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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4-15

      第一章 本行简介

      一、基本情况

      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荔波农商银行”)改制前名称为荔波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该联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金融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决定,2004年在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荔波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顺利完成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的改革工作。2014年完成了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各项工作,并于9 月25日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开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荔波农商银行在职在岗员工共计185人(含离岗退养22人),在岗人数163人,其中管理岗员工51人(含5名高管),业务岗位员工112人。其中在职员工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154人、大专学历24人、中专学历4人;初级职称62人,中级职称19人。本行内设人力资源部、运营服务部、纪律检查室、稽核审计部、普惠金融部、财务管理部、综合保障部、合规风险部、数据管理部等9个职能部门;下辖23个营业机构,含1家营业部、7家支行、15个分理处。

      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名称: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2216301312B

      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43399.6264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雷晟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玉屏街道樟江园广场西侧

      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1会计年度

      本行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2记账本位币

      本行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3记账原则和计价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现金等价物是风险很小的投资,包括存放中央银行的备付金、存放同业活期款项、存期不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及市场上流通的原到期日在三个月内的短期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

      4.5贷款种类和范围

      4.5.1短期及中长期贷款的分类依据

      按贷款的发放期限之长短确定。凡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作为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至5年(含5年)的贷款作为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作为长期贷款。

      4.5.2贷款按五级分类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合称为不良贷款。

      4.6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法

      对全部风险资产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 10号)以及《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金融资产减值操作规程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1〕209号)规定,在每季末月最后一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前一日数据或当日数据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对减值计量范围内的金融资产逐笔进行阶段划分并进行减值计量,具体标准如下:

      阶段一: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按相当于该资产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来计量减值准备;

      阶段二: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相当于该资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来计量减值准备。

      阶段三: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相当于该资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来计量减值准备。

      4.7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并以各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估计残值后,按估计使用年限计算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年限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等

      5%

      4.75%/2.38%等

      办公家具

      5

      3%

      19.45%

      交通工具

      4

      3%

      24.25%

      机器设备

      10

      5%

      9.5%

      电子设备

      3

      3%

      32.33%

      4.8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是指正在新建中或安装中的资本性资产,以实际发生的成本入账。成本的计价包括建筑费用及其他直接费用、设备原价、安装费用,还包括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与汇兑损益。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

      4.9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的计价及摊销

      本行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递延资产主要包括非机房使用的电子设备及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经营用房装修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实际发生额入账。

      土地使用权以直线法按实际可使用年限摊销。

      本行各分支机构的开办费待开始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的损益。

      经营用房的装修支出以直线法按实际租赁期限或预计使用期限摊销。

      租赁费按实际租赁期平均摊销。

      4.10贴现

      贴现是指承兑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在扣除按贴现利率计算的贴现利息后,将其差额支付给汇票持有人的行为。

      4.11利息收入确认原则

      贷款按照协议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应收未收利息的复利不计入损益,同样作为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核算。在资产负债表外核算的应收贷款利息,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收到当期的利息收入。

      4.12利息支出确认原则

      活期存款按日计提应付利息,按季支付利息,结息日为每季末20日,存款人申请销户时,结清自上一结息日至销户日期间的应付存款利息;定期存款按日计提应付利息,到期支付利息,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时,冲部分或全部支取部分按定期利率计提的利息,再按活期利率结清应付存款利息。

      4.13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1)本行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2)本行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4)后续计量

      本行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本行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本行期末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4.14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行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行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4.15.所得税

      本行按应付税款法核算企业所得税。

      4.16.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按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3)按股东会决议计提一般准备金;

      (4)支付股东红利。

      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年初”系指2025年1月1日,“期末”系指2025年12月31日,“本年”系指2025年度,“上年”系指2024年度。(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详细内容详见附件。

      (一)财务执行情况

      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1)资产执行情况。2025年末,资产总额615062.14万元,较年初增加3886.51万元,增幅0.64%,其中各项贷款余额402407.79万元,较年初增加1766.78万元,增幅0.44%。

      (2)负债执行情况。2025年末,负债总额560651.99万元,较年初增加5486.17万元,增幅0.99%,其中各项存款501812.41万元,较年初增加15258.57万元,增幅3.14%。

