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清理的公告
来源:贵定农商银行
发布时间:2026-04-01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的规定,我行将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如您的账户在清理范围内,请您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前往开户网点办理重启启用或销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纳入久悬账户管理或销户处理。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贵州贵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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