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玉屏农商银行,本报告称“本行”)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梁 勇
注册资本 :壹亿伍仟贰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构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8日
法定地点: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茅坪大道88号
办公地点: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茅坪大道88号
联系电话:0856-3229095
邮政编码:554000
本行分支机构及地址: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营业部 | 玉屏县茅坪大道88号 | 0856-3224518 |
2 | 平溪支行 | 玉屏县人民路285号 | 0856-3221491 |
3 | 城中支行 | 玉屏县中山路363-5号(街心花园旁) | 0856-3227988 |
4 | 中山路支行 | 玉屏县中山路224号 | 0856-3228198 |
5 | 下巷子支行 | 玉屏县商贸城人民路157号 | 0856-3221472 |
6 | 大龙经济开发区支行 | 大龙镇大龙街道办事处龙凤路24号 | 0856-3321266 |
7 | 大龙支行 | 大龙镇大龙街道办事处民主路80号 | 0856-3322125 |
8 | 大屯支行 | 大龙镇大屯村新街上 | 0856-3375735 |
9 | 田坪支行 | 田坪镇开发区街上 | 0856-3421080 |
10 | 朱家场支行 | 朱家场镇十字街上 | 0856-3381047 |
11 | 新店支行 | 新店镇新店村街上组36号 | 0856-3370059 |
12 | 亚鱼支行 | 亚鱼乡亚鱼村上寨组78号 | 0856-3460567 |
13 | 田坪老街支行 | 玉屏县田坪镇田坪村下街2号 | 0856-3421080 |
14 | 康华支行 | 玉屏县康华花园主干道中端126号 | 0856-3238667 |
15 | 兴隆分理处 | 朱家场镇兴隆村街上 | 0856-3381047 |
本行从业人员及薪资情况: 单位:人、元
2019年度数 | 2020年度数 | |
一、从业人数情况(人): | —— | —— |
(一)年末从业人员数 | 171 | 172 |
(二)年末在岗职工人数 | 165 | 167 |
1.总行人数 | 56 | 57 |
2.支行人数 | 109 | 110 |
(三)全年平均从业人员人数 | 176 | 175 |
其中:全年平均在岗职工人数 | 170 | 170 |
(四)年末不在岗职工人数 | 6 | 5 |
其中:年末内退人员数 | 6 | 5 |
(五)年末离退休人数 | 20 | 21 |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 | 171 | 172 |
(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 | 192 | 193 |
(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 | 171 | 172 |
二、工资情况: | —— | —— |
(一)全年应发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 | 41437206.52 |
其中:全年应发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 —— | 41109450.52 |
(二)全年实际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 | 41437206.52 |
其中:全年实际发放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 —— | 41109450.52 |
三、负责人情况: | 数额 | 备注 |
(一)上年度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清算额 | —— | 810321.59 |
(二)本年度实际支付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 | —— | 833963.31 |
(三)企业负责人人数(人) | 1 | 1 |
二、财务会计报告
(一)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年度
本行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帐本位币
本行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行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
4.本行的各项贷款包括:
抵押、质押、保证、信用贷款以及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担保贷款、信用证垫款等各种信用垫款、贴现等。分别按农户贷款、涉农经济组织贷款、涉农企业贷款、非农贷款、信用卡透支、贴现资产、贸易融资和垫款进行核算。
5.本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号)、《中国人民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银发[2002]98号)、《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准备金计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农信办法[2012]269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提取资产损失准备和一般风险准备。
(1)一般准备
是指金融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一般准备的计提比例综合考虑其所面临的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履行公司治理后执行,原则上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2)资产减值准备
(3)对信贷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①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核算,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呆账准备-贷款损失准备。
②计提范围:本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应收再贴现款项、应收转贴现款项)、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贴现(含贴现、买入外币票据)、信用卡透支、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③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方法:以上述信贷资产期末余额进行风险分类(五级分类)的结果为基础,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分类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计提。具体计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为: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
(4)对非信贷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①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核算。
②非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按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除计提作为计提坏账准备外的风险性非信贷资产,专项中央票据、同业债权、待处理抵债资产、投资类资产(不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或公允价值法确定期末价值的证券投资和购买的国债本息部分的投资)、委托及代理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历年亏损挂账等。
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按以上述非信贷资产期末余额进行风险分类(五级分类)的结果为基础,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分类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为: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
