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麻江农商银行关于个人银行账户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持续做好个人银行账户开户服务,现将麻江农商银行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开立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公告如下:
一、服务标准
(一)开户渠道:您可通过我行网点柜面、智慧柜员机、移动展业等渠道申请开立我行Ⅰ类、Ⅱ类、Ⅲ类个人银行账户。申请开户时需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完整提供本人身份基本信息。为防范不法分子伪冒开户、保护个人客户合法权益,我行将通过问询了解、视情况查验审核辅助信息、辅助证明材料等方式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审核开户证明文件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本人真实开户意愿。
(二)有效身份证件文件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由监护人代理开户,同时出具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监护关系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出具中国护照。
4.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5.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6.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我行有权对个人客户开户身份证件和身份信息进行审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我行有权加强对异常开户行为的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行有权拒绝开户:
1.对个人身份信息存在疑义,要求出示辅助证件,个人拒绝出示的;
2.单位和个人组织他人同时或者分批开立账户的;
3.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资费标准
我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
其他资费标准,可在营业网点对外公示的《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标准》了解查询。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目为准。
三、账户分类分级管理
我行根据您所提供的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开户。根据加强开户管理、防控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网络赌博犯罪等相关政策要求,为了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我行将根据您所提供的证件文件情况、我行对您的身份识别情况及风险评估结果,合理设定您的个人账户类型,开通账户功能,设定交易渠道和交易限额等。
四、负面清单
1.不得“一刀切”要求客户开户必须提供辅助证件材料,不得以流动就业群体的个人户籍所在地为异地拒绝开户;
2.不得要求客户以存入大额存款或绑定销售相关产品及服务等作为开户附加条件。
五、服务监督电话
麻江农商行网点的监督服务电话:
营业部:0855-3886444 凤凰支行:0855-2622156
城关支行:0855-2823885 杏山支行:0855-2622016
碧波支行:0855-2740027 北门支行:0855-2622795
景阳支行:0855-2870220 谷硐支行:0855-2673234
下司支行:0855-2685616 清江支行:0855-2684246
贤昌支行:0855-2820029 宣威支行:0855-2720006
龙山支行:0855-2770007 坝芒支行:0855-2840088
白午支行:0855-8355916 开元支行:0855-8355744
麻江农商行总行的监督服务电话:0855-2620866
中国人民银行麻江县支行的监督服务电话:0855-2622154
如有疑问,请致电96688或垂询我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
贵州麻江农商银行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