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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望谟农商银行 发布时间:2024-04-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度信息报告披露如下:

第一章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本《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全文已经本行监事会审核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

三、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贵州黔正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马王街道办事处北京西路金龙星岛国际广场一期工程1号楼1单元23层1号。

会计师事务所邮编:550001

四、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均为合并口径数据,货币币种以人民币列示。

五、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情况: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八、重大风险提示。本行经营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

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声誉风险等,本行已经采取措施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经营风险,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风险管理信息”的相关内容。

九、信息披露媒体:本行网站。

第二章  基本信息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谟农商银行”)是由望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望谟县联社”)改制组建。望谟县联社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正式启动改制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获得《贵州银保监局关于筹建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贵银保监复〔2019〕572号),于2020年11月16日获得《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关于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黔西南银保监复〔2020〕78号),于2020年11月19日获得金融许可证,于2020年11月23日获得营业证照,于2020年12月15日正式挂牌开业。

企业名称: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望谟农商银行

英文名称:Guizhou Wangmo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英文简称:Wangmo Rural Commercial Bank

英文缩写:WMRC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672218741X0

本行住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天马大道中段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法定代表人:肖勇

电话:0859-4611360

邮政编码:552300

第三章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2023年末,总资产544855.7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9920万元,增幅17.19%。总负债50855.9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5678.8万元,增幅17.72%。所有者权益41999.7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241.19万元,增幅11.23%。

二、存款、贷款及不良贷款情况

各项存款374334.9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8794.72万元,增速14.99%,市场份额42.33%,较上年末上升2.29个百分点。各项贷款余额406279.8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6946.05万元,增速10%,市场份额26.74%,较上年末上升0.1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9892.6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73.90万元;不良贷款率2.43%,较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

三、收入、支出及盈利情况

各项收入25301.3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940.23万元,增幅3.86%。各项支出21037.7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935.29万元,增幅16.21%。实现利润总额4263.60万元,较上年下降1995.06万元。实现净利润2260.27万元,较上年增加205.48万元,增幅10%。

四、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资本充足率13.23%,较上年(13.00%)上升0.23个百分点,高于监管标准2.73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11%,较上年(11.88%)上升0.23个百分点,高于监管标准4.61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0.45%,较上年(0.42%)上升0.03个百分比,低于监管标准0.15个百分点。资本利润率5.67%,较上年(5.60%)上升0.07个百分点,低于监管标准5.3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5.45%,较上年(209.26%)下降3.81个百分点,高于监管标准55.45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94.63%,较上年(205.71%)下降11.08个百分点,高于监管标准94.63个百分点。拨贷比5.00%,较上年(5.17%)下降0.17个百分点,高于监管标准2.5个百分点。杠杆率7.71%,较上年(8.12%)下降0.41个百分点,高于监管标准3.71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38.65%,较上年(30.90%)上升7.75个百分点,高于监管标准13.65个百分点。主要监管指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并持续向好。

第四章 风险管理信息

一、风险状况

2023年,本行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总行党委、董事会总体战略部署,实施趋于防御型的风险管理策略和稳健型的风险偏好,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为抓手,坚决落实风险管理各项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主要风险监管指标基本达标,全行风险整体可控。

2023年,本行未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监管风险、负面事件和案件风险;各项业务风险管控良好,市场风险、声誉风险、贷款集中度风险均较低,信用风险仍然存在,各项监管指标整体稳中有进,未出现大幅波动,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经营理念和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业务经营规范有序。

(一)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2023年,按照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部署,以量化风险管理和风险定价为目标,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一是不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制定风险偏好管理办法及陈述书,明确风险偏好指标预警值及容忍值,加强监测预警及纠偏,不断优化和提升各项监管指导,逐步提升监管评级。本行各类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案防管理能力不断增强,未发生各类案件风险和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二是扎实做好“两项评级”提升工作,持续强化内控治理,坚持定量优化与定性提升相结合,持续优化经营管理制度体系及业务合规操作标准,不断提升合规管理及风险防控水平。三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风险处置预案,提前做好风险应对,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确保安全稳健运营。加强检查问责力度,提升员工合规意识,大力整治违规操作,深入根治屡查屡犯顽疾,深入践行严管厚爱管理理念。

(二)信用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含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个方面,在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中,通过建立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强化对营业网点的资产质量考核、落实机构负责人第一风险责任人制度。同时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提升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成效。

2.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进行严格五级分类,根据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本行致力于服务“三农”及“小微”,贷款重点满足“三农”及小微企业信贷需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大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2023年,本行贷款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个人消费贷款、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占比39.30%、个人消费贷款占比23.54%、批发和零售业占比22.68%。涉农贷款余额383164.90万元,较年初增加35509.81万元,增速10.21%,较各项贷款增速高0.21个百分点,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6530户,较年初增加808户,小微企业服务力度进一步提升。

4.信用风险集中程度

到2023年末,本行最大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3.71%、最大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为6.49%、最大单家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1.45%、最大单家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为0%、匿名客户大额风险暴露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为6.49%,本行大额风险暴露各项指标均在监管范围内。

5.信用风险状况

信贷资产方面:2023年末,各项贷款余额为406279.84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372664.91万元,关注类贷款23722.26万元,不良贷款9892.67万元,较年初上升773.90万元,不良贷款率2.43%,较年初下降0.04个百分点,其中:次级类贷款5980.88万元,可疑类贷款3911.79万元。逾期90天以上贷款9370.58万元,逾贷比94.72%。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20324.88万元,信贷资产准备金计提充足。

非信贷资产方面:2023年末,非信贷资产余额160768.32万元,较年初增加43572.02万元,增幅37.18%。本行大量非信贷资产为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及投资类资产,共计139986.45万元,占比87.07%。其中,投资类资产为73818.44万元、占比45.9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为20451.85万元、占比12.72%,存放同业款项45716.16万元、占比28.44%。

(三)流动性风险状况

本行认真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客户挤 兑等流动性风险事件。截至2023年末,流动性比例为38.65%,高于监管要求(≥25%)13.65个百分点;流动性匹配率为178.52%,高于监管要求(≥100%)78.52个百分点;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为239.89%,高于监管要求(≥100%)139.89个百分点;流动性缺口率(90日)39.37%,高于监管要求(≥-10%)49.37个百分点,各项监管指标达到良好水平。

1.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

按月对流动性现金流缺口进行监测报告,以特定期间现金流入减现金流出取得现金流期限错配净额,通过累计方式算出一定期限内现金流错配累计净额,从而对现金流期限错配进行控制和管理。

