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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存量客户身份识别治理工作的公告

来源:毕节农商银行 发布时间:2018-06-06

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存量客户身份识别治理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维护存款人合法权益,保障资金安全,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等要求,我行将于2018年6月5日起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三)《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四)《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

  二、治理范围:

  截至2018年6月5日前,在我行开立且尚未销户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身份信息,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法人/负责人、财务人员、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股东身份信息。

  三、治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非自然人客户截止2018年6月30日,自然人客户截止2019年2月28日。

  四、治理方式:

  个人客户请携带本人最新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贵州农信系统(含农商行、农信社)任意营业网点办理,如账户为代理人开户的,还请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一同前往;单位客户请携带单位有效证件、法人/负责人、财务人员、实际控制人、股东、受益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单位结算账户开户网点办理。

  五、未完成采集的限制:

  对在治理时间范围内未完成身份信息采集的客户,我行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限制账户相关交易功能。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

  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