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以及《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晴隆农商银行)2020年度信息报告披露如下: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晴隆农商银行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晴隆农商银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审计报告。
晴隆农商银行领导班子及财务部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注册名称: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贵州晴隆农商银行或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
英文名称:Guizhou QingLo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英文简称:QingLo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英文缩写:GZQLRCB
注册地: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莲城镇东街
注册资本:人民币14380.80万元
批准成立日期:2017年05月31日
法定代表人:王林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东观街道信合大楼
邮政编码:561400
电 话:0859-7610118
传 真:0859-7610118
网 址:http://www.gznxbank.com/qlxls/index.html
(二)董事会秘书基本信息
董事会秘书:曾啟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莲城镇东街信合大楼五楼工会办公室
电 话:0859-7610118
传 真:0859-7610118
电子信箱:1204643699@qq.com
(三)信息披露渠道
黔西南日报、多彩贵州网
(四)其他基本信息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地点、事项:2020年12月10日在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法定代表人,将法定代表人由刘翀变更为王林
营业执照注册号:91522324709547003D
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所
会计师事务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西路金龙星岛国际3号楼11层
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邮编:550000
二、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一)机构基本情况
晴隆农商银行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构成,董事会专门设立了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及薪酬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6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设立了监督、提名2个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层设立了利率定价委员会、授信审批委员会、财务审批委员会、采购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等8个委员会。内设业务发展部、农村业务部、扶贫事业部、财务部、会计结算部、资金运营部、科技部、电子银行部、安全保卫部、合规风险部、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稽核审计部、工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室、集中作业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共18个职能部门。下设1个营业部、17个营业支行、1个便民服务网点,机构遍及晴隆县全辖12个乡镇、2个街道办。
分支机构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营业场所地址 |
服务电话 |
负责人 |
职务 |
1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东街 |
0859-7610166 |
付蓉 |
主任 |
2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南街 |
0859-7615700 |
周晓红 |
行长 |
3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北环路 |
0859-7611701 |
曾忠梅 |
行长 |
4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碧痕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碧痕镇街上 |
0859-7952022 |
杨万向 |
行长 |
5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花池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北环路与中心街交汇处 |
0859-7611185 |
田维婷 |
行长 |
6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照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光照镇街上 |
0859-7820012 |
梁光龙 |
副行长 |
7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沙子镇街上 |
0859-7931040 |
李昌海 |
行长 |
8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马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紫马乡街上 |
0859-7980006 |
方筑林 |
行长 |
9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马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茶马镇街上 |
0859-7830119 |
江伟 |
行长 |
10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田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大田乡街上 |
0859-7821366 |
罗站 |
行长 |
11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场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鸡场镇街上 |
0859-7926042 |
赵婷 |
行长 |
12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大厂镇街上 |
0859-7962072 |
赵波 |
行长 |
13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谷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安谷乡街上 |
0859-7981219 |
罗静 |
行长 |
14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流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长流乡街上 |
0859-7890388 |
朱乡义 |
行长 |
15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南街社区天盛时代小区 |
0859-7611930 |
王胜英 |
行长 |
16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贡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花贡镇街上 |
0859-7862012 |
方玉明 |
行长 |
17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营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街上 |
0859-7880228 |
刘亭 |
行长 |
18 |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宝支行 |
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三宝街道办新露社区 |
0859-7615298 |
周静 |
行长 |
(二)法人治理情况
晴隆农商银行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能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的职能作用,为实现晴隆农商银行民主管理、决策程序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供制度保障。
1.股东与股东大会
(1)股份变动情况。2020年末股本金总额为14380.8万元,其中法人股本金为5033.28万元,占比35%,自然人股本金为9347.52万元,占比为65%,股本金结构未发生变动。
(2)股东情况。一是股东总体情况。晴隆农商行2020年末共有股东5694户,其中法人股7户持股金额5033.28万元,占比为35%;自然人股5687户持股金额9347.52万元,占比为65%。二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情况。晴隆农商行2020年末持股5%以上的股东3户,持股金额及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动,分别为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金额为1232.64万元,持股比例为8.57%;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金额为1027.20万元,持股比例为7.14%;贵州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金额为1006.66万元,持股比例为7%。三是前十大股东情况。晴隆农商行2020年度前十大股东持股金额及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动。
(3)股东大会召开情况。本年度内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
①2020年5月11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金分红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世莉、龙益波不再担任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阳刚、梁大凯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陈天兵不再担任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王学平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关于修订<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晴隆农商银行关于2019年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及成员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共11项议案,并形成了与上述议案相对应的决议。此次会议由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②2020年8月2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刘翀辞去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的提案》、《关于杨大莫辞去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关于修订<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草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长选举办法(草案)>的提案》、《关于审议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的提案》,共6项提案,并形成了与上述提案相对应的决议。此次会议由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③2020年11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草案)》,并形成了与之对应的决议。此次会议由贵州越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董事与董事会
