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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公告

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1

  广大企业客户:

  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6月10日起,取消贵州省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贵州省银行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

  二、企业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我社按规定完成开户审核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户手续。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企业申请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或申请撤销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应当交回原开户许可证。原开户许可证遗失或损坏的,企业应出具相关证明,明确法律责任。

  三、为保障企业账户安全,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开户证明文件发生变更时,请及时向我社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自2019年6月10日起,我社发现以上信息发生变更的,将通知企业办理变更手续并开展核实工作,请予以配合。对于在我社通知后的30日内仍未办理变更手续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我社将对账户采取控制交易措施,待完成变更手续后予以恢复。

  四、自2019年6月10日起,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到期180日内,未及时更新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我社将对账户采取控制交易措施;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到期180日后,仍未更新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我社将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止账户业务办理。为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权益,我社将在证照到期日前提示企业及时更新,请积极配合在合理期限内至我社开户机构完成更新。

  五、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放管结合”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强化银行账户管理职责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同时,加强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其中,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我社将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企业开户意愿,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配合相关工作。

  六、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持有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应当向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持有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仅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取消许可后,我社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会告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如遗忘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企业可按照我社规定申请查询。

  七、取消许可前企业已在我社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我社将按照《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9〕41号)及《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单位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社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服务电话:96688

  营业部:0854-5226160

  城关信用社:0854-5210157

  新场信用社:0854-5130065

  沿山信用社:0854-5348128

  盘江信用社:0854-5410128

  昌明信用社:0854-5310017

  云雾信用社:0854-5450251

  天源分社:0854-5221106

  红旗分社:0854-5221397

  新城分社:0854-5220355

  小十字分社:0854-5210295

  都六分社:0854-5370266

  岩下分社:0854-5380200

  平堡分社:0854-5161168

  园区分社:0854-5310598

  旧治分社:0854-5360364

  新巴分社:0854-5110050

  马场河分社:0854-5169311

  城北储蓄所:0854-5221150

  南街储蓄所:0854-5210373

  汽车站储蓄所:0854-5163066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