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以及《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晴隆农商银行)2021年度信息报告披露如下: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晴隆农商银行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晴隆农商银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审计报告。
晴隆农商银行领导班子及计划财务部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注册名称: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贵州晴隆农商银行或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
英文名称:Guizhou QingLo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英文简称:QingLo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英文缩写:GZQLRCB
注册地: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莲城镇东街
注册资本:人民币14380.80万元
批准成立日期:2017年05月31日
法定代表人:王林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东观街道信合大楼
邮政编码:561400
电 话:0859-7610118
传 真:0859-7610118
网 址:http://www.gznxbank.com/qlxls/index.html
(二)董事会秘书基本信息
董事会秘书:曾啟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莲城镇东街信合大楼五楼工会办公室
电 话:0859-7610118
传 真:0859-7610118
电子信箱:1204643699@qq.com
(三)信息披露渠道
黔西南日报、多彩贵州网
(四)其他基本信息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地点、事项:2020年12月10日在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法定代表人,将法定代表人由刘翀变更为王林
营业执照注册号:91522324709547003D
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所
会计师事务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西路金龙星岛国际3号楼11层
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邮编:550000
二、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一)机构基本情况
晴隆农商银行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构成,董事会专门设立了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及薪酬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6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设立了监督、提名2个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层设立了利率定价委员会、贷款授信审批委员会、财务审批委员会、采购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采购验收小组、同业授信审批委员会等10个委员会。内设业务发展部、计划财务部、科技与数据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合规风险部、综合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稽核审计部、群工宣传部、纪检监察室、后勤服务部、机构管理部共12个职能部门。下设1个营业部、17个营业支行、1个便民服务网点,机构遍及晴隆县全辖12个乡镇、2个街道办。
分支机构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营业场所 |
服务电话 |
负责人 |
1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东街 |
0859-7610118 |
江伟 |
2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南街路口 |
0859-7615700 |
周晓红 |
3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北环路 |
0859-7611701 |
田维婷 |
4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碧痕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碧痕镇街上 |
0859-7952022 |
赵婷 |
5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花池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北环路与中心街交汇处 |
0859-7611185 |
付蓉 |
6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照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光照镇街上 |
0859-7820012 |
喻国庆 |
7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沙子镇街上 |
0859-7931040 |
王胜英 |
8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马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紫马镇街上 |
0859-7980006 |
潘进元 |
9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马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茶马镇街上 |
0859-7830119 |
罗站 |
10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田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大田乡街上 |
0859-7821366 |
袁海洋 |
11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场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鸡场镇街上 |
0859-7926042 |
邓松 |
12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大厂镇街上 |
0859-7962072 |
赵波 |
13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谷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安谷镇街上 |
0859-7981219 |
杨万向 |
14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流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长流乡街上 |
0859-7890388 |
石朴 |
15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南街社区天盛时代小区 |
0859-7611930 |
罗静 |
16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贡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花贡镇街上 |
0859-7862012 |
朱乡义 |
17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营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街上 |
0859-7880228 |
刘亭 |
18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宝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三宝街道新露社区 |
0859-7615298 |
周静 |
(二)法人治理情况
晴隆农商银行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能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的职能作用,为实现晴隆农商银行民主管理、决策程序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供制度保障。
1.股东与股东大会
(1)股份变动情况。2021年末股本金总额为14380.8万元,其中法人股本金为5033.28万元,占比35%,自然人股本金为9347.52万元,占比为65%,股本金结构未发生变动。
(2)股东情况。一是股东总体情况。晴隆农商行2021年末共有股东5679户,其中法人股7户持股金额5033.28万元,占比为35%;自然人股5672户持股金额9347.52万元,占比为65%。二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情况。晴隆农商行2020年末持股5%以上的股东3户,持股金额及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动,分别为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金额为1232.64万元,持股比例为8.57%;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金额为1027.20万元,持股比例为7.14%;贵州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金额为1006.66万元,持股比例为7%。三是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晴隆农商行2021年度前十大股东发生一户变动,由原自然人股东王世浪变更为新自然人股东王世亚。前十大股东持股金额由5004.24万元变更为 5078.87万元,占比为35.32%。
(3)股东大会召开情况。本年度内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
2021年5月11日,召开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内容共有十八项,第一项为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题为《聚焦主业 坚守定位 防控风险 开启晴隆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第二项为监事长代表监事会作题为《依法监督执纪 强化履职担当 为晴隆农商银行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第三项为审议《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第四项为审议《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第五项为审议《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的提案》;第六项为审议《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提案》;第七项为审议《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金分红方案(草案)>的提案》;第八项为审议《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第九项为审议《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第十项为审议《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案管理办法>的提案》;第十一项为审议《关于修订<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管理办法>的议案》;第十二项为审议《关于连续选举翟晶晶、庞美虹、杨栋森、曾啟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提案》;第十三项为审议《关于补选唐雄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第十四项为审议《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董事会、经营层及成员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第十五项为审议《审议<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监事会及成员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第十六项为审议《关于连续选举葛坤、赵姗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的提案》;第十七项为关于修订《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提案;第十八项为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汇报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情况。此次会议由贵州越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董事与董事会
(1)董事会成员构成。截止2021年末,晴隆农商银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外部董事4名。保证了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了晴隆农商银行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充分发挥董事会在晴隆农商银行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董事会成员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职 务 |
股权类别 |
1 |
王林 |
男 |
1970.07 |
本科 |
董事长 |
职工股 |
2 |
陈迪春 |
女 |
1982.10 |
本科 |
副董事长 |
职工股 |
3 |
曾啟 |
男 |
1969.08 |
大专 |
董事会秘书 |
职工股 |
4 |
梁大凯 |
男 |
1988.11 |
本科 |
外部董事 |
企业法人股 |
5 |
杨栋森 |
男 |
1983.12 |
本科 |
外部董事 |
企业法人股 |
6 |
阳刚 |
男 |
1973.11 |
大专 |
外部董事 |
外部自然人股 |
7 |
殷果 |
女 |
1984.10 |
硕士 |
外部董事 |
企业法人股 |
8 |
庞美虹 |
男 |
1960.07 |
大专 |
独立董事 |
|
9 |
翟晶晶 |
女 |
1983.11 |
本科 |
独立董事 |
|
(2)董事会召开情况:本年度共召开董事会6次,其中例会4次,临时董事会2次。
①2021年1月21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晴隆农商银行关于组织架构优化及部室(中心)职责调整方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的提案》。
②2021年5月11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金分红方案(草案)》、《关于<贵州晴隆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商银行提案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修订<贵州晴隆农商银行财务费用支出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连续选举翟晶晶、庞美虹、杨栋森、曾啟为贵州晴隆农商银行董事会董事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商银行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商银行2021年度战略规划>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商银行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提案》、《关于对贵阳黔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物抵债资产进行处置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商银行2021年度案件防控工作计划>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商银行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的提案》、《关于修订<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章程(草案)>的提案》。
③2021年7月22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副经理职数的议案》、《关于聘任贵州晴隆农商银行财务部、稽核审计部、合规风险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晴隆农商银行股东王世浪及书海涵股权转让给王世亚的议案》、《关于制定贵州晴隆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④2021年10月28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调整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贵州晴隆农商银行成立乡村振兴部的议案、《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⑤2021年11月9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贵州晴隆农商银行制定《晴隆农商银行主要股东承诺书》。
⑥2021年12月23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贵州晴隆农商银行捐赠609万元支持贵州生态移民工程的提案、审议明确晴隆农商银行工会副主席薪酬待遇执行标准的议案、审议晴隆农商银行法人股东贵州晴隆肥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3.监事和监事会
(1)监事会成员构成。截止2021年末,晴隆农商银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外部监事3名。晴隆农商银行监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晴隆农商银行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晴隆农商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职 务 |
股权类别 |
1 |
葛坤 |
男 |
1966.06 |
本科 |
监事长 |
|
2 |
赵姗 |
女 |
1982.12 |
本科 |
监事 |
职工股 |
3 |
王学平 |
男 |
1959.08 |
高中 |
监事 |
外部自然人股 |
4 |
肖德鲜 |
女 |
1970.08 |
初中 |
监事 |
外部自然人股 |
5 |
唐 雄 |
男 |
1980.01 |
中专 |
监事 |
|
(2)监事会召开情况:本年度共召开监事会4次。
①2021年5月1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内容为:一是监事长向全体监事成员汇报晴隆农商银行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二是审议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重点。
②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内容为:一是监事长向全体监事成员汇报晴隆农商银行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二是审议《关于提名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办公室组成人员》的提案;三是审议《关于制定贵州晴隆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提案;四是审议监事会2021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③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一是监事长向全体监事成员汇报晴隆农商银行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二是审议《晴隆农商银行2020年度分层分类经营管理真实性及工资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三是审议《晴隆农商银行2021年第三季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四是审议《晴隆农商银行2021年战略规划评估报告》;五是商议2021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④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一是通报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二是商议年末工作重点。
4.经营管理层
截止2021年末,晴隆农商银行经营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风险总监组成,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1名、风险总监1名。
经营班子成员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职务 |
股权类别 |
1 |
陈迪春 |
女 |
1982.10 |
本科 |
行长 |
职工股 |
2 |
文良广 |
男 |
1975.11 |
本科 |
副行长 |
|
3 |
吴清华 |
男 |
1974.12 |
本科 |
风险总监 |
|
5.董事会成员履职情况
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设置9人,截止2021年末董事会成员9人,其中:外部董事6人(含独立董事2人)、执行董事3人。董事会成员组成较为合理,文化程度、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较高。各位董事自选举产生以来,勤勉尽责,按时出席会议,积极发表专业意见。严格按照《章程》赋予的职责,强化维护股东权益和晴隆农商银行提出的坚持“改制不改向 改名不改姓”,坚持“立足农村、面向社区、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县域经济”的战略定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出思路、抓发展、抓服务、重规范,扎实开展工作,晴隆农商银行各项业务得到了稳健发展,经营管理日趋完善,成为县域金融机构资产规模最大、机构网点覆盖最广、存贷款余额最高、支农支小力度最强、金融服务最宽、从业人员最多的金融机构,是名符其实的农村金融主力军,晴隆人民自己的银行!