2.流动性限额管理

严格监控和管理流动性指标,以保证流动性充足。流动性限额主要包括指标限额以及流动性资产储备限额,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涵盖了现金流指标、资产负债期限缺口指标、集中度指标等,主要统计累计现金流缺口比例,90天累计最大现金流缺口,流动性比例不低于25%,核心负债比例不低于60%,流动性缺口率不低于-10%。

3.日间流动性头寸管理

本行财务统计部资金专管人员每日对全行资金进出统一匡算,实时计算头寸信息,留足各项准备金和备付清算金,建立大额资金进出报备机制,由专职人同对全行头寸进行统一调配管理,为流动性分析等前瞻性应用提供数据支持。

4.流动性压力测试

为充分了解和掌握自身流动性风险现状以及在压力情景下会出现的流动性风险情况,本行从审慎角度出发,按照省联社设置的压力情景,按季对本行流动性风险状况开展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情景:存款大量流失、批发性融资来源可获得性下降、同业业务交易对手违约、信用违约情况大幅出现等。压力测试设置轻度、中度、重度三种情形,压力情形持续时间30天。最后运用不同分析方法对不同情景下现金流缺口状况进行测算,并形成压力测试报告定期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从而为管理层了解和掌握本行流动性风险状况提供依据。

总体而言,本行流动性正常,全部指标控制在监管范围内。

(四)市场风险状况

本行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强化业务制度建设,完善市场风险相关制度。截至2023年末,本行资金业务营运杠杆倍数1.20,在监管要求(≤1.4)范围内;最大单家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21.45%,市场风险整体可控。2023年末,本行无同业市场拆借、外汇业务,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零。债权及股权投资方面,本行2023年末债权投资账面余额73798.44万元,分别是投资国债2019.06万元、政策性金融债68919.38万元、扶贫产业子基金2860万元,股权投资为入股省联社20万元,目前股金分红正常。

(五)操作风险状况

本行持续推进操作风险管理各项工作,综合运用省联社合规操作管理系统,实时监测操作风险关键指标,2023年度未出现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持续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全年修订完善60多个管理制度。强化员工培训,组织举办案件防控、法律风险、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专题培训。强化监督检查,结合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综合检查等形式,对全行各网点及业务条线检查实现全覆盖,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实现全覆盖。2023年度操作风险与控制51支重要业务407个风险点自评估为“低”、“较低”等级,操作风险整体可控。

(六)法律风险状况

法律事务采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严密审慎、依法合规的原则。本行除聘请专职律师为本行常年法律顾问外,合规风险部配置专职法律事务管理岗,负责本行在经营活动中涉及法律的各项事务,以及不良贷款诉讼催收工作。2023年度除不良贷款诉讼外,无其他法律诉讼,未出现重点法律风险和重点法律纠纷事件。

(七)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状况

2023年度,本行信息科技风险总体可控。一是积极开展了信息、数据及网络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同时,做好年度信息科技监管评级、风险分析评估及专项审计等工作,对检查、评估及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二是持续开展内网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网络态势感知系统、亚信防病毒软件的安装部署及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本行各类计算机终端及信息、网络的安全性。三是优化网络接入及使用,组织开展网点专线融合改造,2023年度完成方案制定及前期准备工作。四是持续完善规章制度,防范信息科技风险。2023年内新增、修订完善《人员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19个信息科技管理制度。持续做好业务连续性及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生产网应急切换及数据安全应急演练。六是积极开展信息科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同时积极开展2023年度网络安全宣传周、科技宣传周活动,有效提高公众网络及信息安全防范意识。

(八)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状况

2023年度,本行紧紧围绕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有序推动反洗钱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强化内控制度建设,2023年修订、新增反洗钱相关制度12个,体制机制日趋完善。二是强化洗钱风险和大额、可疑交易的日常监测管理和报告。三是加强宣传培训,2023年共组织开展4次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打击洗钱犯罪,维护经济金融安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宣传”等宣传活动160余场(次),累计发出各类宣传折页手册等1.4万余份,受众人数达1.5万余人,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洗钱防范意识。

(九)声誉风险状况

2023年,本行积极加强声誉风险管理、网络舆情监测、风险分析研判等工作,积极宣传本行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等正面的企业形象,努力打造有温度、有速度、有深度的百信银行。据统计,2023年共监测到涉及本行的信息155条,妥善处置应对相关负面舆情共1件,负面新闻比率为0,未出现因负面新闻引发的声誉风险损失事件,全行声誉风险平稳可控。

二、风险控制情况

(一)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本行修订完善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7个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实行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任制;管理层设立了合规风险部,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监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

(二)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均设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本行董事会负责审批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种风险,组织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操作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等多项风险管理制度,规定了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监事会负责风险管理的监督,全面了解风险管理状况,跟踪、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和调研日常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既定管理政策和原则的行为。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执行风险管理政策,采取具体办法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种风险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履职情况。

(三)风险计量、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本行成立有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全面风险管控的工作要求,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资信查询系统、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对贷款质量采取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通过制度后评价体系,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四是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四)内部控制和审计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章公司治理信息第七部分“内部控制和审计情况”内容。

第五章  股东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2023年,本行股权结构无变动,具体结构情况如下:

2023年末股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户

 

本次变动前股本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户数

股本数

占总股本

比例

总股本

13500

0

500

13500

 

一、法人股:

4864.09

0

9

4864.09

36.03%

1.国有企业持股

1336.50

0

1

1336.50

9.9%

2.非国有企业持股

3527.59

0

8

3527.59

26.13%

二、自然人股:

8635.91

0

491

8635.91

63.97%

1.职工股

1550.32

0

71

1550.32

11.48%

2.其他自然人股

7085.59

0

420

7085.59

52.49%

二、最大十户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2023年末前十股东持股情况一览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报告期内增减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备注

贵州红水河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股

0

13365000

9.90

 

望谟县义友出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法人股

0

8100000

6.00

 

贵州城乡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股

0

7916454

5.86

 

攀枝花市联银工贸有限公司

法人股

0

5000000

3.70

 

兴义市海纳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股

0

4614374

3.42

于2022年12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受让原兴义市双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2023年1月完成账务处理

贵州恒亿畅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股

0

3772230

2.79

 

望谟观山月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人股

0

3000000

2.22

 

张成义

其他自然人股

0

2208286

1.64

 

雷靖翌

其他自然人股

0

2098456

1.55

 

望谟县四海桐油福利加工厂

法人股

0

1700000

1.26

 

三、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一)贵州红水河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1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从事农业产业种植及加工;农业综合开发经营管理;畜牧业项目开发;园林绿化及造林工程建设;旅游产业项目资源开发利用;建筑工程施工;扶贫产业项目开发;土地流转经营;土地储备开发及整治;城镇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项目建设;公路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及水务经营;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咨询;医疗卫生服务;动产、不动产租赁;粮油购销、餐饮经营服务、食品加工、林业生态建设、林业综合开发利用、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持有本行股份1336.50万股,占比9.9%,未持有其他银行股份。