(1)董事会成员构成。截止2020年末,晴隆农商银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外部董事4名。保证了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了晴隆农商银行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充分发挥董事会在晴隆农商银行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董事会成员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职 务 |
股权类别 |
1 |
王林 |
男 |
1970.07 |
本科 |
董事长 |
职工股 |
2 |
陈迪春 |
女 |
1982.10 |
本科 |
副董事长 |
职工股 |
3 |
曾啟 |
男 |
1969.08 |
大专 |
董事会秘书 |
职工股 |
4 |
梁大凯 |
男 |
1988.11 |
本科 |
外部董事 |
企业法人股 |
5 |
杨栋森 |
男 |
1983.12 |
本科 |
外部董事 |
企业法人股 |
6 |
杨刚 |
男 |
1973.11 |
大专 |
外部董事 |
外部自然人股 |
7 |
殷果 |
女 |
1984.10 |
硕士 |
外部董事 |
企业法人股 |
8 |
庞美虹 |
男 |
1960.07 |
大专 |
独立董事 |
|
9 |
翟晶晶 |
女 |
1983.11 |
本科 |
独立董事 |
|
(2)董事会召开情况:本年度共召开董事会13次,其中例会4次,临时董事会9次。
①2020年5月11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金分红方案(草案)》、关于龙益波不再担任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阳刚、梁大凯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战略规划》、《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减免管理办法(修订)》、《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关于贵州晴隆农商银行部分股权转让的议案、《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共13项议案,并形成了与上述议案相对应的决议。
②2020年7月10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贵州晴隆农商银行董事会关于授权董事曾啟临时代行董事长职权的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③2020年7月9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中营支行临时迁址的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④2020年7月31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贵州晴隆农商银行董事会关于授权副行长文良广临时代行行长职权的议案》、关于贵州晴隆农商银行三宝乡便民服务支行升格的议案、关于贵州晴隆农商银行三宝乡便民服务支行搬迁的议案共三项议案,并形成了与上述议案相对应的决议。
⑤2020年8月6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⑥2020年8月21日召开了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提案》、《关于刘翀辞去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等职务的提案》、《关于杨大莫辞去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等职务的提案》、《关于提名补选王林、陈迪春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提案》、《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的提案》共6项,并形成了与上述议案相对应的决议。
⑦2020年10月10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林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案》、《关于选举陈迪春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提案》、《关于聘任陈迪春同志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提案》、《关于调整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等委员会及董事会办公室成员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管理规定(试行)>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的提案(草案)》、《关于<贵州晴隆农商银行关于印发2020年绩效工资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的提案》共7项,并形成了与上述议案相对应的决议。
⑧2020年11月6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陈迪春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提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⑨2020年11月9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⑩2020年11月23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提案》、《关于修订<贵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关于合并战略委员会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的议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提案》、关于对《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战略规划》进行评估的议案、《关于调整<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战略规划>的提案》、《关于调整<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初部分财务预算调整的方案>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的提案》共9项,并形成了与上述议案相对应的决议。
⑪2020年12月7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临时会议)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贵州薏米阳光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笔关联交易的议案》,形成了相关决议。
⑫2020年12月10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临时会议)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陈迪春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补充提案》、《关于聘任陈迪春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补充提案》,并形成了与上述提案相对应的决议。
⑬2020年12月3日召开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临时会议)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办理>的提案》、《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养老保障计划实施细则>的提案》,并形成了与上述议案相对应的决议。
3.监事和监事会
(1)监事会成员构成。截止2020年末,晴隆农商银行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外部监事2名。晴隆农商银行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晴隆农商银行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晴隆农商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职 务 |
股权类别 |
1 |
葛坤 |
男 |
1966.06 |
本科 |
监事长 |
|
2 |
赵姗 |
女 |
1982.12 |
本科 |
监事 |
职工股 |
3 |
王学平 |
男 |
1959.08 |
高中 |
监事 |
外部自然人股 |
4 |
肖德鲜 |
男 |
1970.08 |
初中 |
监事 |
外部自然人股 |
(2)监事会召开情况:本年度共召开监事会4次。
①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内容为:一是监事长向全体监事成员汇报晴隆农商银行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二是审议《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2019年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及成员履职评价的报告(草案)》;三是审议《贵州晴隆农商银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四是监事长向全体监事成员通报晴隆农商银行只要经营指标情况。五是通报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重点。
②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内容为:一是监事长向全体监事成员汇报晴隆农商银行第十八次、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二是监事长向全体监事成员通报晴隆农商银行经营指标情况;三是审议《关于周智慧不再担任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③2020年11月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一是监事长向监事会通报近期重点工作;二是监事长通报晴隆农商银行经营指标情况。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一是通报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二是监事长向全体监事成员通报晴隆农商银行经营指标情况。
4.经营管理层
截止2020年末,晴隆农商银行经营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风险总监组成,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1名、风险总监1名。
经营班子成员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职务 |
股权类别 |
1 |
陈迪春 |
女 |
1982.10 |
本科 |
行长 |
职工股 |
2 |
文良广 |
男 |
1975.11 |
本科 |
副行长 |
|
3 |
吴清华 |
男 |
1974.12 |
本科 |
风险总监 |
|
5.董事会成员履职情况
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设置9人,截止2020年末董事会成员9人,其中:外部董事6人(含独立董事2人)、执行董事3人。董事会成员组成较为合理,文化程度、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较高。各位董事自选举产生以来,勤勉尽责,按时出席会议,积极发表专业意见。严格按照《章程》赋予的职责,强化维护股东权益和晴隆农商银行提出的坚持“改制不改向 改名不改姓”,坚持“立足农村、面向社区、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县域经济”的战略定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出思路、抓发展、抓服务、重规范,扎实开展工作,晴隆农商银行各项业务得到了稳健发展,经营管理日趋完善,成为县域金融机构资产规模最大、机构网点覆盖最广、存贷款余额最高、支农支小力度最强、金融服务最宽、从业人员最多的金融机构,是名符其实的农村金融主力军,晴隆人民自己的银行!
