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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二十条禁令:凯里农商银行组织员工强化学习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违纪

来源:贵州凯里农商银行 发布时间:2020-10-14

  自2020年8月3日起,凯里农商银行将《贵州农信行(社)经营管理“二十条禁令”(暂行)》印成小册子发放给全辖干部员工学习,要求大家必须熟记,时刻提醒自己,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学习会议现场

  2020年8月13日晚,总行召开职工视频会议,再次组织全行干部员工深入学习《贵州农信行(社)经营管理“二十条禁令”(暂行)》和《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案防“二十条禁令”》。

  会上,省联社驻黔东南州党工委委员、凯里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唐永强对《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案防“二十条禁令”》进行了深入讲解:

  第一条,严禁参与黄、赌(含网络赌博)、毒、黑、恶、恐、洗钱、购买各类彩票等活动。

  第二条,严禁经商办企业及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

  第三条,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第四条,严禁收存、收贷、收息不入账。

  第五条,严禁发放假名、借名、冒名贷款。

  第六条,严禁泄露本行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七条,严禁空存空取、空存空转、空存实取、空存实转资金,以及挪用、盗取、截留客户资金。

  第八条,严禁充当任何形式的资金掮客,以及帮助、默许、隐瞒客户编造虚假材料获取贷款。

  第九条,严禁私刻、伪造、变造、盗用银行或客户印章(银行重要凭证)。

  第十条,严禁与中介机构或个人合作拓展业务,收取中介或合作机构的好处。

  第十一条,严禁出租出借单位和个人账户,利用客户银行账户过渡本人资金,或通过本人账户过渡客户资金。

  第十二条,严禁借本行名义私自代理客户投资理财。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机具、码牌、平台资源进行套现、洗钱、盗刷、资金转移等。

  第十四条,严禁参与买卖银行卡。

  第十五条,严禁私自留存或保管客户终端、银行卡(折)。

  第十六条,严禁虚报、虚列财务支出,以及私分或侵吞财务费用。

  第十七条,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第十八条,严禁柜员未经批准擅自调班,严禁现金区内柜员在岗时使用手机。

  第十九条,严禁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

  第二十条,严禁制作、复制、传播、发布有损国家和单位声誉的信息。

  凡违反上述“二十条禁令”的,一律先免职或停职,经调查核实后,根据相关规定从重从严进行处理。

  最后,唐永强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省联社和本行“禁令”,深刻领会“禁令”精神,提升自律能力,把“禁令”规定嵌入到制度中,渗透到经营管理和监督管理全过程。

  二是“禁令”条款上墙,统一制作100块“禁令”条款公示牌,悬挂于辖内各网点内外、各部门办公室显眼位置,接受共同监督,将条款牢记于心。

  三是加强自查整改,严格按“禁令”要求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处理。(凯里农商银行纪检监察室  吴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