(二)望谟县义友出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6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从事城市公共、出租汽车客运、旅客运输、普通货运、房屋租赁、酒店服务。持有本行股份810万股,占比6%;持有册亨农商银行股份500万股,占比4.24%。

(三)贵州城乡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12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建材、钢材、装饰材料、照明电器、铝合金门窗、服装的销售;酒店、商务会所、娱乐企业、农贸市场的投资。持有本行股份791.64万股,占比5.86%,未持有其他银行股份。

四、股金红利分配情况

2023年内分配2022年度股金红利,分红比例为6%,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红利。自然人股东由本行代扣代缴股利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比例为20%,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按4.8%支付现金红利。法人股东由其根据企业税收政策自行申报所得税,本行不予代扣代缴,按6%支付现金红利。

根据以上方案,本行2022年末股金余额为13500万元,全部为投资股,其中法人股9户,余额为4864.09万元,占比36.03%,实际计提股金红利291.85万元,支付现金红利291.85万元;自然人股491户,余额为8635.91万元,占比63.97%,实际计提股金红利518.15万元,按20%代扣代缴股利个人所得税103.63万元后,实际支付现金红利414.52万元。

五、股权质押情况 

2023年度本行未发生股权质押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简介

本行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董事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在董事会下设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并在高级管理层下设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独立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对本行关联交易进行管理,及时审查和批准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本行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三)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末,本行关联方贷款27笔,贷款余额1324.67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0.33%,其中自然人关联贷款26笔、金额504.67万元,企业关联贷款1笔、金额820万元;本行内部职工贷款9笔,贷款余额235.67万元;内部职工近亲属贷款9笔,贷款余额250.10万元;法人股及其重要关联人贷款9笔,贷款余额838.90万元。最大一户关联贷款82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1.79%;本行全部关联方余额1324.67万元,占资本净额的2.73%,相关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

(四)员工内部人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末,本行有贷款余额的内部人员贷款如下表所示:

数据日期

总贷款余额  (万元)

其中:员工内部人贷款情况

笔数

贷款金额(万元)

贷款余额(万元)

占总贷款 比例

2023年新增贷款金额    (万元)

2023年12月末

406279.84

9

331.7

235.67

0.06%

0

内部人员贷款用途为普通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和商

业用房按揭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利率

定价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市场利率执行,严格遵照关联

交易应以公允市场价格为依据,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为原则执行。

 

第六章  公司治理信息

本行设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下设监事会办公室。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3年,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

1.2023年5月10日,在本行八楼大会议室召开了股东大会第五次会议(年度股东大会),正式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本行《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暨2023年度工作计划》《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暨2023年度工作计划》《经营层2022年度工作情况暨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2年度绿色信贷情况报告》《2022年度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开展全国银行间市场业务的提案》《黔西南银保监分局2022年现场检查反馈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财务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等9项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本行《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章程(修订案)》《同业业务管理办法(修订案)》《2023年同业投资计划》《股权管理办法(修订案)》《股东权利义务手册》《股东负面行为清单》《大股东行为管理办法》《“定职能定岗定编”方案(修订案)》《中长期审计规划(2023-2025年)》《“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确认安勇辞去望谟农商银行执行董事职务的提案》等16项议案,确认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由望谟农商银行第一届第十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董事的提案》,听取了《望谟农商银行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情况》,通报了《望谟农商银行2022年度主要股东评估情况报告》。

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于德水、田茂祥2名执业律师对股东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决议表决程序及内容的合法性、表决结果的有效性等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12月13日,在本行八楼大会议室召开了股东大会第六次会议(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本行《第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2026年资本补充规划》《股东利益冲突识别、审查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增加望谟农商银行债券投资额度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选举办法》《关于李欠斌辞去望谟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确认由望谟农商银行第一届职代会第十九次会议选举的执行董事、职工监事的提案》等9项议案,选举了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通报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监事会监事长选举情况,组织学习了望谟农商银行股东权利义务手册(2023年版)、股东负面行为清单、大股东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3项内容。

 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于德水、简检2名执业律师对股东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决议表决程序及内容的合法性、表决结果的有效性等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构成

2023年12月13日,本行完成了第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截至2023年末,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新选举1名外部董事拟任人选陈力江,2023年底前暂未获得任职资格),其中,执行董事3人、外部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

2023年末望谟农商银行届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董事会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肖  勇

1978年8月

董事长

望谟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吴玉恒

1976年6月

副董事长

望谟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张  莉

1987年4月

董事、董事会秘书

望谟农商银行纪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冉建华

1972年6月

外部董事

望谟县义友出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独资股东

黄世云

1972年10月

外部董事

望谟县长华贸易有限公司会计

黄  刚

1975年10月

独立董事

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副主任、专职执业律师

龙正碧

1973年7月

独立董事

贵州甲丁律师事务所任主任、专职律师

杨  进

1980年3月

独立董事

贵州天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陈力江

1973年8月

拟任外部

董事

望谟县顺风商务酒店法定代表人(已承包给他人经营)、经营望谟县顺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先后发生2名董事成员变动。

2023年1月13日,本行原董事长安勇因省联社人事调整调兴仁农商银行任职,向董事会书面提交了辞职报告,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并于2023年5月10日提交股东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其辞职事宜进行确认。

2023年1月13日,省联社推荐肖勇调本行任董事长,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第一届第十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增补选举肖勇为本行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于2023年5月10日经本行股东大会第五次会议对职代会选举结果进行了确认,并于同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肖勇为本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肖勇于2017年1月获得兴仁农商银行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获得任职资格至今,未出现中断情形,其经省联社推荐平行调整推荐到本行任董事、董事长,兴仁农商银行与本行属于同质同类金融机构,肖勇任本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的资格条件与其已具有的任职资格条件相同。在2023年5月10日经选举后,肖勇于2023年5月11日履行董事长职责。

在第一届董事会换届期间,本行原外部董事李欠斌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10月19日向本行董事会书面提交了辞职报告,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并于2023年12月13日提交股东大会第六次会议对其辞职事宜进行确认。

结合董事会换届需要,经提名、公告、选举等程序,于2023年12月13日经股东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陈力江为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外部董事),并于2024年1月19日获任职批复。

(三)董事简历

肖勇,男,汉族,1978年8月生,贵州贞丰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省联社黔西南办事处副主任科员,普安县联社党委委员、主任,兴仁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

吴玉恒,男,汉族,1976年6月生,贵州贞丰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曾任贞丰县联社主任助理、副主任,贞丰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