6.公司治理实况
晴隆农商银行按照“责任明确、协调运行”的要求,构建起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协调运行的“三会一层”经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根据《章程》规定,通过“三会分设、三权分离、三长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按照“制衡有效、民主决策、程序清晰”的原则,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分工,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职责、权力、义务。二是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委员会。为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职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内设的各个委员会的作用,晴隆农商银行董事会根据我行的实际情况单独设立了必备的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和委员;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与监督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下设了采购委员会、利率定价委员会、信贷审批委员会、财务审批委员会等,各专门委员会设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具备一定的独立性。“三会一层”下设的各专门委员的设立,进一步完善了“三会一层”的管理程序和决策机制。三是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规章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东相关信息变更情况、管理工作需要重新修订和完善了《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章程》,并报黔西南银保监分局核准;起草了《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长选举办法》、《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四是强化“三会一层”协同履职能力。为解决“三会一层”之前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制定了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信息报告制度、高级管理层信息报告制度,对“三会一层”之前信息沟通的内容、频率、要求等进行了要求,进一步加强“三会一层”之前的沟通交流,相互配合形成公司治理合力。
从当前晴隆农商银行公司治理实际情况来看,公司治理各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明晰了“三会一层”相互之间的权益、层次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能为晴隆农商银行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
单位:元 |
项 目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项 目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资产: |
1 |
|
|
负债: |
31 |
|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2 |
853,043,542.86 |
983,127,195.9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32 |
629,160,000.00 |
1,036,760,000.00 |
贵金属 |
3 |
0.00 |
0.00 |
联行存放款项 |
33 |
1,303,661.63 |
738,483.86 |
存放联行款项 |
4 |
0.00 |
0.00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34 |
893.86 |
10,383.16 |
存放同业款项 |
5 |
847,595,742.44 |
924,503,402.92 |
拆入资金 |
35 |
0.00 |
0.00 |
拆出资金 |
6 |
0.00 |
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6 |
0.00 |
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 |
0.00 |
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37 |
|
|
衍生金融资产 |
8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38 |
0.00 |
0.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9 |
0.00 |
0.00 |
吸收存款 |
39 |
3,417,782,718.64 |
3,678,720,008.62 |
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 |
10 |
50,817,500.00 |
52,467,5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40 |
34,833,117.12 |
33,460,107.99 |
应收利息 |
11 |
6,044,280.92 |
5,937,558.11 |
应交税费 |
41 |
10,724,796.41 |
7,657,761.73 |
应收股利 |
12 |
0.00 |
0.00 |
应付利息 |
42 |
49,061,457.13 |
54,976,803.54 |
其他应收款 |
13 |
25,397,489.56 |
42,572,204.22 |
应付股利 |
43 |
3,410,303.63 |
3,531,235.74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14 |
2,630,370,124.63 |
3,042,012,163.31 |
其他应付款 |
44 |
15,268,025.08 |
6,321,57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5 |
0.00 |
0.00 |
预计负债 |
45 |
0.00 |
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6 |
0.00 |
0.00 |
应付债券 |
46 |
0.00 |
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17 |
290,000.00 |
29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7 |
0.00 |
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18 |
0.00 |
0.00 |
其他负债 |
48 |
21,647,540.43 |
350,399.48 |
固定资产 |
19 |
34,825,353.02 |
33,072,128.22 |
负债合计 |
49 |
4,183,192,513.93 |
4,822,526,754.12 |
在建工程 |
20 |
2,873,294.00 |
3,210,794.8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50 |
|
|
固定资产清理 |
21 |
0.00 |
0.00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1 |
143,808,000.00 |
143,808,000.00 |
无形资产 |
22 |
7,313,851.83 |
7,104,131.67 |
其中:法人股股本 |
52 |
50,332,800.00 |
50,332,80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23 |
36,758,408.70 |
35,222,533.12 |
自然人股股本 |
53 |
93,475,200.00 |
93,475,200.00 |
抵债资产 |
24 |
0.00 |
2,702,746.90 |
资本公积 |
54 |
26,950,000.00 |
26,950,0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 |
37,709,097.90 |
39,556,065.51 |
减:库存股 |
55 |
0.00 |
0.00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26 |
0.00 |
0.00 |
盈余公积 |
56 |
29,924,697.57 |
30,765,350.35 |
其他资产 |
27 |
0.00 |
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57 |
77,179,160.30 |
79,621,067.46 |
|
28 |
|
|
未分配利润 |
58 |
71,984,314.06 |
68,107,252.87 |
|
29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 |
349,846,171.93 |
349,251,670.68 |
资产总计 |
30 |
4,533,038,685.86 |
5,171,778,424.8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0 |
4,533,038,685.86 |
5,171,778,424.80 |
利润分配表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行 次 |
上年同期数 |
本年累计数 |
项目 |
行次 |
上年同期数 |
本年累计数 |
一、营业收入 |
1 |
171,698,785.18 |
147,873,110.61 |
(一)税金及附加 |
16 |
367,248.79 |
576,651.28 |
(一)利息净收入 |
2 |
169,802,107.15 |
147,989,538.62 |
(二)业务及管理费 |
17 |
91,294,685.93 |
85,225,043.72 |
利息收入 |
3 |
220,222,968.73 |
213,118,520.79 |
(三)资产减值损失 |
18 |
47,557,536.24 |
44,397,963.19 |
利息支出 |
4 |
50,420,861.58 |
65,128,982.17 |
(四)其他业务成本 |
19 |
372,797.15 |
413,120.23 |
(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5 |
59,209.19 |
-1,249,808.6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 |
32,106,517.07 |
17,260,332.19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6 |
2,407,001.84 |
2,115,278.39 |
加:营业外收入 |
21 |
2,175,769.16 |
8,084,443.86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7 |
2,347,792.65 |
3,365,087.01 |
减:营业外支出 |
22 |
673,011.00 |
3,366,731.83 |
(三)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 |
1,766,433.68 |
1,053,432.23 |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
23 |
33,609,275.23 |
21,978,044.2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 |
|
|
减:所得税费用 |
24 |
17,960,958.89 |
13,571,516.40 |
(四)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 |
0 |
0 |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 |
15,648,316.34 |
8,406,527.82 |
(五)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 |
0 |
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 |
|
|
(六)资产处置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 |
0 |
17,797.71 |
少数股东损益 |
27 |
|
|
(七)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 |
0 |
0 |
六、每股收益: |
28 |
|
|
(八)其他业务收入 |
14 |
71,035.16 |
62,150.67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29 |
|
|
二、营业支出 |
15 |
