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与地点:贵州大方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在本行综合楼七楼会议室举行。
(二)股东出席情况:本行股份总额为300,000,000.00股,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69人,代表103名股东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0,206,369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73.4 %。
(三)召集情况:本次会议由贵州大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杨先林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出席情况:本行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肖宇、李仕贤由于其他工作安排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本行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关于对新认购股本分配2015年度红利的议案》。
(二)表决情况
赞成股份218,976,3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99.44%;反对股份1,2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的0.56%。赞成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表决结果有效,会议通过了《关于对新认购股本分配2015年度红利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贵州本芳(黔西)律师事务所赵新春和韩贤跃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年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大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