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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12

      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印江农商银行”)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9日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6名,代表的股份数为139497397股,占印江农商银行银行股份总数的60.32%,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9256900股,占印江农商银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2%。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印江农商银行《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印江农商银行田乘胜董事长主持。

      一、与组建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相关决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与组建贵州铜仁农商银行有关事项的决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组建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同意组建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思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德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铜仁万山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江长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思南长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印江长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德江长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松桃长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口长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石阡长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沿河长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共18家机构(以下合称18家机构)采取新设合并方式组建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最终确定并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贵州铜仁农商银行),并启动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工作。贵州铜仁农商银行成立后,注销18家机构的法人资格,18家机构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等均由贵州铜仁农商银行承继,人员由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妥善安置。

      (三)通过《关于提议审议成立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及确认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同意成立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及组成人员。

      (四)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授权方案>的议案》(下称《授权方案》)。同意授权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下称筹建工作小组)全权负责组织实施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和开业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筹建工作小组确认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聘请法律中介机构、向监管部门提交筹建和开业申请等。

      (五)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确定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议案》,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准日确定为2025年12月31日。

      (七)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分配工作方案>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股金处置方案>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至开业期间经营成果处置意见>的议案》,自清产核资评估基准日至拟组建的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开业期间的经营成果,列入所有者权益的未分配利润科目,由完成新设合并后的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全体股东共同享有、承担。

      (十)通过《关于提请审议<铜仁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法人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方案>的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委托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净资产确认书等与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有关的法律文件的议案》。

      (十三)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解散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股金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对符合贵州铜仁农商银行发起人条件且愿意转股部分的原股份(股金),在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及净资产确认基础上(下同),经量化后按筹建工作小组确定的比例转为贵州铜仁农商银行股份。

      自愿转股认购贵州铜仁农商银行股份的原股东应在筹建工作小组所规定的原股份处置公告期限内按照征集发起人的相关条件与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对不符合贵州铜仁农商银行发起人条件的或者不愿意转为贵州铜仁农商银行股份的原股东,原股东应按照市场化原则,按筹建工作小组的要求履行完备法律手续后将原股份(股金)转让给符合贵州铜仁农商银行发起人条件的发起人。

      (三)坚持要求以退股方式处理股份(股金)的,以可量化分配给原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资金后作为退股价格依据办理退股手续。

      (四)对于在筹建工作小组所规定的公告期满仍无明确处置意愿的股份(股金)或仍无法确认身份的股份(股金),以及无法联系上的原股东所持股份(股金),根据清产核资后并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后可量化分配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不进入贵州铜仁农商银行的实收资本,相关原股东对贵州铜仁农商银行不享有任何股东权利,并由筹建工作小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处理。

      对历史遗留的打包股份(股金),在履行规范的公告手续后,按清产核资后并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后可量化分配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管理,不再具有股份(股金)性质。

      三、其他

      股东如有疑问或意见,可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印江农商银行联系,携股东相关证件到印江农商银行查阅本次会议议案及其附件、相关决议。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60天。

      反映意见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宇航

      联系电话:18708629188

      联系地址:印江县峨岭街道梵净山大道北侧

      文件备查地址:印江农商银行7楼董事会办公室

 

 

 

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25年1月10日    

 

附件:

1、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