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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和中间件维保服务采购邀请函

来源:贵州省农村信用社 发布时间:2020-03-19

  根据需要,我社将对数据库和中间件维保服务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数据库和中间件维保服务采购

  二、招标编号:GZNX-2020-03-04

  三、会议时间:2020年3月24日9:00(北京时间)

  四、项目地点:贵州省内

  五、招标方式及要求:本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受邀请的均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产品原厂商,若原厂商不能直接签订合同的,须指定并授权唯一的代理商。原厂商指定代理商的,须和代理商共同参与投标;如若中标,招标人将与中标原厂商指定并授权的代理商签订采购合同。

  受邀原厂商指定并授权代理商的,本招标文件所指投标人为受邀原厂商指定并授权的代理商。本招标文件所述资格要求均指对代理商的资格要求。

  受邀原厂商原则上需使用我社的原厂授权函版本,若切实不能使用我社原厂授权函版本的,需提供书面说明,注明不采纳的理由,并与原厂授权函前后连贯装订。

  六、招标范围、承包方式、计划工期和要求

  (一)招标范围:数据库和中间件维保服务。

  (二)招标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内全部承包。

  (三)计划工期:维保服务期内。

  (四)要求: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安装实施、维保服务必须由产品及设备原厂商负责实施。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否则视为废标。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存续有效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技术服务能力的厂(商)家。

  (二)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同一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四)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必须具备针对本项目涉及各项产品及服务的原厂授权资格认证。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邮箱。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0851-82592376,黄老师 电话:0851-82592513。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8:30至9:00。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9:00。

  (三)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51号金融城8号楼2502号会议室。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招标人收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有效。如果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相应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限。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一)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2020年3月23日12:00前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和现金。其银行回单作为投标依据之一。若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招标人开户名称及账号:

  单位名称: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开户行:乌当农商银行金融城支行

  账  号:820000000001946267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本合同标的物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签订合同协议的。

  3、经查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