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5年第一次临时社员代表大会的公告
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代表:
根据《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规定,经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决议,定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5年第一次临时社员代表大会,为确保大会依法合规顺利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
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
二、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一)时间:2025年12月8日下午14:00报到,15:00正式开会;
(二)地点: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办公大楼306会议室;
(三)会期:2025年12月8日下午15:00-2025年12月8日下午18:00;
(四)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日。
三、会议议题
(一)关于提请审议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三届社员代表继续履职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审议《组建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提请审议同意组建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关于提请审议成立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及确认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
(五)关于提请审议《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授权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提请审议《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的议案;
(七)关于提请审议确定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议案;
(八)关于提请审议《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分配工作方案》的议案;
(九)关于提请审议《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股金处置方案》的议案;
(十)关于提请审议《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基准日至开业期间经营成果处置意见》的议案;
(十一)关于提请审议《贵州大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法人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
(十二)关于提请审议委托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净资产确认书等与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有关的法律文件的议案;
(十三)关于提请审议解散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议案;
(十四)关于提请审议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三届理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
(十五)关于提请审议《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方案》的议案。
四、参会人员
(一)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社员代表应当亲自出席社员代表大会,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社员代表大会,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每1名社员代表代理人只能接受1名社员代表的委托,不能接受2名或2名以上社员代表的委托。
(二)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联社主任等高级管理人员。各部室负责人为非社员代表的,列席参加会议。
(三)理事会办公室成员、各信用社主任。
(四)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五、会议签到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资格由律师进行见证,各社员代表签到时需出示社员代表身份证明:
(一)自然人社员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社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会议通知回执及通讯地址确认书(附件1)、社员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权凭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法人社员代表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社员代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会议通知回执及通讯地址确认书(附件1)、社员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权凭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文昌街道办事处松林社区发展大道和成盛世国际三期9号楼。
(二)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备有会议材料供各社员代表进行查阅。
(三)会务常设联系人:高丽萍,联系电话:13908578781、传真:0857-3530669。
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