张莉,女,汉族,1987年4月生,重庆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本行纪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望谟县联社办公室副主任,财务统计部副经理、经理,本行党委组织部部长等职。

冉建华,男,汉族,1972年6月生,重庆武隆人,大专学历。现任本行外部董事、重庆市武隆区乌江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市武隆区义友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武隆县义友汽车运输公司经理等职。

黄世云,女,布依族,1972年10月生,贵州望谟人,中专学历。现任本行外部董事、望谟县长华贸易有限公司会计,曾任望谟县农机修造厂会计、望谟立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望谟县联社外部理事。

龙正碧,男,苗族,1973年7月生,贵州望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独立董事、贵州甲丁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曾任贵州省望谟县石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政府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望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及专职副主任、望谟县人民政府王母街道办副主任科员(非领导干部)、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等职。

黄刚,男,布依族,1975年10月生,贵州贞丰人,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独立董事、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专职执业律师,曾任贞丰县联社者相信用社副主任(主持工作)、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杨进,男,苗族,1980年3月生,贵州望谟人,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独立董事、贵州天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曾任望谟县坎边乡九年制学校教师、望谟县打易中学教师、望谟县第三中学教师、望谟县复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陈力江,男,汉族,1973年8月生,贵州望谟人,中专学历。拟任本行董事,现任望谟县顺风商务酒店法定代表人(已承包给他人经营)、经营望谟县顺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全年共召开9次董事会议,均是现场会议,具体如下:

1.2023年1月29日召开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安勇辞去望谟农商银行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吴玉恒代履行望谟农商银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望谟农商银行董事会对代履职董事长的临时授权书》《关于解聘望谟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临时负责人的议案》。

2.2023年3月27日召开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第四章“董事与董事会”内容、《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会议通报了《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辖内农商行2022年度监管情况的通报》及制定的整改方案情况。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董事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审议董事会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董事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度数据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度信息科技工作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度绿色信贷情况报告》《2022年度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经营层2022年度工作情况暨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度案防工作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度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度公司治理自评估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审核意见》《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暨2023年度工作计划》。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情况》《中长期审计规划(2023-2025年)》《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股权管理办法(修订案)》《股东权利义务手册》《“定职能定岗定编”方案(修订案)》《2023年绩效考核办法》《关于聘任会计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确认望谟农商银行关联方名单(2023年版)》。

3.2023年5月10日召开了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2022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2023年度同业投资计划》《决策主体权责清单(修订案)》《行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内部审计章程(修订案)》《股东负面行为清单》《大股东行为管理办法》《2022年度主要股东评估情况报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董事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董事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章程(修订案)》《“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关于增补选举肖勇同志为望谟农商银行执行董事的议案》《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工作方案》《关于提名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建议人选的议案》《风险偏好陈述书(2023年版)》《兴仁县华宏煤矿不良资产非批量转让议案》《补提贵州省农业信贷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协议存款利息的议案》。

4.2023年5月10日召开了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增补选举了本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调整望谟农商银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2023年望谟农商银行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事项》《2023年望谟农商银行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授权事项》《2023年望谟农商银行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授权事项》。

5.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望谟农商银行恢复和处置计划管理办法》。

6.2023年9月13日召开了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节选学习)《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望谟农商银行章程(2023年修订版)》(望农商银发〔2023〕143号)(节选学习)。会议通报了《监管机构对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第一季度的监管情况及整改情况》《监管机构对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上半年的监管情况及整改情况》《监管机构对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及整改情况》。会议听取了《2023年上半年业务运行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普惠金融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信息科技管理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机制执行及管理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案防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数据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情况报告》《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情况报告》《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情况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职工津贴补贴和福利费管理办法(修订案)》《关于对2022年度多提企业所得税进行账务处理的议案》《工资管理办法(修订案)》《职工住房增量补贴管理办法(修草案)》。

7.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了3名执行董事书面报告2023年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情况。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股东大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工作方案》《关于提名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建议人选的议案》《第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董监事会换届选举方案》《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关于李欠斌辞去望谟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等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股东利益冲突识别、审查和管理暂行办法》《2024-2026年资本补充规划》《关于增加望谟农商银行债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8.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报了监管机构对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的监管情况及整改情况。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恢复和处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案)》《关于确认望谟农商银行关联方调整名单的议案》。

9.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荐一名董事主持望谟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望谟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唱票人建议人选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办法》《关于选举望谟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提案》《关于审议望谟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行长、董事会秘书及风险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副行长及内审等部门负责人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第二届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授权》《第二届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的授权》。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34次会议,通报了6项事项、讨论了89项议案。

(六)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董事会按照省联社“6255”整体战略和“136”数字化战略部署,始终坚守定位,紧扣“七个有利于”评判标准,坚定工作信心,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保安全、促团结上下功夫。以改革为抓手、以发展为主线、以稳定为基础,凝聚合力,踔厉进取,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科学架构长远稳健发展的体制机制。一年来,本行政治建设更加坚定、业务发展不断提速、稳健经营更加夯实、经营管理更加高效、发展动力更加强劲。截至2023年12月末,日均存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6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3.6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户数较年初增长2397户;第三代社保卡户籍人口覆盖率62.6%,惠农一卡通补贴对象覆盖率74.3%,金融账户激活率87.81%。成本收入比48.89%,较年初下降3.51个百分点,同比下降3.51个百分点。不良率2.43%,较年初下降0.04个百分点,各网点除营业部外,不良率均控制在3%以内;逾贷比94.72%,控制在100%以内,表外不良贷款现金清收率7.12%,超额完成目标任务0.12个百分点;新发放贷款逾期率0.53%,控制在2%以内。报告期内,本行无案件、无事故发生。

(七)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行共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是黄刚、龙正碧、杨进。2023年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黄刚,按照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勤勉、认真负责,支持配合董事会开展工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关注存款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干扰,履职具备充分的独立性,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具备法律方面专业知识,不以本行独立董事身份谋取私利;2023年度,全年共计出席9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26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2次走访座谈会议、1次反洗钱专题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在望谟农商银行工作时间达31个工作日,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现场会议。2023年内,认真总结2022年度工作中的不足,在2023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讨论、决策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以及提名董事等人选议案时均能独立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一是在2023年1月29日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上,提出三条意见,并被采纳。二是在2023年3月27日第十四次董事会上,提出八条意见,并被采纳。三是在2023年5月10日第十五次董事会上,对2022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以及关于增补选举肖勇同志为望谟农商银行执行董事的议案等12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四是在2023年5月10日第十六次董事会上,对关于增补选举望谟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2023年望谟农商银行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授权事项等2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五是在2023年5月10日第五次股东大会上对原黔西南银保监分局2022年现场检查反馈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等3个议案独立发表了书面意见,并被采纳。六是在2023年8月10日第十七次董事会上,提出了“恢复和处置计划机制对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重要意义,经营层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制度的学习”意见,被采纳。七是在2023年9月13日第十八次董事会上,对2023年上半年信息科技管理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机制执行及管理情况报告等7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八是在2023年11月10日第十九次董事会上,对《望谟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望谟农商银行股东利益冲突识别、审查和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等8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九是在2023年12月13日第一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上,对监管机构对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第三季度的监管情况及整改情况、《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等4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十是在2023年12月13日股东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对《望谟农商银行2024-2026年资本补充规划》、《关于确认由望谟农商银行第一届职代会第十九次会议选举的执行董事、职工监事的提案》、选举望谟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等4个事项书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十一是在2023年12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行长、董事会秘书及风险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副行长及内审等部门负责人的议案》等7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十二是在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会议上均发表了独立意见,且被采纳。在2023年4月10日、5月11日召开的独立董事日常座谈会以及实地走访营业网点时,也分别对网点及高级管理层提出了相关建议,均被采纳。