      (3)所有者权益执行情况。2025年末,所有者权益54410.14万元,较年初减少1599.65万元,降幅2.86%,其中:专项债17657万元注入后,实收资本从25742.63万元增加到43399.63 万元;一般风险准备2832.02万元,较年初增加736.2万元;盈余公积2815.49万元,较年初减少51.65万元;未分配利润3808.97万元,较年初减少1322.21万元。

      2.财务收支情况

      (1)收入实现情况。2025年末,我行各项收入24584.62万元,较上年减少2188.31万元,降幅8.17%,其中,贷款利息收入18451.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200.97万元,资金业务收入2694.04万元,较去年减少1476.75万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63.25万元,较去年减少10.46万元,其他营业收入3275.42万元,较去年增加2499.86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5年末,各项支出21214.08 万元,较上年减少2429.78万元,降幅10.27%,其中,存款利息支出5597.64万元,较上年减少905.61万元,手续费及佣金支出699.36万元,较上年减少183.5万元,业务及管理费用支出5476.00万元,较上年减少3345.23万元。

      3.利润及分配情况

      荔波农商银行2025年实现净利润2569.39万元,可供分配利润4065.91万元,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贵州农商联合银行财务管理部关于做好全省2025年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6.94万元。

      4.监管指标情况

      2025年末,资本充足率12.00%,较年初下降1.02个百分点,优于监管指标1.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98.92%,比年初上升43.2个百分点,优于监管指标48.9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2.36%,较年初减少0.07个百分点。

      5.效益指标情况

      2025年末,成本收入比31.25%,较年初下降17.47个百分点,优于监管指标3.75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0.42%,较上年下降0.01个百分点,资本利润率4.65%,较上年上升0.15个百分点,盈利能力逐渐向好。

      第三章  风险管理状况

      六、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披露

      2025年,本行紧紧围绕省联社风险管理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基础,切实抓好控制新增风险与处置存量风险两个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压实管控责任,风险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促进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经营管理审慎合规有序,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整体可控,未出现经营风险、监管风险和负面事件,未发生重大风险事故和案件,顺利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任务,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一)金融工具风险管理

      1.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概述

      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在运用金融工具开展投融资、资产配置及风险对冲业务时,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维度风险挑战。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是保障本行稳健经营的核心环节。信用风险管理方面,通过建立客户评级模型、设定授信限额、要求抵质押品等方式缓释风险。市场风险方面,关注利率、汇率、价格的波动带来的估值波动。流动性风险方面,重点关注金融工具的变现能力,通过期限匹配、建立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池等手段维持资金链安全。操作风险防控方面,通过完善交易流程监控,防范因系统故障或人为失误导致的损失。风险管理强调量化分析与定性分析的结合,运用数据分析和人工识别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同时,本行仍将需持续完善风险治理架构,强化风险文化培育,实现风险收益的动态平衡。

      2.信用风险状况

      本行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等信贷业务,是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报告期内,本行以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和防范控制信用风险工作为主线,以支持实体经济为导向,深入推进资产结构调整。2025年,全行在经济下行的影响下,按照《本行重大风险事项管理实施细则》、《本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设实施细则》《本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试行)》《本行经营层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版)》、《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本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2023版)》和《贵州本行风险偏好陈述书(2023年版)》等管理办法,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形成自上而下、规范统一的信贷管理制度体系。信用风险管理观念与意识逐步增强,风险管控能力逐步提升,着力抓好“加快处置存量信贷风险,切实控制新增贷款风险”两个关键点,稳步推进同业风险管控,用好用活阶段政策工具,加强不良清收,化解信贷风险,做实资产质量,资产质量继续保持稳定,信用风险整体可控。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率2.35%,较上年下降了0.07个百分点。

      (1)信用风险的衡量

      ①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本行通过内部评级体系划分客户风险等级,根据监管部门、省联社等有关规定,构建量化模型。风险敞口披露需涵盖表内外信贷资产等业务,并按行业、客户集中度分类分析。对于抵押品、保证等风险缓释工具,需评估其公允价值及法律可执行性,并调整信用风险敞口。

