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宁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镇宁农商银行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期限
(一)时间: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9:30(会议签到时间为当日9:00-9:30)。
(二)地点:镇宁农商银行13楼会议室(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万胜金兰湾K幢1-1)。
(三)会期:半天。
二、会议召集人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参会人员
(一)镇宁农商银行股东(或者股东委托代理人);
(二)镇宁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镇宁农商银行各部室、支行负责人;
(四)本行聘请的律师;
(五)人行、银监、安顺审计中心有关领导、嘉宾;
(六)其他人员。
四、会议审议事项和议案
第一项 审议《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
第二项 审议《关于免去李萍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的议案。
五、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六、会议回复
本公告发布后,拟参会股东应按照下列情形于2023年11月30日前(会议召开5日前)亲自或通过本行分支机构将相关资料提交到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一)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会议通知回执》;
2.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
3.股权凭证复印件。
(二)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会议通知回执》;
2.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
3.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股东授权委托书;
5.股权凭证复印件。
(三)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会议通知回执》;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4.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5.股权凭证复印件。
(四)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会议通知回执》;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要加盖公章);
6.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7.股权凭证复印件。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同步在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张贴及本行官方网站上发布。相关参会资料将备置于各营业网点,也可联系会务人员领取。
(二)签到时需查阅审验参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自然人),请注意携带。
(三)会务联系人:李艳平。
联系电话:0851-36222249,手机:15185436555
邮箱:369169971@qq.com。
附件:1.会议通知回执
2.授权委托书(自然人)
3.授权委托书(法人)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