139,592,268.11 |
130,612,778.4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30 |
|
|
现金流量表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 目 |
行次 |
上年数 |
本年数 |
项 目 |
行次 |
上年数 |
本年数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 |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 |
11,442,443.64 |
6,903,818.4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2 |
52,699,262.67 |
260,946,779.28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 |
0.00 |
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3 |
26,890,000.00 |
407,6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 |
11,442,443.64 |
6,903,818.49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4 |
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 |
-9,676,009.96 |
-5,832,588.55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5 |
222,741,031.50 |
215,340,521.9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26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 |
204,387,726.05 |
255,150,344.85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 |
0.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 |
506,718,020.22 |
1,139,037,646.12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 |
0.0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8 |
264,542,107.37 |
391,537,136.57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9 |
0.00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9 |
0.00 |
391,440,750.6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 |
0.00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0 |
43,353,674.35 |
62,578,722.7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 |
0.0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 |
67,784,435.63 |
64,213,920.7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 |
0.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 |
27,628,631.52 |
17,215,202.3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 |
11,215,815.41 |
11,509,257.2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 |
67,139,451.60 |
64,626,414.1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4 |
0.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 |
470,448,300.47 |
991,612,147.2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 |
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 |
36,269,719.75 |
147,425,498.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 |
11,215,815.41 |
11,509,257.2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6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 |
-11,215,815.41 |
-11,509,257.28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 |
0.00 |
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8 |
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 |
1,766,433.68 |
1,053,432.2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 |
15,377,894.38 |
130,083,653.09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 |
0.00 |
17,797.7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 |
837,665,648.48 |
853,043,542.8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 |
1,766,433.68 |
1,071,229.9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 |
853,043,542.86 |
983,127,195.9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 |
0.00 |
|
|
|
|
|
二、会计报表附注
晴隆农商银行会计报表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报表的编制无不符合会计核算的情况。晴隆农商银行未开展外币业务。
1.各项资产情况
2020年末,晴隆农商银行各项存款余额367872.03万元,较年初增加26039万元,市场份额47.69%;各项贷款余额318989.36万元,较年初增加39153.71万元,市场份额46.23%;各项存贷款余额保持县内银行业机构首位。
2.财务收支情况
2020年度,晴隆农商银行各项收入22445.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9.16万元,降幅为9.52%;各项支出21604.51万元,同比增加505.02万元,增幅为2.39%。其中,存款利息支出4870.86万元,占各项支出的22.55%,同比增加636.64万元,增幅为15.04%;业务及管理费8522.50万元,占各项支出的39.45%,同比减少606.96万元,降幅为6.65%;金融机构往来支出1642.04万元,占各项支出的7.60%,同比增加834.17万元,增幅103.26%;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4439.80万元,占各项支出的20.55%,同比下降315.96万元,降幅为6.64%;企业所得税支出1357.15万元,占各项支出的6.28%,同比减少438.94万元,降幅为0.24%。实现净利润840.65万元,同比减少724.18 万元,降幅为46.28%。
3.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末净利润840.65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7198.43万元,提取现金股利(2019年度股金红利)1150.46万元,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6.17万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894.79万元。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法规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4.07万元。
4.风险控制情况
2020年末,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9720.46万元,较年初上升303.56万元,增幅为3.22%;五级不良贷款率为3.05%,较年初下降0.32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2.39%,较年初下降0.51个百分点。
5.税费执行情况
(1)税金缴纳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年初未交数 |
本年应交数 |
本年已交数 |
年末未交数 |
一、税金合计 |
1 |
6,495,046.71 |
13,752,360.29 |
15,757,278.24 |
4,490,128.76 |
(一)增值税 |
2 |
106,710.30 |
792,182.91 |
656,253.97 |
242,639.24 |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
3 |
5,335.52 |
39,609.15 |
32,812.70 |
12,131.97 |
(三)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4 |
5,335.52 |
39,609.15 |
32,812.70 |
12,131.97 |
(四)印花税 |
5 |
0.00 |
209,381.72 |
169,270.00 |
40,111.72 |
(五)房产税 |
6 |
0.00 |
390,059.90 |
390,059.90 |
0.00 |
(六)车船税 |
7 |
0.00 |
0.00 |
0.00 |
0.00 |
(七)企业所得税 |
8 |
6,342,009.12 |
8,142,909.84 |
10,437,673.51 |
4,047,245.45 |
其中:上缴境内的所得税 |
9 |
6,342,009.12 |
8,142,909.84 |
10,437,673.51 |
4,047,245.45 |
上缴境外的所得税 |
1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八)代扣代缴各项税金 |
11 |
35,656.25 |
4,138,607.62 |
4,038,395.46 |
135,868.41 |
(九)其他各税 |
12 |
0.00 |
0.00 |
0.00 |
0.00 |
(2)主要税(费)种及税费率
税种 |
税率 |
计税依据 |
增值税 |
3% |
简易计税 |
城市建设维护税 |
5% |
应交营业税、增值税 |
教育费附加 |
3% |
应交营业税、增值税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应交营业税、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 |
15% |
应纳税所得额 |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规定:一、自2017年12月l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 )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5)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农村信用社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国税函〔2013〕5号和《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的通知》(黔国税函〔2012〕82号)的规定,本行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优惠政策。
(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文件、《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和《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件的规定,2016年5月1日全面执行营改增政策,晴隆农商银行选择简易纳税法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3%。
6.贷款分类情况
(1)按贷款业务种类分类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农户贷款 |
2,693,893,469.83 |
2,379,540,259.57 |
涉农经济组织贷款 |
8,340,000.00 |
8,357,099.46 |
涉农企业贷款 |
