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六盘水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六盘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期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六盘水中能瑞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瑞丰公司)向本行申请授信1550万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中能瑞丰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7日,公司住所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大道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代恩虎,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加工锚杆、锚网;矿山机电设备、日用百货、办公产品、二、三类机电产品、钢材、建材(木材除外)、润滑油脂的销售;物流;贵金属买卖;黄金饰品加工及销售)。
(二)关联关系:中能瑞丰公司为本行股东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且该笔贷款由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故认定中能瑞丰公司属于我行关联方。
二、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严格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
三、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中能瑞丰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550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21%,担保人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3970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3.11%。
中能瑞丰公司授信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重大关联交易;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授信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未达本行授信限额控制要求,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四、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5日,经本行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该重大关联交易,并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2024年8月15日,经本行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该重大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从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对上述重大关联出具了书面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定价及相关担保条件符合《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六、其他事项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按要求向本行监事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盘水监管分局报告。
六盘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