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农信公告
农信公告

金沙农信联社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来源: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5-03-13

一、采购项目

为员工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需要,拟通过集中采购选择一家保险公司方式提供员工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和救助金补助,其中医疗费用报销分为门诊(购药)费用报销和住院费用报销。

二、项目预算

医疗费用报销预算基金380万元/年(含服务费)、保险服务人员426人。服务费以服务费率最终成交价为准,以实际划款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乘服务费率为最终服务费。

三、供应商基本条件

(一)服务供应商条件:

1.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等相关资质,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或符合采购项目内容。

2.保险服务商应具有成熟的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管理经验及配套服务系统。

(二)服务期限与续约: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进行合同续签,最长合作期限不超过3年;在合同生效期间,若保险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保险服务商承担因达不到服务要求的相关责任。

四、对供应商的其他相关要求

(一)保险服务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的保险项目、保险金额提供保险服务,在委托方提供资料后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

(二)保险服务提供方服务便捷性。在金沙县城区有保险办理网点或办公场所的或具备线上、app等便捷渠道办理的服务供应商。员工可通过线上线下提交资料报销,员工在线上操作性强,操作简单、易懂,所提供的资料不繁琐;

(三)须承接处理2024年11月8日0点至本次合同签署期间的住院报销业务。

五、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方案;

(四)参加采购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2000元人民币,由报名人采购当日带现金现场进行缴纳,评审当日退还未成交的磋商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保险服务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时间、地点

(一)采购时间:2025年3月20日下午14:00。

(二)采购地点: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华路155号金沙农信联社三楼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仁健,联系电话:13638573324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