110,550,925.72 |
143,489,320.84 |
非农贷款 |
373,456,092.83 |
257,301,177.62 |
信用卡透支 |
3,653,096.35 |
9,668,590.67 |
贷款合计 |
3,189,893,584.73 |
2,798,356,448.16 |
贷款损失准备 |
147,881,421.42 |
167,986,323.53 |
净值 |
3,042,012,163.31 |
2,630,370,124.63 |
(2)按行业分布情况
行业分布 |
期末余额(万元) |
比例 |
年初余额(万元) |
比例 |
农、林、牧、渔业 |
208832.2 |
65.47% |
204,062.84 |
72.92% |
采矿业 |
166 |
0.05% |
74.03 |
0.03% |
制造业 |
10110.43 |
3.17% |
8,548.32 |
3.05%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296.5 |
0.72% |
2,193.35 |
0.78% |
建筑业 |
10009.44 |
3.14% |
3,601.77 |
1.29% |
批发和零售业 |
33821.03 |
10.60% |
16,812.51 |
6.01%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4549.46 |
1.43% |
1,320.06 |
0.47% |
住宿和餐饮业 |
7366.46 |
2.31% |
2,622.63 |
0.94%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89.1 |
0.09% |
225.00 |
0.08% |
房地产业 |
44 |
0.01% |
700.00 |
0.2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21.5 |
0.16% |
107.00 |
0.04%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3.6 |
0.02% |
0.00 |
0.00%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87.5 |
0.03% |
8,228.00 |
2.94%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4693.58 |
1.47% |
1,722.60 |
0.62% |
教育 |
995.31 |
0.31% |
728.38 |
0.26%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395.08 |
0.12% |
357.99 |
0.13%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542 |
0.17% |
180.91 |
0.06% |
个人贷款 |
34216.17 |
10.73% |
28,350.25 |
10.13% |
贷款合计 |
318,989.36 |
100.00% |
279,835.64 |
100.00% |
贷款损失准备 |
14,788.14 |
|
16,798.63 |
|
净值 |
304,201.22 |
|
263,037.01 |
|
(3)按担保方式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万元) |
年初余额(万元) |
信用贷款 |
299,115.62 |
250,131.94 |
保证贷款 |
10,898.12 |
11,866.33 |
抵押贷款 |
6,828.24 |
9,669.41 |
质押贷款 |
2,147.38 |
7,201.11 |
信用卡透支 |
|
966.86 |
贷款合计 |
318,989.36 |
279,835.64 |
贷款损失准备 |
14,788.14 |
16,798.63 |
净值 |
304,201.22 |
263,037.01 |
(4)贷款五级分类
五级分类 |
期末余额(万元) |
比例 |
年初余额(万元) |
比例 |
正常 |
306,720.31 |
96.15% |
266,331.81 |
95.17% |
关注 |
2,548.59 |
0.80% |
4,086.93 |
1.46% |
次级 |
7,678.48 |
2.41% |
3,088.14 |
1.10% |
可疑 |
2,018.24 |
0.63% |
6,313.65 |
2.26% |
损失 |
23.74 |
0.01% |
15.11 |
0.01% |
贷款合计 |
318,989.36 |
100.00% |
279,835.64 |
100.00% |
贷款损失准备 |
14,788.14 |
|
16,798.63 |
|
净值 |
304,201.22 |
|
263,037.01 |
|
7.注册资本及股份
(1)注册资本及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2020年末,晴隆农商银行注册资本为14380.8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股东总户数5694户,股金性质全部为投资股,法人及自然人股东均全部达到入股起点,入股本行资金均为自有资金,符合晴隆农商银行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1)按股金性质划分:全部为投资股14380.80万股,占比为100%;(2)按股金来源和归属划分:职工股85户716.12万股,占比4.98%;其他自然人股5602户8631.4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0.02%;法人股7户5033.28万股,占比35%;最大法人股金为1232.64万股,占比8.57%;最小法人股金205.44万股,占比1.43%;最大单户自然人股金为208.16万元,占比1.45%;最小单户自然人股金0.195万股。
(2)股权质押、解押、冻结情况
一是截止2020年末,晴隆农商银行股权无质押或者解押情况。二是贵州省晴隆县海权清真肉羊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行的股权205.44万股于2020年12月29日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时间三年,冻结终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
8.呆账贷款情况
2020年度,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黔财金〔2015〕60号)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试行)》(黔农信办发〔2017〕452号)等文件要求,晴隆农商银行对符合财政部规定呆账贷款条件的不良贷款及时进行呆账认定和核销246户309笔3957.68万元,收回核销、置换贷款本金597.57万元。
9.关联方交易的情况
(1)关联方认定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人的定义,我行的内部人关联方包括:辖区类17个支行的授信审批小组成员、董事会成员、总行高管及参与授信或支付工作的普通员工及其直系家属(见附件1、2)。其中内部人关联方自然人共计140人以及其近亲属。我行自然人股东持股份额均在百分之5%以下,不存在主要自然人股东的关联方。
①法人关联方:2017年我行改制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后,法人股东共计七户,其中持股5%以上的主要非自然人股东共计三户。分别为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7%)、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14%)、贵州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7%)。三户法人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是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行”)成立于2014年5月20日,由原贞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而成,该行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珉谷镇金丰大道南侧。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昌文。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箱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是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行”)成立于2014年3月11日,由原贵州兴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而成,该行位于贵州兴仁县振兴路北侧。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肖勇。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目;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是贵州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日,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MA6DPB97031公司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摩根中心B座23-1号。企业性质为有限公司(国用独资)。主要经营和管理贵州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贵州省人民政府作为出资人,授权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法定代表人李桂春。
②内部人关联方
一是贵州晴隆肥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肥姑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47705955730),和晴隆县光照镇白果冲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下次“白果冲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22324670731080K,肥姑公司持股比例达90.91%)。2017年至2019年11月,肥姑公司法人代表及董事长王世莉(身份证号码522321196710290049),为我行董事会成员,因此上述两家企业一直被视为关联方管理。但王世莉已于2019年12月辞去我行懂事职务,“肥姑公司”和“白果冲合作社”从形式上已不属于我行关联方。但由于“白果冲合作社”于2018年12月11日在我行的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于2019年12月11日逾期,至今尚未归还。因此,遵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该笔贷款收回或化解前仍然将“肥姑公司”和“白果冲合作社”视为关联方进行管理。
二是贵州薏米阳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薏米阳光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2324556600861W)。2017年至2019年11月,其法人代表及董事长陈天兵(身份证号码522324197511292811),任我行股东监事。由于个人原因,2019年12月3日陈天兵向监事会提出辞去监事职务申请,晴隆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薏米阳光公司从形式上已不属于我行关联方,但该公司2019年1月31日在我行贷款1000万元,现本金已逾期,因此,遵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该笔贷款收回或化解前仍然将薏米阳光公司视为关联方进行管理。
(2)关联交易管理方面
一是关联交易审批方面,2020年年初至今,我行仅发生一笔关联交易,对该笔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批。基本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借款人胡兴莲,居住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莲城镇中心社区西街一组,日常工作为经营餐馆,因店铺周转资金不足,向莲花池支行申请综合授信20万元。因胡兴莲与我行长流支行员工林广启为母子关系,且林广启在长流支行从事信贷审批业务,该客户属我行关联方,因此上报关联我行关联交易委员会进行了审批。
二是关联方动态更新方面。晴隆农商行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真履职,严格界定关联方,对关联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如我行懂事会成员庞美虹辞去晴隆县大桥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不担任该公司其他任何职务,也未持有晴隆县大桥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因此晴隆县大桥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再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同时因人员变动造成部分关联方发生变化,我行已更新了新的关联方名单。
