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农商银行关于函证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财政部办公室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要求,现就我行函证业务受理公告如下:
一、受理机构
我行指定总行财务信息部及辖内各营业网点受理函证业务,来函可使用邮寄或跟函方式送达。我行受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受理要求
(一)《银行询证函》须采用《财政部办公室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要求的格式,并注明审计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二)《银行询证函》必须由被审计单位加盖预留银行的签章,骑缝章需与加盖在询证函上的预留签章保持一致。
(三)函证同一个企业多个账户,且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不同的,《银行询证函》必须由被审计单位加盖预留银行的签章,骑缝章需与加盖在询证函上的预留签章保持一致。
三、跟函所需资料
审计单位采用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开立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应注明被审计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事项、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四、回函服务收费
我行所办理的回函业务一律免收回函服务费。
五、回函用章
我行银行询证函回函用章为受理部门及营业网点的行政用章。如有疑问,请致电函证业务受理各网点咨询。
总行财务信息部:0855-3618806
总行营业部:0855-3511965
振兴支行:0855-3613338
龙泉支行:0855-3612142
富民支行:0855-3611193
扬武支行:0855-3672411
金泉支行:0855-3690910
雅灰支行:0855-3760006
东湖支行:0855-3767276
兴仁支行:0855-3640016
南皋支行:0855-3772792
排调支行:0855-3650042
名府支行:0855-3698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