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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金库门入围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贵州省农村信用社 发布时间:2016-02-16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招标人”)对“不锈钢金库门入围招标项目”实施招标,现邀请国内实力较强,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商参与投标,招标人将通过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不锈钢金库门入围供货商3家。报名投标数不少于6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不锈钢金库门入围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GZNX-2016-02-11

  二、项目简介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辖84家行社,有2000多个营业网点。现为满足各行社业务库建设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43-1996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GA/T73-94机械防盗锁》、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0001-2000金库门》、《JR/T0002-2000组合锁》等标准,对不锈钢金库门采购实施入围招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金库门生产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具有5年以上生产金库门的行业生产经验。

  2.投标人必须是法人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20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未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5.投标人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与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各级机构发生过纠纷、仲裁、诉讼。

  6.投标人须具备实施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2014年1-12月、2015年1-11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7.投标人具备稳定的供货能力,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能及时响应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各级机构的采购需求。

  8.投标人的产品应具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产品责任险》。

  9.投标人的金库门、锁具应经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并提供检测报告。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也不允许中标后将合同分包、转包给其他第三方。

  1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13.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是否参与投标,均应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内容保密。

  14.投标人应能提供销售金库门的入围合同或案例(2013年-2015年)。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 2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贵州信合大楼1002室)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韦老师、 彭老师;电话:0851-85556081、85555896)

  五、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施工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公司介绍信(原件),含联系人的电话、传真、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至9:3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

  3.递交地点: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14楼4号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七、投标响应有效期:投标人承诺其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日内保持有效。如果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相应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和现金。其银行回单作为投标依据之一,送达招标人换取收据。若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招标人开户名称及账号:

  单位名称: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开 户 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2182010001201100018888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4.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3)经查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