龙正碧,按照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勤勉、认真负责,支持配合董事会开展工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关注存款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干扰,履职具备充分的独立性,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具备法律方面专业知识,不以本行独立董事身份谋取私利;2023年度,共计出席9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26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2次走访座谈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2023年在望谟农商银行工作时间达31个工作日,且每次均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在2023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讨论、决策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以及提名董事等人选议案时均能独立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一是在2023年1月29日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上,对关于确认安勇辞去望谟农商银行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关于解聘望谟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临时负责人的议案等3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二是在2023年3月27日第十四次董事会上,对关于聘任会计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的议案等8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三是在2023年5月10日第十五次董事会上,对2022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等13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四是在2023年5月10日第十六次董事会上,对关于增补选举望谟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2023年望谟农商银行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授权事项等2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五是在2023年5月10日第五次股东大会上对原黔西南银保监分局2022年现场检查反馈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等3个议案独立发表了书面意见,并被采纳。六是在2023年8月30日第十七次董事会上,提出了“恢复和处置计划应按照法定权限及程序制定与实施,充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有序恢复与处置,维护金融稳定”意见,被采纳。七是在2023年9月13日第十八次董事会上,对2023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机制执行及管理情况报告等8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八是在2023年11月10日第十九次董事会上,对《望谟农商银行董监事会换届选举方案(草案)》等8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九是在2023年12月13日第一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上,对监管机构对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第三季度的监管情况及整改情况、《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等4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十是在2023年12月13日股东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对《望谟农商银行2024-2026年资本补充规划》、《关于确认由望谟农商银行第一届职代会第十九次会议选举的执行董事、职工监事的提案》等4个事项书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十一是在2023年12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行长、董事会秘书及风险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副行长及内审等部门负责人的议案》等7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十二是在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会议上均发表了独立意见,且被采纳。在2023年4月10日、5月11日召开的独立董事日常座谈会以及实地走访营业网点时,也分别对网点及高级管理层提出了相关建议,均被采纳。

杨进,按照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勤勉、认真负责,支持配合董事会开展工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关注存款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干扰,履职具备充分的独立性,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具备法律方面专业知识,不以本行独立董事身份谋取私利;2023年度,全年共计出席9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21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2次走访座谈会议、1次反洗钱专题会议。作为独立董事,2023年度在望谟农商银行工作时间达29个工作日,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现场会议。在2023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讨论、决策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以及提名董事等人选议案时均能独立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一是在2023年1月29日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上,对关于确认安勇辞去望谟农商银行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关于解聘望谟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临时负责人的议案等3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二是在2023年3月27日第十四次董事会上,对2022年度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望谟农商银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等9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三是在2023年5月10日第十五次董事会上,对2022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等13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四是在2023年5月10日第十六次董事会上,提出了1条意见,并被采纳。五是在2023年5月10日第五次股东大会上对原黔西南银保监分局2022年现场检查反馈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等3个议案独立发表了书面意见,并被采纳。六是在2023年8月30日第十七次董事会上,提出了1条意见,并被采纳。七是在2023年9月13日第十八次董事会上,对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上半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情况报告等5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八是在2023年11月10日第十九次董事会上,对《望谟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等8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九是在2023年12月13日第一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上,对监管机构对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第三季度的监管情况及整改情况等4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十是在2023年12月13日股东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对《望谟农商银行2024-2026年资本补充规划》等4个事项书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十一是在2023年12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行长、董事会秘书及风险总监的议案》等7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十二是在2023年董事会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会议上均发表了独立意见,且被采纳。在2023年4月10日、5月11日召开的独立董事日常座谈会以及实地走访营业网点时,也分别对网点及高级管理层提出了相关建议,均被采纳。

三、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的构成

2023年末,本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人、外部监事2人、股东监事1人。

2023年望谟农商银行届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监事会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郑周艳

1980年12月

职工监事、监事长

望谟农商银行纪委书记、监事长

幸宁宁

1985年7月

职工监事

望谟农商银行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主任

王自萍

1988年12月

股东监事

贵州红水河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人员

李克飞

1978年1月

外部监事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项目经理

王子旋

1987年11月

外部监事

贵州权衡(册亨)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完成了第一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产生的5名监事与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监事简历

1.郑周艳,女,汉族,1980年12月生,贵州册亨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纪委书记、监事长,曾任册亨县联社者楼信用社主任、册亨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册亨农商银行者楼支行行长等职。

2.幸宁宁,女,汉族,1985年7月生,贵州兴义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主任,曾任本行党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等职。

3.王自萍,女,布依族,1988年12月生,贵州望谟人,群众,本科学历,现任本行股东监事、贵州红水河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曾任望谟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会计。

4.李克飞,男,汉族,1978年1月生,贵州册亨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本行外部监事、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项目经理,曾任贵州新黔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公司任项目经理、贵州鸿鹄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5.王子旋,女,布依族,1987年11月生,贵州望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外部监事、贵州权衡(册亨)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兴义市南盘江镇南龙村支书、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管委会副主任。

    (四)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全年共召开5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个,审核评估中长期规划4个,听取各类经营层报告20个,对5个监管部门通报文件进行学习,全年累计向经营层提出意见建议12条。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21日召开了本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报了《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辖内农商行2022年度监管情况的通报》(黔西南银保监办发〔2023〕15号)、《望谟农商银行关于黔西南银保监分局2022年度监管情况通报的整改方案》以及本行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2年工作情况报告暨2023年工作计划(草案)》、《监事会对董事、监事、经营层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草案)》、《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暨2023年度工作报告》、《2023年绩效薪酬考核办法(试行草案)》《2023年至2025年稽核审计工作规划(草案》七个议案,听取了《2022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2022年度合规风险工作情况报告》、《2022年度案件防控工作分析报告》、《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2022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情况报告》、《2022年度会计财务同级审计报告》八个工作报告。