6.投资核算方法
(1)短期投资
本行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算,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①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等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②收到投资者作为投入资金的债券等如为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初始成本。
本行处置短期投资时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等和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2)长期投资
①长期股权投资
本行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行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投资(例如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②长期债权投资
本行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本行长期债权投资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本行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本行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价值等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本行对长期股权投资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属高确定。
7.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1)利息收入
①贷款利息收入: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以后,相应冲减利息收入,同时将冲入的表内应收利息转入表外核算,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②贴现利息收入:在贴现业务发生时按贴现票据的到期价值与所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间的差额,作为贴现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③其他利息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2)其他收入
①手续费收入
手续费收入在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时确认。
②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在让渡资金使用权时确认。
③其他营业收入
其他营业收入在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
8.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本行固定资产指为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本行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的成本为所购买或建造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成本。下列物品不列入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密押机、点钞机、铁皮柜、保险箱、打捆机、计息机、记账机、验钞机、印鉴鉴别仪、微机及打印机、打码机、压数机、打孔机等。
(3)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行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和工具器具等。
(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年限内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年限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3-5 | 3% | 19.40%-32.33% |
电子设备 | 3-10 | 3%-5% | 9.70%-32.41% |
交通工具 | 4-5 | 3%-5% | 24.25% |
办公家具 | 5-10 | 3% | 19.40%-19.4% |
其他固定资产 | 3-5 | 3%-5% | 19.40%-32.33% |
9.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行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行对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计量,按单项工程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0.无形资产
本行无形资产是指本行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本行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行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照其成本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11.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本行递延资产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按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因生产经营所需而购置的办公物品、其他管理系统及其电子设备(分期摊销)。递延资产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2.低值易耗品核算方法。
(1)凡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不含5000元)的办公物品,均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2)单位价值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办公物品和其他管理系统等最低摊销年限如下:
电子设备类和其他管理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等物品,为3年;安全防卫设备(如防尾随联动互动门、金库门、移动金库)、档案密集架等物品,为5年。
13.企业所得税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提取,实行按季预交和年末汇算相结合的会计处理方法。
14.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1至3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 年7 月1 日起施行。2014 年6 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15.关联方交易情况
(1)董事会成员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董事长梁勇在本行有个人担保贷款4笔,贷款金额49万元,期限2018年8月3日至2021年7月20日,贷款余额31.9万元;执行董事姚亮在本行有个人担保贷款2笔,贷款金额45万元,期限2020年5月12日至2021年8月11日,余额45万元;非执行董事杨怡在本行有个人担保贷款1笔,金额30万元,贷款期限2020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13日,余额18万元;非执行董事罗世祥在本行有个人担保贷款1笔,金额80万元,贷款期限2017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8日,余额26万元;非执行董事向木斌在本行有个人抵押贷款1笔,金额440万元,贷款期限2019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3日,余额440万元;非执行董事詹念在本行有个人抵押贷款1笔,金额200万元,贷款期限2019年1月9日至2022年1月7日,余额200万元;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在本行均无授信贷款余额。
