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2022年第2期)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1号)要求,现将金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社”)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概述
贵州省金沙县贵奇酒厂(以下简称“该厂”)持有本社1.45%股份;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尤永松系本社理事,持有该厂50%股份;该厂股东方绪容,持有该厂50%股份。该厂系本社“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控制的法人”,属本社关联法人。
(二)交易标的情况
贵奇酒厂于2010年在我社开立基本户,2011年与我社发生信贷往来,现有贷款4笔,余额合计2428万元。
2021年投入1591.83万元修建污水处理系统,2022年为确保生产、销售,造成周转资金短缺,故特向我社申请借款,金额1458万元,用于归还借款。此笔关联交易金额达到本社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我社于2022年11月3日对该客户评定信用等级为BBB级,综合授信2500万元,期限24个月。于2022年11月3日向贵州省金沙县贵奇酒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458万元,期限12个月。
二、交易对手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37366263725
企业名称:贵州省金沙县贵奇酒厂
企业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尤永松
注册资本:6800万元(2020年8月7日变更)
经营范围:白酒生产销售、酱醋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豆制品生产代加工(2020年8月7日变更)
主要经营场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岩孔街道大水村(2014年11月3日变更)
三、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社对该厂单笔交易金额1458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2.33%。截至报告日,本社对该厂累计交易余额2428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87%。关联交易指标符合监管规定。
五、审批意见或决议情况
此笔关联交易经本社党委会前置讨论、理事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理事会审议通过,已向监管机构备案。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社非股份制商业银行,未聘任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