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贵州大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贵州大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根据贵州大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行拟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会期、方式
(一)时间: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
(二)地点:本行综合楼7楼会议室(大方县奢香大道北段<奢香公园对面>);
(三)会期:17:00-18:00;
(四)会议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集人
本行董事会。
三、参会人员
(一)本行全体股东(法人股东参会人员应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参会人员应为本人)。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可授权委托代理
人参会并就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本行股东;
(二)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对新认购的股本分配2015年度红利的议案。
五、会议回复、登记及签到
(一)会议回复
本通知发布后,各股东应于2016年9月14日前认真填写《会议通知回复》(附件1)并送达会议联系人,送达方式可为当面送达、清晰扫描或拍照后发
至联系人邮箱,不按时回复视为不能参加本次会议。
(二)会议登记
参会股东(代理人)应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携带以下手续到本行综合楼三楼董监事会办公室进行会议登记,若
无法现场办理预先登记,可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与会务联系人联系,确定参会事宜。超过上述时间将不再办理本次会议的参会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参加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股金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及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股权凭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登记材料除身份证原件外,均作为会议档案留存。复印件属个人的本人应在复印件上签署姓名,属单位的相关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会议签到
已履行登记手续的股东(代理人)应于2016年9月19日下午16:20-16:50到会场签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会议不向参会人员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
(二)该通知在本行各营业网点公开发布。《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回复》、《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模版以及本次会议资料将备置于本行各营业网
点,也可联系会务人员索取。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铭艳
联系电话:13096870809
联系地址:贵州大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董监事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贵州大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