6.公司治理实况
晴隆农商银行按照“责任明确、协调运行”的要求,构建起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协调运行的“三会一层”经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根据《章程》规定,通过“三会分设、三权分离、三长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按照“制衡有效、民主决策、程序清晰”的原则,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分工,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职责、权力、义务。二是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委员会。为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职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内设的各个委员会的作用,晴隆农商银行董事会根据我行的实际情况单独设立了必备的战略与“三农”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和委员;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与监督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下设了采购委员会、利率定价委员会、信贷审批委员会、财务审批委员会等,各专门委员会设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具备一定的独立性。“三会一层”下设的各专门委员的设立,进一步完善了“三会一层”的管理程序和决策机制。三是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规章制度。2021年5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东相关信息变更情况、管理工作需要重新修订和完善了《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章程》,并报黔西南银保监分局核准;起草了《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四是强化“三会一层”协同履职能力。“三会一层”根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信息报告制度、高级管理层信息报告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三会一层”之前的沟通交流,相互配合形成公司治理合力。
从当前晴隆农商银行公司治理实际情况来看,公司治理各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明晰了“三会一层”相互之间的权益、层次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能为晴隆农商银行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所
红日黔审字[2022]第005 号
审计报告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晴隆农商行”)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晴隆农商行2021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晴隆农商行,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晴隆农商行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晴隆农商行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晴隆农商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晴隆农商行、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晴隆农商行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一定会发现存在的重大错报。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晴隆农商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晴隆农商行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晴隆农商行的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与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田志英
贵州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秦慧
中国·贵阳 二○二二年三月十日
已审计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单位:元 |
项 目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项 目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资产: |
1 |
|
|
负债: |
31 |
|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2 |
983,127,195.95 |
1181475540.0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32 |
1,036,760,000.00 |
812810000 |
贵金属 |
3 |
0.00 |
0.00 |
联行存放款项 |
33 |
738,483.86 |
377598.02 |
存放联行款项 |
4 |
0.00 |
0.00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34 |
10,383.16 |
9.90 |
存放同业款项 |
5 |
924,503,402.92 |
387342741.36 |
拆入资金 |
35 |
0.00 |
0.00 |
拆出资金 |
6 |
0.00 |
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6 |
0.00 |
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 |
0.00 |
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37 |
|
|
衍生金融资产 |
8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38 |
0.00 |
0.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9 |
0.00 |
0.00 |
吸收存款 |
39 |
3,678,720,008.62 |
3858850895.70 |
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 |
10 |
52,467,500.00 |
51467500 |
应付职工薪酬 |
40 |
33,460,107.99 |
27461407.74 |
应收利息 |
11 |
5,937,558.11 |
0 |
应交税费 |
41 |
7,657,761.73 |
8258241.19 |
应收股利 |
12 |
0.00 |
0.00 |
应付利息 |
42 |
54,976,803.54 |
0 |
其他应收款 |
13 |
42,572,204.22 |
0 |
应付股利 |
43 |
3,531,235.74 |
0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14 |
3,042,012,163.31 |
3362090539.93 |
其他应付款 |
44 |
6,321,570.00 |
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5 |
0.00 |
0.00 |
预计负债 |
45 |
0.00 |
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6 |
0.00 |
0.00 |
应付债券 |
46 |
0.00 |
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17 |
290,000.00 |
3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7 |
0.00 |
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18 |
0.00 |
0.00 |
其他负债 |
48 |
350,399.48 |
84590497.49 |
固定资产 |
19 |
33,072,128.22 |
38988439.53 |
负债合计 |
49 |
4,822,526,754.12 |
4792348650.04 |
在建工程 |
20 |
3,210,794.87 |
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50 |
|
|
固定资产清理 |
21 |
0.00 |
0.00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1 |
143,808,000.00 |
143,808,000.00 |
无形资产 |
22 |
7,104,131.67 |
7203092.40 |
其中:法人股股本 |
52 |
50,332,800.00 |
50,332,80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23 |
35,222,533.12 |
0 |
自然人股股本 |
53 |
93,475,200.00 |
93,475,200.00 |
抵债资产 |
24 |
2,702,746.90 |
0 |
资本公积 |
54 |
26,950,000.00 |
26,950,0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 |
39,556,065.51 |
39,556,065.51 |
减:库存股 |
55 |
0.00 |
0.00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26 |
0.00 |
0.00 |
盈余公积 |
56 |
30,765,350.35 |
32050295.80 |
其他资产 |
27 |
0.00 |
75255645.83 |
一般风险准备 |
57 |
79,621,067.46 |
82065001.90 |
|
28 |
|
|
未分配利润 |
58 |
68,107,252.87 |
66457616.86 |
|
29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 |
349,251,670.68 |
351330914.56 |
资产总计 |
30 |
5,171,778,424.80 |
5143679564.6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0 |
5,171,778,424.80 |
5143679564.60 |
利润分配表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行 次 |
上年同期数 |
本年累计数 |
项目 |
行次 |
上年同期数 |
本年累计数 |
一、营业收入 |
1 |
147873110.61 |
156005209.06 |
(一)税金及附加 |
16 |
576,651.28 |
633511.77 |
(一)利息净收入 |
2 |
147989538.62 |
160153389.18 |
(二)业务及管理费 |
17 |
85,225,043.72 |
89339973.59 |
利息收入 |
3 |
213118520.79 |
232637812.84 |
(三)资产减值损失 |
18 |
44,397,963.19 |
32704110.46 |
利息支出 |
4 |
65128982.17 |
72484423.66 |
(四)其他业务成本 |
19 |
413,120.23 |
236110.45 |
(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5 |
-1249808.62 |
-4704985.6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 |
17,260,332.19 |
33091502.79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6 |
2115278.39 |
2157281.31 |
加:营业外收入 |
21 |
8,084,443.86 |
3029408.55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7 |
3365087.01 |
6862266.92 |
减:营业外支出 |
22 |
3,366,731.83 |
8739291.27 |
(三)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 |
1053432.23 |
463174.54 |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
23 |
21,978,044.22 |
27381620.0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 |
|
|
减:所得税费用 |
24 |
13,571,516.40 |
14782165.54 |
(四)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 |
0 |
0 |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 |
8,406,527.82 |
12599454.53 |
(五)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 |
0 |
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 |
|
|
(六)资产处置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 |
0 |
0 |
少数股东损益 |
27 |
|
|
(七)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 |
0 |
0 |
六、每股收益: |
28 |
|
|
(八)其他业务收入 |
14 |
62150.67 |
93630.95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29 |
|
|
二、营业支出 |
15 |
130612778.42 |
122913706.2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30 |
|
|
现金流量表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 目 |
行次 |
上年数 |
本年数 |
项 目 |
行次 |
上年数 |
本年数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 |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 |
6,903,818.49 |
9630006.4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2 |
260,946,779.28 |
179759627.98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 |
0.00 |
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3 |
407,600,000.00 |
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 |
6,903,818.49 |
9630006.47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4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 |
-5,832,588.55 |
-9166831.93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5 |
215,340,521.99 |
233592245.9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26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 |
255,150,344.85 |
540813319.25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 |
1,139,037,646.12 |
954165193.15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28 |
|
16321000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8 |
391,537,136.57 |
320830035.06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9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9 |
391,440,750.6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0 |
62,578,722.77 |
61684142.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 |
|
16321000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 |
64,213,920.75 |
74032028.8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 |
|
38716000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 |
17,215,202.36 |
16609723.4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 |
11,509,257.28 |
10514404.4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 |
64,626,414.14 |