(2)监事会成员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外部监事姚本忠在本行有个人担保贷款4笔,贷款金额29万元,期限2020年2月21日至2021年12月11日,贷款余额28.99万元;外部监事冉志雄在本行有个人担保贷款1笔50万元,期限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余额50万元,抵押贷款1笔90万元,期限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9月19日,贷款余额90万元;外部监事潘文平在本行有个人抵押贷款2笔,贷款金额490万元,期限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12月1日,贷款余额490万元;外部监事杨子荣在本行有个人担保贷款1笔,贷款金额49万元,期限2020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1日,贷款余额49万元;其他监事在我行无贷款余额。
(3)高管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其他高管在我行无贷款余额。
(4)职工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行有贷款余额的内部职工贷款共93户,贷款余额2041.37万元,均为担保贷款。最大十户职工关联方关联交易贷款情况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类型 | 期末余额 | |
各项贷款(万元) | 占资本净额比例(%) | |||
1 | 谭孟君 | 职工贷款 | 85 | 0.23% |
2 | 谢敏 | 职工贷款 | 54.9 | 0.15% |
3 | 蔡露 | 职工贷款 | 48.85 | 0.13% |
4 | 吴田芳 | 职工贷款 | 48.62 | 0.13% |
5 | 姚亮 | 职工贷款 | 45 | 0.12% |
6 | 冉莉琴 | 职工贷款 | 40 | 0.11% |
7 | 王大力 | 职工贷款 | 40 | 0.11% |
8 | 赵丹 | 职工贷款 | 40 | 0.11% |
9 | 姚源丽 | 职工贷款 | 40 | 0.11% |
10 | 杨奕民 | 职工贷款 | 40 | 0.11% |
(5)主要自然人股东
本行最大自然人股东刘虹分别持有本行股份0.72%,不足5%。依据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股东的定义,本行不存在此类关联方。
(6)主要非自然人股东(包括基本情况)
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非自然人股东有三家:
贵州中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95%,法定代表人:邓正明。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鑫源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24%,法定代表人:杨骏;在本行有抵押贷款1笔,金额990万元。
玉屏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22%,法定代表人:张在滨。
(7)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无
16.重要项目明细资料
(1)存放同业款项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存放省联社款项 | 271,117,403.54 | 204,381,592.06 |
存放省联社清算资金 | 115,117,403.54 | 204,381,592.06 |
存放省联社期限管理资金 | 156,000,000.00 | |
存放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 | 6,015.49 | 39,314.4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屏支行 | 6,015.49 | 26,531.75 |
国家开发银行 | 12,782.70 | |
存放境内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 | 522.63 | |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522.63 | |
存放省内行社款项 | 100,000,000.00 | |
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
贵州思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合 计 | 271,123,419.03 | 304,421,429.14 |
(2)贷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项 目 | 年初数 | 期末数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比例(%) | |
信用贷款 | 1,508,466,070.14 | 53.26% | 1,493,675,106.40 | 50.62% |
保证贷款 | 163,898,443.51 | 5.79% | 214,904,814.41 | 7.28% |
附担保物贷款 | 1,323,560,745.00 | 46.74% | 1,242,077,617.71 | 42.09% |
其中:抵押贷款 | 1,040,000,301.49 | 36.72% | 1,148,440,617.71 | 38.92% |
质押贷款 | 119,662,000.00 | 4.22% | 93,637,000.00 | 3.17% |
贷款和垫款总额 | 2,832,026,815.14 | 100.00% | 2,950,657,538.52 | 100.00% |
减:贷款损失准备 | 167,852,621.11 | 131,853,692.78 | ||
其中:组合计提数 | 104,150,141.16 | 96,993,766.39 | ||
其他计提数 | 63,702,479.95 | 34,859,926.39 | ||
垫款损失准备 | ||||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 2,664,174,194.03 | 2,818,803,845.74 |
(3)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本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6】2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进行风险五级分类,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五级分类 | 年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正常 | 2,420,911,397.49 | 85.48% | 2,411,002,195.09 | 81.71% |
关注 | 318,407,495.21 | 11.24% | 444,362,776.44 | 15.06% |
次级 | 15,518,186.10 | 0.55% | 51,226,494.87 | 1.74% |
可疑 | 77,189,736.34 | 2.73% | 44,066,072.12 | 1.49% |
损失 | ||||
合 计 | 2,832,026,815.14 | 100.00% | 2,950,657,538.52 | 100.00% |
(4)贷款损失准备
项 目 | 年初数 | 期末数 |
年初余额 | 165,577,362.13 | 167,852,621.11 |
加:本年计提 | 47,181,710.31 | 52,150,428.31 |
减:本年转出 | ||
减:本年核销 | 53,111,620.81 | 98,279,818.94 |
加:本年收回 | 8,205,169.48 | 10,130,462.30 |
其中:收回原转销贷款致转回 | 2,603,361.80 | 9,977,015.86 |
收回原置换贷款转回 | 5,601,807.68 | 153,446.44 |
其他原因导致转出 | ||
年末余额 | 167,852,621.11 | 131,853,692.78 |
(5)应收利息
序 号 | 项 目 | 年初数 | 期末数 |
1 | 应计利息 | 6,964,375.03 | 6,621,204.25 |
2 | 贷款应收利息 | 9,421,357.49 | 8,882,967.94 |
3 | 信用卡透支应收利息 | 11,486.73 | 22,266.53 |
合 计 | 16,397,219.25 | 15,526,438.72 |
