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因工作需要,经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兹定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本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本行大楼十二楼会议室(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大道中段)。
(三)参会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
(四)报到时间: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五)报到地点:本行大楼一楼接待厅。
(六)会议签到:已履行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代理人)应于2020年12月10日上午8:30-9:40到会场签到。
(七)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八)会议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出席人员
(一)本行全体股东。法人股东出席会议人员应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人员应为本人,但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就大会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本行股东。
(二)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见证律师。
三、会议内容
1.特别决议案
(1)审议修改本行《章程》的议案;
2.普通决议案
(2)审议2020年度执行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修订);
(3)审议2020年度监事长及职工监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修订);
3.选举议案
(4)增选本行董事;
(5)增选本行监事。
四、会议的回复、登记及签到
(一)会议回复
会议回复可采用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回复,回复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前。采用邮件回复的,应将拟出席本次会议的情况认真填写《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格式见附件1)并送达会议联系人或通过扫描、相机清晰拍照后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不按时回复的视为不能参加本次会议。
(二)参会应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股金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金证复印件(委托书格式参考见附件2)。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股金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金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身份证、股金证原件外的由大会留存,复印件属个人的本人应在复印件上签署姓名,属于单位的相关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为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原则上请各位股东务必参加会议,不能亲自出席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但必须按照要求办理授权手续,且将授权手续于2020年12月7日前送达会议联系人或通过扫描、相机清晰拍照后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注意事项
(一)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出席大会的各位股东(代理人)的往返交通费及来回途中其他费用自理,本行不向出席大会的人员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
(二)本通知在本行官网公布。《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模板将备置于本行官网、各营业网点、董事会办公室,也可联系会务人员索取。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在本行一楼按本行工作人员要求进行体温检测,出示个人“健康码”,戴口罩参会。近期入境或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未按国家和贵州省疫情防控政策经隔离观察、检测等程序排查确认的股东,或因个人防疫需要不能参会的股东,可按授权委托方式参会。
(四)根据银保监会监管规定,股权质押超比例表决权受限的股东可以参会但不参与表决。
(五)会务人员联系方式:
刘 静: 18785776118
聂 嫚:13508576230 邮箱:344712609@qq.com
潘怀聪:18083663499 邮箱:772536222@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路中段本行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
2.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