39029683.2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4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 |
991,612,147.20 |
512185612.7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 |
147,425,498.92 |
441979580.4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 |
11,509,257.28 |
397674404.4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6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 |
-11,509,257.28 |
-234464404.40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 |
0.00 |
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8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 |
1,053,432.23 |
463174.5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 |
130,083,653.09 |
198348344.09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 |
17,797.7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 |
853,043,542.86 |
983127195.9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 |
1,071,229.94 |
463174.5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 |
983,127,195.95 |
1181475540.0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 |
|
|
|
|
|
|
财务报表附注
一、基本情况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改制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经中国银监会贵州监管局文件《贵州银监局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黔银监复[2017]134号)批准。于2017年6月2日挂牌开业,注册号:91522324709547003D。住所: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东街。法定代表人:王林。注册资本:143,808,000.00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行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行根据业务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贷款及应收款的减值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等。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行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行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人民币为本行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行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行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行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行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行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行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1.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行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2.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行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行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本行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行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行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应为本行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c)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行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行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d)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e)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行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行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行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行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行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行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行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行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行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行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则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间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当本行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行予以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行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行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本行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若本行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行保留的权利(如果本行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行承担的义务(如果本行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行保留的权利(如果本行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行承担的义务(如果本行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行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行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本行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行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行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行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行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行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行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经营活动产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本行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固定资产指本行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造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相应的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成本
除本行承继原建社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以重组基准日评估值为成本外,固定资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费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预计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行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减值
本行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对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如有后的金额按直线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会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本行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年限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0 |
5% |
4.75%、2.38% |
机器设备 |
10 |
5% |
32.33% |
电子设备 |
3 |
3% |
32.33% |
交通工具 |
4 |
3% |
24.25% |
办公家具 |
5 |
3% |
19.40% |
本行至少每年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固定资产的处置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当期损益中确认。
租赁是指本行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行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本行作为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行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包括正在建造的办公楼及其附属物和设备的成本。在建工程成本包括设备原价、建筑和安装成本和发生的其他直接成本。在建工程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列为固定资产,并按有关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软件和其他无形资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行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对无形资产成本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如有后的金额按直线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在摊销时会扣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租赁费等。租赁费是指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根据合同期限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根据合同或协议期限与受益期限孰短原则确定摊销期限,并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本行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在收回已减值贷款和垫款时,本行可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抵押品的所有权或由借款人自愿交付所有权。如果本行有意按规定对资产进行变现并且不再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将确认抵债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其他资产”。当本行以抵债资产作为补偿贷款和垫款及应收利息的损失时,该抵债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取得抵债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垫付诉讼费用和其他成本计入抵债资产账面价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职工薪酬是本行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除辞退福利外,本行在员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相应增加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如延迟付款或清偿所产生的折现会构成重大影响的,将对付款额进行折现后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本行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2.1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行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行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2设定受益计划
本行的设定受益计划是本行为合资格员工设立的补充退休福利,补充退休福利包括生活补贴、过节费等。本行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然后按与期限相似的国债利率折现计算,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本行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对属于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属于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辞退福利
本行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行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如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行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行,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行会于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行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对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行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则本行会将该潜在义务或现时义务披露为或有负债,但在经济利益流出本行的可能性极低的情况下除外。
权益工具是能证明拥有本行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本行发行的权益工具以实际收到的对价扣除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交易费用后的余额确认。
