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公告
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社员代表,各信用社、分社,各部室(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罗甸联社决定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为确保会议圆满召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名称
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
二、会议时间
(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
1.报到时间:2022年6月15日 下午14:15前
2.会议时间:2022年6月15日 下午14:30-17:30
三、会议地点
县联社11楼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县联社理、监事会成员;社员代表;列席代表及特邀代表,特邀县银保监管组领导,律师事务所律师,县联社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
五、会议内容
1.预备会预审事项:
(1)主持人通报参会人到会情况,并审议《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名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人选的议案》
2.正式会议审议事项:
(1)听取并审议《关于推选韩敬波为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关于推选邓有明为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县联社理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4)听取并审议《县联社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5)听取并审议《县联社2021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
(6)审议《县联社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7)审议《县联社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
(8)审议《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9)审议《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资管理规定》;
(10)审议《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
(11)听取监事会对理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评价;
(12)听取审议其他事项。
六、会议要求
亲自出席的社员代表,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权证书(法人社员代表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股权证书)。社员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股权证书。如果社员代表本人(法人社员代表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会议,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也未在2022年6月14日下午14:15前向罗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交载明其对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会审议事项表决意见的书面材料,则视为弃权。
2022年5月26日
(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1576123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