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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贵州大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大方农商银行 发布时间:2016-09-01

贵州大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根据贵州大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行拟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会期、方式

  (一)时间: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

  (二)地点:本行综合楼7楼会议室(大方县奢香大道北段<奢香公园对面>);

  (三)会期:17:00-18:00;

  (四)会议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集人

  本行董事会。

  三、参会人员

  (一)本行全体股东(法人股东参会人员应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参会人员应为本人)。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可授权委托代理

人参会并就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本行股东;

  (二)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对新认购的股本分配2015年度红利的议案。

  五、会议回复、登记及签到

  (一)会议回复

  本通知发布后,各股东应于2016年9月14日前认真填写《会议通知回复》(附件1)并送达会议联系人,送达方式可为当面送达、清晰扫描或拍照后发

至联系人邮箱,不按时回复视为不能参加本次会议。

  (二)会议登记

  参会股东(代理人)应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携带以下手续到本行综合楼三楼董监事会办公室进行会议登记,若

无法现场办理预先登记,可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与会务联系人联系,确定参会事宜。超过上述时间将不再办理本次会议的参会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参加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股金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及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股权凭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登记材料除身份证原件外,均作为会议档案留存。复印件属个人的本人应在复印件上签署姓名,属单位的相关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会议签到

  已履行登记手续的股东(代理人)应于2016年9月19日下午16:20-16:50到会场签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会议不向参会人员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

  (二)该通知在本行各营业网点公开发布。《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回复》、《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模版以及本次会议资料将备置于本行各营业网

点,也可联系会务人员索取。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铭艳

  联系电话:13096870809

  邮箱:422270348@qq.com

  联系地址:贵州大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董监事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会议通知回复.doc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doc

                                                                            贵州大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