财务担保合同要求发行人为合同持有人提供偿还保障,即在被担保人到期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支付款项时,代为偿付合同持有人的损失。财务担保合同在担保提供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之后,负债金额按初始确认金额扣减担保手续费摊销后的摊余价值与对本行履行担保责任所需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最佳估计孰高列示。与该合同相关负债的增加计入当年合并利润表。本行提供的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减值。本行并未承诺以任何低于市场利率的价格发放贷款,也不以支付现金或发行其他金融工具作为贷款承诺的净结算。本行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但如果一项工具同时包含贷款和未使用的承诺,且本行不能把贷款部分与未使用的承诺部分产生的预期信用损失区分开,那么两者的损失准备一并列报在贷款的损失准备中,除非两者的损失准备合计超过了贷款账面余额,则将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
1.利息收入
1.1贷款利息收入: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什么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以后,相应冲减利息收入,同时将冲入的表内应收利息转入表外核算,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1.2其他利息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2.其他收入
2.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时确认。
2.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在让渡资金使用权时确认。
3.其他营业收入
其他营业收入在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
本行所得税按季预缴,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少缴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缴纳,多缴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抵缴或退税。当期所得税包括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和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本行就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亦会产生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本行除了将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本行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实现或结算方式,依据税法规定,按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账面价值。当本行有法定权利以当期所得税负债抵销当期所得税资产,并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归属于同一纳税主体和同一税务机关时,本行将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及其变动额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
本行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行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行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行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行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行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客户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
本行定期审阅客户贷款和垫款以评估其是否出现减值情况,并在出现减值情况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示个别客户贷款和垫款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幅下降的可观察数据、债务人及发行人的还款状况出现负面变动的可观察数据,或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引起组合内资产违约等事项。个别方式评估的客户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金额为该客户贷款和垫款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净减少额。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客户贷款和垫款的减值损失时,减值损失金额是根据与客户贷款和垫款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厘定,并根据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进行调整。管理层定期审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采用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少预计损失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
2.折旧和摊销
本行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行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行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3.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行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行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所得税
本行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本年报告期内金融工具计量按照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确认,本年会计估计变更部份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按40年进行折旧的。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2.1本行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下述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包括: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上述修订后的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行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2.3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不适用于权益工具投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行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2.4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本行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5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准则的规定,本行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2.6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项有所得税、增值税。所得税税率25%计提(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15%缴纳所得税,减免的10%计入一般准备或用于公益捐赠);简易计税增值税率为3%。
2.税收优惠
2.1 根据财税【2018】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18】91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2.1.1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2.1.2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或者没有授信额度,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继续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的规定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财税〔2017〕77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2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七、会计差错更正
1、盈余公积:年初数30,765,350.35元,本年按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259,945.45元,以前年度损益影响盈余公积25,000.00元,本年报表盈余公积以前年度损益期初数未进行调整。
2、未分配利润:年初数68,107,252.87元,本年净利润12,599,454.53元,本年股利分配11,504,640.00元,本年按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259,945.45元,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484,505.09元,本年报表未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损益期初数未进行调整。
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年初”系指2021年1月1日,“年末”系指2021年12月31日,“本年”系指2021年度,“上年”系指2020年度。(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8.1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现金: |
51,581,752.31 |
79,444,611.04 |
其中:人民币 |
51,581,752.31 |
79,444,611.04 |
其他 |
|
|
银行存款 |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合计 |
51,581,752.31 |
79,444,611.04 |
8.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存款准备金 |
1,127,222,787.73 |
898,670,584.91 |
缴存财政性存款 |
2,671,000.00 |
5,012,000.00 |
合计 |
1,129,893,787.73 |
903,682,584.91 |
8.3存放同业款项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存放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活期款项 |
491.83 |
25.72 |
存放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定期款项 |
169,969,000.00 |
280,000,000.00 |
存放同业减值准备 |
-6,188,000.00 |
-6,188,000.00 |
合计 |
163781491.83 |
273812025.72 |
8.4存放系统内款项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存放省联社款项 |
|
|
其中:存放省联社清算资金 |
223,560,854.68 |
270,691,377.20 |
存放省联社期限管理资金 |
|
200,000,000.00 |
存放省内行社款项 |
394.85 |
180,000,000.00 |
合计 |
223,561,249.53 |
650,691,377.20 |
8.5应收利息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
5,319,163.39 |
贷款应收利息 |
|
610,844.70 |
信用卡透支应收利息 |
|
257,550.02 |
应收利息坏账准备 |
|
250,000.00 |
合计 |
|
5,937,558.11 |
注:本年科目调整到其他资产。
8.6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暂付款项 |
|
1,102,701.00 |
垫付诉讼费 |
|
1,039,853.33 |
其他财务应收及暂付款项 |
|
38,159.00 |
特惠贷风险补偿金 |
|
82,679.66 |
风险救助金出资款项 |
|
42,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
1,691,188.77 |
净值 |
|
42,572,204.22 |
注:本年科目调整到其他资产,风险救助金出资款项主要为缴纳给省联社用于帮助高风险行社置换不良贷款、优化资产质量的款项。
8.7客户贷款及垫款
8.7.1按贷款业务种类分类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农户贷款 |
2,874,667,728.34 |
2,693,893,469.83 |
涉农经济组织贷款 |
4,214,000.00 |
8,340,000.00 |
涉农企业贷款 |
95,371,052.59 |
110,550,925.72 |
非农贷款 |
528,405,076.77 |
373,456,092.83 |
信用卡透支 |
8,065,762.09 |
3,653,096.35 |
贷款合计 |
3,510,723,619.79 |
3,189,893,584.73 |
贷款损失准备 |
154,816,911.22 |
147,881,421.42 |
贷款应计利息 |
6,183,831.36 |
0.00 |
净值 |
3,362,090,539.93 |
3,042,012,163.31 |
8.7.2按担保方式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万元) |
年初余额(万元) |
信用贷款 |
335,276.76 |
299,115.62 |
保证贷款 |
8,941.95 |
10,898.12 |
抵押贷款 |
5,309.79 |
6,828.24 |
质押贷款 |
737.28 |
2,147.38 |
信用卡透支 |
806.58 |
|
贷款合计 |
351,072.36 |
318,989.36 |
贷款应计利息 |
618.38 |
|
贷款损失准备 |
15,481.69 |
14,788.14 |
净值 |
336,209.05 |
304,201.22 |
8.7.3贷款五级分类
五级分类 |
期末余额(万元) |
比例 |
年初余额(万元) |
比例 |
正常 |
336,067.09 |
95.73% |
306,720.31 |
96.15% |
关注 |
5,635.86 |
1.61% |
2,548.59 |
0.80% |
次级 |
7,731.05 |
2.20% |
7,678.48 |
2.41% |
可疑 |
799.11 |
0.23% |
2,018.24 |
0.63% |
损失 |
32.66 |
0.01% |
23.74 |
0.01% |
信用卡透支 |
806.58 |
0.23% |
|
100.00% |
贷款合计 |
351,072.36 |
100.00% |
318,989.36 |
96.15% |
贷款应计利息 |
618.38 |
|
|
|
贷款损失准备 |
15,481.69 |
|
14,788.14 |
|
净值 |
336,209.05 |
|
304,201.22 |
|
8.7.4贷款质量
2021年末,本公司各项贷款余额351,072.36万元,比年初增加32,083.00万元。不良贷款余额(按五级分类)8,562.86 万元,比年初减少1,157.64万元,不良贷款占比2.44%,比年初下降0.61个百分点。
8.7.5贷款损失准备
项目 |
期末数(万元) |
本期计提 |
本期冲销 |
本期转回 |
年初数(万元) |
贷款损失准备 |
15,481.69 |
49,298.50 |
48,604.95 |
|
14,788.14 |
注1:本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范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号)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税收政策计提了准备金。
2:从2011年起税务部门不再对呆帐核销作批复,由企业按照规定进行核销,对不符合税前扣除的部分不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缴税调整。
8.8金融投资
项 目 |
年初余额 |
年末余额 |
债权投资 |
52,467,500.00 |
51,467,5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90,000.00 |
300,000.00 |
注:新金融工具转换,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转债权投资,省联社长期股权投资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9固定资产
项目名称 |
年初余额 |
借方发生额 |
贷方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一、原价合计 |
62,321,441.38 |
10,936,302.03 |
|
73,257,743.41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45,357,530.11 |
9,087,379.04 |
|
54,444,909.15 |
机器设备 |
3,853,000.00 |
