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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贵州农商联合银行关于代理未成年人办理业务提供资料清单的通告

来源:贵州农商银行 发布时间:2026-07-01

 

尊敬的客户:

      为保障您的账户资金安全,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账户实施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25年第11号令)、《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等法律法规,我行对代理未成年人办理业务的资料要求通告如下。请您提前准备相关资料,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一、未满16周岁,以及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且不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办理业务。

      (一)代理开立账户

      1.监护人代理办理,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监护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账户持有人(未成年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未满16周岁的,提供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

      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监护关系证明。能真实反映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薄上明确有未成年人与监护人(父母关系)记载信息的户口薄、收养登记证、法院指定监护判决书/调解书、亲子鉴定报告、民政部门监护登记文件等。

      2.监护人委托他人代理办理,需提供上述监护人代办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

      (1)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监护人出具的合法书面委托书原件。

      (二)代理取款业务

      提供银行卡或存折等介质,同时提供与代理开立账户业务相同的资料。

      (三)代理现金存款业务

      单笔或当日累计金额低于5万元的,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单笔或当日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5万元的,提供与代理开立账户业务相同的资料。

      二、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此类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本人办理相关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二)合法劳动收入证明,如劳动合同、在职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工资流水等。

       

             如果您离我行网点较远,建议您提前电话联系网点,确定所需的证明文件,网点工作人员会告知您最新规定。也可拨打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851-96688咨询。

       

       

       

贵州农商联合银行        

2026年6月24日        

附件:

1、贵州农商联合银行关于代理未成年人办理业务提供资料清单的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