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农商银行2024年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年度信息报告披露如下:
第一章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本《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全文已经本行监事会审核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
三、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贵州黔正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马王街道办事处北京西路金龙星岛国际广场一期工程1号楼1单元23层1号。
会计师事务所邮编:550001
四、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均为合并口径数据,货币币种以人民币列示。
五、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八、重大风险提示。本行经营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声誉风险等,本行已经采取措施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经营风险,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风险管理信息”的相关内容。
九、信息披露媒体:本行网站。
第二章 基本信息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谟农商银行”)是由望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望谟县联社”)改制组建。望谟县联社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正式启动改制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获得《贵州银保监局关于筹建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贵银保监复〔2019〕572号),于2020年11月16日获得《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关于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黔西南银保监复〔2020〕78号),于2020年11月19日获得金融许可证,于2020年11月23日获得营业证照,于2020年12月15日正式挂牌开业。
企业名称: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望谟农商银行
英文名称:Guizhou Wangmo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英文简称:Wangmo Rural Commercial Bank
英文缩写:WMRC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672218741X0
本行住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天马大道中段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授权法定代表人:吴玉恒
电话:0859-4611360
邮政编码:552300
第三章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2024年末,总资产59.3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12亿元,增幅9.44%;总负债55.5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80亿元,增幅9.46%;所有者权益3.8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0.32亿元,增幅9.10%。
二、存款、贷款及不良贷款情况
各项存款40.9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55亿元,增速9.49%,市场份额45.63%,较上年末上升3.3个百分点;各项贷款余额45.2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59亿元,增速11.3%,市场份额28.12%,较上年末上升1.3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0.98亿元,较上年末下降0.01亿元;不良贷款率2.17%,较上年末下降0.26个百分点。
三、收入、支出及盈利情况
各项收入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0.47亿元,增幅18.39%;各项支出2.6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0.54亿元,增幅25.59%;实现利润总额0.35亿元,较上年下降0.07亿元;实现净利润0.31亿元,较上年增加0.09亿元,增幅42.90%。
四、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资本充足率17.19%,较上年上升3.96个百分点,高于监管标准6.69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44%,较上年减少0.67个百分点,高于监管标准3.94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0.54%,较上年上升0.9个百分点,低于监管标准0.6个百分点;资本利润率7.66%,较上年上升1.99个百分点,低于监管标准3.3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81.16%,较上年上升75.71个百分点,高于监管标准131.16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6.1%,较上年上升1.1个百分点,高于监管标准3.6个百分点;杠杆率6.46%,较上年下降1.25个百分点,高于监管标准2.46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35.75%,较上年下降2.9个百分点,高于监管标准10.75个百分点。主要监管指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并持续向好。
第四章 风险管理信息
一、风险状况
2024年,本行认真落实总行党委、董事会总体战略部署,实施趋于防御型的风险管理策略和稳健型的风险偏好,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为抓手,坚决落实风险管理各项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主要风险监管指标基本达标,全行风险整体可控。
2024年,本行未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监管风险、负面事件和案件风险;各项业务风险管控良好,市场风险、声誉风险、贷款集中度风险均较低,信用风险仍然存在,各项监管指标整体稳中有进,未出现大幅波动,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经营理念和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业务经营规范有序。
(一)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2024年,按照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部署,以量化风险管理和风险定价为目标,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一是结合监管要求及本行风险管理情况,制定了风险偏好陈述书,对总体风险偏好及各项风险偏好定性及定量指标实施风险偏好管理,设置风险偏好容忍度和预警值,明确专人对风险偏好各项指标按月进行监测,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提升全面风险管控前瞻性;风险偏好41项定量指标中40项指标达到预警要求,本年度未新增超预警值指标情况,定性指标按照风险偏好要求稳中有进持续改善。二是扎实做好“两项评级”提升工作,持续强化内控治理,坚持定量优化与定性提升相结合,持续优化经营管理制度体系及业务合规操作标准,不断提升合规管理及风险防控水平。三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风险处置预案,提前做好风险应对,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确保安全稳健运营。四是加强检查问责力度,提升员工合规意识,大力整治违规操作,深入根治屡查屡犯顽疾,深入践行严管厚爱管理理念。
(二)信用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含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个方面,在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中,通过建立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强化对营业网点的资产质量考核、落实机构负责人第一风险责任人制度。同时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提升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成效。
2.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进行严格五级分类,根据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本行致力于服务“三农”及“小微”,贷款重点满足“三农”及小微企业信贷需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大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2024年,本行贷款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个人消费贷款、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占比42.66%,个人消费贷款占比23.93%,批发和零售业占比21.96%,涉农贷款余额42.77亿元,较年初增加4.46亿元、增速11.64%,较各项贷款增速高0.34个百分点,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7893户,较年初增加1363户,小微企业服务力度进一步提升。
4.信用风险集中程度
到2024年末,本行最大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9%;最大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为6.67%;最大单家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1.26%;最大单家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为0%;匿名客户大额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为6.67%,本行大额风险暴露各项指标均在监管范围内。
5.信用风险状况
信贷资产方面:2024年末,各项贷款余额为45.22亿元,其中正常类贷款41.60亿元,关注类贷款2.63亿元,不良贷款0.98亿元,较年初下降0.01亿元,不良率2.17%,较年初下降0.26个百分点。逾期90天以上贷款0.95亿元,逾贷比96.86%。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2.76亿元,信贷资产准备金计提充足。
非信贷资产方面:2024年末,非信贷资产余额17.11亿元,较年初增加1.03亿元,增幅6.44%。本行大量非信贷资产为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及投资类资产,投资类资产为8.22亿元、占比48.04%,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为2.08亿元、占比12.26%,存放同业款项4.56亿元、占比26.67%。
(三)流动性风险状况
本行认真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客户挤兑等流动性风险事件。截至2024年末,流动性比例为35.75%,高于监管要求10.75个百分点;流动性匹配率为170.08%,高于监管要求70.08个百分点;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为234.31%,高于监管要求134.31个百分点;流动性缺口率(90日)40.82%,高于监管要求50.82个百分点,各项监管指标达到良好水平。
1.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