|
|
3,853,000.00 |
电子设备 |
5,556,429.80 |
1,756,772.99 |
|
7,313,202.79 |
运输工具 |
5,011,719.47 |
|
|
5,011,719.47 |
办公家具 |
2,542,762.00 |
92,150.00 |
|
2,634,912.00 |
其他资产 |
|
|
|
|
二、累计折旧合计 |
27,830,813.16 |
|
4,969,990.72 |
32,800,803.88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14,666,928.17 |
|
2,623,936.26 |
17,290,864.43 |
机器设备 |
3,737,410.01 |
|
- |
3,737,410.01 |
电子设备 |
2,946,346.09 |
|
1,956,105.84 |
4,902,451.93 |
运输工具 |
4,074,274.75 |
|
368,882.46 |
4,443,157.21 |
办公家具 |
2,405,854.14 |
|
21,066.16 |
2,426,920.30 |
其他资产 |
|
|
|
|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
34,490,628.22 |
|
|
40,456,939.53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30,690,601.94 |
|
|
37,154,044.72 |
机器设备 |
115,589.99 |
|
|
115,589.99 |
电子设备 |
2,610,083.71 |
|
|
2,410,750.86 |
运输工具 |
937,444.72 |
|
|
568,562.26 |
办公家具 |
136,907.86 |
|
|
207,991.70 |
其他资产 |
|
|
|
|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
1,418,500.00 |
|
50,000.00 |
1,468,500.00 |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
33,072,128.22 |
|
|
38,988,439.53 |
注:本行2021年度新增的部分固定资产(省联社金阳科技大楼、黔南审计中心办公楼、金融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系统设备等)为省联社划入,以前年度为省联社计提折旧及摊销后,再分配到各行社由各行社承担分摊的费用。本年省联社将剩余未分摊的资产按比例划入后,本行支付了全部款项。但该划入的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所有权不属本行,本次划入全部资产的原值7,095,557.16元。
8.10在建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转固 |
年初余额 |
网点营业用房及附属设施 |
|
|
3,260,794.87 |
3,260,794.87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
|
-50,000.00 |
50,000.00 |
合计 |
|
|
3,210,794.87 |
3,210,794.87 |
8.11无形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本年借方 |
本年贷方 |
年初余额 |
土地使用权 |
8,390,146.58 |
|
|
8,390,146.58 |
软件系统 |
513,388.11 |
|
513,388.11 |
|
土地使用权累计摊销 |
1,345,735.07 |
|
209,720.16 |
1,136,014.91 |
软件系统累计摊销 |
204,707.22 |
|
204,707.22 |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150,000.00 |
|
|
150,000.00 |
合计 |
7,203,092.40 |
|
|
7,104,131.67 |
8.12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初余额 |
贷款损失准备递延所得税 |
39,556,065.51 |
|
|
39,556,065.51 |
合计 |
39,556,065.51 |
|
|
39,556,065.51 |
8.13其他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其他资产 |
|
984,429.35 |
其他应收款 |
2,922,960.46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013,173.86 |
|
抵债资产 |
1,751,892.30 |
|
风险救助金出资款项 |
42,000,000.00 |
|
应收未收利息 |
1,206,574.98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638,955.77 |
|
合计 |
75,255,645.83 |
984,429.35 |
注:由于2021年报表编制基础发生改变,其他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长期待摊费用、抵债资产、应收利息等。
8.14向中央银行借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初余额 |
借入支农再贷款 |
85,000,000.00 |
280,000,000.00 |
270,000,000.00 |
75,000,000.00 |
借入其他再贷款 |
727,810,000.00 |
-116,790,000.00 |
117,160,000.00 |
961,760,000.00 |
合计 |
812,810,000.00 |
163,210,000.00 |
387,160,000.00 |
1,036,760,000.00 |
8.15存放联行款项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待清算信用卡款项 |
377,598.02 |
738,483.86 |
合计 |
377,598.02 |
738,483.86 |
8.1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
10,383.16 |
合计 |
|
10,383.16 |
8.17吸收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单位活期存款 |
711,138,138.59 |
771,473,116.28 |
单位定期存款 |
22,233,438.37 |
22,509,292.00 |
个人活期存款 |
1,491,308,619.16 |
1,483,834,480.96 |
个人定期存款 |
1,631,930,723.72 |
1,397,639,563.54 |
银行卡存款 |
169,734.52 |
238,215.84 |
待结算财政款项 |
358,533.00 |
495,328.00 |
应解汇款 |
19,051.44 |
12.00 |
保证金存款 |
1,250,000.00 |
2,530,000.00 |
存款应付利息 |
442,656.90 |
|
合计 |
3,858,850,895.70 |
3,678,720,008.62 |
8.18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初余额 |
应付工资 |
27,114,084.83 |
48,117,773.01 |
53,696,315.04 |
32,692,626.86 |
应付工会经费 |
317,085.69 |
802,145.26 |
1,005,579.74 |
520,520.17 |
应付社会保险费 |
0.44 |
12,096,593.23 |
12,096,593.23 |
0.44 |
应付补充养老保险 |
30,140.78 |
2,388,582.04 |
2,590,936.58 |
232,495.32 |
应付补充医疗保险费 |
96.00 |
108,844.00 |
108,844.00 |
96.00 |
应付住房公积金 |
|
18,379,549.56 |
18,393,918.76 |
14,369.20 |
合计 |
27,461,407.74 |
|
|
33,460,107.99 |
8.19应交税费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本期已交数 |
本期应缴数 |
年初余额 |
应交企业所得税 |
7,780,066.22 |
17,294,095.84 |
17,912,211.13 |
7,161,950.93 |
简易计税 |
274,632.19 |
910,570.91 |
942,563.86 |
242,639.24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731.61 |
45,528.54 |
47,128.19 |
12,131.96 |
应交教育费附加 |
8,238.97 |
27,317.13 |
28,276.92 |
7,279.18 |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
5,492.64 |
18,211.42 |
18,851.28 |
4,852.78 |
应交房产税 |
|
|
|
|
应交土地使用税 |
27,477.22 |
28,567.31 |
28,567.29 |
27,477.24 |
应交印花税 |
40,086.82 |
221,668.40 |
221,643.50 |
40,111.72 |
应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
108,515.52 |
3,398,268.38 |
3,345,465.22 |
161,318.68 |
合计 |
8,258,241.19 |
|
|
7,657,761.73 |
8.20其他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长期借款 |
|
|
递延收益 |
999,400.00 |
347,600.00 |
应付股利 |
4,521,471.34 |
|
应付利息 |
72,196,685.12 |
|
其他应付款 |
6,862,064.61 |
|
代理业务资产差额 |
10,876.42 |
284.00 |
待报解预算收入 |
|
2,515.48 |
合计 |
84,590,497.49 |
350,399.48 |
注:由于2021年报表编制基础发生改变,其他负债包括递延收益、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代理业务资产差额等。
8.21实收资本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初余额 |
法人股 |
50,332,800.00 |
|
|
50,332,800.00 |
自然人股 |
93,475,200.00 |
1,247,340.46 |
1,247,340.46 |
93,475,200.00 |
其中:职工股 |
8,408,504.24 |
1,247,340.46 |
0 |
7,161,163.78 |
其他自然人股 |
85,066,695.76 |
|
1,247,340.46 |
86,314,036.22 |
合计 |
143,808,000.00 |
1,247,340.46 |
1,247,340.46 |
143,808,000.00 |
8.22资本公积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初余额 |
资本公积 |
26,950,000.00 |
|
|
26,950,000.00 |
合计 |
26,950,000.00 |
|
|
26,950,000.00 |
8.23盈余公积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初余额 |
盈余公积 |
32,050,295.80 |
1,259,945.45 |
|
30,765,350.35 |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
1,259,945.45 |
1,259,945.45 |
|
26,678,828.73 |
任意盈余公积 |
4,086,521.62 |
|
|
4,086,521.62 |
合计 |
32,050,295.80 |
|
|
30,765,350.35 |
8.24一般风险准备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初余额 |
一般准备 |
82,065,001.90 |
2,443,934.44 |
|
79,621,067.46 |
合计 |
82,065,001.90 |
2,443,934.44 |
|
79,621,067.46 |
注:一般准备税收减免转增2,443,934.44元。
8.25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8,107,252.87 |
71,984,314.0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1,592,089.55 |
61,703.77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66,515,163.32 |
72,046,017.83 |
三、本期净利润 |
12,599,454.53 |
8,406,527.82 |
四、利润分配 |
12,657,000.99 |
80,452,545.65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59,945.45 |
840,652.78 |
2.对所有者(股东)的分配 |
11,504,640.00 |
11,504,640.00 |
3.提取一般准备 |
|
|
4、其他 |
107,584.46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2.红利转增股本 |
|
|
六、本年年末余额 |
66,457,616.86 |
68,107,252.87 |
8.26利息净收入
项目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贷款利息收入 |
182,998,908.68 |
201,314,338.43 |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
30,119,612.11 |
31,323,474.41 |
利息收入小计 |
213,118,520.79 |
232,637,812.84 |
存款利息支出 |
48,708,619.47 |
58,400,216.11 |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 |
16,420,362.70 |
14,084,207.55 |
利息支出小计 |
65,128,982.17 |
72,484,423.66 |
利息净收入 |
147,989,538.62 |
160,153,389.18 |
8.27手续费净收入
项目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银行卡业务手续费收入 |
1,159,036.67 |
877,868.04 |
结算业务手续费收入 |
60,983.41 |
35,759.18 |
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 |
113,735.19 |
86,372.06 |
电子银行业务收入 |
729,220.75 |
1,129,879.84 |
智能收单业务手续费收入 |
52,302.37 |
27,402.19 |
手续费收入合计 |
2,115,278.39 |
2,157,281.31 |
银行卡业务手续费支出 |
987,085.29 |
614,077.69 |
结算业务手续费支出 |
73,001.66 |
149,056.55 |
代理业务手续费支出 |
265,312.00 |
193,570.00 |
电子银行业务支出 |
191,080.57 |
1,366,538.89 |
智能收单业务手续费支出 |
1,703,979.89 |
3,263,166.74 |
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144,627.60 |
147,878.11 |
人力外包费 |
0 |
1,127,978.94 |
手续费支出合计 |
3,365,087.01 |
6,862,266.92 |
手续费净收入 |
-1,249,808.62 |
-4,704,985.61 |
8.28投资收益
项目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 |
45,000.00 |
|
应收款项类投资损益 |
1,008,432.2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45,000.00 |
其他投资损益 |
|
418,174.54 |
合计 |
1,053,432.23 |
463,174.54 |
8.29其他业务收入
项目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票据凭证出售收入 |
62,150.67 |
39,643.85 |
信用卡违约金收入 |
|
53,987.10 |
合计 |
62,150.67 |
93,630.95 |
8.30业务及管理费
项目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业务宣传费 |
453,202.28 |
732,954.02 |
广告费 |
261,733.40 |
276,155.00 |
印刷费 |
226,829.70 |
69,728.80 |
业务招待费 |
621,820.99 |
483,995.00 |
电子设备运转费 |
946,649.47 |
1,378,587.28 |
钞币运送费 |
10,548.15 |
35,195.00 |
安全防卫费 |
1,400,948.36 |
1,253,740.33 |
保险费 |
91,023.37 |
82,762.97 |
存款保险费 |
848,695.01 |
846,251.94 |
邮电费 |
1,573,807.99 |
1,261,487.97 |
诉讼费 |
10,434.00 |
11,000.00 |
公证费 |
550.00 |
0 |
咨询费 |
104,000.00 |
54,208.00 |
审计费 |
30,000.00 |
68,000.00 |
公杂费 |
510,585.92 |
257,617.78 |
差旅费 |
351,708.00 |
296,673.71 |
水电气费 |
632,462.08 |
792,384.27 |
会议费 |
112,364.85 |
27,450.00 |
绿化费 |
20,873.00 |
10,150.00 |
理(董)监事会费 |
83,000.00 |
104,000.00 |
会费 |
18,900.00 |
61,442.00 |
交通工具耗用费 |
266,477.23 |
221,510.34 |
物业管理费 |
9,692.26 |
6,462.64 |
职工工资 |
