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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三中心IT规划及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贵州省农村信用社 发布时间:2016-07-01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拟对两地三中心IT规划及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两地三中心IT规划及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采购

  (二)招标编号:GZNX-2016-06-40

  (三)项目地点:贵州省内

  (四)招标方式及要求: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咨询设计服务原服务提供商,或原服务提供商不能直接签订合同的,指定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原服务提供商指定代理商的,须和代理商共同参与投标;如若中标,招标人将与中标服务提供商指定并授权的代理商签订采购合同。同一代理商只能唯一代理任一原服务提供商。

  (五)招标范围、承包方式、计划工期和要求:

  1、招标范围:两地三中心IT规划及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2、招标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内全部承包

  3、计划工期:招标人金阳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计划2017年4月底前完成,具备IT建设所需软硬件进场部署条件。为确保IT建设软硬件及时进场部署,中标人应在“质量为先”前提下,按招标人要求按时完成咨询设计服务相关工作内容,具体完成时间由招标人通知中标人。

  4、要求: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咨询设计服务必须由原服务提供商负责实施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否则视为废标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存续有效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技术服务能力的厂(商)家,且投标人(包括原服务提供商和代理商)的注册资本均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须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咨询设计服务原服务提供商至少一个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实施对象为全国性股份银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商业银行,案例范围可以是灾备体系规划、数据中心整体IT基础架构规划设计、灾备系统整体集成实施类项目,时间要求 2012年1月1日 起至今。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同一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必须具备针对本项目涉及各项咨询设计服务的原服务提供商授权。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具备相应资质、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时间为:9:00~11:30,14:30~17:00)前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82号农商行办公大楼701室、延安中路20号信合大厦1002室,联系人:张老师、陆老师;电话:0851-86756964、85556021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公司介绍信,以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含联系人的电话、传真、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6、原服务提供商针对本项目涉及各项咨询设计服务的原服务提供商授权原件(原服务提供商直接投标的除外)

  7、原服务提供商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具体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8、投标人2015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声明及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0日(星期二)9:00至9:3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星期二 )9:30

  3、递交地点: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14楼4号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5、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原服务提供商代理商)应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4)公司介绍信,含联系人的电话、传真、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5)原服务提供商针对本项目涉及各项咨询设计服务的原服务提供商授权原件(原服务提供商直接投标的除外)

  (九)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招标人收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有效。如果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相应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限。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须2016年7月19日17:00之前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和现金。其银行回单作为投标依据之一。若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招标人开户名称及账号:

  单位名称: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2182010001201100018888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本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3、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签订合同协议的。

  (3)经查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