按月对流动性现金流缺口进行监测报告,以特定期间现金流入减现金流出取得现金流期限错配净额,通过累计方式算出一定期限内现金流错配累计净额,从而对现金流期限错配进行控制和管理。
2.流动性限额管理
严格监控和管理流动性指标,以保证流动性充足。流动性限额主要包括指标限额以及流动性资产储备限额,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涵盖了现金流指标、资产负债期限缺口指标、集中度指标等,主要统计累计现金流缺口比例,90天累计最大现金流缺口,流动性比例不低于25%,核心负债比例不低于60%,流动性缺口率不低于-10%。
3.日间流动性头寸管理
本行财务统计部资金专管人员每日对全行资金进出统一匡算,实时计算头寸信息,留足各项准备金和备付清算金,建立大额资金进出报备机制,由专职人员对全行头寸进行统一调配管理,为流动性分析等前瞻性应用提供数据支持。
4.流动性压力测试
为充分了解和掌握自身流动性风险现状以及在压力情景下会出现的流动性风险情况,本行从审慎角度出发,按照省联社设置的压力情景,按季对本行流动性风险状况开展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情景:存款大量流失、批发性融资来源可获得性下降、同业业务交易对手违约、信用违约等情况出现。压力测试设置轻度、中度、重度三种情形,压力情形持续时间30天。最后运用不同分析方法对不同情景下现金流缺口状况进行测算,并形成压力测试报告定期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从而为管理层了解和掌握本行流动性风险状况提供依据。
总体而言,本行流动性正常,全部指标控制在监管范围内。
(四)市场风险状况
本行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强化业务制度建设,完善市场风险相关制度。截至2024年末,资金业务营运杠杆倍数1.09,在监管要求范围内;最大单家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21.26%,市场风险整体可控。2024年末,本行无同业市场拆借、外汇业务,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零。债权及股权投资方面,2024年末债权投资账面余额8.22亿元,其中,投资政策性金融债7.94亿元、扶贫产业子基金0.28亿元。
(五)操作风险状况
本行持续推进操作风险管理各项工作,综合运用省联社合规操作管理系统,实时监测操作风险关键指标,2024年度未出现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持续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全年修订完善50多项管理制度。强化员工培训,组织举办案件防控、法律风险、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专题培训。强化监督检查,结合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综合检查等形式,对全行各网点及业务条线检查实现全覆盖,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实现全覆盖。
(六)法律风险状况
法律事务采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严密审慎、依法合规的原则,合规风险部负责开展法律事务相关工作,有法律从业持证人员2人,公司律师1人,配备专职法律事务管理岗,负责本行在经营活动中涉及法律的各项事务,以及不良贷款诉讼催收工作。2024年度除不良贷款诉讼外,无其他法律诉讼,未出现重点法律风险和重点法律纠纷事件。
(七)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状况
2024年度,本行信息科技风险总体可控。通过组织开展业务连续性、信息、数据安全排查及风险隐患整改,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展网点专线融合及互联网安全接入改造,有效提升各类网络的安全性、稳定性、高可用性及运维质效;持续开展内网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及防病毒软件部署、网络态势感知系统监测工作,各类计算机终端及信息、数据、网络的安全性得到提高;新增、修订15个信息科技管理方面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软、硬件操作行为,增强安全意识;组织开展生产网应急切换、供电保障及数据安全演练工作,验证业务连续性保障的有效性及舆情防控能力;通过举办信息科技专题培训、开展2024年度网络安全宣传周、科技宣传周活动,不断提高全行员工信息科技安全风险意识,有效提升公众网络及信息安全防范意识。
(八)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状况
2024年度,本行紧紧围绕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有序推动反洗钱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反洗钱管理制度,体制机制日趋完善。二是强化洗钱风险和大额、可疑交易的日常监测管理和报告。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全年共组织各类反洗钱培训2场次,累计培训员工247人次。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38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覆盖群众1.4万余人次。
(九)声誉风险状况
2024年,本行积极加强声誉风险管理、网络舆情监测、风险分析研判等工作,积极宣传本行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等正面企业形象,努力打造有温度、有速度、有深度的百信银行。据统计,2024年监测未发现涉及本行相关负面舆情,未出现因负面新闻引发的声誉风险损失事件,全行声誉风险平稳可控。
二、风险控制情况
(一)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本行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7个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实行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任制;管理层设立了合规风险部,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监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
(二)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均分别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负责审批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种风险,组织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操作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等多项风险管理制度,规定了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监事会负责风险管理的监督,全面了解风险管理状况,跟踪、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和调研日常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既定管理政策和原则的行为。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执行风险管理政策,采取具体办法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种风险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履职情况。
(三)风险计量、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本行设置合规风险部为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全面风险管控的工作要求,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资信查询系统、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对贷款质量采取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通过制度后评价体系,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四是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四)内部控制和审计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章公司治理信息第七部分“内部控制和审计情况”内容。
第五章 股东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及变动情况
2024年末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户
|
本次变动前股本数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户数 |
股本数 |
占总股本 比例 |
|||
总股本 |
13500 |
0 |
489 |
13500 |
|
一、法人股: |
4864.09 |
0 |
9 |
4864.09 |
36.03% |
1.国有企业持股 |
1336.50 |
0 |
1 |
1336.50 |
9.9% |
2.非国有企业持股 |
3527.59 |
0 |
8 |
3527.59 |
26.13% |
二、自然人股: |
8635.91 |
0 |
480 |
8635.91 |
63.97% |
1.职工股 |
1550.32 |
+112.51 |
72 |
1662.83 |
12.32% |
2.其他自然人股 |
7085.59 |
-112.51 |
408 |
6973.08 |
51.65% |
(二)股权变动原因
2024年,本行职工股增加112.51万股、其他自然人股减少112.51万股,一是因本行1名退休职工死亡,其股权7.7万股由其儿子继承,调整为其他自然人股。二是因本行1名职工转让其股权3.34万股,调整为其他自然人股。三是2024年,共有6名职工受让其他自然人股权123.55万股,调整为职工股。
二、最大十户股东名册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本行无实际控制人,最大一户股东持股比例为9.9%。
2024年末前十户股东持股情况一览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报告期内增减数量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备注 |
贵州红水河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股 |
0 |
13365000 |
9.90 |
|
望谟县义友出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法人股 |
0 |
8100000 |
6.00 |
|
贵州城乡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股 |
0 |
7916454 |
5.86 |
|
攀枝花市联银工贸有限公司 |
法人股 |
0 |
5000000 |
3.70 |
已经2024年12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转让其股权 |
兴义市海纳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股 |
0 |
4614374 |
3.42 |
|
贵州恒亿畅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股 |
0 |
3772230 |
2.79 |
|
望谟观山月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 |
法人股 |
0 |
3000000 |
2.22 |
|
张成义 |
其他自然人股 |
0 |
2409039 |
1.78 |
2024年9月25日受让原股东张绍奎股权200753股。 |
雷靖翌 |
其他自然人股 |
0 |
2098456 |
1.55 |
|
望谟县四海桐油福利加工厂 |
法人股 |
0 |
1700000 |
1.26 |
|
三、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
本行持股5%及以上股东共3户,2024年内均不存在持股变化情况。