2.2023年5月9日召开了本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文件进行了学习;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2年财务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草案)》《“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草案)》。

3.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本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报了监管机构对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第一季度的监管情况、《关于望谟农商行2023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的通报》以及本行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听取了《2023年上半年业务运行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案防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机制执行及管理情况的报告》、《2023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财务运行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补充听取《2021年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情况报告》、听取《2022年度关联交易审计报告》、《望谟农商银行关于2022年度工资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的报告》等11个工作报告。

4.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本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报了《望谟农商银行关于黔西南监管分局2023年上半年监管通报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听取了《关于2023年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情况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董监事会换届选举方案(草案)》中涉及监事换届选举事项、《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选举办法(草案)》、《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等4个议案。

5.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一名监事主持望谟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提案》、《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选举办法(草案)》;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望谟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的提案》,选举了郑周艳为本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望谟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提名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案》,确定了本行第二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监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下设2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会分别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2名,2023年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

(六)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促进本行经营管理健康可持续发展,重点完成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按季度召开监事会会议,逐项听取经营层经营指标、案件防控、财务执行、反洗钱、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经营层提出意见建议,并向董事会报告监督情况,确保公司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维护广大股东权益。二是进一步强化内审部门职责,完成12个营业网点常规稽核检查、5个营业网点综合审计,完成各类专项审计19个,对30人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台账管理,持续跟踪监测整改进度,促进审计提质增效。三是完成监事会换届工作,不断强化在公司治理过程的监督作用发挥,为本行健康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七)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全行经营情况的独立意见

1.法人治理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及价值准则,各董事均充分行使了本行《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了作为本行董事会成员的决策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各项权益。

2.业务经营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3年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外部环境风险加剧等多重考验环境下,各项业务指标总体向好发展,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高质量考核成绩显著,不良贷款严格控制在3%以内,信用风险基本可控。成绩的由来,充分体现经营层坚决落实行党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策部署,营造了健康稳健的经营环境。 

3.依法运作情况:2023年,本行监事会依据《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赋予的职权,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党委会、行办会及各类会议,加大了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议事内容的合规性监督。监事会认为,本行决策程序遵守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以及《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四、高级管理层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

截至年末,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2名副行长、1名风险总监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人,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的合规风险部负责人1人、财务统计部负责人1人、稽核审计部负责人1人。

2023年末望谟农商银行高级管理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吴玉恒

1976年6月

望谟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杨颂

1979年12月

望谟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杨勇

1986年7月

望谟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唐宇

1978年10月

望谟农商银行党委委员、风险总监

张莉

1987年4月

望谟农商银行纪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袁燕红

1989年12月

望谟农商银行纪委委员、合规风险部总经理

胡小勤

1989年11月

望谟农商银行财务统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班海湾

1985年12月

望谟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3年2月,因工作需要,本行免去黄跃南稽核审计部临时负责人(中层正职级)职务;2023年2月,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袁燕红任本行合规风险部总经理;2023年4月,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胡小勤任本行会计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班海湾任本行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玉恒,男,汉族,1976年6月生,贵州贞丰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曾任贞丰县联社主任助理、副主任,贞丰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  

杨颂,男,苗族,出生于1979年12月,贵州望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政工师。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曾任望谟县联社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等职。

杨勇,男,布依族,出生于1986年7月,贵州册亨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曾任册亨县联社风险管理部经理、省联社业务发展部二级经理等职。

唐宇,男,汉族,出生于1978年10月,贵州兴仁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党委委员、风险总监,曾任册亨县联社营业部经理、业务发展部副经理、经理等职。

张莉,女,汉族,1987年4月生,重庆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本行纪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望谟县联社办公室副主任、财务统计部副经理、经理,本行党委组织部部长等职。

袁燕红,男,汉族,1989年12月生,贵州习水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纪委委员、合规风险部总经理,曾任望谟县联社合规风险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望谟农商银行合规风险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

胡小勤,女,汉族,1989年11月生,贵州习水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财务统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任望谟县联社业务发展部、财务统计部员工,本行财务统计部、合规风险部员工等职。

班海湾,女,布依族,1985年12月生,贵州望谟人,群众,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任望谟县联社乐元信用社、复兴信用社委派会计,本行营业部会计运营主管等职。

(四)高级管理层工作情况

2023年,高级管理层认真贯彻落实总行党委和董事会各

项决策部署,持续夯实本行高质量发展和管理基础,重点抓好了以下工作:一是以省联社高质量考核为统揽,聚焦“两个市场”,深入研究县域经济产业结构、市场主体、区域差异等情况,结合地方乡村振兴规划,找准服务县域经济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扎实开展普惠大走访,深耕农村和城区,持续加强网格化管理,要政策、抓资源、抢客户、强基础,积极将本行经营发展融入县域实体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县域金融主力军作用。二是始终聚焦“一深三拓两稳”客群定位,精准配置信贷资源,科学统筹信贷投放。持续加大对优质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农户生产生活、外出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农村年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创业。三是围绕绿色产业需求,依托县域资源禀赋,加大生态农业、生态林业、资源循环利用、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等绿色重点领域融资,强化产品创新,加强政银、银银、银证、银保、银担合作,积极探索绿色普惠金融商业可持续的新路子。四是紧紧围绕“三有”百姓银行的建设目标,持续推动建设县域内服务体验最优、客户黏性最强、品牌形象最佳、服务评价最高、经营业绩最好的金融机构。

五、部门与支行设置情况

截至年末,设置管理指导部门为: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董事会办公室、团委)、稽核审计部、财务统计部(数据管理部、资金同业部)、合规风险部(法律事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运营管理部(数据管理部、客户服务部)、业务发展部(科技金融部)、安全保障部(采购管理办)、纪律检查室(监事会办公室)。

全行下设1个营业部、14个支行、2个分理处、1个便民服务支行,共18个营业网点。 

2023年末望谟农商银行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一览表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营业场所地址

备注

联系电话

1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天马大道中段

总行营业部

0859-4610770

2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王母街道办文化路6号

 

0859-4613900

3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新桥分理处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王母街道办新桥路707号

 

0859-4610168

4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兴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解放路盘龙大厦门面

 

0859-4612556

5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兴支行枫林分理处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王母街道办枫林小区建材市场旁

 

0859-4612556

6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桑郎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桑郎镇街上

 

0859-4680358

7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打易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打易镇新集镇区

 

0859-4670011

8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蔗香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蔗香镇街上

 

0859-4730016

9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山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麻山镇纳夜街上

 

0859-4755028

10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油迈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油迈乡街上

 