40,938,758.79 |
40,107,262.94 |
职工福利费 |
2,707,454.14 |
2,739,057.30 |
职工教育经费 |
77,237.70 |
86,040.98 |
工会经费 |
818,775.18 |
802,145.26 |
劳动保护费 |
41,340.00 |
98,936.00 |
基本养老保险金 |
428,379.46 |
5,301,296.43 |
基本医疗保险金 |
1,665,275.30 |
2,186,782.37 |
工伤保险金 |
17,080.74 |
132,530.53 |
生育保险金 |
0.00 |
|
失业保险金 |
18,741.82 |
231,933.10 |
补充养老保险金 |
2,242,760.27 |
1,887,318.11 |
补充医疗保险金 |
194,396.00 |
54,422.00 |
住房公积金 |
14,509,487.40 |
14,405,603.56 |
租赁费 |
1,107,784.06 |
1,085,278.75 |
修理费 |
4,082,992.99 |
3,384,965.16 |
低值易耗品购置 |
2,302,756.31 |
2,660,170.35 |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45,017.61 |
471,519.72 |
无形资产摊销 |
209,720.16 |
260,575.93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2,795,500.71 |
3,799,175.16 |
服务费分摊 |
1,672,192.76 |
749,691.00 |
党建工作经费 |
232,674.05 |
103,402.40 |
人力外包费 |
236,145.64 |
0.00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0.00 |
199,031.25 |
其他费用 |
94,266.57 |
261,078.24 |
合计 |
85,225,043.72 |
89,339,973.59 |
8.31其他业务支出
项目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票据凭证购买支出 |
224,050.00 |
226,878.00 |
非税性支出 |
185,240.48 |
0.00 |
其他业务支出 |
3,829.75 |
9,232.45 |
合计 |
413,120.23 |
236,110.45 |
8.32税金及附加
项目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税金及附加 |
576,651.28 |
633,511.77 |
合计 |
576,651.28 |
633,511.77 |
8.33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信贷资产减值损失 |
44,397,963.19 |
31,704,110.4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0.00 |
1,000,000.00 |
合计 |
44,397,963.19 |
32,704,110.46 |
8.34营业外收入
项目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资产盘盈及清理收入 |
|
|
长款收入 |
0.06 |
23,031.61 |
罚没款收入 |
854,820.97 |
398,388.00 |
补助补贴收入 |
5,557,200.00 |
2,036,100.00 |
非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收入 |
|
10,266.32 |
银联差错业务调整收入 |
|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1,672,422.83 |
561,622.62 |
合计 |
8,084,443.86 |
3,029,408.55 |
8.35营业外支出
项目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抵债资产取得损失 |
|
|
滞纳金及罚没支出 |
694,499.49 |
72,672.00 |
捐赠支出 |
530,000.00 |
6,590,000.00 |
银联差错业务调整费用支出 |
|
|
其他营业外支出 |
2,142,232.34 |
2,076,619.27 |
合计 |
3,366,731.83 |
8,739,291.27 |
8.36所得税费用
项目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571,516.40 |
14,782,165.54 |
合计 |
13,571,516.40 |
14,782,165.54 |
九、表外科目余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重要物品 |
6,932.00 |
7,095.00 |
重要空白凭证 |
215,768.00 |
153,507.00 |
抵押物品价值 |
598,375,889.28 |
123,099,137.00 |
质押物品价值 |
268,565,078.38 |
326,359,451.00 |
表外应收费用 |
12,593.42 |
|
表外应收利息 |
8,214,098.74 |
233,546,038.64 |
已核销资产 |
451,423,882.87 |
178,856,075.53 |
已置换资产 |
148,006,651.51 |
144,636,586.56 |
低值易耗品 |
5,993,773.44 |
5,286,989.26 |
合计 |
1,480,814,667.64 |
1,011,944,879.99 |
十、资本充足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核心资本净额 |
34,656.83 |
34,462.09 |
资本净额 |
38,230.67 |
37,839.78 |
核心资本充足率 |
10.8573% |
11% |
资本充足率 |
11.9769% |
12% |
十一、关联交易
2021年12月31日晴隆农商行全部关联方授信净额为393.00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1.03%。最大5户关联交易贷款如下:肖德鲜表内授信290.00万元、王学平表内授信30.00万元、赵开念表内授信23.00万元、周兴秀表内授信15.00万元、王庭文表内授信10.00万元。
(1)关联方认定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人的定义,我行的内部人关联方包括:辖区类各支行的授信审批小组成员、董事会成员、总行高管及参与授信或支付工作的普通员工及其直系家属。其中内部人92人,内部近亲属331人。我行自然人股东持股份额均在百分之5%以下,不存在主要自然人股东的关联方。
①法人关联方:2017年我行改制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后,法人股东共计七户,其中持股5%以上的主要非自然人股东共计三户。分别为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7%)、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14%)、贵州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7%)。三户法人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是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行”)成立于2014年5月20日,由原贞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而成,该行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珉谷镇金丰大道南侧。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昌文。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箱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是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行”)成立于2014年3月11日,由原贵州兴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而成,该行位于贵州兴仁县振兴路北侧。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肖勇。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目;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是贵州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日,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MA6DPB97031公司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摩根中心B座23-1号。企业性质为有限公司(国用独资)。主要经营和管理贵州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贵州省人民政府作为出资人,授权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法定代表人李桂春。
②内部人关联方
一是贵州晴隆肥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肥姑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47705955730),和晴隆县光照镇白果冲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下次“白果冲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22324670731080K,肥姑公司持股比例达90.91%)。2017年至2019年11月,肥姑公司法人代表及董事长王世莉(身份证号码522321196710290049),为我行董事会成员,因此上述两家企业一直被视为关联方管理。但王世莉已于2019年12月辞去我行董事职务,“肥姑公司”和“白果冲合作社”从形式上已不属于我行关联方。但由于“白果冲合作社”于2018年12月11日在我行的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于2019年12月11日逾期,至今尚未归还。因此,遵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该笔贷款收回或化解前仍然将“肥姑公司”和“白果冲合作社”视为关联方进行管理。
二是贵州薏米阳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薏米阳光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2324556600861W)。2017年至2019年11月,其法人代表及董事长陈天兵(身份证号码522324197511292811),任我行股东监事。由于个人原因,2019年12月3日陈天兵向监事会提出辞去监事职务申请,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薏米阳光公司从形式上已不属于我行关联方,但该公司2019年1月31日在我行贷款1000万元,现本金已逾期,因此,遵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该笔贷款收回或化解前仍然将薏米阳光公司视为关联方进行管理。
(2)关联交易管理方面
一是关联交易审批方面,2021年,我行发生一笔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委员会对该笔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批。基本情况如下:借款人肖德鲜,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向我行申请贷款290万元,期限3年,用所有人为肖德鲜、张晴华的不动产权作抵押,因肖德鲜为我行监事,属我行关联方,因此上报我行关联交易委员会进行了审批。
二是关联方动态更新方面。晴隆农商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真履职,严格界定关联方,对关联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因人员变动造成部分关联方发生变化,我行已更新了新的关联方名单。
三是存在问题。存在未经审批发放关联交易贷款以及发放信用贷款的情况,如:营业部2021年3月27日向关联人李拉拉发放信用贷款20万元;碧痕支行2021年6月15日向关联人付学国发放信用贷款5万元;碧痕支行2021年3月22日向关联人肖永明发放信用贷款5万元;光照支行2021年5月7日向关联人王学平发放信用贷款20万元。
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为我行信贷系统不能自动识别关联方,发放贷款时依靠人工识别。我行当地关联人较多,在无系统预警提示,仅依靠人工识别的情况下,容易出现未识别借款人关联身份的就发放贷款的情况。但该部分关联交易额度小、风险低,且已通过常规的贷款三查流程进行审批,风险可控。
针对上述问题,我行在2021年已进行整改。一是下发关联方名单,要求各支行在发放贷款前识别客户是否为关联方。二是针对已发放的关联方贷款,要求现金收回或追加保证人进行担保。目前未经审批发放的关联方贷款已全部整改结束。
十二、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存在正常业务中发生的法律诉讼事项,截至2021年底针对不良贷款的诉讼案件共272件,涉案的贷款本金4755.92万元。其影响较大的前五户不良贷款案件情况如下:
被告 |
借款金额 |
借款余额 |
立案诉讼时间 |
案件进度 |
(万元) |
(万元) |
|||
贵州薏米阳光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
995.05 |
2021.8.20 |
已胜诉,执行阶段 |
晴隆县光照镇白果冲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
800.00 |
766.98 |
2021.8.17 |
已胜诉,已达成还款协议 |
晴隆县宏林技能技术培训有限公司 |
400.00 |
400.00 |
2021.9.3 |
已胜诉,正在申请执行 |
贵州糯薏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980.00 |
980.00 |
2021.8.20 |
已胜诉,已达成还款协议 |
晴隆县双林茶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
400.00 |
392.5 |
2021.6.15 |
已胜诉,正在申请执行 |
合计 |
3580.00 |
3534.53 |
|
|
十三、管理层情况、员工机构、机构设置
13.1晴隆农商银行管理层情况
董事长: 王林
行长: 陈迪春
监事长: 葛坤
副行长: 文良广
13.2员工结构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有员工176人(在岗合同制职工 169人、内退职工7人),系统内调入0人,社会招聘0个;亲情置换0人;系统内调出3人,辞职3人,辞退0人,退休3人,死亡0人)。其中:硕士0人,占0%;本科144人,占81.82%;专科27人,占15.34%;有专业技术职务的26人,占14.77%。
13.3公司部门及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截止到2021年末,本行内设13个部门:安全保卫部、科技信息与数据管理部、业务发展部、党委组织部、后勤保障部、合规风险部、纪检监察室、计划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稽核审计部、群工宣传部、机构管理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下设营业网点19个,其中营业部1个,支行17个,便民服务支行1个。
十四、本年度重要事项
14.1最大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序号 |
名称 |
投资股 |
股金合计 |
所占 |
比例 |
||||
1 |
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326,400.00 |
12,326,400.00 |
8.57% |
2 |
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272,000.00 |
10,272,000.00 |
7.14% |
3 |
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66,560.00 |
10,066,560.00 |
7.00% |
4 |
贵州薏米阳光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6,163,200.00 |
6,163,200.00 |
4.29% |
5 |
贵州晴隆肥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5,136,000.00 |
5,136,000.00 |
3.57% |
6 |
晴隆县草地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314,240.00 |
4,314,240.00 |
3.00% |
7 |
王世亚 |
2,827,875.00 |
2,827,875.00 |
1.97% |
8 |
贵州省晴隆县海权清真肉羊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
2,054,400.00 |
2,054,400.00 |
1.43% |
9 |
周万忠 |
1,964,006.00 |
1,964,006.00 |
1.37% |
10 |
刘凡福 |
1,964,006.00 |
1,964,006.00 |
1.37% |
合 计 |
57,088,687.00 |
57,088,687.00 |
39.71% |
14.2租赁:
14.2.1融资租赁出租人应当说明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并披露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信息:无。
14.2.2经营租赁出租人各类租出资产的披露信息:无。
14.2.3融资租赁承租人应当说明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并披露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下列信息:无。
