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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省瓮安磷矿关联企业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瓮安农商银行合规风险部 发布时间:2024-01-16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2022〕1号令)第五十三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签订以下交易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逐笔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一)重大关联交易”之规定,现将瓮安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与贵州省瓮安磷矿关联企业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贵州源翼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本行申请集团授信12000.00万元,并在授信项下申请用信重组我行的存量债务,重组交易金额11970.00万元,2023年12月26日重组对象为贵州省瓮安磷矿贷款4000万元,2024年1月9日重组对象分别为贵州源翼矿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万元、 贵州盛源磷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990万元、贵州鑫光矿业有限公司贷款990万元、贵州恒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贷款990万元。上述重组对象均为本行股东贵州省瓮安磷矿的关联企业,为本行的关联方。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出具授信审批通知书,同意贵州源翼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本行申请集团授信12000.00万元,并在授信项下贵州源翼矿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万元、贵州省瓮安磷矿贷款4000万元、 贵州盛源磷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990万元、贵州鑫光矿业有限公司贷款990万元、贵州恒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贷款990万元,期限3年,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瓮安县白沙乡梓塬煤矿采矿权。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法人名称:贵州源翼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磷矿、 贵州盛源磷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鑫光矿业有限公司、贵州恒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三)主营业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禁燃区内不得含有原煤、散煤、煤研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畜禽收购;牲畜销售;谷物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税务服务。

许可经营项目:磷矿开采、加工、销售;工业黄磷、磷酸生产、销售。(在许可证核准范围及期限内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磷精矿加工(选冶)销售;矿山建设工程(含井下巷道)施工、其他矿产品开发、加工销售;磷矿石、磷矿粉、磷精矿相关产品的购销;劳务、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磷矿购销、选矿及其销售;湿法磷酸及其精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劳务咨询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严禁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矿开采、加工、销售。)

化工新材料、橡塑助剂、改性高分子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磷系阻燃剂、聚烯烃类透气膜(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四)法定代表人:张新安、钟敏、史群、史群、刘正西。

(五)注册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26层28号房、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办事处小康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办事处文峰南路小康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岚关乡厦安磷矿、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开发区花都产业园。

(六)注册资金:95850万元、10101.01万元10000万元、11400万元、5600万元。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7487946562、915227252163604199、915227257854554186、915227256839954643、91522700MA6DLJT27C。

(八)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贵州省瓮安磷矿持有本行股金3137.09万元,占本行实收资本比例4.79%,实际控股人为贵州源翼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盛源磷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鑫光矿业有限公司均系贵州省瓮安磷矿控制的法人、贵州恒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贵州源翼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则上述5家公司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笔交联交易价格经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定价。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止2023年9月末,本行资本净额114160.09万元,2023年12月26日贵州省瓮安磷矿贷款4000万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5%,与单个关联交易之间的交易金额大于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截止2023年12月末,本行资本净额114188.93万元,2024年1月9日贵州源翼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5000万元、贵州盛源磷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990万元、贵州鑫光矿业有限公司贷款990万元、贵州恒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贷款990万元,合计交易金额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6.97%,属于重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五、审议审批情况

 经营层授信审批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审核,因委员会独立董事未取得任职资格未发表意见,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于第三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审议通过,同意贵州源翼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集团授信12000.00万元,并在授信项下申请用信重组我行的存量债务,重组交易金额4000万元,用于借新还旧,期限3年;又于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审议通过,同意在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贵州源翼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集团授信12000.00万元项下重组交易金额7970万元,用于借新还旧,期限3年。

 

      特此报告。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