支行 | 5月29日 | 贵州省兴仁市百德镇街上 (曾光飞;15985379698) |
兴义国龙雅阁大酒店(1613室) | 5月31日-6月3日(周末不休) | 贵州省兴义市盘江北路1号 (杨栋森;13368598365) |
具体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四、确权所需资料
请各位股东按照本公告及附件要求携带资料到确权登记地点进行现场集中确权登记:
(一)法人股东
1.对照《股权确权须提供文件资料清单(非自然人股东)》(详见附件1),结合各位股东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资料;
2.填写《兴仁农商银行非自然人股东信息确认表》。
注:股东提供资料原件供核查,提交一式两份复印件(本公告附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提交),复印件及股东信息确认表应由股东单位盖章。
(二)自然人股东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兴仁农商银行自然人股东信息确认表》;
另:具体请对照《股权确权须提供文件资料清单(自然人股东)》(附件5),结合各位股东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资料。
注:上述资料原件供核查,提交一式两份复印件(本公告附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提交),复印件及股东信息确认表需本人签字,以上资料可以在确权现场复印。
五、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附件可在“兴仁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或本行官方网站(http://www.gznxbank.com/gzxrncsyyh/index.html?from=singlemessage)“农信公告”栏下载。
(二)在本次股权确权期间,如股东持有的股权证书被盗、遗失、灭失或损毁的,相关股东可先提交其他资料,但股权确权暂停办理。相关股东应当按照《兴仁农商银行股金管理办法(修订)》“第三章”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股权证书挂失补办手续,待本行补发新的股权证书后再完成确权工作。
(三)在本次股权确权期间,如因股权转让、股权信息变更导致申报股权的股东名称/姓名与股权证及本行股东名册记载不一致的,相关股东应当按照兴仁农商银行股金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先行向本行提出股权转让申请或股权信息变更申请,待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股权转让或股权信息变更审批流程并向股东换发股权证书后,方可办理股权确权登记。
(四)本次股权确权直接关系到各位股东的股东权益,请各位股东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及时提交股东信息确认表等相关资料。
(五)如有股权权属尚未明晰或有争议,或股东资格、股权比例等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将暂不办理股权确权手续,待相关问题依法解决后再进行股权确权。
(六)本次股权确权需股东本人到确权地点办理,若委托他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七)本次股权确权不向股东收取任何费用。为保证确权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股东在规定时间内从速办理。
(八)因股东未按时参加本次股权确权,或未按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要求提供确权资料,导致相关股权状况无法进行确认的,由股东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股权确权手续办理后,如果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的,请于变更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确权工作人员联系,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十)本行初始登记托管工作完成后,贵州股权交易中心将为股东开立登记托管账户,并通过短信将登记托管账户信息告知股东,请股东注意查收手机短信。
(十一)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行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栋森;座机:0859-6211277;手机:13368598365)
附件:
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