(一)贵州红水河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1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从事农业产业种植及加工;农业综合开发经营管理;畜牧业项目开发;园林绿化及造林工程建设;旅游产业项目资源开发利用;建筑工程施工;扶贫产业项目开发;土地流转经营;土地储备开发及整治;城镇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项目建设;公路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及水务经营;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咨询;医疗卫生服务;动产、不动产租赁;粮油购销、餐饮经营服务、食品加工、林业生态建设、林业综合开发利用、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持有本行股份1336.50万股,占比9.9%,未持有其他银行股份。
(二)望谟县义友出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6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从事城市公共、出租汽车客运、旅客运输、普通货运、房屋租赁、酒店服务。持有本行股份810万股,占比6%;持有册亨农商银行股份500万股,占比4.24%。
(三)贵州城乡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12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建材、钢材、装饰材料、照明电器、铝合金门窗、服装的销售;酒店、商务会所、娱乐企业、农贸市场的投资。持有本行股份791.64万股,占比5.86%,未持有其他银行股份。
四、股金红利分配情况
2024年内分配2023年度股金红利,分红比例为6%,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红利。自然人股东由本行代扣代缴股利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比例为20%,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按4.8%支付现金红利。法人股东由其根据企业税收政策自行申报所得税,本行不予代扣代缴,按6%支付现金红利。
根据以上方案,本行2023年末股金余额为13500万元,全部为投资股,其中法人股9户、4864.09万元、占比36.03%,实际计提股金红利291.85万元,支付现金红利291.85万元;自然人股491户、8635.91万元、占比63.97%,实际计提股金红利518.15万元,按20%代扣代缴股利个人所得税103.63万元后,实际支付现金红利414.52万元。
五、股权质押情况
2024年度本行未发生股权质押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简介
本行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董事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在董事会下设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并在高级管理层下设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独立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对本行关联交易进行管理,及时审查和批准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本行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三)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24年末,本行关联方贷款11笔、余额255.49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0.06%,其中自然人关联贷款11笔、余额255.49万元,无企业关联贷款;内部职工贷款5笔、余额151.53万元;内部近亲属贷款6笔、余额103.96万元。最大一户关联贷款为自然人贷款,贷款余额41.32万元,占资本净额的0.07%;本行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为263.69万元,占资本净额的0.46%,相关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
(四)员工内部人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末,本行有贷款余额的内部人员贷款如下表所示:
数据日期 |
总贷款余额 (万元) |
其中:员工内部人贷款情况 |
||||
笔数 |
贷款金额 (万元) |
贷款余额 (万元) |
占总贷款 比例 |
2024年新增贷款金额 (万元) |
||
2024年末 |
452198.62 |
5 |
183.6 |
151.53 |
0.03% |
41.6 |
内部人员贷款用途为普通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利率定价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市场利率执行,严格遵照关联交易应以公允市场价格为依据,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为原则执行。
第六章 公司治理信息
本行设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下设监事会办公室。
一、股东大会职责及召开情况
本行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审议批准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非职工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大额项目支出、大额捐赠支出及有关扶持方案;对本行增加、减少或者调整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本行发行股份作出决议;对本行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组织形式作出决议;制定及修改本行章程;对本行上市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行股份作出决议;对聘用或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议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10%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提案;审议批准本行除日常经营外重大的对外投资、资产收购或处置、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他人管理本行资金或其他资产等重大事项;听取监事会对董事的评价报告;听取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报告;审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行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等职责。
2024年内,本行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30日,在本行八楼大会议室召开了股东大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股东495人,所持有股份总数为13500万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685.23万股,占股份总数的93.96%,限制表决权的股东7人,所持股份数814.77万股,占股份总数的6.04%;实际到会股东(含委托代理人)37人,实到股东(含委托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10324.21万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9%,到会股东符合本行章程规定。正式会议审议了《望谟农商银行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暨2024年度工作计划》《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暨2024年度工作计划》《经营层2023年度工作情况暨2024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3年度绿色信贷情况报告》《2023年度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等9项议案,并进行记名制表决。其中,第1至7号议案表决结果均为:赞成股份10324.21万股,占到会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第8至9号议案表决结果均为:赞成股份9946.99万股,占到会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5%;会议一致通过所有需表决的议案。会议还听取了《2023年度股东提案办理情况报告》《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情况》《2023年度主要股东资本补充能力报告》,通报了《2023年度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评估情况报告》。
二、董事会职责、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职责
董事会依法履行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大额捐赠及定向扶持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制订本行发行股份的方案;制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类、解散及变更组织形式的方案;制定本行的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章程,审议批准本行重大投资、重大资产购置、重大资产处置与核销、重大资产抵押、重大贷款、重大关联交易及数据治理等事项;选举本行董事长、副董事长。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解聘本行行长;决定本行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置;确定行业风险管理自律制度、内部控制政策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订本行章程修改方案,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批批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本行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制定本行资本规划,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对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提请股东大会聘用或者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公司治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听取并审议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检查行长的工作;制定本行职工薪酬方案;制定数据战略,审批或授权审批与数据治理相关的重大事项,督促高级管理层提升数据治理有效性;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组织各董事就履职情况进行自评和互评,并对各董事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价,最后将考核结果提交监事会进行评价;授权董事长审批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以内的贷款(含授信集中度)以及省联社规定以内的财务费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监督本行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向股东大会报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关联交易情况;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规定、本行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的构成
2024年末,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2人、外部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
2024年末望谟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董事会职务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吴玉恒 |
