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5年关于清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的通知
江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5年关于清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之规定,为加强我社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我社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
凡在我社辖内营业网点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的账户(详见《江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清单》),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前往开户营业网点办理重新启用或销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同自愿销户,我社将按相关规定对以下账户转入久悬账户管理或销户处理,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请向我社各营业网点咨询。感谢您对我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合作。
附:江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清单
江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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