14.2.4对于重大的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承租人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2021年度产生租赁费1,085,278.75元,主要为营业网点租赁本年度摊销房租及租赁雪浦房屋等。
14.2.5披露各售后租回交易以及售后租回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无。
14.3本年度贷款减免情况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17]487号)要求,开展了2018年度贷款减免息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制度建设情况
本行于2018年9月18日印发了《贵州晴隆农商银行关于印发贷款减免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晴农商银发〔2018〕220号),对贷款减免管理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贷款减免的范围和条件,组织管理,减免流程等。本着盘活不良贷款,最大限度回收债权的原则,细则规定贷款减免仅针对贷款利息进行减免,包括表内应收利息和表外应收利息,减免范围为列入损失类的贷款以及已核销的贷款对应的应收利息,并且列入该类贷款的时间超过五年以上,进行必要追偿程序后,借款人、担保人仍无法及时足额偿还贷款的,同时规定了对借款人实施贷款减免的,借款人在三年内不得向任一网点申请贷款。
2.贷款减免情况
(1)卜广华贷款情况
借款人卜广华,苗族,身份证号码:522324198103081614,家庭住址:贵州省晴隆县大厂镇地久村一组。2013年3月15日向我行申请贷款6万元,用于建房,期限为2年,月利率9.1194‰。该笔贷款于2016年进行核销,截止2021年5月17日,借款人尚欠本金6万元,利息89733.85元。借款人卜广华于2021年因病死亡,其原配偶罗水群,已在三年之前外嫁,卜广华父母已过世,结婚后多年无子女,借款人死亡后我行与其原配偶协商,只能处理卜广华仅有的地久瓦厂房子为其安葬及归还贷款本金及部分利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我行损失,我行减免卜广华贷款本金0元,减免利息83733.85元。该笔贷款按减免约定于2021年5月19日结清,收回本息6.60万元。
(2)李定华贷款情况
借款人李定华,汉族,身份证号码:522324196105280028,家庭住址:贵州省晴隆县莲城镇中心街五组,联系电话:13518597622。2011年8月28日向我行申请贷款1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性贷款(房屋装修),期限为3年,月利率10.3994‰,李忠安、李桃自愿为其保证,现该笔贷款于2018年5月14日进行核销。截止2021年4月25日,李定华尚欠我行贷款本金33814.89元,尚欠利息226911.42元。借款人该笔贷款用于房屋装修,后因本人不善于理财,且有不良恶习,赌博成性,后因疾病缠身,四处负债,现被多个自然人起诉,牵涉多起金融纠纷案件,无还款来源及还款能力。我行于2017年对该笔贷款进行起诉,但因借款人已60岁,体弱多病,虽有工资收入,但均被法院进行扣划,还清他人贷款预计得10年左右,还款能力较弱。我行对该笔贷款借款人及保证人进行多次贷款催收无果,且采取起诉手段催收,因借款人同保证人无还款能力及还款来源。同时借款人身患重病,无力偿还该笔贷款,且牵涉多笔金融纠纷。为了最大程度挽回损失,我行同意减免李定华贷款本金0元,减免利息160726.31元。贷款减免后,李定华按约定于2021年4月29日归还本金33814.89元,归还利息66185.11元,本息合计归还10万元。
14.4其他:本年度本行无任何经济、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第四节 风险管理
2021年,晴隆农商银行严格按照省联社提出的总体风险处置思路,始终把风险防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为风险管理工作核心,以“理性、稳健、审慎”为工作原则,坚决守住风险底线,不断提高风险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风险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现将2021年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风险管理战略
1.根据我行制定的风险管理战略,2021年,我行在实施风险管理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风险影响。一是信用风险;二是操作风险;三是流动性风险;四是市场风险;五是集中度风险。
2.在风险控制策略方面,通过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完善风险管理政策等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我行稳健持续发展。一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树立现代银行管理理念,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坚持稳健经营,在发展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二是提高抗风险能力。加强员工岗位操作培训,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定期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严防内部道德风险,以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逐步建立健全以资本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有效的股权外部制约机制,强化资本对风险和效益的约束。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各类资产风险分类工作,树立风险为本的理念和审慎经营意识,加强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遵循银监会“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理念,切实增强抗风险能力。三是把握市场定位。抢抓机遇,拓展市场,坚持服务社区、服务“三农”、服务县域经济,满足各类经济体和客户需求,巩固和壮大农村阵地,充分利用风险定价机制,实施“惠农、帮农”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培植忠诚的客户群体,努力实现持续的竞争优势。力争把晴隆农村商业银行办成适应区域经济特点的、能满足区域内农村居民和城区居民金融服务需要、具有“小、特、优”特色的新型农村商业银行。
- 在风险控制目标及风险偏好方面。一是不良贷款比例控制在监管要求范围内,新增不良贷款控制在较低水平。继续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存量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和处置工作,同时,有效控制新增不良贷款,确保贷款质量。一要严格信贷管理、执行信贷审批制度,完善信贷准入机制;二要把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关,杜绝违规贷款;三要加大贷款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新增不良贷款在可控范围内。二是足额提取拨备、并通过科学的利润分配和资本补充机制,确保本行资本充足率始终保持在监管要求以上。三是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才兴行战略,大力提高高级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综合素质。五是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机制,促进各项业务发展。
二、主要风险管理实施情况
(一)信用风险
1.严格控制不良贷款新增。2021年受新冠病情疫情影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盈利能力受到严重冲击,一方面导致本土企业偿债能力下降,小微企业贷款违约率增加,另一方面农户外出务工机会大幅减少,收入锐减,导致个人贷款违约率上升。为应对疫情风险带来的信用风险,我行将不良贷款控制数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激发内生动力,全力化解信用风险。为提高风险抵御前瞻意识,还将逾期1天贷款占比、贷款结息率纳入冲刺90天考核。截止2021年末,我行不良贷款余额8,562.83万元,较年初减少1,128.75万元,不良率2.44%,较年初下降了0.60%。不良贷款余额与不良率实现“双降”;逾期60天以上贷款余额3,228.87万元,较年初下降1,288.92万元,逾期贷款占比为2.86%,较年初下降0.05个百分点,逾期贷款得到有效控制。
2.加大存量不良贷款处置力度。2021年按照不良贷款处置规模不低于上年的监管要求,为全力做好不良贷款处置工作,完成处置规模任务,我行采取了多种手段对存量贷款进行处置。全年共处置不良贷款1.26亿元,其中现金清收4727.83万元,呆账核销4867.38万元,完成处置任务。
(二)操作风险。近年来,我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内控制度,构建了一岗双责和换人复核相互监督、主办会计现场监督、稽核检查监督的监控体系,全方位、深层次地对员工的业务操作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柜台工作质量及内控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通过深入检查,一是前台操作风险依然存在,主要原因为制度有待完善、员工制度执行力有待增强、员工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二是信贷违规操作仍然存在。原因主要为我行发放的贷款主要以农户小额贷款为主,户数多、金额小,加之信贷管理人员相对不足,存在贷后跟踪管理滞后、缺位现象。三是会计违规操作仍然存在。主要为员工粗心、制度执行力不强导致的未按规定查库、未按规定授权审批、未按要求开展对账工作等。
(三)流动性风险。2021年我行流动性比例为61.04%,核心负债比例69.30%,流动性缺口率(1年)55.20%,关键流动指标能达到监管要求。在流动性风险防控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成立流动性风险应急领导小组,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制定流动性风险处置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流动性风险,及时启动运行,确保流动性风险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和处置。二是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力度、确保新增贷款质量。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合理调配贷款期限,努力提升信贷资产的变现程度,增强资金的效益性和流动性,防范流动性风险发生。三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的预警监测,提高流动性风险的防范能力。四是按季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并每年开展一次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
(四)市场风险。按照《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根据本行风险偏好,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最大化。
(五)贷款集中度风险。截至2021年12月末,我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5.38%,较年初下降0.06个百分点,单一客户贷款授信集中度5.38%,较年初下降0.06个百分点。单一客户贷款授信集中度控制在10%的监管指标范围内。
(六)案防及操作风险。2021年度,按照监管部门和省联社案防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排查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47号)、《关于报送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排查情况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4〕183号)文件精神,我行晴隆农商银行不断完善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开展“两项评级提升”、“合规建设年”、“公司治理”、“党建+案防”等系列活动措施,落实案件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了全行业务安全、稳健、持续发展。一是落实责任,加强案防组织领导。我行以“人人管案防、人人懂案防、人人做案防”为原则,不断完善三道防线联动机制,确保各岗位人员在权限范围内履行案防职责。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案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董事长为案防第一责任人,监事长为案防监督第一责任人,行长为案防工作执行第一责任人,合规风险部为案防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案件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案件防控计划,将案防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条线。总行与部室网点,部室网点与员工层层签订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二是明确分工,加强案件风险排查。一方面把好关口,针对案防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的问题,我行在网点设置监督员,监督员按季开展风险排查,进一步拓宽和延伸总行的监督渠道,发挥监督员在基层网点中人熟、业熟优势,延伸监督触角,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通过靠前监督、常态监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另一方面各部门按季度开展案防排查。如,计划财务部开展会计运营工作检查;业务发展部开展贷款业务真实性检查,黔农云线上贷款业务检查;党委组织部开展重要岗位轮岗;纪检监察室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安全保卫部组织安全检查和防抢防暴实战演练等;计划财务部对营业网点前台业务实时监督预警,按月对集中授权情况进行通报;合规风险部按季度通报案防工作情况,开展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和案防工作自我评估;稽核审计部开展各项履职专项审计,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充分利用问题库加强问题整改和督促。2021年信贷业务类共排查341笔,排查金额9436.55万元,存在问题的业务笔数43笔,问题业务涉及金额1669.94万元;柜面业务类共排查635笔,排查金额11435.74万元,存在问题的业务笔数64笔,问题业务涉及金额369.67万元;电子(网上、手机)银行业务管理、股本金管理、费用项目管理、同业业务管理等方面业务排查243笔,排查金额8142.50万元,存在问题的业务笔数18笔,问题业务涉及金额550.89万元。三是加强员工管理,加强异常行为排查。我行按季度开展全体人员的履职回避及轮岗情况排查,并建立晴隆农商银行轮岗台账,做好员工轮岗工作日常管理。同时加强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一方面对员工8小时以内工作状态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员工轮岗情况、请休假制度执行情况、岗位履职情况等。另一方面通过查询员工征信和流水,排查员工负债及资金情况;通过走访公安机关,查询员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通过深入排查,了解员工8小时外行为情况。四是整章建制,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案防机制,加快制度流程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以排查出现的问题为导向,对制度的时效性、科学性、可执行性等进行评价,全面梳理各项制度,及时指导网点规范相关业务流程和防范风险。2021年共新建制度56个,修改制度1个,废除制度32个。五是强化党建引领,加强警示教育。我行开展了党建+案防教育活动,自我行开展教育活动以来,各党支部积极响应,将统一组织宣讲与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员工学习近年来的典型案例、案防管理制度、以及各类处罚通报,切实以此为契机紧抓员工教育培训,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醒自己,树立合规从我做起,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有效防控案件发生,有效培养从业人员合规操作意识及合规管理能力。截止年末,我行共宣讲23次,累计学习221人次。
三、风险限额执行情况
当前经济增速放缓,我行资产质量承压,风险形势严峻。为进一步防范集中度风险,根据省联社风险限额管理要求并结合我行实际,本年,我行对大额贷款、房地产贷款、融资性担保贷款实行限额管理,全年未超过限额标准。
第五节 业务经营情况
2021年,晴隆农商银行按照省联社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有关精神,坚持回归本源,专注于三农、小微、社区金融服务,以小额、分散、增户、拓面为基本遵循,着力在零售业务领域与其他银行错位竞争,在细分领域精耕细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在扶贫领域充分发挥脱贫攻坚主力军的作用,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工作。晴隆农商行已成为县域金融机构资产规模最大、机构网点覆盖最广、存贷款余额最高、支农支小力度最强、金融服务最宽、从业人员最多的金融机构,是名符其实的农村金融主力军,晴隆人民自己的银行!