三、 存在问题
存在未经审批发放关联交易贷款以及发放信用贷款的情况,如:大厂支行2020年1月16日对关联人王恩艳发放信用贷款12万元、鸡场支行2020年6月29日对关联人罗景刚发放信用贷款5万元、碧痕支行2020年9月11日对关联人方永红发放信用贷款5万元、花贡支行2020年3月28日对关联人黄成凤发放信用贷款10万元、碧痕支行2020年4月7日对关联人肖永明发放信用贷款10万元、营业部2020年11月25日对关联人张金发放信用贷款0.1万元、城北支行2020年3月28日对关联人李拉拉发放信用贷款5万元、安谷支行2020年7月23日对关联人岑官祥发放信用贷款4万元、莲花池支行2020年3月10日对关联人罗琳杰发放信用贷款20万元、营业部2020年12月3日对关联人王兴发放信用贷款100元。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为,我行在用的信贷系统不支持加入关联方名单的功能,基层支行发放贷款依靠人工识别。我行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当地员工众多且分散在不同乡镇。在无系统预警提示,仅依靠人工识别的情况下,存在未识别借款人关联身份的就发放贷款的情况。同时,该部分关联交易额度小、风险低,已通过常规的贷款三查流程进行审批,风险可控。
针对上述问题,我行在2020年已进行整改。一是下发关联方名单,供各支行查询使用。二是针对已发放的关联方贷款,要求现金收回或追加保证人进行担保。目前除2笔特惠贷因涉及政策性尚未收回外,其余未经审批发放的关联方贷款已全部整改结束。
10.资本充足状况
截止2020年末,晴隆农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2.39%,核心资本充足率11.28%,均达到监管要求。
11.银行承兑汇票情况
截止2020年末,晴隆农商银行未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 各项准备情况
(1)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截止2020年末,晴隆农商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为492.37%,达到监管要求。
(2)拨备覆盖率。截止2020年末,晴隆农商银行拨备覆盖率达到152.13%,达到监管要求。
13.应收利息和应付利息情况
(1)应收利息(单位:元)
项 目 |
年初数 |
年末数 |
应收贷款利息 |
6094280.92 |
6187558.11 |
合 计 |
6094280.92 |
6187558.11 |
(2)应付利息(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应付利息 |
49061457.13 |
83313268.05 |
77397921.64 |
54976803.54 |
合 计 |
49061457.13 |
83313268.05 |
77397921.64 |
54976803.54 |
14.存放境内同业款项
截止2020年末,晴隆农商银行存放同业93069.14万元,村镇银行存放晴隆农商银行1.04万元。存放同业账户主要由存放同业非结算账户和存放同业结算性账户组成。均能按月对账,且对账余额相符。存放的约期存款均能按期收回本息,利率核算准确无误。
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晴隆农商银行成立了由董事长为组长,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及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业务发展部、会计财务部、合规风险部、稽核审计部、安全保卫部、科技部、集中作业中心、工会办公室、电子银行部主要负责人及各支行负责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工会办公室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明确了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专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承办消保相关工作。截止2020年末,晴隆农商银行建立有《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应急预案》、《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操作规程》、《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评价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6688(暂行)转办工作处理制度》、《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访工作暂行办法》、《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消费者风险等级评估办法》、《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信息披露制度》、《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助网络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办法》、《金融消费者投诉跟踪评价机制》、《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管理办法》等14个机制制度,且相关机制制度能够有效运行。
2020年度,晴隆农商行共接到4笔投诉,均为省联社96688客服热线电话转办,经工作人员回访,客户表示满意,均属于无效投诉。其中在金融消费者投诉业务办理渠道分类中,前台业务渠道营业现场投诉4笔;在金融消费者投诉业务类别分类中,其他功能类业务1笔,贷款类2笔、人民币储蓄类1笔;在金融消费者投诉原因分类中,因服务态度引起的投诉3笔,因金融机构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引起的投诉1笔。
2020年度,晴隆农商银行在全辖开展了四次关于如何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培训,分别针对新员工、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及基层业务人员网点员工通过现场+视频培训的模式开展了各类专项培训,现场参训人数共计89人,达到本单位该类人员总人数75%以上。对新入职的7名员工进行了岗前培训,其中培训内容有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专题培训,达到本单位该类人员总人数100%。
2020年晴隆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对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项审计,审计内容涵盖制度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人员配置、宣传开展、投诉处理等内容。2020年度晴隆农商银行在全辖营业网点通过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恪守支付为民 优化支付服务”、“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等宣传,增强金融消费者的知晓率,有效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6.薪酬情况
(1)制度建设
为充分发挥薪酬在晴隆农商银行业务发展与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薪酬机制,晴隆农商银行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监发〔2010〕14号)及《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行社工资管理规定(试行)》(黔农信办发〔2020〕377号)、《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行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黔农信办发〔2020〕167号)要求,制定并下发了《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管理规定(试行)》(晴农商银发〔2020〕301号)、《贵州晴隆农商银行关于印发2020年绩效工资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晴农商银发〔2020〕302号),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工资的计提和发放。除此之外,为进一步提高员工道德风险和防范意识,加强内部案件防控管理,晴隆农商银行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监发〔2010〕14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下发了《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修订)》(晴农商银发〔2019〕287号),根据员工工作岗位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情况,将员工绩效薪酬按不同比例进行延期支付。工资方案及延期支付等相关管理办法均经本行董事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工资薪酬基本情况
2020年,晴隆农商银行严格按照《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管理规定(试行)》(晴农商银发〔2020〕301号)、《贵州晴隆农商银行关于印发2020年绩效工资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晴农商银发〔2020〕302号)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各项业务指标、监管指标的完成情况、基层网点的考核情况等进行工资薪酬的计提和发放。同时,为核实各项指标的真实性以及工资薪酬的计发是否符合监管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晴隆农商银行审计部门对本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年度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3)高管及董事薪酬情况
进一步完善晴隆农商银行外部董事、监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体现“责任、风险、利益一致”的公平原则,有效调动本行外部董事、监事的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晴隆农商银行制定并下发了《《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监)事薪酬管理办法(修订)》(晴农商银发〔2019〕144号),确定了非职工股东董事基本薪酬为每人每年12000元;独立董事基本薪酬为每人每年24000元;非职工监事的基本薪酬为每人每年12000元。除以上人员外,本行高管及职工董、监事的工资薪酬按照《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行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黔农信办发〔2020〕167号)、《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管理规定(试行)》(晴农商银发〔2020〕301号)及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计发,并按规定执行延期支付。
第四节 风险管理
2020年,晴隆农商银行,严格按照省联社提出的总体风险处置思路,始终把风险防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为风险管理工作核心,以“理性、稳健、审慎”为工作原则,坚决守住风险底线,不断提高风险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风险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现将2020年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风险管理战略
1.根据我行制定的风险管理战略,2020年,我行在实施风险管理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风险影响。一是信用风险;二是操作风险;三是流动性风险;四是市场风险;五是集中度风险。
