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农信联社A类点钞机、清分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罗甸农信联社A类点钞机、清分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服务情况
1.服务内容:罗甸农信联社A类点钞机、清分机采购项目。
2.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3.采购概算:人民币613,800.00元(其中A类点钞机投资金额:¥123,800.00元,清分机投资金额¥490,000.00元),A类点钞机每台概算人民币2751.00元,清分机每台概算35000.00元。
4.质量标准: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来源范围要求为我国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合格产品。
5.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承诺。(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所投产品须为人民银行合规现金机具名录内产品;
2.须提供所投机型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或 CQC 认证证书;
3.须提供所投机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 40560-2021 标准的检测报告;
4.具备省联社冠字号码系统对接成功案例(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在贵州省联社销售合同或冠字号码系统合同)。
(三)其他要求
1.须为设备原厂商或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须在贵州省内有稳定的售后服务团队或授权服务机构。
3.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原厂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不少于3个,其中至少1个为银行类客户)。
4.设备原厂商近三年不存在亏损,需提供近三年财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北京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 4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以邮箱方式获取(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售价(元):500.00元。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议室(罗甸县龙坪镇建设路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合小区旁))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7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罗甸县
联系人:余流丽
联系方式:0854-7611535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纪律检查室
监督电话:0854-7614251
详细地址:罗甸县龙坪镇建设路信合大楼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仟盛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罗甸县
联系人:杨盛泽
联系方式:18685018585
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