      ②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违约通常指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具体表现为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90天(或合同约定的宽限期),或存在债务人破产、财务重组、债务实质性展期等重大不利情形。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是指存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风险事件,导致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此类资产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合同条款因财务原因发生不利修改;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原因对债务人财务损失作出让步;债务人经营环境恶化导致其公开市场信用评级显著下调等。商业银行需结合内部评级模型、历史违约数据及前瞻性调整因子,对信用减值进行量化评估,并披露减值测试方法及关键假设。

      (2)风险限额管理及缓解措施

      本行通过风险限额管理控制信用风险集中度,包括设定单一客户/集团敞口上限、行业/地区集中度阈值、产品风险容忍度等。动态限额管理结合压力测试结果,根据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周期调整敞口约束条件。风险缓释措施主要包括抵质押品、保证担保、净额结算协议及信用衍生工具。抵质押品需定期评估价值,并区分金融质押品与非金融质押品的变现能力;保证担保需审查担保方信用等级及代偿能力。

      (3)本行抵债资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5年12月末,本行抵债资产余额27,095.00万元,较年初减少186.00万元,累计已处置抵债资产2宗金额186.00万元。

      (4)金融资产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交易对手或债务人很大程度上集中于本地,由此具备了某些共同或相似的经济特性,因此本行在信用风险管理策略上着重于行业集中度的管理。

      3.流动性风险状况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行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因无法履行还款责任,或者因无法及时和/或以合理的价格为本行资产组合变现提供资金所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本行出台《《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取款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改进管理策略,优化管理流程,强化监测和预警,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认真做好年度流动性风险防控和处置工作,保持流动性的基本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流动性风险的底线。一是进一步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判断自身流动性风险情况,合理设置风险偏好。报告期末,全行流动性比例39.92%、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498.89%、流动性匹配率167.87%、核心负债比例70.31%、流动性缺口率(90天)-5.62%,各项流动性风险监管和监测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流动性风险总体可控,各项流动性风险指标均在监管要求范围内,短期流动性水平较为充裕,未发生流动性风险。

      4.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影响本行业务的市场风险主要类别有利率风险与汇率风险。

      本行的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利率风险。报告期本行积极创建科学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对市场风险的识别、量化、监测和控制能力。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机制、流程,持续提升市场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和风险特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同业市场利率情况与内部业务结构变化,通过调整信贷结构和利率、优化存款期限和产品,将全行利率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保证了业务的健康发展。报告期,按照《本行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贷款利率执行的通知》、《荔波农商银行关于调整部分存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的机制,对客户进行细致调查和筛选,识别不同的差别化客户,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存款利率定价机制,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实现质量与效益结合,促进经营机制的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操作风险状况

      2025年,一是加强法人治理,推进制度建设。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省联社的规章制度前提下,结合本行实际,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和考核考评体系,对现有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内控机制进行全面清理,查遗补缺,充实完善。全面开展制度“废改立释”,涉及财务、风险、信贷、安保、人事等方面制度70个,做到操作有程序、检查有制度、处罚有依据。制定“三定”方案,严格岗位分工,因事设岗,因岗定人,明确各岗位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使每项业务环节都纳入监控范围。二是明确案防主体责任。层层签订案防、消防、安全、禁毒、维稳责任书,将案防责任分解,层层落实。三是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案防、安保、财务、信贷、反洗钱等专项排查,着力构建风险长效机制,促进案件防控治理稳步推进。四是强化合规文化建设,开展“高管讲合规”、“合规大讲堂”等系列合规教育活动,领导班子带头讲合规,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以上率下推动合规文化、理念入脑入心、知行合一。五是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必学必懂”制度文件清单,开展合规案防、反洗钱、会计、信贷、数据安全等合规培训考试,进一步提高员工的风险防控能力。六是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合规箴言征集”、“动画说合规”、警示教育及2025年“家庭助廉”等活动,引导员工做好合规文化传导,让全体员工时刻保持“合规就是保饭碗、违规就是砸饭碗”的警醒之心,将合规要求转化为自觉的合规行动,让合规成为一种态度、习惯。七是加大责任追究。一年来加强对工作作风、劳动纪律、行风会纪的监督和业务的检查问责力度,对违规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三)声誉风险

