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联社闲置资产招租公告
为充分利用资产价值,避免资产闲置,实现收入最大化,金沙县联社拟将依法取得的闲置资产(精装修含整套酒店设施)对外公开进行招租。
一、基本情况
(一)位置:金沙县东南环线新车站至黄泥堡,位于朗月广场斜对面,商业价值较高。
(二)层数:共十层,其中一层为大厅,二楼为管理办公室,三至九层为客房(其中标准房15间,单间17间,商务套房15间,豪华套房4间),十层为餐厅。
(三)面积:一层:340.69平方米;二至十层:3256.33平方米,面积合计3597.02平方米。
(四)其他:原房屋用途为酒店经营,精装修,设备设施齐全,物资、办公设备及物资齐全。
(五)出租要求(须列入合同条款)
1.租期原则上为一年;
2.租金起租最低价为80万元/年,按年预付,租金中标后10日内一次性全额付清;
3.保证金5万元,租赁到期物资清点完毕无误后退还;
4.租赁期间,该房屋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卫生费等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或与第三方进行联营;
6.承租方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出租方利益的活动;
7.因城市规划批准用地进行拆迁的,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招租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11月6日-11月8日,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华路155号联社综合部,联系人:杨杨;联系电话:13885702168(手机)、0857-7221789(座机)。联系人负责做好报名登记工作,报名需交报名费5万元,未中标的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报名费转为承租期间的保证金。
(二)招租方法
1.报名结束后,联社将适时确定招租时间并及时通知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
2.本次招租方法将采取竞标或一对一谈价方式,最终以价高者中标。
3.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交齐一年期租赁费,如逾期未缴纳,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租赁行为。联社将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投标人进行协商租赁事宜。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放弃租赁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三)其他要求
1.报名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会。
2.报名人为企业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会。
3.报名人为自然人的,须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