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 龙里农商银行带您了解自己的权益
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
01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必须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责任,在内部建立多层级处理机制,完善处理程序,建立完备的查询系统,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社会广大民众监督;
02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得限制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交易条件,不得加重消费者责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03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来保护消费者信息,加强对合作机构的管理,防守消费者信息外泄;
04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要积极组织金融常识普及活动,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帮助消费者提高对金融知识的认知能力、自我保护能力,从而提高消费者诚信意识;
05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金融机构在对外披露信息时尽可能采用通俗易懂语言,不能发布夸大、虚假等信息,更不要做误解宣传;
06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要尊重消费者人格尊严、民族习惯,对不同性别、种族、国籍等而对消费者差别对待;
07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审慎经营,建立科学技术监控,依法维护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的财产安全,不得挪用客户资金;
08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在法律范围内,充分尊重消费者消费意愿,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诱骗消费者进行消费。
疫情当前,大量的行业、产业及个人受到了影响,蒙受了损失,银保监会针对这种情况发布了通知: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的人群,可合理延缓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贷款的还款期限。面对这样的贴心公告,无孔不入的骗子又借机设下了“陷阱”,近期,已发生多起骗子冒充银行客服进行诈骗的案件。
龙里农商银行请各大网友提高警惕:注意防范 谨防诈骗
一、在网上虚假销售进行诈骗
【案情介绍】1月29日,嘉善顾某在QQ里搜索群聊时发现一个批发群,加入群之后看到有人在卖口罩,于是就想批发一些来转卖,赚点小钱。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后,对方还给顾某发来了N95口罩的检验合格证照片,于是他就深信不疑,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对方转去了39200元。之后,对方却再也联系不上了,口罩也始终没有发货。
防骗小贴士:特殊时期,网购交易请务必通过正规网购渠道,购买防护用品应慎重辨别,切勿轻信陌生代购信息,确认收货前不要直接付款给卖方账户,以免财物两空。
二、网络贷款诈骗依然存在
【案情介绍】2月24日,沭阳警方接市民刘某报警,称其接到一个做贷款的电话,扫描了对方提供的二维码,下载一个叫“国信易贷”的APP后申请贷款,后按照对方要求填写身份信息、银行卡等资料,并签委托协议,贷款下来后发现不能提现,对方又以需交纳会员费、保证金、手续费等才能放款为由让其转账,后发现被骗,共计损失71956元。
防骗小贴士:网络贷款诈骗以电话诈骗和网络诈骗共存,一种情况是诈骗分子直接拨打电话,问您是否贷款;另一种情况是诈骗分子通过微信、或网页发布贷款广告,由您主动添加微信、QQ并联系诈骗分子,从而被诈骗。所有正规金融机构绝不会,在放款前收取任何费用,贷款是贷款公司给您钱,但凡要您付款的都是陷阱!
三、伪装成公益机构募集捐款进行诈骗
【案情介绍】1月27日,蔡某使用其个人身份信息,注册了名为“武汉市慈善会”的微信公众号,并使用其下载、修改的武汉市慈善总会会徽对微信公众号进行修饰、伪装。该公众号开通后,陆续有多名群众通过网络搜索关注该公号,并通过对话功能咨询捐款事宜。27日16时至22时间,共有112名群众“捐款”8800余元。2月4日,广东省揭阳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2月6日,揭阳市检察院以涉嫌构成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批准逮捕。
防骗小贴士:如果您捐款捐物捐爱心,应通过正规官方渠道,对网上发布捐赠消息的个人和机构要注重核实身份,避免上当受骗。遇到疑似假冒的公益组织或医院,可登陆官方网站或者拨打官方热线验证收款方身份。
四、“冒充银行”诈骗
【案情介绍】 14日,市民柳某当天收到一条短信,内容大意是其中国银行信用卡钱款已违约,请立即处理,柳某便拨打了短信中附上的客服电话13XXXXXXXXX进行了解,此“客服”称其有账单没偿还,违约了,需要短信验证码查询详情,柳某便把收到的验证码报给了对方,后发现自己卡内的7410元被转走。
防骗小贴士:在办理银行业务时一定要通过银行官方微信、官方网站等可靠渠道,不要轻信短信或陌生号码的来电,更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更不要透露短信接收到的验证码;最后,再次提醒信用卡用户们,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信息,一旦发现可疑情况,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
做到“三不要”
1 不轻信,购买防疫用品和药品,最好线下到药店或商户购买。网购时,请在正规电商平台上购买,切勿通过“中间人”微信、支付宝转账来进行交易。
2 不泄密,不在陌生网站中留下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等有效信息。
3 不链接,陌生链接不点开,陌生号码不拨打,直接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