      一是强化组织学习,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2025年本行修订印发《荔波农商银行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荔农商办发〔2025〕7号),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持续提升全行对声誉风险的识别力与执行力。并设立专职岗位,负责声誉风险的日常监测与管理,明确禁止员工在公开网络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加强常态化监督。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聚焦重要时间节点,主动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坚决抵制各类错误思潮,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二是强化内容与阵地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的规范管理,确保内容安全、更新及时。线上线下结合,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积极组织“争做新时代好网民”等主题活动,倡导文明上网,凝聚正能量。三是提升技术监测与应急能力。启用舆情监测系统,借助技术手段对涉及本行的网络信息进行实时抓取与预警,为风险研判和处置争取主动。以制度规范为指导,完善舆论引导与舆情应对流程,提升全链条处置能力。通过分层培训与责任落实,增强全员风险防范意识与实战能力,确保在复杂舆情中有效维护本行形象与声誉。

      (四)洗钱风险

      全行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洗钱风险管理职责,成立了以董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风险总监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风险管理部,主要牵头负责全行洗钱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部设立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设置可疑交易初审员岗和复核员岗,对全辖异常交易进行集中初分和复审;营业机构设置反洗钱初审员和复审员,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补录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负责组织开展对客户的尽职调查工作。

      2025年严格遵照相关反洗钱法律法规开展反洗钱工作,目前现行制度共23个,能覆盖客户身份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分类管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反恐怖融资和涉恐资产冻结、洗钱风险自评估、反洗钱保密、宣传和培训、绩效考核和奖惩及协助反洗钱调查等,基本能够满足反洗钱工作需要,本行修订及新设立制度已按规定及时向人民银行当地支行进行了报备,如:2025年本行及时修定《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能按规定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黔南州分行进行报备。在省联社指导下,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全面深入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持续推进反洗钱业务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积极预防和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洗钱犯罪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为本意识进一步提高。

      (五)科技风险

      2025年,本行持续加大信息科技建设投入,健全信息科技管理体系及配套制度办法,按期开展信息科技操作风险专项排查,强化问题督导整改闭环管理,有效排查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内部管理基础。一是依托省联社服务平台,搭建与本行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相适配的信息科技基础设施,核心上线异常交易监测预警系统、反洗钱系统、银企对账系统、资金营运系统、信贷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及新核心业务运行系统等关键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支撑业务合规运营。二是聚焦风险管理系统应用,以银保监会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为核心,充分发挥其监督赋能作用。其中,异常交易信息监测管理系统最具特色与代表性,该系统已全面覆盖核心交易系统,具备异常交易实时监控、非现场监管辅助、现场检查支撑等功能,能够有效发挥纠偏、规范、震慑效能,推动事后监督向实时监测转型,实现异常交易风险的及时预警、精准分析,显著提升风险防范质效。三是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省联社统一集中管理模式,系统功能研发、运行维护、数据存储、外包业务开展、外包人员管控,以及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存款安全的核心技术手段与工具,均由省联社信息科技部统筹负责实施;本行主要承担系统推广应用及网络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截至2025年末,本行未发生系统中断、交易数据丢失、网银及手机银行故障、银行卡系统异常、支付系统故障等各类科技风险事件,未发生与负债业务相关的案件。四是积极参与全省重要业务系统灾备切换演练及生产网应急切换演练,持续强化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与信息科技突发事件处置水平,有效降低业务中断概率,2025年全年未发生网络中断事件。

      (六)合规风险

      2025年,设立了独立董事任主任,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为委员的董事会合规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设立了行长任主任、副行长和风险总监任副主任,合规风险部、普惠金融部、财务管理部、数据管理部负责人为委员的经营层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董事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经营层风险管理委员会等议事规则,明确各委员会工作职责;明确了合规风险部为合规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全行合规管理工作,制定合规政策和规划、合规文化建设、合规风险评估、合规测试、合规考核等,协助高级管理层有效识别和管理所面临的合规风险;各业务条线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规范业务操作,对本业务条线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负首要责任;稽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部监督和检查

      (七)银行账户利率风险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本行因核心存贷款业务固有的期限错配,而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所带来的盈利或价值损失的风险。本行根据金融市场利率走势进行分析和预测,积极主动地调整资产负债的匹配状况,利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合理制定各类业务利率定价。2025年末,资产合计(银行账簿)615060.94万元,负债合计(银行账簿)560650.81万元,利率敏感性资产(不含衍生金融产品)571338.48万元,利率敏感性负债(不含衍生金融产品)-561437.04万元,银行账簿最大经济价值变动比例26.14%,利率上行净利息收入变动-6.88%,利率下行净利息收入变动-10.05%,本行按季完成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报表填报,监测各项指标,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内。