2.在风险控制策略方面,通过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完善风险管理政策等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我行稳健持续发展。一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树立现代银行管理理念,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坚持稳健经营,在发展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二是提高抗风险能力。加强员工岗位操作培训,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定期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严防内部道德风险,以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逐步建立健全以资本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有效的股权外部制约机制,强化资本对风险和效益的约束。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各类资产风险分类工作,树立风险为本的理念和审慎经营意识,加强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遵循银监会“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理念,切实增强抗风险能力。三是把握市场定位。抢抓机遇,拓展市场,坚持服务社区、服务“三农”、服务县域经济,满足各类经济体和客户需求,巩固和壮大农村阵地,充分利用风险定价机制,实施“惠农、帮农”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培植忠诚的客户群体,努力实现持续的竞争优势。力争把晴隆农村商业银行办成适应区域经济特点的、能满足区域内农村居民和城区居民金融服务需要、具有“小、特、优”特色的新型农村商业银行。
- 在风险控制目标及风险偏好方面。一是不良贷款比例控制在监管要求范围内,新增不良贷款控制在较低水平。继续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存量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和处置工作,同时,有效控制新增不良贷款,确保贷款质量。一要严格信贷管理、执行信贷审批制度,完善信贷准入机制;二要把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关,杜绝违规贷款;三要加大贷款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新增不良贷款在可控范围内。二是足额提取拨备、并通过科学的利润分配和资本补充机制,确保本行资本充足率始终保持在监管要求以上。三是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才兴行战略,大力提高高级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综合素质。五是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机制,促进各项业务发展。
二、主要风险管理实施情况
(一)信用风险
1.严格控制不良贷款新增 2020年受疫情影响,全国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小微企业在疫情下遭遇冰山,盈利能力受到严重冲击,尽管在下半年全国经济总体实现稳步复苏,但是小微企业恢复相对滞后,一方面导致本土企业偿债能力下降,小微企业贷款违约率增加,另一方面农户外出务工机会大幅减少,收入锐减,导致个人贷款违约率上升。为应对疫情风险带来的信用风险,我部将不良贷款控制数纳入分层分类考核,激发内生动力,全力化解信用风险。为提高风险抵御前瞻意识,还将逾期1-60天贷款占比、逾期60-90天贷款占比纳入冲刺90天考核。截止2020年末,我行不良贷款余额9720.46万元,较年初增加303.56万元,不良率3.05%,较年初下降了0.32%。不良贷款余额与不良率均完成了三年规划目标任务;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4466.45万元,占不良贷款比例为45.95%,首次实现逾期60天以上贷款全部调入不良;逾期1-60天贷款占比为1.5%,较年初下降0.64个百分点,逾期60-90天贷款占比为0.03%,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逾期贷款得到有效控制。
2.加大存量不良贷款处置力度 2020年银保监局提出“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2020年处置规模不得低于2019年处置规模”的监管要求,为全力做好不良贷款处置工作,完成处置规模任务,我行采取了多种手段对存量贷款进行处置。全年共处置不良贷款1.21亿元,其中现金清收5002.87万元,呆账核销309笔7066.68万元,基本完成处置任务。
3.积极探索其他处置方式 一是开展委外清收。我行在11月份与贵州谦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委托律所对952户,6167.02万元不良贷款进行催收,截止年末收回本金51.27万元,利息39.2万元。二是12月份办理以物抵债270.27万元。我部将继续探索研究其他处置方式,解决不良贷款处置手段单一,人员紧缺的问题。
4.开展不良贷款责任认定 为增强责任约束,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2020年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小组对符合认定范围的146户,194笔,金额12886.89万元不良贷款开展责任认定。各个环节认定有一般责任的有85户,125笔,暂时未发现应承担严重过失责任和主观故意责任。目前认定工作已结束,计划本月内完成问责工作。
(二)操作风险。首先,前台操作风险隐患仍然存在。近年来,我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内控制度,构建了一岗双责和换人复核相互监督、主办会计现场监督、稽核检查监督的监控体系,全方位、深层次地对员工的业务操作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柜台工作质量及内控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通过深入检查,前台操作风险依然存在,主要原因为制度有待完善、员工制度执行力有待增强、员工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其次,信贷违规操作仍然存在。原因主要为我行发放的贷款主要以农户小额贷款为主,户数多、金额小,加之信贷管理人员相对不足,存在贷后跟踪管理滞后、缺位现象。再次,会计违规操作仍然存在。主要为员工粗心、制度执行力不强导致的传票要素不全、无经办人名章、未按要求开展对账工作等。
(三)流动性风险。2020年我行流动性比例为52.46%,核心负债依存度64.9%,流动性缺口率63.7%,存贷款比例58.54%,关键流动指标均能达到监管要求。在流动性风险防控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成立流动性风险应急领导小组,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制定流动性风险处置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流动性风险,及时启动运行,确保流动性风险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和处置。二是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力度、确保新增贷款质量。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合理调配贷款期限,努力提升信贷资产的变现程度,增强资金的效益性和流动性,防范流动性风险发生。三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的预警监测,提高流动性风险的防范能力。四是按季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并每年开展一次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
(四)市场风险。按照《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根据本行风险偏好,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最大化。
(五)贷款集中度风险。截至2020年12月末,我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5.44%,较年初下降0.06个百分点,单一客户贷款授信集中度5.44%,较年初上升0.06个百分点。单一客户贷款授信集中度控制在10%的监管指标范围内。
(六)案防及操作风险。2020年度,按照监管部门和省联社案防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排查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47号)、《关于报送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排查情况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4〕183号)文件精神,我行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年度计划,按季度认真组织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全年共对17个支行进行了检查,共发现存在问题业务808笔,涉及金额4189.34万元。主要针对信贷业务管理、柜面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等方面进行排查。信贷业务类共排查229笔,排查金额7186.46万元,存在问题的业务笔数37笔,问题业务涉及金额3043.12万元。柜面业务类共排查1715笔,排查金额11201.92万元,存在问题的业务笔数753笔,问题业务涉及金额1146.21万元。其他类共排查220笔,主要为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及安全保卫方面的排查,存在问题个数18个。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问责,已整改776笔,整改金额3721.36万元。问责151人次,问责金额10.3万元。
三、风险限额执行情况
当前经济增速放缓,我行不良贷款余额上升、资产质量承压,风险形势严峻。为进一步防范集中度风险,根据省联社风险限额管理要求并结合我行实际,本年,我行对大额贷款、房地产贷款、融资性担保贷款实行限额管理,全年均未超过限额标准。
五、内部控制和审计情况
董事会对晴隆农商银行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进行决策。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督导贯彻落实好监管部门有关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监督本行审计制度办法实施;批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审计发现重大问题专题报告及有关事项;对审计部门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价;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复议结论有异议的事项作出终审。稽核审计部主要负责推动晴隆农商银行审计体系的完善;制定审计制度及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编制并落实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各职能部门及辖内各支行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状况的稽核审计工作;统筹安排中层管理人员、支行负责人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审计情况出具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开展相关后续审计工作。
2020年晴隆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制定了兼职稽核人员管理办法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有专兼职审计队伍,稽核审计基本涵盖所有机构和业务,一是对分支机构年审计检查面达200%;二是开展了信贷业务、征信业务、同业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财务费用等专项检查共23项。内部审计报告同时提交给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跟踪检查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向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相关报告。
第五节 业务经营情况
2020年,晴隆农商银行按照省联社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有关精神,坚持回归本源,专注于三农、小微、社区金融服务,以小额、分散、增户、拓面为基本遵循,着力在零售业务领域与其他银行错位竞争,在细分领域精耕细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在扶贫领域充分发挥脱贫攻坚主力军的作用,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工作。晴隆农商行已成为县域金融机构资产规模最大、机构网点覆盖最广、存贷款余额最高、支农支小力度最强、金融服务最宽、从业人员最多的金融机构,是名符其实的农村金融主力军,晴隆人民自己的银行!