(6)长期股权投资
项 目 | 年初数 | 期末数 |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300,000.00 | 3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总额 | 300,000.00 | 300,000.00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 300,000.00 | 300,000.00 |
- 同业拆入款项。年初同业拆入款项5000万元,年末无余额。系2019年度向国家开发银行拆入5000万元,2020年度已归还。
(8)应付利息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年初数 | 期末数 |
1 | 存款应付利息 | 939,662.75 | 1,019,517.99 |
2 | 同业存放款项应付利息 | 431.11 | 15.62 |
3 | 应计利息 | 50,419,762.84 | 74,055,216.27 |
4 | 其他应付利息 | 963.48 | 942.41 |
合 计 | 51,360,820.18 | 75,075,692.29 |
(9)表外科目
为了准确、全面地反映各项业务,本行对表外业务设置了专门的会计科目即表外科目,对此类业务进行核算和披露。表外业务从风险角度可分为两类:
①无风险的表外业务主要包括结算、代理业务;
②或有风险的表外业务即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表外项目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序 号 | 表外科目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余额 |
1 | 承兑汇票 | 200,600,000.00 |
2 | 重要物品 | 1,821.00 |
3 | 重要空白凭证 | 183,782.00 |
4 | 抵押物品价值 | 3,321,413,461.42 |
5 | 质押物品价值 | 589,603,380.00 |
6 | 表外应收利息 | 189,563,286.12 |
7 | 已核销资产 | 244,422,670.55 |
8 | 已置换资产 | 37,126,862.14 |
9 | 低值易耗品 | 2,909,446.66 |
| 合 计 | 4,585,824,709.89 |
17.其他重要项目
本行2020年资本充足率12.64%,核心一级资本净额33,854.58万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55%,资本净额37,047.28 万元,风险资产总额29,3087.85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遵恒立会审字(2021)第018号)
(一)本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贵州省遵义恒立会计师事务所;
(二)办公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第11栋20层2号;
(三)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行)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行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行,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2.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行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行、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行的财务报告过程。
3.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行不能持续经营。
(4)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四、2020年度财务执行情况
(一)2020年度财务指标情况
2020年末,我行实现各项收入25769.06万元,达计划的99.15%;各项支出22272.76万元,达计划的100.29%;其中在成本中提取资产减值准备5249.92万元,完成计划的111.35%;实现营业利润3496.29万元,实现净利润2210.46万元。资本充足率达12.64%,较上年下降0.1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达138.37%,较上年下降42.69个百分点;拨贷比达到4.47%,较上年下降1.46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44.41%,较上年下降199.25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为0.55%,较上年下降0.19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为51.38%,较上年下降1.19个百点。
(二)2020年度财务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实现各项收入25769.064万元,达计划的99.15%,较上年增加1816.11万元,增幅达7.58%。其中:贷款利息收入23495.62万元,较上年增加1416.48万元,增幅6.4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2009.79万元,较上年增加328.67万元,增幅19.55%;营业外收入100.33万元,较上年减少127万元,降幅55.91%。
2.支出情况
各项支出22272.76万元,达计划的100.29%,较上年增加1896.18万元,增幅达9.3%。其中:利息支出6171.30万元,比上年多支出1431万元,增幅为30.18%;金融机构往来支出1303.16万元,比上年多支出38.69万元,增幅为3.06%;手续费支出104.94万元,比上年少支出9.88万元,降幅为8.6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698.11万元,比上年多支出186.38万元,增幅为36.4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5250万元,比上年多支出496万元,增幅为10.43%;营业费用9310.26万元,比上年少支出14万元,降幅为0.15%,较预算少列支439万元,人均费用达54.13万元。其中职工工资4144万元,较上年减少34万元,工资严格按照省联社薪资管理规定计发。
3.效益情况
实现营业利润3496.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0万元,减幅达2.24%;实现净利润2210.46万元,较上年减少492.21万元,减幅达18.21%。人均经营利润达到20.33万元。
五、风险管理信息
(一)信用风险
1.不良贷款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末,我行不良贷款率3.23%,较年初下降0.04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9514.73万元,较年初上升243.94万元;2020年累计处置不良贷款1.86亿元,较上年增加0.65亿元;2020年新增贷款余额169369.6万元,新增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余额1935.14万元,未超过贷款总余额1.5%(含);逾贷比74.08%,较年初下降25.43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44498.13万元,占比为15.08%,较年初上升3.84个百分点,;新增不良贷款客户不属于最大前十户贷款客户,新增不良贷款单笔未超过3000万元;
2.中长期贷款。中长期贷款余额192290.04万元,占比65.17%,未超过贷款总额的80%。
3.大额风险暴露。截止2020年12月末,我行资本净额为37047.28万元,一级资本净额为33854.58万元。最大一户贷款余额为2538万元,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6.85%,最大一户同业存款的余额为8000万元,占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3.63%。