      (八)战略风险

      受利率市场化、同业竞争以及纾困政策影响,本行融资成本高,在面临多家金融机构下调贷款利率抢占市场的困境,本行开展各类贷款营销活动,以下调利率吸引客户,今年以来开展的经营贷贷款营销活动,均在贷款利率上给与客户大幅度优惠,贷款增长明显,截至12月末,本行各项贷款新增0.17亿元,新增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84%,较去年同期下降0.35个百分点,净息差收窄,本行经营成本持续高位增大压力。

      (九)国别风险

      本行无国别风险。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行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董事会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总行合规风险部牵头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具体工作,不断完善消保工作制度体系,优化营业网点环境,强化服务质量监督,并将消保工作考评结果纳入经营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员工服务行为,实现客户体验的持续改善。一是健全金融消保机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督促各业务条线部门完善了《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本行关于印发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与查询实施细则的通知》《本行关于印发金融知识宣传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本行关于印发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制度(2024版)的通知》等制度办法;二是强化消保工作行为规范管理。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认真执行消保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开展营销宣传工作,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未发生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事件;未出现因发布虚假广告、金融产品虚假宣传、强迫或诱导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未发生过度收集、非法使用、买卖泄露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等投诉事项。三是做好投诉管理工作。执行首问负责制,做到“纠纷不拖延、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及时回应金融消费者诉求,开展消保投诉风险培训、讲解典型案例,让每一位员工入脑入心,切实提升金融为民服务质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自觉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2025年本行接到监管转办投诉11笔,按投诉涉及业务领域分类,涉及个人贷款8笔、涉及柜面业务办理1笔、涉及账户管理业务2笔。本行均已在办结时间内办理完毕,对投诉人的诉求进行调查、反馈,解决了客户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并上报监管部门,已获得剔除。未发生重大金融消费者投诉、大规模群体投诉;未发生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诉讼或者仲裁案件。四是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标准为民利企”、“金融知识普及周”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十一)内部控制

      本行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权利范围、职责分工和议事规则,形成了有效的制衡机制,确保“三会一层”运作顺畅。董事会下设“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6个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均制订了相应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审议相关事项,通过加强对专业问题的研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本行治理水平及运作效率。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职情况;当董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行的利益时,要求董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根据需要对董事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对董事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列席董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层会议时,可对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经营管理层根据本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经营管理层成立了“‘三农’服务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利率管理委员会、授信审批委员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把党建工作写入了章程,坚持把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建立了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会议制度,并制定相应议事规则,构建了良好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机制,强化了董事、监事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十二)贷款减免情况

      2025年本行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减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4〕60号)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了《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减免管理实施细则》(荔农商发〔2024〕90号),对贷款减免条件、标准及流程进行了明确。2025年度本行共办理贷款减免53笔,共计减免贷款利息856.54万元,收回贷款本息合计293.66万元。进一步规范贷款减免制度的执行,强化贷款减免全流程管控,压实合规风险部门的主体责任,汲取经验和教训,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十三)资本充足率状况

      本行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之后的风险加权资产为441,345.49万元,资本净额为52,957.94万元,资本充足率为12.00%,一级资本充足率12.0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00%,均符合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

      第四章  公司治理信息

      七、公司治理情况

      (一)股东大会

      2025年荔波农村商业银行召开股东大会1次。

      2025年3月12日,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在总行四楼410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2024年度股金分红方案(草案)》《2024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选举朱曦为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贵州荔波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办法、《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支农支小发展战略规划落实情况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报告》《2024年反洗钱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的议案。并聘请贵州荔聚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