男 |
1976年6月 |
副董事长 |
望谟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代履行董事长职责) |
张 莉 |
女 |
1987年4月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望谟农商银行纪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
冉建华 |
男 |
1972年6月 |
外部董事 |
望谟县义友出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独资股东 |
黄世云 |
女 |
1972年10月 |
外部董事 |
望谟县长华贸易有限公司会计 |
黄 刚 |
男 |
1975年10月 |
独立董事 |
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副主任、专职执业律师 |
龙正碧 |
男 |
1973年7月 |
独立董事 |
贵州甲丁律师事务所任主任、专职律师 |
杨 进 |
男 |
1980年3月 |
独立董事 |
贵州天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
陈力江 |
男 |
1973年8月 |
外部董事 |
望谟县顺风商务酒店法定代表人(已承包给他人经营)、经营望谟县顺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三)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发生1名董事成员变动。2024年8月9日,本行原董事长肖勇因在原任职机构普安及兴仁农商银行有关问题,违反本行《章程》规定,不符合董事任职要求。经2024年8月21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解除肖勇在本行担任的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
(四)董事简历
吴玉恒,男,汉族,1976年6月生,贵州贞丰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代履行董事长职责),曾任贞丰县联社主任助理、副主任,贞丰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
张莉,女,汉族,1987年4月生,重庆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本行纪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望谟县联社办公室副主任,财务统计部副经理、经理,本行党委组织部部长等职。
冉建华,男,汉族,1972年6月生,重庆武隆人,大专学历。现任本行外部董事、重庆市武隆区乌江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市武隆区义友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武隆县义友汽车运输公司经理等职。
黄世云,女,布依族,1972年10月生,贵州望谟人,中专学历。现任本行外部董事、望谟县长华贸易有限公司会计,曾任望谟县农机修造厂会计、望谟立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望谟县联社外部理事。
龙正碧,男,苗族,1973年7月生,贵州望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独立董事、贵州甲丁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曾任贵州省望谟县石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政府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望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及专职副主任、望谟县人民政府王母街道办副主任科员(非领导干部)、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等职。
黄刚,男,布依族,1975年10月生,贵州贞丰人,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独立董事、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专职执业律师,曾任贞丰县联社者相信用社副主任(主持工作)、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杨进,男,苗族,1980年3月生,贵州望谟人,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独立董事、贵州天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曾任望谟县坎边乡九年制学校教师、望谟县打易中学教师、望谟县第三中学教师、望谟县复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陈力江,男,汉族,1973年8月生,贵州望谟人,中专学历。现任本行外部董事、望谟县顺风商务酒店法定代表人(已承包给他人经营)、经营望谟县顺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32次会议,通报了5项事项、听取汇报了19项事项、讨论了79项议案、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
(六)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全年共召开7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共组织培训学习2次、通报监管情况5项、听取汇报事项20项、审议事项75项,全年需经董事会审议的75项事项均全部表决通过。
2024年,本行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县域实际,以更加精准务实的举措、真抓实干的劲头,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一年来,我行政治建设更加坚定、市场基础有效夯实、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发展动力更加强劲。截至2024年末,各项存款余额40.99亿元,较年初增长3.55亿元,增速9.49%;各项贷款余额45.22亿元,较年初增长4.59亿元,增速11.3%;不良贷款余额0.98亿元,不良率2.17%,营业净收入2.21亿元,同比增长26.21%;税备前利润1.14亿元,同比增长30.57%;拨备覆盖率281.16%;流动性比例35.75%;资本充足率17.19%,核心指标均达监管标准。报告期内,本行无案件、无事故发生。
(七)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行共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是龙正碧、黄刚、杨进。2024年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龙正碧,按照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勤勉、认真负责,支持配合董事会开展工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关注存款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干扰,履职具备充分的独立性,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具备法律方面专业知识,不以本行独立董事身份谋取私利;2024年度,全年共计出席7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25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2次座谈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在本行工作时间达32个工作日,且每次均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在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讨论、决策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股金分红方案以及2024年度不良贷款核销计划等议案时均能独立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一是在2024年3月25日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上,提出了十七条意见,均被采纳。二是在2024年5月30日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上,提出了十六条意见,均被采纳。三是在2024年5月30日第七次股东大会上书面提出了三条意见,均被采纳。四是在2024年7月26日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上,提出了一条意见并被采纳。五是在2024年8月21日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上,提出了五条意见,均被采纳。六是在2024年9月20日第二届第六次董事会上,提出了七条意见,均被采纳。七是在2024年10月24日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上,提出了一条意见,并被采纳。八是在2024年12月19日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上,提出了十二条意见,均被采纳。九是在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会议上均发表了独立意见,且被采纳。在2024年2月28日、4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日常工作座谈会以及独立董事日常座谈会上,也对高级管理层提出了相关建议,均被采纳。
黄刚,按照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勤勉、认真负责,支持配合董事会开展工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关注存款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干扰,履职具备充分的独立性,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具备法律方面专业知识,不以本行独立董事身份谋取私利;2024年度,全年共计出席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25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2次座谈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在本行工作时间达30个工作日,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现场会议。在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讨论、决策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股金分红方案以及攀枝花市联银工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议案时均能独立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一是在2024年3月25日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上,提出了十七条意见,均被采纳。二是在2024年5月30日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上,提出了十五条意见,均被采纳。三是在2024年5月30日第七次股东大会上,书面提出了三条意见,均被采纳。四是在2024年7月26日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上,提出了一条意见,并被采纳。五是在2024年8月21日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上,提出了五条意见,均被采纳。六是在2024年9月20日第二届第六次董事会上,提出了七条意见,均被采纳。七是在2024年10月24日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上,提出了一条意见,并被采纳。八是在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会议上均发表了独立意见,且被采纳。在2024年2月28日、4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日常工作座谈会以及独立董事日常座谈会上,也对高级管理层提出了相关建议,均被采纳。
