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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来源:贵州农信 发布时间:2018-07-16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拟对观山湖同城生产数据中心接入安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观山湖同城生产数据中心接入安全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GZNX-2018-07-29

  三、项目地点:贵州省内

  四、招标方式及要求: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为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原厂商,或产品原厂商指定并授权的代理商。原厂商若不能直接签订合同,须指定并授权符合本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如若中标,招标人将与代理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招标范围、承包方式、计划工期和要求

  (一)招标范围:

  1.产品:观山湖同城生产数据中心接入安全设备(包括网络防火墙、web应用防火墙、入侵防护系统、威胁检测系统、抗DDOS攻击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堡垒机等)。

  2.集成服务:中标方负责招标范围内产品以及配套设施的总体架构方案设计,组织完成招标范围内设备安装部署、调试、培训和维保服务等。

  (二)招标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内全部承包。

  (三)计划工期:根据招标方观山湖同城生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安排限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工作。

  (四)要求:本招标文件范围内的集成实施服务须由中标方及原产品厂商共同负责实施。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存续有效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技术服务能力的厂(商)家。

  (二)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必须具备针对本项目涉及各项产品及服务的原厂授权(原产品厂商直接投标的除外)。

  (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同一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七、产品厂商服务能力要求

  产品厂商应具有以下服务能力:

  (一)提供集成服务的产品厂商应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厂服务,具备安全工程项目的集成、实施服务能力;须提供加盖原产品厂商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作为证明。

  (二)提供集成服务的产品厂商应满足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要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须提供加盖原产品厂商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作为证明。

  (三)提供集成服务的产品厂商应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资质》(一级),具备一级应急响应服务能力,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能够及时处理针对联社出现的信息安全事件;须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作为证明。

  (四)提供集成服务的产品厂商应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系统集成 甲级),提供原厂服务,具备信息安全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能力;须提供加盖原产品厂商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作为证明。

  (五)提供集成服务的产品厂商应加入微软MAPP计划,作为MAPP计划成员能够第一时间获得微软操作系统漏洞、补丁信息,使厂商能够及时更新系统补丁,防范“0day”攻击;须提供加入微软MAPP计划的证明和可查询的官方权威网址,并加盖原产品厂商公章。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具备相应资质、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时间为:9:00~11:00,14:30~16:00)前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51号金融城8号楼2521号房间。

  联系人:陆老师,陈老师;电话:0851—86745164、82592376。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一)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公司介绍信,以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含联系人的电话、传真、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六)原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涉及各项产品及服务的原产品厂商授权原件(原产品厂商直接投标的除外)。

  (七)投标产品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原产品厂商各项资质、服务能力证明材料(见本公告“(七)产品厂商服务能力要求”)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声明及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8日(星期三)9:00至9:30。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8日(星期三)9:00。

  (三)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51号金融城8号楼2502号会议室。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招标人收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有效。如果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相应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限。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须2018年8月7日17:00之前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和现金。其银行回单作为投标依据之一,送达招标人换取收据。若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招标人开户名称及账号

  开户名: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账号:820000000001946267

  开户行:乌当农商银行金融城支行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本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签订合同协议的。

  3.经查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