4.重点行业、领域。截至2020年12月末,我行房地产行业贷款余额3019万元,无不良余额;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余额1375万元,无不良余额;特惠贷贷款余额259.7万元,无不良贷款余额;我行黔农E贷线上贷款余额40353万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653万元,不良率1.62%;融资担保贷款余额13563万元,不良贷款余额100万元,不良率0.74%;异地贷款余额99万元,无不良;承兑汇票余额20060万元;涉农贷款余额268634万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9005万元,不良率3.35%;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3974万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2584万元,不良率2.08%;同业存入资金余额40000万元,同业存出资金余额10000万元。
(二)流动性风险
1.流动性比例指标。按非现场监管指标口径,至年末,流动性资产合计132538万元,流动性负债139187元,流动性比例为95.22%,达到监管标准。
2.核心负债依存度指标。按非现场监管指标口径,至年末,核心负债为253814万元,核心负债依存度为64.96%,超过60%,高于最低标准。
3.流动性缺口率指标。按非现场监管指标口径,至年末,三个月内到期表内外资产合计为104337万元,流动性缺口率为59.58%,高于监管标准。
4.加强流动性风险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流动性风险指标的监测。一是按月监测流动性指标,按季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并形成报告,对测试的情况进行分析。二是制定并下发了《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按年组织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
5.对资产负债进行结构性调整。一加大对大额贷款风险审查力度,严格控制新增大额贷款。本行严格控制新增个人300万元以上,企业5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对存量大额贷款加强贷后管理,制定分期还款计划,进行逐步压缩,同时鼓励发放小额农户贷款及涉农贷款;二是多渠道、多举措开展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盘活存量,增强资金流动性;三是大力开展存款特别是定期存款的吸纳工作。
(三)市场风险
稳步推进同业资金业务,扩宽资金组织。一方面继续做好同业存放、存放同业的线下交易业务,吸收同业负债,同时做好同业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吸收的同业资金取得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通过同业拆借中心、中央结算公司加大同业资金拆借,吸收同业负债,赚取利润差价。同时合理发行同业存单、大额存单,扩大负债规模。
1.同业授信。2020年,我行开展同业授信82户,其中我行对他行单户授信11户,累计对他行单户授信23户;2020年他行对我行授信11户,累计对我行授信共24户;开展集中授信60户,有效拓宽同业授信面,为同业合作奠定基础。
2.同业交易。2020年,金融机构往来收入2009.79万元,较上年增加328.67万元,增幅19.56%。其中存放同业资金业务86笔,金额49.7亿元,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共计868.65万元,较上年增加299.68万元,增幅为52.67%;转帖现:2020年转帖现业务4笔,金额1.7亿元,转帖利息收入221.19万元(税后),较上年增加175.79万元,增幅为387.20%;金融机构往来支出1303.16万元,较上年增加38.71万元,增幅3.06%,主要是增加借央行利息支出。其中办理同业融入存放资金业务28笔,金额22.5亿元,支付同业存放款项利息387.07万元,较上年减少129.49万元,降幅为25.07%;全年实现利润706.63万元。
3.大额存单发行:一是通过前期的大量准备工作,包括人行、省联社备案,利率定价等,我行于今年7月正式对外发行我行首期大额存单,拓宽资金组织渠道。截止年末,共发行大额存单19笔,金额556万元;销户2笔,金额71万元,余额累计485万元。二是根据人民银行利率定价秘书处要求开展大额存单业务自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大额存单五年期利率整改工作。线上系统搭建准备:完成上清、本币、中债的开通,目前三个系统的账户开立、调试、操作员权限设置、分配工作均已完成。
4.有序开展票据交易业务。一方面做好银行承兑业务的审核和开办工作,在扩大同业授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吸收的同业资金,开展票据转贴业务,做好票据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办理承兑业务10户、154笔、余额2.0亿元,
5.做好期限错配,加大利润收入。合理利用吸收的同业负债,在确保不发生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做好期限错配管理、头寸管理,合理赚取资金利差,加大利润收入来源。
(四)操作风险
本行员工队伍保持稳定,通过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和考试、完善各条线规章制度、加强信息科技系统应用、稽核部门强化检查监督等有效措施,持续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内部流程控制,2020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和案件。
1.强化员工行为监督管理。健全员工行为管理体系,加强员工职业操守教育,切实做好员工行为日常管理和监督,提升员工守法合规意识。设置了合规管理专(兼)职岗位,将合规管理职责层层下放,形成“合规人人有责”的管理链条,确保每个岗位、每个业务环节均有合规职责。同时层层签订《合规承诺书》,从高级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每位员工均签订《合规承诺书》。
2.强化风险检查监督,积极发挥风险管理“三道防线”职能作用。第一道防线主管部门开展定期与非定期的业务专项检查制度,主要开展了会计柜面业务按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系统授权、现金业务交易、印章重空管理、对账管理等;信贷方面开展了新增大额贷款专项检查、逾期抵质押贷款专项检查、征信检查等;电子科技部开展了线上业务的管理专项检查,重点针对黔农E贷、黔农快贷、便民快贷等检查;资金运营中心开展同业、票据业务自查等;第二道防线合规风险部按季对辖内网点及业务部门开展了柜面及信贷风险排查;第三道防线结合审计部门开展了相关业务线条的专项审计工作,如不良贷款处置、责任认定等、纪检监察室采取法庭旁听、现场授课等方式开展员工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根据省联社的有关要求,由合规风险部牵头对我行风险管理线条及会计运营线条开展操作风险评估,累计评估操作风险制度10余个,涉及柜面业务、现金交易业务、自助设备管理、呆账核销和减免息等多项业务。
3.积极开展操作风险与控制自评估工作。2020年根据省联社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行工作实际,采取合规操作管理系统线上自评估的方式,采用触发式计划,对风险管理条线、会计运营条线共计19个相关业务开展了操作风险与控制自评估工作。经过自评,共计梳理流程38个,风险识别33项、风险控制措施37项,剩余风险接受程度为“接受”的34个,需“加强监控”的3个,风险评级为“低”的37个。通过此次操作风险与控制自评,识别出相关业务条线的主要风险,建立问题台账,针对主要风险点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排查和检查,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强化责任追究,严格纪律约束,避免屡查屡犯。
4.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按照“审慎、稳健、安全”原则,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信贷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工作进行了规范,提高了风险管理能力。一是实行远程授权管理,加强对授权业务的集中管理,有效防范柜台业务操作风险。二是狠抓内控制度的执行,加大了制度执行的检查力度,对全辖营业网点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三是上线事后监督预警系统,对柜台业务违规进行预警提示,有效提高对柜台业务的风险管理。四是实行全面审计与专项审计、常规稽核与专项稽核、内部控制评价与案件专项治理相结合,加大信用社稽核审计工作的执行和处罚力度,规范了本行内部管理。