      (二)董事会

      董事会职责。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发展战略应当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明确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体现差异化和特色化;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资本规划,承担资本和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制订本行新增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以及上市方案;拟订本行重大收购、回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本行形式方案;在章程规定权限内,决定本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重大贷款、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置;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行长、风险总监、财务部门、稽核部门、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确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并决定其报酬事宜和奖惩事项;制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本行章程及修改方案;制定本行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最终责任;提请股东大会聘用或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各董事就履职情况进行自评和互评,并对各董事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价,最后将考核结果提交监事会进行评价;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项,并对本行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监督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负责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制定数据战略,审批或授权审批与数据治理相关的重大事项,督促高级管理层提升数据治理有效性;制订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等;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在董事会上通报银行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整改情况;本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前款所列事项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可授权高级管理层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职权由董事会集体行使,原则上不得授予董事长、董事、其他机构或个人行使。某些具体决策事项确有必要授权的,需通过董事会决议的方式进行一事一授权。

      人员构成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职务

      单位

      外部单位职务

      备注

      1

      雷晟

      522725198103030030

      18084238999

      董事长

      荔波农商银行

      

      党员

      2

      朱曦

      522423199106054711

      16687955388

      副董事

      荔波农商银行

      

      党员

      3

      周平

      522722196305260012

      13985064799

      董事

      荔波迎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

      党员

      4

      金敬进

      522722196205120039

      13885449878

      董事

      荔波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

      群众

      5

      杨颖

      332625196709075110

      15285319999

      董事

      福泉市鼎盛氧化钙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法人代表)

      党员

      6

      陈海涛

      522226198610280025

      18685587522

      独立董事

      广东星辰(贵安新区)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群众

      7

      邓莎莎

      522730198709182523

      19185555226

      董秘

      荔波农商银行

      

      党员

      2025年召开董事会11次,具体如下:

      1.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通报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业务发展情况;研究讨论股东在本行相应权利予以限制的议案;审议董事会向董事长授权的议案、审议董事会向高级管理层授权的议案、审议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报告、审议荔波农商银行关联方名单认定的议案、审议荔波迎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5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听取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消保工作情况报告及2025年消保工作计划;审议《关于召开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和工作人员建议名单》的议案、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案防工作报告及2025年案防工作计划》《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反洗钱工作报告及2025年反洗钱工作报告》《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规风险管理报告》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荔波恒发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周成贵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听取《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荔波农商银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评价报告、2024年风险总监履职报告、听取荔波农商银行季度整体风险分析报告;审议提名朱曦为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研究讨论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研究讨论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研究讨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研究讨论2024年度股金分红方案(草案)、研究讨论2024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研究讨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聘任朱曦同志为贵州荔波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荔波农商银行支农支小发展战略规划落实情况报告》《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操作风险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案防工作评估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朱曦为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审议调整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5.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会议听取荔波农商银行2025年第一季度大额贷款经营情况的报告、审议聘任杜翔为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6.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听取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管评级结果的通报;审议关于修订《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关于调整《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定方案》、审议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主要股东评估报告的议案。

      7.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听取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管评级结果的通报;审议关于修订《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关于调整《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定方案》的议案、审议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主要股东评估报告的议案。

      8.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听取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案件防控专项审计报告、听取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全面审计的报告、听取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的报告;审议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审议关于处置荔波农商银行持有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股金的议案。

      9.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本行专项债股权事宜的议案。

      10.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听取荔波农商银行季度整体风险分析报告、审议聘任蒙利霞为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审议荔波县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荔波羽翔建材商贸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11.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听取荔波农商银2024年公司治理评估结果的议案、听取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管现场检查相关情况的议案、听取荔波农商银行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季度性的大额贷款经营情况的议案、听取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薪酬制度设计和执行情况审计报告的议案、荔波农商银行关于营业网点全面风险管理审计汇总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产损失准备的议案、审议荔波农商银行2026年组织架构优化方案的议案、审议荔波农商银行权责主体决策清单的议案。

      12.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独立履职作用,从维护存款人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诚信、独立、勤勉履行职责。独立董事立足宏微观环境,结合发展实际,为本行的战略规划、风险管理、业务转型、内控建设等工作提出了专业化意见建议。独立董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讨论事项,尤其是信息披露、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可能对本行、中小股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行独立董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出席率为100%,不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符合监管规定。本行独立董事自2023年7月14日取得任职资格批复之日起,即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三)监事会

      监事会职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职情况;当董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行的利益时,要求董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根据需要对董事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对董事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列席董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层会议时,可对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经营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本行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监督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根据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定、修改监事会各专门委员工作细则;对违反法律法规、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法律法规及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人员构成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职务

