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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发展部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0

  

  (一)负责牵头制定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及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金融业务发展目标和发展计划,指导相应金融产品的开发(包括本币储蓄业务、各类信贷业务、个人中间业务、个人理财业务等方面),并组织营销推广。

  (三)制定公司(中小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等目标群体业务发展目标计划及评级授信管理办法,指导开展金融业务市场营销、客户维护管理及公司贷款业务。

  (四)指导信贷业务市场营销和客户维护管理,拓展城区及农村信贷市场,促进信贷业务增长;负责指导各类信贷业务的规范管理及管控,制定相应行业的信贷管理制度。

  (五)根据业务风险偏好及省联社相关要求,审核信贷投向计划初稿,并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六)负责指导和组织表内外授信业务(含同业及其他授信)的授信审查工作,在本岗位授权范围内进行评级授信审批,超本岗位权限的按审批权限提交审批。

  (七)负责协调部门资源对各营业网点的客户信用等级评审、授信、用信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

  (八)负责分析外部政策,制定扶贫工作方案,制定“特惠贷”相关管理办法、细则等制度文件,指导扶贫工作有效展开。

  (九)负责组织指导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特惠贷”贴息补助申报和风险补偿对接工作。

  (十)负责“两增两控”、“三增一降”的任务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建立产品管理机制,指导开展新产品和新业务开发、推广工作及相关的评估、监管报送工作。

  (十二)负责再贷款的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单位、人员的权责划分,指导网点网格管理的有效开展,并对执行效果进行监控。

  (十四)负责指导柜面放贷,实施客户经理等级化管理及考核方案,推广黔农e贷。

  (十五)负责信用工程数据采集系统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资金筹集,定期进行业务运行分析,掌握存款动态及变化趋势,协调资金市场融通;收集、综合分析信贷计划执行情况,汇总、上报信贷管理的有关报表和资料。

  (十七)负责利率定价管理,对利率执行情况检查,对利率运行情况形成分析报告。

  (十八)负责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与对口上级部门和本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二十)负责人民银行征信、监管部门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对房开公司、评估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合作管理,对中介机构的资料真实性、信誉状况、资质水平进行审查,评估筛选信誉好、资质高的中介机构。

  (二十二)负责信贷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担任信贷系统管理员,负责黔农云的管理角色,落实目标任务,督促指导网点进行白名单的添加,对公司贷款系统担任管理员,进行日常维护工作。

  (二十三)负责指导网点开展农户信用等级、综合授信额度等工作,规范农户评级授信采集标准,合理确定户均资产和户均收入等,为农户评级授信和贷款投放提供依据。

  (二十四)负责制定信用工程三年达标规划,负责出台信用工程专项考核办法和信用工程验收方案。

  (二十五)负责指导信用乡镇(街道)、村(组)创建和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创建升级达标及维护工作。

  (二十六)负责指导网点做好助农脱贫流动服务推广工作。

  (二十七)负责督导网点落实村村通商户的走访维护工作。

  (二十八)负责制定“金融夜校”+“农信微喇叭”推进方案。

  (二十九)负责督导网点落实涉农一卡通折卡双开工作,对一卡通进行维护。

  (三十)负责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

  (三十一)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