5.案件防范工作持续加强。组织各业务条线对业务风险及案件控制工作进行了持续学习与分析,认真梳理案件易发业务领域和风险控制薄弱环节,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防控,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全流程管理。始终紧密围绕“深挖彻查风险漏洞、消除案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宗旨,有效整合各业务防线的风险排查项目,积极在全辖范围内有效组织开展对部分重要领域的业务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全年完成年初检查立项18个。
(五)声誉风险
本行能够积极研判社会舆情走势,重点关注可能导致声誉风险的各类隐患,提前准备应对预案,提升应对能力。按照分类处置、定人定责的要求,将省联社96688投诉、网络舆情的日常工作分配到人,做到连续监测、及时反馈。接到投诉事项后,第一时间报经行领导审批后,转至相关条线处理,并及时回复。建立健全投诉台账,对每一条投诉事项坚持在接收时及时做好电子档案登记,并根据后续处置情况补充相关内容。2020年未发生影响声誉的重大负面信息风险事件。
六、公司治理信息
本行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本行“三会”召开议定的重大事项及落实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4月27日,玉屏农商银行召开了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并审议了董事会《玉屏农商银行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玉屏农商银行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经营层《玉屏农商银行2019年经营层工作报告》、《玉屏农商银行关于2019年财务执行情况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草案)报告》、《玉屏农商银行关于2019年度净利润分配及股金分红分配(草案)报告》、《玉屏农商银行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玉屏农商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玉屏农商银行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玉屏农商银行外部监事制度》、《玉屏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管及其成员2019年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2020年10月20日, 玉屏农商银行召开了第一届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贵州玉屏农商银行章程进行修订的提案》、《关于选举玉屏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玉屏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罗平辞去监事一职的提案》、《关于提名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人选的提案》、《玉屏农商银行2020年度绩效薪酬分配方案的提案》《玉屏农商银行企业年金分配方案的提案》。
(二)董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成员由9人组成,其中内部董事3名,外部董事6名。本年度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即:
2020年4月27日,《玉屏农商银行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玉屏农商银行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经营层《玉屏农商银行2019年经营层工作报告》、《玉屏农商银行关于2019年财务执行情况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草案)报告》、《玉屏农商银行关于2019年度净利润分配及股金分红分配(草案)报告》、《玉屏农商银行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玉屏农商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玉屏农商银行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关于购买中山路支行营业用房的报告》、《玉屏农商银行未来三年战略发展规划》、《玉屏农商银行2020年呆账核销计划》。
2020年5月26日,根据省联社级监管部门要求,玉屏农商银行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玉屏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实施方案》。
2020年9月24日,玉屏农商银行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的提案》《贵州省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共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薪酬分配方案》《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草案)》《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问责实施细则》。
2020年12月17日,玉屏农商银行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5年战略发展规划》《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的提案》《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火车站门面更换位置的提案》《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划高风险行社救助金的提案》《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报告》。
(三)监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本行监事会成员由 7人组成,其中内部监事 3名,外部监事4 名。
1.落实法人治理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职责
2020年,按照《章程》规定,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监事会、理事会与经营层相关决议报告,组织对理事会与经营层上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研究制定监事会下一步的工作任务,阶段性向理事会与经营层通报内控执行情况和内控流程评价等,进一步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和规范法人治理。
2.加强决策议事监督,规范机制运行管理
(1)积极参与董事会重大决策议事活动。一是参与董事会的决策过程监督。董事会在推进机构改制、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授权授信、市场定位、服务转型、风险防范、目标规划等方面重大决策布署,监事会派员全程参与,对有关决议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二是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围绕董事会的发展规划、相关决议议案、授权授信管理等的可行性等开展基层调研,倾听基层心声,收集意见建议,为董事会和经营层提供管理与决策参考,为我县农商
(2)大力支持配合和监督经营层的经营管理活动。自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以来,本行强化责任担当,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思路,经营班子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指导和督促全辖网点员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强化管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具体运作过程中,监事会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并在支持配合中发挥应有监督。监事长或委派代表按时列席行长办公会等重要活动,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实施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措施的有效性,确保了年度目标的实现银行规范决策议事,向更高的平台迈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高级管理层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3名副行长及1名风险总监构成,其中行长由姚亮担任,副行长分别为田明成、龙佳杰、杨国俊;风险总监由姜仁刚担任。