      单位

外部单位职务

      备注

      1

      班国勇

      5227********34

      131*****99

监事长

   荔波农商银行

      

      党员

      2

      陆宝科

      5227********14

      187*****8

职工监事

   荔波农商银行

      

      党员

      3

      任蒙恬

      3303********18

      138*****7

股东监事

浙江德利接插件有限公司

      

      党员

      4

      吴昌盛

      3522********11

      139*****6

股东监事

荔波县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经理

      群众

      5

      杨  梅

      5226********21

      151*****3

外部监事

贵州中建兴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理

      党员

      2025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

      1.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听取2024年经营层工作报告;

      听取2024年内审工作报告;听取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听取2024年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听取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听取2024年关联交易工作报告;听取2024年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工作报告;听取2024年反洗钱工作报告;审议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2024年度股金分红方案;审议2024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务预算方案;审议2024年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高管层及成员、监事会监事履职评价报告;审议2024年信息披露报告;审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草案)。

      2.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一季度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听取一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听取一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听取普惠金融部开门红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听取一季度关联交易报告;监事长班国勇向监事会汇报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

      3.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组织学习《监事会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荔农商发〔2020〕345号);组织学习《监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荔农商发〔2020〕343号)听取二季度风险管理报告报告;听取二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听取二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听取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听取二季度财务执行情况报告;听取二季度业务发展情况报告;表决通过杨梅为监事会监督委员会主任,成员:班国勇、吴昌盛。表决通过杨梅为监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任,成员吴昌盛、班国勇为成员。监事会监事长汇报二季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4.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组织学习《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标准》(银保监发〔2021〕14号)组织学习《监事会工作指引》(银监发〔2012〕44号)三)组织学习《公司章程》监事和监事会部分;听取三季度风险管理报告报告;听取三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听取三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听取三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听取三季度财务支行及执行情况报告;听取三季度业务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听取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听取2024年度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监事长班国勇汇报三季度监事会工作情况。通过“三会分设、三权分离、三长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进一步明确了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制度,逐渐形成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新局面。

      5.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本行外部监事全面参与本行监事会所有会议决策事项。

      八、高级管理层构成、职责及人员情况

      (一)高级管理层构成及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职务

      单位

外部单位职务

   备注

      1

      朱  曦  

      5224********11

      166*****8

副董事长、行长

   荔波农商银行

      

   党员

      2

      廖  东

      5111********16

      191*****6

   风险总监

   荔波农商银行

      

   党员

      3

      杜翔

      5201********10

      180*****3

   副行长

   荔波农商银行

      

   党员   

      (二)高级管理层职责。主持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本行支农支小发展战略规划,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本行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本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本行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和财务、合规及审计部门负责人等其他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拟定本行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聘用和解聘方案;建立数据治理体系,制定全面科学有效的数据管理制度,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授权高级管理层成员、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正常业务和管理;在本行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情况

      1.本行严格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通过股权穿透、任职关系核查、亲属关系申报等方式,对股东、董监高及具有授信、资产转移、资金使用、采购等核心业务审批人员的关联方进行全面摸排。截至2025年末,本行关联方245名,其中自然人关联方为234名,法人关联方为11名。

      2.关联方自然人情况

      本行关联自然人包括:内部人(包括董事、总行和支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主要自然人股东;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本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行关系

      荔波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

      贵州荔波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

      浙江德利接插件有限公司

      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

      荔波迎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

      荔波县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

      贵阳市乌当区金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

      福泉市鼎盛氧化钙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

      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贵阳等农商银行的大股东

      荔波滨江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荔波迎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荔波滨江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荔波恒发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荔波迎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荔波恒发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主要为授信、贷款,不存在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其他关联交易情形。

      1.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交易授信余额12,556.23万元,全部关联度为23.71%,其中:关联法人授信余额7130万元;董事、监事、内部人及其亲属授信余额5,426.23万元。

      本行最大单一关联方为荔波迎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授信余额2,480万元,占资本净额52,951.21万元的4.68%;最大关联方集团为荔波迎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授信余额2,480万元,占资本净额52951.21万元的4.68%。

      本行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00%;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00%。”的规定。

