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股金分红公告
来源:财务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4-06-20
水城农信联社广大入股社员:
按照水城农信联社章程规定,入股社员应参与信用社分配经营利润的原则,根据2023年度经营成果,报联社理事会研究,并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对2023年12月31日股金余额进行分红,现将分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比例
2023年度股金分红比例为5%,按股本金额的5%向投资者分配股红,其中3%用于现金分红,2%用于转增股本。自然人股金红利所得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税率20%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水城农信联社代扣代缴;法人股东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
二、分红方式
1.已签定《代收股金分红委托书》的社员,本社于2024年6月24-25日期间将股金红利直接汇入社员分红账户。
2.未签订《代收股金分红委托书》的社员,请于近期持股金证、身份证、存折(卡)前往水城农信联社营业部进行登记分红。
三、查询方式
自然人社员可持活期存折(卡)到我社任意营业网点核对存折(卡)内分红金额;法人社员分红金额须在入股网点进行查询和核对。
特此公告!
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