杨进,按照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勤勉、认真负责,支持配合董事会开展工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关注存款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干扰,履职具备充分的独立性,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具备法律方面专业知识,不以本行独立董事身份谋取私利;2024年度,全年共计出席7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23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2次座谈会议。作为独立董事,2024年在本行工作时间达29个工作日,且每次均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在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讨论、决策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股金分红方案以及攀枝花市联银工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议案时均能独立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一是在2024年3月25日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上,提出了十八条意见,均被采纳。二是在2024年5月30日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上,提出了十五条意见,均被采纳。三是在2024年5月30日第七次股东大会上,书面提出了三条意见,均被采纳。四是在2024年7月26日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上,提出了一条意见,并被采纳。五是在2024年8月21日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上,提出了五条意见,均并被采纳。六是在2024年9月20日第二届第六次董事会上,提出了七条意见,均被采纳。七是在2024年10月24日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上,提出了一条意见,并被采纳。八是在2024年12月19日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上,提出了十三条意见,均被采纳。九是在2024年董事会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会议上均发表了独立意见,且被采纳。在2024年2月28日、4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日常工作座谈会以及独立董事日常座谈会上,也对高级管理层提出了相关建议,均被采纳。
三、监事会职责、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的职责
监事会行使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行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指导内部稽核部门的活动;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对各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并向股东大会报告;指派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按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督评价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数据治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等职权。同时,还需重点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情况的发展战略;对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监事会的构成
2024年末,本行第二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人、外部监事2人、股东监事1人。
2024年末望谟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监事会职务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郑周艳 |
女 |
1980年12月 |
职工监事、监事长 |
望谟农商银行纪委书记、监事长 |
幸宁宁 |
女 |
1985年7月 |
职工监事 |
望谟农商银行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主任 |
王自萍 |
女 |
1988年12月 |
股东监事 |
贵州红水河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人员 |
李克飞 |
男 |
1978年1月 |
外部监事 |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项目经理 |
王子旋 |
女 |
1987年11月 |
外部监事 |
贵州权衡(册亨)律师事务所主任 |
(三)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未发生变动。
(四)监事简历
郑周艳,女,汉族,1980年12月生,贵州册亨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纪委书记、监事长,曾任册亨县联社者楼信用社主任、册亨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册亨农商银行者楼支行行长等职。
幸宁宁,女,汉族,1985年7月生,贵州兴义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主任,曾任本行党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等职。
王自萍,女,布依族,1988年12月生,贵州望谟人,群众,本科学历,现任本行股东监事、贵州红水河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曾任望谟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会计。
李克飞,男,汉族,1978年1月生,贵州册亨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本行外部监事、册亨农商银行外部监事、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项目经理,曾任贵州新黔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公司任项目经理、贵州鸿鹄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王子旋,女,布依族,1987年11月生,贵州望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外部监事、册亨农商银行外部监事、贵州权衡(册亨)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兴义市南盘江镇南龙村支书、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管委会副主任。
(五)监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下设2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会分别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2名,2024年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
(六)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全年共召开5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个,审核评估中长期规划6个,听取各类经营层报告25个,对4个监管部门通报文件进行学习,全年累计向经营层提出意见建议12条。
2024年,本行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促进本行经营管理健康可持续发展,重点完成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根据监管要求和履职重点,加强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按照本行《公司章程》逐步完善制度建设、监督运行机制,对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并积极配合和促进全行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全年共列席参加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7次、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32次,对各类会议流程进行了监督,确保决策流程合法合规。二是加强对财务执行情况以及风险管理情况监督。及时听取了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风险管理情况、案防工作情况等工作报告;组织审计部门开展了年度资金业务专项审计、反洗钱专项审计、征信业务专项审计、贷款减免及核销等专项审计,有针对性对董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开展的成效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各类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开展。三是推进合规与内控监督。积极推动合规文化建设及合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进一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了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等五个方面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合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针对内控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监督意见书》,对相关工作提出监督意见。四是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由纪委委员或纪检人员列席参加各类人事、财务、采购等项目的审批会议,形成监督纪实档案,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对决策事项各流程进行有效监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强化同级监督,提升监督效能。
(七)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本行共有2名外部监事,分别是李克飞、王子旋。2024年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李克飞:2024年累计在本行工作时间17个工作日,其中,参加监事会及下设委员会会议6次,列席参加股东大会1次,参加年度履职评价及履职能力提升会议各1次,在总行开展常规工作4次,到基层网点开展调研了解4次。
王子旋:2024年累计在本行工作时间17个工作日,其中,参加监事会及下设委员会会议7次,列席参加股东大会1次,参加年度履职评价及履职能力提升会议各1次,在总行开展常规工作4次,到基层网点开展调研了解3次。
(八)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全行经营情况的独立意见
1.法人治理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董事会2024年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在流程上程序规范、合法有效,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全体董事均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整体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2.业务经营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望谟农商银行2024年取得的优异成绩,是党建引领发展、做实做深基础市场的完美诠释,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部署的完美体现,同时也是广大群众对望谟农商银行信赖的有力见证。这一年,望谟农商银行凭借党建的红色引擎,深度扎根基础市场,用实际行动践行普惠金融理念,不断拓宽服务边界,让金融活水润泽每一个角落。在股东大会的战略指引、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以及经营层的高效执行下,精准施策,稳步推进各项业务,斩获了一项项优异的成绩。
