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德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股权投资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贵州金融监管局关于德江长征村镇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贵金复〔2025〕38号)文件批复,同意贵州德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受让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农商银行”)持有的德江长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江长征村镇银行”)3350万股股份。受让后,本行持有德江长征村镇银行33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9.79%,成为德江长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主发起行,贵州茅台农商银行不再持有德江长征村镇银行股份。
本行已于2025年4月28日完成上述股权受让事宜。
特此公告。
贵州德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