高级经营管理层能正确处理好决策、经营、监督三者关系,根据《章程》规定的职权和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统一思想,明确方向,以全行持续发展为主题,拟订业务经营发展规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等,报经董事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同时认真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各阶段的经营情况,接受监事会监督,认真履行经营职责,业务经营规模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较好的完成了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各项经营目标。
(五)部门设置情况
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本行现内设13个部门,包括党委组织部、工会、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业务发展部、客户服务部、财务会计部、电子科技部、稽核审计部、合规风险部、资产保全部、安全保卫部和资金运营中心。
(六)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整体评价情况
2020年度,本行“三会一层”组织架构健全、运作规范,能够规范“三会”筹备、召开程序,按照公司法、本行章程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规范提案、议案和报告筹备的路径和方式,将会议材料及会议通知及时发送到股东、董事、监事, “三会”审议和表决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认真审查会议登记、参会人数及参会人员的合法、合规性,实行股东大会法律见证制度,确保“三会”合法有效。“三会”能够严格按照各自职能范畴,履行各自的决议、决策职能,无违反法律、法规决策现象,年内召开的“三会”会议记录完整齐全,签字手续履行完整、规范。董事会各个专门委员会均能够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对需要相关专门委员会事先审查的决策事项,在专门委员会形成有效意见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决策。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和监事会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
根据《章程》的要求,结合三会一层全年履职情况,2020年三会一层评价为称职。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股权结构
总股本为人民币15200万元,其中,非职工自然人491户,股金7286.24万元,占股本总额47.94%;职工自然人股65户,股金1655.45万元,占股本总额10.89%;企业法人发起人12家,股金6258.31万元,占股本41.17%。上述股权结构比例符合章程的规定。
玉屏农商银行股本金情况(2020年12月31日)
(单位:户、万元、%、)
股东 | 股东数 | 金额 | 比例 |
法人股东 | 12 | 6258.31 | 41.17 |
非职工自然人股东 | 491 | 7286.24 | 47.94% |
职工自然人股东 | 65 | 1655.45 | 10.89% |
合计 | 568 | 15200.00 | 100.00% |
(二)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姓名 | 金额(万元) | 股份比例% | 本年度股权转让 |
1 | 贵州中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60.38 | 8.95% | 无 |
2 |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鑫源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100.00 | 7.24% | 无 |
3 | 玉屏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96.80 | 7.22% | 无 |
4 | 贵州东亿电气实业有限公司 | 530.16 | 3.49% | 无 |
5 | 贵州省贵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500.00 | 3.29% | 无 |
6 | 玉屏侗族自治县锦坪恒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432.79 | 2.85% | 无 |
7 | 贵州大龙健康油脂有限公司 | 386.99 | 2.55% | 无 |
8 | 贵州大龙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224.74 | 1.48% | 无 |
9 | 贵州大龙高铁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0.00 | 1.32% | 无 |
10 | 贵州大龙铁合金集团海鸿硅业有限公司 | 178.82 | 1.18% | 无 |
合计 | 6010.68 |
(三)股权托管
1.股金确权。鉴于刚完成农商行改制工作,我行确权方式采用律师见证。截至2020年5月31日,我行已完成确权户数568户,占比100%;确权股本金额15200万元,占比100%。其中法人股确权12户,占比100%;确权股本金额6258.31万元,占比100%。自然人股确权556户,占比100%;确权股本金额8941.69万元,占比100%。
2.协议签订。2020年5月28日已与贵州股权交易中心签订股权托管协议。
3.全面托管。2020年6月17日完成股份初始登记,本行股份正式进入托管阶段。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 本行2020年已列支企业所得税7,997,788.37元。202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尚未完成,应列支企业所得税额以税务机关认定数为准。
(二)截止2020年12月31日,玉屏农商银行2020年度贷款减免共计10户10笔68.85万元,减免部分全部为表外利息,客户类型全部为个人客户。原贷款本金总计89.21万元,按照担保方式划分:4笔为抵押贷款,贷款本金44万元,6笔为信用贷款,贷款本金45.21万元;按照贷款用途划分:4笔为消费类贷款,贷款本金48万元,6笔为经营类贷款,贷款本金41.21万元,减免前欠款金额(本息合计)170.55万元,其中本金余额86.82万元,表外利息83.73万元。
(三)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1.小微企业贷款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末,玉屏农商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295066万元,较年初净增11863万元,增速为4.19%;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00187万元,较年初净增4406万元,增速为4.6%;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较各项贷款增速高0.41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为3219户,较年初净增18户;2020年玉屏银行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加权平均利率7.48%,较上年降低了1.52个百分点。
2.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玉屏农商银行全力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政策精神,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努力创新信贷产品,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积极筹备新网点建设工作,拓宽玉屏农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2020年,玉屏农商银行在田坪镇新建设开业了一家网点,至2020年末,玉屏农商银行可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网点达到了13个,进一步扩大了玉屏农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