3.依法运作情况:2024年,本行监事会依据《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赋予的职权,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党委会、行办会及各类会议,加大了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议事内容的合规性监督。监事会认为,本行决策程序遵守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以及《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四、高级管理层职责、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一)高级管理层的职责
高级管理层负责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拟订本行的年度经营计划、工作报告和投资方案;拟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大额捐赠及定向扶持方案;拟订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方案;拟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本行的具体规章;拟订本行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拟订本行资本规划;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拟订本行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聘用和解聘方案;在本行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数据治理体系,制定全面科学有效的数据管理制度,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及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
2024年末,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2名副行长、1名风险总监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人,向监管部门报告任职资格的合规风险部负责人1人、财务统计部负责人1人、稽核审计部负责人1人。
2024年末望谟农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吴玉恒 |
男 |
1976年6月 |
望谟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代履行董事长职责) |
杨颂 |
男 |
1979年12月 |
望谟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
杨勇 |
男 |
1986年7月 |
望谟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
唐宇 |
男 |
1978年10月 |
望谟农商银行党委委员、风险总监 |
张莉 |
女 |
1987年4月 |
望谟农商银行纪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
袁燕红 |
男 |
1989年12月 |
望谟农商银行纪委委员、合规风险部总经理 |
胡小勤 |
女 |
1989年11月 |
望谟农商银行纪委委员、财务统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班海湾 |
女 |
1985年12月 |
望谟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4年,本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四)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玉恒,男,汉族,1976年6月生,贵州贞丰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代履行董事长职责),曾任贞丰县联社主任助理、副主任,贞丰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
杨颂,男,苗族,出生于1979年12月,贵州望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政工师。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曾任望谟县联社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等职。
杨勇,男,布依族,出生于1986年7月,贵州册亨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曾任册亨县联社风险管理部经理、省联社业务发展部二级经理等职。
唐宇,男,汉族,出生于1978年10月,贵州兴仁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党委委员、风险总监,曾任册亨县联社营业部经理、业务发展部副经理、经理等职。
张莉,女,汉族,1987年4月生,重庆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本行纪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望谟县联社办公室副主任、财务统计部副经理、经理,本行党委组织部部长等职。
袁燕红,男,汉族,1989年12月生,贵州习水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纪委委员、合规风险部总经理,曾任望谟县联社合规风险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本行合规风险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
胡小勤,女,汉族,1989年11月生,贵州习水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纪委委员、财务统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任望谟县联社业务发展部、财务统计部员工,本行财务统计部、合规风险部员工等职。
班海湾,女,布依族,1985年12月生,贵州望谟人,预备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任望谟县联社乐元信用社、复兴信用社委派会计,本行营业部会计运营主管等职。
(五)高级管理层工作情况
2024年,高级管理层认真贯彻落实总行党委和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夯实本行高质量发展和管理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服务县域实体更加有力。2024年度,累计投放贷款46.51亿元,较同期多增5.54亿元,涉农贷款余额42.69亿元,较年初增长4.37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4.4%;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02亿元,较年初增长1.73亿元,占各项贷款的35.43%。运用再贷款资金支持各类经营主体1.45万户,其中支持12个农业特色产业7700万元,支持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7.6亿元,支持其他经营主体3.48亿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5.13亿元,支持脱贫人口1.11万户。二是始终践行普惠金融服务千家万户的服务使命,以信用工程建设为主要载体,探索创新“整村授信”模式,对10.6万未建立有效信贷业务关系的适贷客户开展普惠授信,形成错位竞争优势,市场竞争能力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快速拓宽,有效解决新老客户更迭不及时,年轻客户金融供给力不足等问题。2024年通过开展“整村授信”累计授信4.49万人,授信金额17.72亿元。三是农民工金融服务能力持续增强。积极探索赴省外开展农民工常态化金融服务机制,按照支行外出服务准备充分,外出人员与服务对象匹配,外出成效能及时巩固的要求,开展“农信黔行、筑梦千里展温情”金融服务行动。2024年共组织14个支行28人,分四个批次赴宁夏、浙江、广东等地开展农民工金融服务,服务覆盖人次1.2万余人,解决600余名在外农民工的资金需求。四是立足本土服务实体。深入开展各类经营主体走访问需,强化“二三四”外拓制度执行,持续优化商户服务机制。五是持续推进诚信单位建设。锚准单位职工客群分期还款需求强烈,推出“职工分期贷”信贷产品,产品推出后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得到积极反应,4个月的时间投放1815户、3.61亿元。六是强化不良处置,不良贷款实现“双降”。七是强化存贷利率管理,不断优化存款结构,按客户综合贡献度合理调节贷款利率,实现收入增长。八是强化预算执行管控,加强财务管理,不断规范费用支出结算报销流程,成本收入比46.56%,同比下降2.33个百分点。
2024年本行获得全省农信综合考核“第一”等次,高质量考核排名全省第一,荣获“引领之星”“基础之星”荣誉称号。
五、部门与支行设置情况
2024年末,设置管理指导部门为: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董事会办公室、团委)、稽核审计部、财务统计部(数据管理部、资金同业部)、合规风险部(法律事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运营管理部(数据管理部、客户服务部)、业务发展部(科技金融部)、安全保障部(采购管理办)、纪律检查室(监事会办公室)。
全行下设1个营业部、14个支行、2个分理处、1个便民服务支行,共18个营业网点。
2024年末望谟农商银行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一览表
序号 |
分支机构名称 |
营业场所地址 |
备注 |
联系电话 |
1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天马大道中段 |
总行营业部 |
0859-4610770 |
2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王母街道办文化路6号 |
|
0859-4613900 |
3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新桥分理处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王母街道办新桥路707号 |
|
0859-4610168 |
4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兴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解放路盘龙大厦门面 |
|
0859-4612556 |
5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兴支行枫林分理处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王母街道办枫林小区建材市场旁 |
|
0859-4612556 |
6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桑郎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桑郎镇街上 |
|
0859-4680358 |
7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打易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打易镇新集镇区 |
|
0859-4670011 |
8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蔗香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蔗香镇街上 |
|
0859-4730016 |
9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山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麻山镇纳夜街上 |
|
0859-4755028 |
10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油迈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油迈乡街上 |
|
0859-4740056 |