0859-4740056

11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观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大观镇街上

 

0859-4750014

12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屯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石屯镇街上

 

0859-4825005

13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旺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乐旺镇街上

 

0859-4840002

14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元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乐元镇街上

 

0859-4720029

15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郊纳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郊纳镇纳江坝安置点

 

0859-4850034

16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坎边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边饶镇坎边街上

 

0859-4873311

17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昂武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昂武镇昂武村场坪组街上

 

0859-4611406

18

贵州望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屯镇便民服务支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新屯街道办街上

 

0859-4613900

六、从业人员情况

2023年末,本行在编职工188人,其中:在岗职工171人(高管6人,一般合同制员工165人),内退职工17人。男性职工118人,占员工总数的62.77%;女性职工70人,占员工总数的37.23%。本科学历158人,占员工总数的84.04%;大专学历26人,占员工总数的13.83%;中专及高中学历4人,占员工总数的2.13%。中级会计师职称1人,中级经济师职称2人,助理经济师职称5人,助理会计师职称5人,经济员初级职称5人,会计员初级职称5人,助理政工师职称6人。

七、内部控制和审计情况 

(一)内部控制情况。一是治理机制良好。本行董事会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检查执行情况;董事会了解本行的主要风险,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董事会及时审查高级管理层、内外审计机构和监管部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并及时整改;高级管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战略、政策、制度和程序;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二是组织机构健全。本行的组织机构设置逐步优化和完善,明确了内部控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信息报告路径;专门设立了履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基本能够对本行的各级部门和各项业务实施管理控制。三是内部控制文化良好。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通过言行强调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开展内控制度学习,强化审计,有较好的培训、宣传机制,员工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参与到控制活动中;建立了较好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员工尽职尽责。全行绝大多数员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敢于向相关部门报告违法违规问题,无与经营指导方针不一致的情况。五是内部控制政策与措施基本覆盖各主要风险点,建立了相应的授权和审批制度。六是部门、岗位、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较合理明确,关键和特殊岗位遵循了必要的分离原则,执行了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二)内部审计情况。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总行设置稽核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4人。稽核审计内容涵盖本行现有业务,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完成稽核审计项目,对辖内营业网点检查面达100%。除常规稽核检查外,审计范围还覆盖贷款减免情况专项审计、呆账核销情况专项审计、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真实性及工资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关联交易专项审计、印章管理专项审计、支付敏感信息安全专项审计、资金业务专项审计、信息科技风险全面审计、信贷资产质量专项审计、征信业务专项审计、流动性风险管理专项审计、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计、案件防控专项审计、不良贷款处置真实性专项审计、不良信贷资产问责工作审计、信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会经费专项审计、安全保卫专项审计、外包业务专项审计等方面专项审计及基建及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审计调查,并做好重要岗位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稽核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工资政策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审计报告对应向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报告。

八、薪酬政策及支付情况

(一)薪酬管理与制度

本行董事会负责薪酬总体管理职责,高级管理层负责具体管理。经营层下设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职工薪酬有关制度及方案,向经营层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负责拟定本行年度经营考核方案,向经营层提出建议等。本行高级管理层及职工薪酬总体方案,由高级管理层拟定建议方案,董事会履行内部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本行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及政策,由行长办公会研究讨论拟定方案,党委会前置讨论,充分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本行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负责研究审议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监督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等。

本行制定了《望谟农商银行工资管理办法》,薪酬政策以经营发展战略为导向,与风险管理体系相协调,并按照“战略导向、效益导向、合理保障与激励约束相结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原则,建立了与市场经济和行业竞争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现代商业银行薪酬机制,充分发挥了薪酬在企业经营发展与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兼顾了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薪酬分配体系。根据《望谟农商银行工资管理办法》执行预算、清算管理。本行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性收入三部分组成,同时考虑了特殊贡献及中长期激励,设置了激励奖励工资及中长期激励。报告期内,为增强薪酬竞争力与职工获得感,在年度财务预算和工资指导线范围内,对职工薪酬作适当倾斜,总体薪酬政策保持稳定。

(二)薪酬支付情况

2023年,本行职工工资科目总额4269.71万元(含清退历年薪酬款项16.11万元),其中:预提高管人员2023年薪酬总额425.18万元(2023年高管实际薪酬总额待省联社下发2023年度高管考核结果后汇算调整),一般合同制员工薪酬总额2992.11万元(其中:关键性岗位员工薪酬总额1568.47万元),内退职工生活费128.14万元,车辆补贴207.99万元,取暖费补贴51.20万元,从职工工资科目核算员工增量补贴481.20万元。

2023年,已计发外部董事基本薪酬2.75万元、独立董事基本薪酬3万元、股东监事及外部监事基本薪酬2万元,已预提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监事、外部监事浮动薪酬2.47万元,待根据2023年度履职考核情况计发。本行执行董事、职工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本行非执行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管理办法考核兑付。

(三)延期支付情况

为强化薪酬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修订完善了《望谟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对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员工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2023年度绩效延期支付比例为:董事长、行长、监事长按其绩效薪酬的55%延期支付;党委委员、副行长、风险总监、工会主席按其绩效薪酬的45%延期支付;董事会秘书、总行行长助理、工会副主席(主持工作)、工会副主席,合规风险部、业务发展部、稽核审计部、财务统计部及各网点负责人(含临时负责人及代履职相应岗位人员)按其绩效薪酬的43%延期支付;网点副职、客户经理按其绩效薪酬的41%延期支付;其他部门所有中层正、副职按其绩效薪酬的30%延期支付;会计运营主管按其绩效薪酬的20%延期支付;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所有一般员工按其绩效薪酬的10%延期支付。2023年累计代扣延期支付总额624.96万元,其中:高管代扣56.11万元(按已预发高管40%绩效薪酬代扣,高管实际延期支付总额待省联社下发2023年度高管考核结果后汇算调整),一般合同制员工代扣568.85万元。

2023年,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问责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0〕334号),共有21人因涉及不良资产责任认定等原因当月薪酬不足扣罚,扣减其历年延期支付绩效薪酬共计4.83万元;1人因离职多年且其在本行贷款逾期,扣减其历年延期支付绩效薪酬4.5万元。

