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披露报告
来源:兴仁农商银行
发布时间:2025-01-26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1号)《兴仁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兴仁农商银办发〔2023〕141号)的规定,现将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年第四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末,本行全部关联方表内外授信净额1246.3万元、占资本净额的1.0394%;最大十家关联方表内外授信净额163.85元、占资本净额的0.1367%;最大一家关联方表内外授信净额36.06万元、占资本净额的0.0301%。最大十家关联集团表内外授信净额209.3万元、占资本净额的0.1746%;最大一家关联集团表内外授信净额36.06万元,占资本净额的0.0301%。
截至2024年12月末,本行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活动,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按正常业务程序进行,不存在交易条件优于同类产品一般客户、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化整为零掩盖重大关联交易等行为,符合监管规定。
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