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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毕节农商银行 发布时间:2024-07-25

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兹定于2024年8月9日召开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11:00。

      (二)召开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大道中段本行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三)回复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4日。

      (四)报到时间:2024年8月9日(星期五)9:00-10:40。

      (五)报到地点:本行大楼一楼接待厅。

      (六)会议签到:已履行回复登记手续的股东(代理人)应于2024年8月9日上午10:40前到会场签到。

      (七)召集人:本行第三届董事会。

      (八)会议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出席人员

      (一)本行全体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30日,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均可出席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出席会议人员应为单位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人员应为本人,但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就大会涉及事项进行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本行股东。

      (二)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见证律师。

      三、会议内容          

      审议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四、会议的回复及参会登记

      会议回复和参会登记可采用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回复和参会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4日前。

      (一)会议回复

      将拟出席本次会议的情况认真填写《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格式见附件1)并送达会议联系人或通过扫描、相机清晰拍照后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不按时回复的视为不能参加本次会议。

      (二)参会登记及出席提供资料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股金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金证复印件(委托书格式参考见附件2)。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股金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金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身份证、股金证原件外的由大会留存,复印件属个人的本人应在复印件上签署姓名,属于单位的相关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为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原则上请各位股东务必参加会议,不能亲自出席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但必须按照要求办理授权手续,且将授权手续于2024年8月4日前送达会议联系人或通过扫描、相机清晰拍照后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注意事项  

      (一)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出席大会的各位股东(代理人)的往返交通费及来回途中其他费用自理,本行不向出席大会的人员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

      (二)本通知在本行官网公布。《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模板将备置于本行官网、各营业网点、董事会办公室,也可联系会务人员索取。

      (三)根据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约定,股权质押超比例表决权受限的股东可以参会但不参与表决。

      (四)参会人员需遵守会议纪律。手机须调为静音或震动状态,会议进行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接打电话或大声喧哗。

      (五)会务人员联系方式:

      马宏:15519721666

      罗昱:18083663793  邮箱:1530540003@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路中段本行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2:回复及委托书(模板)

 

       

 

      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1、附件1-2:回复及委托书(模板)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