九、公司治理整体自评

2023年,我行紧紧围绕本行“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始终坚持把规范完善公司治理作为本行转型发展的重要一环。以落实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为契机,围绕“两项评级”提升行动,按照“一年基本健全、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全面提升”目标,不断提高治理水平,逐步形成较为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在日常工作中,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切实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程序,把党的领导贯穿公司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是持续加强“三会一层”建设。结合监管部门2022年度现场检查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结合省联社指导意见,在2023年内再次对决策主体权责清单、党委会、行办会等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有效提升了各层级履职质效。三是加强股东股权管理。修订完善股权管理办法,建立股东权利义务手册、负面行为清单等制度,遵循分类管理、资质优良、关系清晰、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董事会的战略引导下,通过定期评估或排查的方式做好股东行为管理,加强股东关系人排查,识别和严控关联交易。四是强化董监高规范履职。将各层级履职要点及监管法规等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及时组织高级管理层参加各级内外部培训,有效提升董监高履职能力。严格按照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认真抓好年度履职评价工作。2023年12月13日,顺利完成董监事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董监事会成员。

2024年初,开展2023年度公司治理监管自评估等级为B级。

 

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原则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建设,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消保工作制度,2023年度共修订、新增制度4个,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二是认真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长期坚持12个,正在整改1个。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工作,2023年度组织开展系列活动3次,各网点按要求开展活动共计100余次,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共计4次,发放宣传折页8000余份,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成效。同时积极开展员工培训,2023年组织员工培训2次。四是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2023年度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事项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理,办结率100%。全年未出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未发生因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而引发的大规模投诉和群体事件,未发生消费者金融信息泄露、各类案件、上访、挤兑等重大事件。

第八章  社会责任情况

一、税金缴纳情况

2023年度,缴纳各项税金共计1781.46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172.19万元、增值税246.96万元、附加税及其他135.57万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26.74万元。

二、公益捐赠情况

2023年度,本行无捐赠。

三、乡村振兴干部驻乡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选派2名政治素质好、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分别赴望漠县麻山镇交龙村任驻村第一书记,册亨县秧坝镇昂涛村任驻村干部,2023年6月派驻至册亨县秧坝镇昂涛村驻村干部期满返回本行工作。2023年10月,为全面支持做好望谟县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根据望谟县乡村振兴指挥的工作提示要求,新增3名干部下沉到麻山镇交龙村协助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自驻村以来,派驻驻村干部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作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防汛抗洪、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农业服务、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养老保险征收、金融服务等重点工作,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村民的一致好评。

为全面做好帮扶村各项建设工作,同时,全年共投入资金2万元用于帮助麻山镇交龙村留守儿童及家庭困难学生、维修活动室食堂及购买村委会办公室空调,让留守儿童及家庭困难学生感受到社会的关怀,改善交龙村委会生活、办公环境。

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本行始终坚持服务实体,将辖区内小微企业的扶持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持续加强小微企业走访问需,从缓解融资难题、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贷投放等方面,助力全县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截至2023年末,各项贷款余额406279.84万元,较年初增加36946.05万元,增速10%;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42861.41万元,较年初增加21453.86万元,增速17.67%,高于各项贷款增速7.67个百分点,2023年累计投放普惠小微企业贷171293.58万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6530户,较年初增加808户;普惠小微企业不良率2.77%,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0.34个百分点,普惠小微企业加权利率5.46%,与上年度持平。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户数均保持较好增长,资产质量水平得到有效控制,普惠小微企业加权利率不高于上年度加权平均利率,完成“两增两控”目标。二是建立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规划目标,按照半小时金融服务圈要求,持续开展好普惠大走访,开展商户建档评级授信工作。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在金融产品方面推出乡村振兴“微商贷”信贷产品,进一步优惠客户利率定价,持续推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为市场主体节省融资成本。在支付服务方面持续做好支付降费,让利于民,通过免收账户管理费、年费,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等措施为市场主体节省资金结算成本。

五、普惠金融发展情况

深入践行普惠金融提质增效,研究县域经济产业结构、市场主体、区域差异等情况,结合地方乡村振兴规划,持续挖掘金融服务,积极将本行经营发展融入县域实体经济发展中,助力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一是截至2023年末,全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4.29亿元(剔除贴现),增速17.67%,高于各项贷款(剔除贴现)7.67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户数6530户,较年初增加808户,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监管目标。全行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 2.77%,高于全行同期各项贷款不良贷款率(2.43%)0.34个百分点,达到监管要求。全行2023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 5.46%(不含票据融资),与年初持平,实现“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的监管要求。二是结合望谟县自然资源禀赋,持续加大稻谷、玉米、高粱、油菜等粮油产业发展,促进望谟粮油产业化升级、提质增效。持续支持望谟县内规模化养猪、黑山羊养殖以及小黄牛养殖,聚焦500亩坝区及十二特色农业,重点支持规模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附加值较高、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发展,积极支持板栗、芒果、油茶等特色农业产业,促进传统农业逐步迈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升级。截至2023年末,本行十二大农业特色产业贷款余额113663.24万元,较年初增长22279.23万元;贷款余额户数20679户,较年初增长5079户,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力度不断加大。三是加快黔农村村通转型升级。为进一步丰富黔农村村通内涵,依托站点覆盖面广、百姓认可度高的优势,积极融入“蜂王”综合服务站点建设,融合人力、快递、通信+金融的服务模式,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化便民惠民服务,让老百姓足不出村就能享受优质的金融服务。 

第九章  年度重要事项

2023年,本行对高管人员变更、业务经营重大事项等,均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分局及人民银行望谟县支行报告。

一、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本年度注册资本较上年度无变化,无分立合并事项。

二、主要股东变动情况

本年度主要股东较上年度无变化。

三、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2023年本行涉及高管人员变动2人,具体是:2023年1月13日,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勇调兴仁农商银行任职;同日,肖勇调本行任党委书记、董事长。

四、网点负责人变更重大事项

2023年,本行根据工作实际,对8个支行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具体是:免去何勇郊纳支行行长职务,邹飞任郊纳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免去陈永刚乐旺支行行长职务,蒲红言任乐旺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王再勇任麻山支行行长;周柔辰任大观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黄福忠任乐元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免去张林风城南支行行长职务,周磊任城南支行行长;黄跃南任昂武支行行长,免去蔗香支行行长职务;王定满代为履行蔗香支行行长职责。

五、机构更名并迁址重大事项报告

2023年,本行及各分支机构名称无变化、机构无迁址。

六、业务经营重大事项

2023年,本行开办3个新产品,红色美丽乡村“产业贷”、红色美丽乡村“共富贷”以及乡村振兴“微商贷”,有效为各类客群提供金融服务保障,解决信贷资金需求。

七、报告期内重大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仲裁事项,发生的诉讼主要是正常业务经营中涉及的不良资产信贷业务诉讼。

八、报告期内重大的托管、担保、承诺、委托资产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的托管、担保、承诺、委托资产管理情况。

九、报告期内本行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第十章  财务会计报告

(详见附件)

附件:1.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

会计报表附注 

      2.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

      3.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表

      4.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度现金流量表

      5.望谟农商银行2023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附件:

1、附件1.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附注.pdf

2、附件2-5.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