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同城生产数据中心建设第三方检测评估验证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招标人”)将对金阳同城生产数据中心建设第三方检测评估验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编号:GZNX-2017-09-50
(二)项目名称:金阳同城生产数据中心建设第三方检测评估验证
(三)建设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8号楼(长岭北路与林城东路交汇处左侧)
(四)建设规模:贵州省联社金阳同城生产数据中心大楼总占地面积约 6000㎡,总建筑面积约11.5万㎡,裙楼共5层总高26.8m,塔楼共40层总高182.5m。数据中心建筑面积约2.2万㎡,主要建在科技大楼的裙楼及塔楼,实行分期建设投产,首期规划机房及辅助设备支持区面积约8500㎡,开发、测试、办公面积约5500㎡(面积以施工图为准)。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出资比例:100%
(七)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
(一)测评内容。
1.全面检测验证金阳同城生产数据中心第一期工程建设涉及的电气系统、暖通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机房装修工程和机房环境等所有相关系统,以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图为准,全面评估验证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可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及运维管理流程等,数据中心涉及相关系统和区域做到全覆盖。
2.对检测评估存在的潜在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出具初检报告,整改后再行复检评估并出具复检报告。
3.数据中心各项检测指标符合国家等级标准要求,给予评审结果并颁发数据中心等级证书。
(二)测评要求。为验证机房的运行环境是否达到设计指标,能否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通过国际领先的测试验证方法及技术手段,尽量挖掘可能引发各类事故的隐患,采取必要措施提前控制和规避风险,确保数据中心正式投产后安全、稳定运行。
(三)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三、工期要求
(一)计划进场检测起始日期为2017年12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具备条件及招标人通知为准。
(二)确定总工作日约60天。其中:初检约30天(检测期20天,数据整理、分析及报告期为10天),复检约30天(检测期20天,数据整理、分析及报告期为10天)。
(三)具体完成日期结合项目实际进展而定,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并竭力保质保量完成测评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具有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资质条件。具备数据中心(机房)检测、验收、评估甲级资质。
(三)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案例。本招标文件“类似项目案例”均指检测评估验证面积在1000㎡(含1000㎡)以上的省级及以上金融机构数据中心项目,并以投标人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四)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全程负责项目实施及管理,具备5年以上(含5年)的类似项目管理经验,能提供项目经理资历的有效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检测报告等)。
(五)实施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遣的检测实施人员须具备3年以上(含3年)的类似项目实施经验,能提供资历的有效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检测报告等)。
(六)信誉要求。投标人无违法、违纪及不良履约记录。
(七)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至2016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表。
(八)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或联合体投标。
(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官方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9日(8:30-12:00,14:00-17:30),携带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在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10楼1002室)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不设售价。招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盖章确定的电子邮箱,发放招标文件、图纸等。
3.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含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资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5)数据中心(机房)检测验收、评估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类似项目案例证明材料(如:合同能证明部分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相关管理人员为投标人内部人员,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关出具的2017年1月至7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上午9:00(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14楼4号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10月16日17:00前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只接受投标人以现金转账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银行保函等形式的保证金。其银行回单作为投标依据之一。若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单位名称: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开 户 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2182010001201100018888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且乙方已进场开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4.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签订合同协议的。
(3)经查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评标时间及地点:评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上午9:00(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评标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14楼4号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10楼1002室)
联 系 人:陆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851-85556021,0851-85558559
电子邮件:gzhzyh@qq.com
网 址:www.gznxbank.com www.gzzbw.cn
邮 编:5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