一、存贷规模稳步壮大
2020年末,晴隆农商银行各项存款367872万元,较年初增加26039万元,存款市场占比46.23%,新增存款占全县新增存款的29.24%;各项贷款余额318989万元,较年初增加39153万元,市场占比47.69%,新增贷款占全县新增贷款的22.3%,存贷款市场份额保持县域同业首位。
二、发展质量不断提高
2020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9720.46万元,不良率3.05%,较年初下降0.32个百分点。主要监管指标:资本充足率12.39%,拨备覆盖率152.13%、拨贷比4.64%,杠杆率6.64%,流动性比例52.46%等均达到监管要求,同时,实现全年安全运营,无重大案件事故发生。
三、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2020年,加大对网点改造和建设力度,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工作,打造标杆网点升级版,信贷上加大支农支小和脱贫攻坚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了地方金融服务主力军的作用。
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明显增强
2020年度,晴隆农商银行暂未成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一级部门,暂未成立小微企业专营网点,针对小微客户的服务,由各营业网点按照服务辖区范围对辖区内小微客户提供金融服务。2020年度晴隆农商银行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68703.56万元,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63%,较2019年下降0.96个百分点。截止2020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1760.44万元,较年初增长11020.98万元,增速18.1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4.15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小微客户数4420户,较年初增长1271户;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59557.81万元,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占比达83%,较年初上升11.64个百分点。2020年度,晴隆农商银行较好的服务了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了较大的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第六节 年度重要事项
一、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1.外部董事变动情况。2020年5月11日召开晴隆农商银行股东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王世莉、龙益波不再担任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的议案》,同意王世莉、龙益波不再担任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同时,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阳刚、梁大凯为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阳刚、梁大凯为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9月29日获得《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关于晴隆农村商业银行阳刚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黔西南银保监发〔2020〕59号),外部董事阳刚正式履职;2020年10月26日获得《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大凯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黔西南银保监发〔2020〕66号),外部董事梁大凯正式履职。
2.执行董事变动情况。根据《省联社关于李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黔农信任〔2020〕25号)要求,“刘翀调贵州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推荐为贵州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人选,不再担任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王林调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推荐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人选,不再担任望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理事职务。”以及《省联社关于陈海等同志免职的通知》(黔农信任〔2020〕30号)要求,“杨大莫调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推荐为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行长人选,不再担任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职务;陈迪春调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推荐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行长人选(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贵州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职务。”晴隆农商银行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刘翀辞去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的提案》、《关于杨大莫辞去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同意刘翀辞去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职务、杨大莫辞去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同时,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提案》,同意王林、陈迪春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2020年10月10日召开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选举王林为晴隆农商银行董事长,获得《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林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黔西南银保监复〔2020〕74号)后,于2020年11月27日起正式履行董事、董事长职权。2020年11月6日召开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选举陈迪春为晴隆农商银行董事、副董事长,黔西南银保监分局于2020年12月30日下发《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迪春董事和副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黔西南银保监复〔2020〕109号),陈迪春于2021年1月4日正式履行董事、副董事长职权。
(二)监事会人员变动情况。2020年6月2日监事周智慧向监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自愿辞去晴隆农商银行监事职务,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周智慧不再担任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形成了《关于同意周智慧不再担任监事会监事的决议》。根据《贵州晴隆农商银行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及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监事会周智慧辞职事宜自书面提交辞职申请至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因此,2020年度监事会成员由5人(葛坤、赵姗、肖德鲜、王学平、周智慧)减少为4人(葛坤、赵姗、肖德鲜、王学平)。
(三)经营层人员变动情况。2020年晴隆农商银行行长发生了变动。根据《省联社关于陈海等同志免职的通知》(黔农信任〔2020〕30号)要求“杨大莫调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推荐为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行长人选,不再担任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职务;陈迪春调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推荐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行长人选(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贵州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职务。”晴隆农商银行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陈迪春为行长。黔西南银保监分局于2020年12月30日下发《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关于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迪春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黔西南银保监复〔2020〕108号),陈迪春于2021年1月4日正式履行行长职权。
二、监管部门处罚情况
黔西南银保监分局现场检查组于2019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对晴隆农商银行开展了“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现场检查,并于2019年12月10日下发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西南监管分局现场检查意见书》(黔西南银保监发〔2019〕27号)(以下简称“意见书”),意见书指出了晴隆农商银行在股权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员工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信贷管理方面、案件防控等方面存在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于2020年10月9日向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晴隆农商银行”)和原晴隆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杨大莫(现任贞丰农商银行行长)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黔西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黔西南银保监罚决书〔2020〕8号和黔西南银保监罚决书〔2020〕9号),对晴隆农商银行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监管处罚,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一)黔西南银保监罚决书〔2020〕8号:处罚对象为晴隆农商银行,处罚原因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尽职,贷款“三查”严重流于形式、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投资入股,处予晴隆农商银行人民币叁拾万元罚款。
(二)黔西南银保监罚决书〔2020〕9号:处罚对象为原晴隆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杨大莫,处罚原因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尽职,贷款“三查”严重流于形式、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投资入股。处罚形式为行政处罚予以警告,经济处罚予以人民币伍万元罚款。
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