11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观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大观镇街上 |
|
0859-4750014 |
12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屯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石屯镇街上 |
|
0859-4825005 |
13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旺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乐旺镇街上 |
|
0859-4840002 |
14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元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乐元镇街上 |
|
0859-4720029 |
15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郊纳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郊纳镇纳江坝安置点 |
|
0859-4850034 |
16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坎边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边饶镇坎边街上 |
|
0859-4873311 |
17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昂武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昂武镇昂武村场坪组街上 |
|
0859-4611406 |
18 |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屯镇便民服务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新屯街道办街上 |
|
0859-4613900 |
六、从业人员情况
2024年末,本行在编职工186人,其中:在岗职工167人(高管5人,一般合同制员工162人),内退职工19人。男性职工117人,占员工总数的62.90%;女性职工69人,占员工总数的37.10%。本科学历156人,占员工总数的83.87%;大专学历26人,占员工总数的13.98%;中专及高中学历4人,占员工总数的2.15%。会计师职称2人,审计师职称1人,经济师职称2人,助理经济师职称10人,助理会计师职称7人,经济员初级职称2人,会计员初级职称1人,助理政工师职称4人。
七、内部控制和审计情况
(一)内部控制情况。一是治理机制良好。本行董事会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检查执行情况;董事会了解本行的主要风险,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董事会及时审查高级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和监管部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并及时整改;高级管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战略、政策、制度和程序;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二是组织机构健全。本行的组织机构设置逐步优化和完善,明确了内部控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信息报告路径;专门设立了履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基本能够对本行的各级部门和各项业务实施管理控制。三是内部控制文化良好。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通过言行强调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开展内控制度学习,强化审计,有较好的培训、宣传机制,员工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参与到控制活动中;建立了较好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员工尽职尽责。全行员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敢于向相关部门报告违法违规问题,无与经营指导方针不一致的情况。五是内部控制政策与措施基本覆盖各主要风险点,建立了相应的授权和审批制度。六是部门、岗位、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较合理明确,关键和特殊岗位遵循了必要的分离原则,执行了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二)内部审计情况。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总行设置稽核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4人。稽核审计内容涵盖本行现有业务,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完成稽核审计项目,对辖内营业网点检查面达100%。除常规稽核检查外,审计范围还覆盖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防控、贷款减免情况、呆账核销情况、征信业务、固定资产、资金业务、个人金融信息(含支付敏感信息)保护、内部控制、流动性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外包业务、绩效薪酬及工资政策执行情况、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绩效考评情况、不良贷款处置真实性、不良信贷资产问责制度执行情况、数据治理、第三季度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真实性等专项审计及信息科技风险全面审计,并做好重要岗位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稽核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流动性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审计报告、绩效薪酬及工资政策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审计报告对应向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报告。
八、薪酬政策及支付情况
(一)薪酬管理与制度
本行董事会负责薪酬总体管理职责,高级管理层负责具体管理。经营层下设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职工薪酬有关制度及方案,向经营层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负责拟定本行年度经营考核方案,向经营层提出建议等。本行高级管理层及职工薪酬总体方案,由高级管理层拟定建议方案,董事会履行内部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本行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及政策,由行长办公会研究讨论拟定方案,党委会前置讨论,充分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本行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负责研究审议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监督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等。
2024年,结合省联社薪酬制度改革,拟定了《望谟农商银行薪酬分配管理办法(草案)》,并经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组织保障、工资总额、薪酬结构、领导人员薪酬、评估调整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该办法待提交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制定了《望谟农商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员工薪酬管理遵循“坚持责任与能力导向,坚持资源跟着效益走,坚持分类差异化管理,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望谟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本行员工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由岗位薪酬和津贴补贴组成,绩效薪酬由高质量绩效和超绩效组成,本行员工绩效薪酬总额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行社员工绩效薪酬总额管理办法》由省联社黔西南审计中心考核核定。本行高管人员薪酬按《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薪酬分配管理办法》《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行社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及省联社黔西南审计中心有关高管薪酬考核规定执行。本行员工和高管薪酬执行预算、清算管理。同时,为强化薪酬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修订完善了《望谟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对延期支付人员范围及延期支付比例、支付规则、追索扣回情形、追索扣回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本行非执行董事、非职工监事的薪酬管理,本行制定了《望谟农商银行非执行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管理办法》,明确了其薪酬管理机构、薪酬标准及构成等内容。
(二)薪酬支付情况
2024年,本行职工工资科目余额5784.43万元(含清退历年薪酬款项1.81万元),其中:一是预提高管人员2024年薪酬总额622.62万元,其中,负责人岗位薪酬105.58万元、高质量发展绩效薪酬282.47万元、超绩效薪酬84万元、任期激励薪酬140.7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84万元。2024年高管实际薪酬总额待省联社黔西南审计中心考核、省联社下发2024年度高管考核结果后汇算调整。二是预提员工薪酬总额5163.62万元,其中,岗位薪酬695.59万元、人才津贴1.44万元、驻村补贴0.6万元、增量补贴336.8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02.64万元、取暖费补贴49.5万元、高质量发展绩效薪酬2951.20万元、超绩效薪酬925.84万元。2024年员工实际薪酬总额待省联社黔西南审计中心考核、省联社审批同意后汇算调整。
2024年,本行已计发外部董事基本薪酬3万元、独立董事基本薪酬3万元、股东监事及外部监事基本薪酬2万元,已预提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监事、外部监事浮动薪酬2.48万元,待根据2024年度履职考核情况计发。本行执行董事、职工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本行非执行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管理办法考核兑付。
(三)延期支付情况
结合本行规模大小、风险管控能力等因素,对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员工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2024年度绩效延期支付比例为: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纪委书记、监事长延期支付比例为55%,党委委员、副行长、风险总监、财务总监、工会主席等延期支付比例为50%;董事会秘书、工会副主席(主持工作)、工会副主席、授信审批委员会成员,财务、稽核、风险、合规、业务部门及各网点正副职负责人延期支付比例为43%;客户经理延期支付比例为41%;其他部门所有中层正、副职按其绩效薪酬的30%延期支付;会计运营主管、授信审批和不良资产处置(合规风险部一般员工)等岗位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20%;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所有一般员工按其绩效薪酬的10%延期支付。代为履职的按其代为履职岗位计提延期支付。2024年累计代扣延期支付总额690.15万元,其中:员工代扣636.29万元、高管代扣53.86万元(按已预发高管40%绩效薪酬代扣,高管实际延期支付总额待核定2024年度高管薪酬并经省联社下发2024年度高管考核结果后汇算调整)。
