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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影像采集设备技术交流及POC测试公告

来源:贵州省农村信用社 发布时间:2016-04-12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息科技战略规划,为有效整合全省柜面影像采集设备资源,将开展技术交流及POC测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1.交流及测试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8日(节假日除外)。

  2.交流及测试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栋26楼

  二、交流及测试项目

  交流及测试主要内容为:针对应用于新核心电子验印系统、集中授权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等系统中的影像采集设备,进行招标前的技术方案讨论及POC测试。

  三、交流及测试条件

  (一)资格要求

  参与交流及测试单位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国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参与单位必须为设备原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或存在借用(挂靠)资质行为的厂商。

  (二)资料审核

  参与交流及测试单位应如实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正本复印件;

  2.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他人参会应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其他事宜

  (一)交流及测试流程,公司报名(电话或现场)→资格审核→确定交流时间→展开交流→POC测试。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凭公司注册资金、案例、售后保障等三方面评审,按优先顺序排序交流对象,根据交流结果及单位准备情况安排POC测试。

  (二)此次交流及测试过程中各单位所涉及的交通、食宿、材料等一切相关费用,由参与单位自行负责,参与单位应委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或骨干参与交流,以确保交流质量。交流可采取PPT、视频演示等方式介绍,重点从设备功能、设备技术参数、技术解决方案、售后保障、成功案例等方面进行说明。

  (三)POC测试时,参与单位应自行携带自荐型号设备及相关驱动软件参加测试,同一单位自荐型号应不多于2种,同一型号应至少提供3台测试设备,我社将在测试结束后予以归还。

  (四)本次活动仅作技术交流及POC测试,不涉及商务内容,参会单位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义务。我社有权拒绝未通过POC测试的单位进入后续招标环节,该项测试结果将作为后续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交流单位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无误,且保证在整个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行为,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石梅  电话:0851-84390624  邮箱:313938248@qq.com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