二是单列信贷资金,满足新增融资需求。为能够满足疫情平稳后新发生的融资需求,玉屏农商银行在年初单列信贷资金5000万元,保障新增融资需求,加快企业复工复产进度,稳步扩大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
三是用好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性银行转贷款等专项低成本资金。2020年,玉屏农商银行积极与县人民银行沟通,争取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专项资金支持,全力以赴为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助力。截至2020年12月末,玉屏农商银行全年累计获得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专项资金共计17202万元,发放小微企业支小再贷款17202万,累计支持小微企业户数161户,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四是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2020年,玉屏农商银行在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实力弱、融资难等特点,大力推行经营者个人资产抵(质)押、担保公司保证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等新的担保方式;同时为符合我县外籍个体户较多的实际情况,创新推出了“外籍个体工商户贷款”、“流水贷”等定制化贷款产品,再加上存量的贷款产品:“小额创业担保贷款”、“4321银政担合作贷款”、“工扶贷”等,利用“智慧微贷”系统给小微企业客户进行评级授信,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不断提高办贷效率,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全面满足了小微企业客户的资金需求,充分发挥了玉屏农商银行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县域主力军的作用,稳步扩大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
(四)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1.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为保障本行反洗钱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设置本行反洗钱初审员、复审员各1名,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营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总行行长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各部室负责人、各支行行长为成员。每个营业网点均配备反洗钱初审员及复审员,负责网点的各类反洗钱工作。
2.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本行反洗钱工作主要开展了客户身份识别及风险等级划分;对可疑交易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对高风险客户定期审核并在系统作业务限制处理,针对识别出的高风险业务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且能结合高风险业务发布风险提示,并进行培训;按规定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按时上报大额、异常交易及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组织本行职工开展至少2次的培训及宣传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对本行反洗钱工作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及检查,并督促被检查网点对审计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等。全年无反洗钱信息泄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反洗钱职责,无洗钱案件发生以及内部人员涉嫌洗钱案件等重大违规事项。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控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规范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为,有效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本行印发了《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玉农商办发〔2020〕504号),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信息披露、金融信息保护、金融营销宣传管理、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内部监督、考核评级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行2020年度未发生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为积极有效应对群体性投诉的重大风险,本行2020年相继印发《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不含突发事件)防范应急预案》、《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是通过本行公众信息网及营业厅内显眼位置等渠道及时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披露本行的经营信息,2020年3月公布了本行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各项风险管理状况、法人治理情况、年度重大事项信息的披露报告;二是及时更换相关合同、协议模板,在适应《民法典》新规的同时也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理念融入到各项具体的业务中,向消费者全面、完整提供有关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必要的风险提示,努力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践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职责。
4.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教工作。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金融知识普及月”等宣传活动,二是积极立足自身业务发展现状,结合消保新规,以营业网点为宣传根据地,依托“金融夜校”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自主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等多种宣传活动,有效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零距离进行金融知识的广泛普及宣传,同时积极征求消费者对改进金融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最大限度满足金融消费者的合理需求。
(六)其他有必要让公众了解的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3.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4.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其他的重要事项。
以上报告真实、准确,本行对上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且将《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信息披露年度报告》在全县各营业机构进行张贴,供广大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随时查阅,并请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董事长签字:
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