2024年内,本行未发生延期支付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情形。
九、公司治理整体评价
2024年,本行紧紧围绕“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始终坚持把规范完善公司治理作为本行转型发展的重要一环。在日常工作中,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切实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修订完善决策主体权责清单及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程序,把党的领导贯穿公司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是持续加强“三会一层”建设。结合董事会成员变动实际,调整补充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修订完善各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各委员会履职行为。三是加强股东股权管理。严格按照《望谟农商银行股权管理办法》受理股权转让,做好股东资质审核,并遵循分类管理、资质优良、关系清晰、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定期评估或排查的方式做好股东行为管理,加强股东关系人排查,识别和严控关联交易。四是强化董监高规范履职。将各层级履职要点及监管法规等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及时组织高级管理层参加各级内外部培训,有效提升董监高履职能力。严格按照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认真抓好年度履职评价工作。
2024年9月,监管机构对本行2023年度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得分79.70分,评估等级C级。
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4年,本行深入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完善消保工作制度,2024年度共修订制度5个,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工作,2024年,本行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5次,承办监管部门宣传活动2次,自主开展各类消保宣传活动180余次,发放宣传折页1万余份,活动触及消费者3万余人次,多次获得多家媒体报道,宣传成效显著。同时积极开展员工培训,全年组织员工培训2次。三是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2024年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事项8件,涉及业务办理流程、银行卡限额等方面,投诉人均为望谟县户籍或在本行辖区经营居住人员,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理,办结率100%。四是按季进行案件风险排查,2024年未出现消保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未发生因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而引发的大规模投诉和群体事件,未发生消费者金融信息泄露、各类案件、上访、挤兑等重大事件,消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第八章 社会责任情况
一、税金缴纳情况
2024年度,缴纳各项税金共计2318.44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757.86万元、增值税230.02万元、附加税及其他130.74万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99.82万元。
二、公益捐赠情况
2024年度,本行捐赠信合公益基金3万元。
三、乡村振兴干部驻乡工作情况
2024年,本行选派1名政治素质好、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赴望谟县麻山镇交龙村任驻村第一书记,自驻村以来,在党委的精心部署下,驻村干部积极担负起推动村级组织建设、社会维稳、民生服务、产业发展等职责,具体工作包括加强村支委班子建设,实现村民委员会的公开透明运作;开展丰富多样的民生服务活动,不断提升村民生活质量;引导和支持村民发展适合本地实际的特色产业,增加村民经营性收入;维护村庄的社会治安稳定,打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村民的一致好评。同时,全年共投入资金2万元用于帮助麻山镇交龙村开展各项建设、改善工作。
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本行始终坚持服务实体,共有17个可提供小微企业融资、开户、资金结算等金融服务的营业网点,覆盖全辖各乡镇、街道办,将辖区内小微企业的扶持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持续加强小微企业走访问需,从缓解融资难题、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贷投放等方面,助力全县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截至2024年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02亿元,较年初增加1.73亿元,增速12.12%,高于各项贷款增速0.82个百分点,2024年累计投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18.83亿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7893户,较年初增加1363户;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3.13%,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0.97个百分点,普惠小微企业加权利率5.55%,完成普惠小微“两增”目标。二是建立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规划目标,按照半小时金融服务圈要求,持续开展好普惠大走访,开展商户建档评级授信工作。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在金融产品方面推出乡村振兴“微商贷”信贷产品,进一步优惠客户利率定价,持续推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为市场主体节省融资成本。在支付服务方面持续做好支付降费,让利于民,通过免收账户管理费、年费,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等措施为市场主体节省资金结算成本。
五、普惠金融发展情况
深入践行普惠金融提质增效,研究县域经济产业结构、市场主体、区域差异等情况,结合地方乡村振兴规划,持续挖掘金融服务,积极将本行经营发展融入县域实体经济发展中,助力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一是截至2024年末,全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02亿元(剔除贴现),增速12.12%,高于各项贷款(剔除贴现)0.09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户数7893户,较年初增加1363户,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监管目标。全行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 3.13%,高于全行同期各项贷款不良贷款率(2.17%)0.97个百分点,达到监管要求。二是结合望谟县自然资源禀赋,持续加大稻谷、玉米、高粱、油菜等粮油产业发展,促进望谟粮油产业化升级、提质增效。持续支持望谟县内规模化养猪、黑山羊养殖以及小黄牛养殖,聚焦500亩坝区及十二特色农业,重点支持规模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附加值较高、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发展,积极支持板栗、芒果、油茶等特色农业产业,促进传统农业逐步迈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升级。截至2024年末,本行十二大农业特色产业贷款余额12.36亿元,较年初增长0.99亿元;贷款余额户数23550户,较年初增长2871户,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力度不断加大。三是依托站点覆盖面广、百姓认可度高的优势,积极融入“蜂王”综合服务站点建设,融合人力、快递、通信+金融的服务模式,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化便民惠民服务,让老百姓足不出村就能享受优质的金融服务。
第九章 年度重要事项
2024年,本行对高管人员变更、业务经营重大事项等,均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分局及中国人民银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报告。
一、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本年度注册资本较上年度无变化,无分立合并事项。
二、主要股东变动情况
本年度主要股东较上年度新增2名,具体是:2024年2月,本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郑周艳及党委委员、副行长杨勇受让他人股权,成为重要影响主要自然人股东。
三、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2024年本行涉及高管人员变动1人,具体是:根据本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肖勇在原任职机构有关问题受处分情况,经征求本行工会委员会意见,并经本行党委研究决定,自2024年8月11日起解除本行与肖勇的劳动合同关系。
四、网点负责人变更重大事项
2024年,本行根据工作实际,对8个支行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具体是:王定满任蔗香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免去刘红忠石屯支行行长职务,任坎边支行行长;免去邹佳洪坎边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职务,任石屯支行行长;免去罗明高桑郎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职务,任昂武支行行长;免去蒲红言乐旺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职务,任乐旺支行行长;免去张乔虹复兴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职务,任复兴支行行长;免去王文和复兴支行枫林分理处主任职务,任桑郎支行行长;因复兴支行行长张乔虹进入省联社黔西南审计中心内部遴选工作人员试用期,杨懿力代为履行复兴支行行长职责。
五、机构更名并迁址重大事项报告
2024年,本行及各分支机构名称无变化、机构无迁址。
六、业务经营重大事项
2024年3月,制定《望谟农商银行“易贷通·职工分期贷”贷款管理办法》创新职工消费中长期信贷产品;2024年5月,启动“望谟农商银行‘农信黔行˙筑梦千里展温情’主题行动”,赴省外农民工聚集地开展金融服务;2024年7月,制定《望谟农商银行整村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对望谟县适合贷客群进行普惠授信。
七、报告期内重大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仲裁事项,发生的诉讼主要是正常业务经营中涉及的不良资产信贷业务诉讼。
八、报告期内重大的托管、担保、承诺、委托资产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的托管、担保、承诺、委托资产管理情况。
九、报告期内本行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第十章 财务会计报告
(详见附件)
附件:1.望谟农商银行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
会计报表附注
2.望谟农商银行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
3.望谟农商银行2024年度利润表
4.望谟农商银行2024年度现金流量表
5.望谟农商银行2024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