一、存贷规模稳步壮大
截止2021年末,各项存款余额38.58亿元,较年初上升1.79亿元,增速为4.89%。其中储蓄存款余额31.23亿元,较年初上升2.42亿元,增幅为8.39%;对公存款余额7.35亿元,较年初下降0.62亿元,下降幅度为7.82%。存款市场份额占比48.57%,较年初上升2.34个百分点,市场份额占比居全县首位,新增存款占比全县排名第二。各项贷款余额35.11亿元,较年初增加3.21亿元,贷款增长10.05%,贷款市场占有率 46.85%,较年初下降0.84个百分点,市场份额占比居全县银行业首位,新增贷款占比全县排名第二。贷款投放完成监管部门涉农贷款差异化考核两个不低于目标和小微企业“两增两控”目标。
二、不忘初心,坚守定位
晴隆农商银行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按照增户拓面的原则发展业务,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全力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升金融支农支小服务能力。在支持农户、个体户、单位职工、小微企业贷款方面取得实效。一是按照省联社“三增一控”的要求拓展业务。将信贷资金全部用于支持辖内农户、个体户、单位职工、小微企业等,扎实推进增户扩面工作,确保了涉农、小微、消费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客户有效增加,大额贷款余额、占比持续下降。截止2021年末贷款余额户数达 38266户,较年初增加 3001户,贷款户数增长8.51%。其中农户贷款面为48.2%,较年初增加2.67个百分点。涉农贷款余额33.54亿元,较年初增加3.09亿元,增幅10.14%,完成了涉农贷款两个不低于目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4亿元,较年初上升1.43亿元,增速20.55%,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49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户数5298户,较年初增加879户,普惠型小微不良贷款率2.09%,低于各项贷款不良率0.35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58%,低于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0.09个百分点,完成小微企业“两增两控”目标。二是加大线上信贷产品的营销推广。通过搭建授信简便、贷款快捷的线上信贷产品,挖掘潜在客户的信贷需求,例如整合代发工资和公积金取数的“黔农快贷”以及“黔农烟商贷”、“便民快贷”等信贷产品的推广,进一步加大e贷客户的签约及用信的考核力度,有效拓展了目标客户。截止2021年末,黔农云线上签约客户数31526户,较年初增加10348户,增长率48.86%,用信客户数为17488户,较年初增加8035户,增长率85%;线上贷款余额13.02亿元,较年初增加 5.93亿元、增长率83.62%。
三、贯彻落实普惠金融情况
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工作,扎实开展信用工程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农民工金融服务质效,践行普惠金融初心使命,落实“三走”要求,强化网格服务,开展普惠大走访,紧紧围绕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宗旨,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工作。一是有序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点转型升级。截止2021年末,全行累计完成升级改造108户,其中:基础型72户、商超型14户、政务型22户,升级改造进度89.26%。二是提升农民工金融服务质量。制定农民工金融服务方案,通过与社保、劳务派遣公司、村支两委等收集农名工信息,建立农名工信息台账,截至目前,全行共收集完善农民工信息台账59472条,占省就业局统计的晴隆外出农民工总数的71.56%,完成2021年外出农民工70%信息核实的任务目标。三是完成信用工程升级达标验收工作。对已创建信用乡镇指标进行监测,针对存在的问题业务部门派专人到各营业机构做现场指导,将存在的问题提前暴露,按照合规原则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完善。2021年升级达标信用乡镇4个,确保信用组达到90%以上。四是普惠大走访与信用工程信息更新融合推进。制定下发普惠大走访实施方案,配套信用工程信息更新实施细则,促使客户经理走出去营销。2021年信用工程信息更新47053户,信息更新面67.31%。五是提升黔农e付覆盖面。通过开展城区业务专项行动,将商户按照网格划分,明确到人,全力拓展码牌商户。2021年末合计安装黔农e付收单商户5793户,较年初增加1709户,活跃率达49.59%。
四、利润分配情况
贵州晴隆农商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一)本行2021年从成本中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3270.41万元,其中信贷资产减值损失3170.41万元,非信贷资产坏账损失100万元。
(二)本行2021年实现净利润1259.95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6810.73万元,提取现金股利(2020年度股金红利)1150.46万元,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148.47万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771.75万元。
(三)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
1.按当年净利润1259.95万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6.00万元;
2.提取2021年度股金分红的应付股利719.04万元;
3.剩余5926.71万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四)股金分红总额及分红比例
1.从本年度净利润中提取应付股利7190400元;
- 晴隆农商银行股本金余额143808000元,其中法人股本金余额50332800元,自然人股本金余额93475200元,分红比例为5%,分红金额7190400元,全部执行现金分红。其中:法人股,现金分红比例为5%,现金分红金额为2516640元;自然人股,税前现金分红金额4673760元,扣除自然人股东应缴个人所得税934752元,自然人股税后现金分红金额373908元,税后现金分红比例为4%。
第六节 年度重要事项
一、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1.外部董事变动情况。2021年5月11日召开晴隆农商银行股东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连续选举翟晶晶、庞美虹、杨栋森、曾啟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提案》,翟晶晶、庞美虹、杨栋森、曾啟连续担任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2.执行董事变动情况。2021年度无变化。
(二)监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2021年5月11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补选唐雄为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因此,2021年度监事会成员由4人(葛坤、赵姗、肖德鲜、王学平)增加为5人(葛坤、赵姗、肖德鲜、王学平、唐雄)。
(三)经营层人员变动情况。2021年无变化。
二、监管部门处罚情况
2021年度晴隆农商银行未被监管部门处罚。
第七节 其他
一、内部控制和审计情况
晴隆农商银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督导贯彻落实好监管部门有关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监督本行审计制度办法实施;批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审计发现重大问题专题报告及有关事项;对审计部门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价;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复议结论有异议的事项作出终审。稽核审计部主要负责推动晴隆农商银行审计体系的完善;制定审计制度及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编制并落实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各职能部门及辖内各支行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状况的稽核审计工作;统筹安排中层管理人员、支行负责人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审计情况出具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开展相关后续审计工作。
2021年晴隆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制定了稽核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质量控制管理暂行办法》、《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审计操作规程》,不断完善晴隆农商银行内部审计体系,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稽核审计基本涵盖所有机构和业务,一是对分支机构年审计检查面达100%;二是开展柜面会计基础、了信贷业务、征信业务、同业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财务费用等专项检查共22项。且定期将稽核审计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进行审议,同时报送属地监管组。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情况
2021年,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增强公众对晴隆农商银行的市场信心,晴隆农商银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及《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0〕第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健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架构,董事会及经营层均下设有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了《贵州晴隆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晴隆农商银行董事会是消保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本机构消保工作最终责任,高管层消保委负责统一规划、统筹部署本机构消保工作。现将2021年金融消费者投诉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1)投诉情况
①金融消费者投诉总体情况
2021年晴隆农商银行共受理投诉5件,其中,第二、三季度投诉量分别占投诉总量的60%、40%。(4月份1件、5月份1件、6月份1件、8月份1件、9月份1件),2021年投诉总量较2020年投诉总量(4比)增加1比,高于去年同期25%。
②金融消费者投诉地区分布情况
2021年晴隆农商银行城区网点投诉呈下降趋势,城郊网点及北部网点投诉量呈上升趋势。其中,城区网点1笔(城北支行),占比20%,较去年同期下降1笔;城郊网点2笔(沙子支行1笔、碧痕支行1笔),占比40%,与去年同期持平;北部网点2笔(长流支行),占比40%,较去年同期增加2笔。
③金融消费者投诉业务及原因分布情况
从投诉业务办理渠道分析,在营业现场办理业务引发的投诉量显著下降,占投诉总量的40%;但因电子渠道咨询或办理业务引起的投诉明显呈上升趋势。2021年金融消费者因营业现场咨询或办理业务不满引起的投诉2笔,占比40%,较去年同期减少3件;因电子渠道咨询或办理业务引起的投诉2件,占比40%,较去年同期增加 2 件;因中、后台业务渠道办理业务引起的投诉1件,占比20%,较去年同期增加1 件。
从投诉业务分析,贷款业务类与其他类(功能类、呼叫服务)投诉持续增加,占比80%。2021年金融消费者因贷款申请、办理、偿还过程中引起的投诉 2笔,占比 40%,与去年同期增持平;功能类、呼叫服务等其他类引起的投诉2笔,占比 40%,较去年同期增加1笔;银行卡引起的投诉1笔,占比 20%,较去年同期增加1件。
从投诉原因分析,因服务态度和质量引发的投诉与去年持平,占比仍位列第一。2021年金融消费者因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3件,占比60%,与去年同期持平;因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引起的投诉2件,占比40%,较去年同期增加1件。
④金融消费者投诉投诉岗位分布情况
从被投诉岗位来看,因柜面人员引发的投诉1件,占比20%;因客户经理引发的投诉3件,占比60%;因大堂经理、保安引发的投诉1件,占比20%。
(2)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行将对被投诉频率较高的支行、岗位加强监管频率,每日不定时随机调阅网点监控查看相关岗位人员服务情况,针对不符合标准人员即刻进行提醒,促使员工将标准服务常态化。以支行负责人带头学、主办会计牵头讲、牵头部门铺开讲的方式,在全县开展相关业务知识流程的讲习活动,提升员工业务专业化水平。不断建立健全晴隆农商银行各相关业务条线消保工作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对消保工作的内部规章和外部监管要求落实不力的责任追究,确保消保工作各项规定得以落实。
三、薪酬情况
(1)制度建设
为充分发挥薪酬在晴隆农商银行业务发展与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薪酬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道德风险和防范意识,加强内部案件防控管理,晴隆农商银行2021年度继续延用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监发〔2010〕14号)文件制定的《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修订)》(晴农商银发〔2019〕287号)、《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管理规定(试行)》(晴农商银发〔2020〕301号)管理规定,切实规范健全晴隆农商银行工资管理机制。充分调研解析2021年度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及各项经营指标的基础上,根据监管部门及上级机构要求,结合晴隆农商银行工作实际,制定《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绩效考核分配方案》(晴农商银发〔2021〕342号),并严格落实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完成工资的计提、发放和延期支付扣留。工资管理、分配方案及延期支付等相关管理办法均经本行董事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工资薪酬基本情况
2021年,晴隆农商银行严格按照《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管理规定(试行)》(晴农商银发〔2020〕301号)、《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绩效考核分配方案》(晴农商银发〔2021〕342号)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各项业务指标、监管指标的完成情况、基层网点的考核情况等进行工资薪酬的计提和发放。同时,为核实各项指标的真实性以及工资薪酬的计发是否符合监管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晴隆农商银行审计部门对本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年度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3)高管及董事薪酬情况
进一步完善晴隆农商银行外部董事、监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体现“责任、风险、利益一致”的公平原则,有效调动本行外部董事、监事的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晴隆农商银行制定并下发了《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监)事薪酬管理办法(修订)》(晴农商银发〔2019〕144号),确定了非职工股东董事基本薪酬为每人每年12000元;独立董事基本薪酬为每人每年24000元;非职工监事的基本薪酬为每人每年12000元。除以上人员外,本行高管及职工董、监事的工资薪酬按照《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行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黔农信办发〔2020〕167号)、《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管理规定(试行)》(晴农商银发〔2020〕301号)及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计发,并按规定执行延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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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