      2.贷款情况

      荔波农商银行企业法人类客户关联方关系交易类别主要为贷款关系及因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应收利息,2025年度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法人类客户贷款金额为7,130.00万元,贷款余额为7,130.00万元。

      荔波农商行自然人类客户关联方关系交易类别主要为贷款关系及因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应收利息,2025年度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类客户贷款金额为5,426.23万元,贷款余额为5,426.23万元。

      九、薪酬制度及董监高薪酬

      (一)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本行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监督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等。

      (二)薪酬方案的制定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制定印发了《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薪酬管理办法》(荔农商发〔2024〕105号)、《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荔农商发〔2024〕108号)、《荔波农商银行关于印发2025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荔农商发〔2025〕49号)、《荔波农商银行关于印发2025年机关部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荔农商发〔2025〕51号)《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支付管理办法》等薪酬制度。本行薪酬政策以经营发展战略为导向,与风险管理体系相协调,并按照“战略导向、效益导向、合理保障与激励约束相结合、市场化改革”的原则,建立了与市场经济和行业竞争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现代商业银行薪酬机制,充分发挥了薪酬在企业经营发展与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薪酬分配体系。

      (三)薪酬总量及结构分布

      本行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对荔波农商银行合同制员工薪酬进行核算,2025年,荔波农商行银行已发放员工基本薪酬1309.55万元,绩效薪酬目前未清算,待清算后另行披露。本行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此外,为增强薪酬竞争力与职工获得感,本行在年度财务预算和工资指导线范围内,按照“效益增薪酬总额适当增长、调整向一线员工倾斜”的指导思想,对一线职工薪酬适当倾斜,总体薪酬政策保持稳定。

      (四)薪酬延期支付、非现金薪酬及风险调整标准情况

      为强化薪酬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本行制定了《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荔农商发〔2024〕108号),明确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和扣回机制。一是本行明确了延期支付对象,涵盖了总行和支行的各岗位人员,根据岗位涵盖风险不同,制定阶梯式延期支付比例,其中:党委书记、董(理)事长,副董(理)事长、行长(主任)延期支付比例为55%;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副行长(副主任)、风险总监、财务总监、工会主席等延期支付比例为50%;代为履职的按其代为履职岗位计提延期支付;内设部门及派出机构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机构董事会秘书、授信审批委员会成员,财务、稽核、风险、合规、业务部门正副职负责人,营业网点、中心正副职负责人,延期支付比例为40%;其他部门正副职负责人,内设部门助理,营业网点、中心负责人助理,客户经理,运营主管,授信审批、不良资产处置等岗位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15%;机关部室员工及柜员延期支付比例为8%。二是根据全行内外部检查结果、责任认定及问责结果、风险暴露以及化解情况,按年对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风险损失超常暴露问题的管理人员、员工的延期支付绩效薪酬进行止付、扣回、追索处理,进一步增强合规、稳健经营意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2025年度未存在有追索扣回延期支付的情况。

      十、承诺事项和或有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信贷承诺、资本支出承诺、国债兑付承诺等相关重大承诺事项,无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等相关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资产负债表日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或负债、无分配利润或股利等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问题及整改情况

      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问题6个,包括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未及时结转相应资产、重要资产存在产权瑕疵、股权投资核算科目不规范等,荔波农商银行针对以上问题除“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未及时结转相应资产”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全部完成整改外,已对其他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十三、监管机构对本行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2024年,监管机构对本行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为:D级。

      十四、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详见附件)

      第五章  年度重要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置换

      报告期内,本行无资产置换。

      (二)报告期内,本行无债务重组、年金计划、终止经营、委托贷款及存款、担保物等重要事项

      (三)重要人事变动情况

      2025年1月,按照《黔南金融监管分局关于邓莎莎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批复》(黔南金复〔2025〕1号),核准同意邓莎莎为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6月,按照《黔南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朱曦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董事、副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黔南金复〔2025〕28号)文件,同意朱曦人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董事、副董事长职务。2025年8月,按照《黔南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杜翔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黔南金复〔2025〕35号)文件,同意杜翔任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职务。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最大10名股东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最大10名股东未发生变动,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证件代码

      本期末

      上期末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贵州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原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债股金)

      9152******XN

      176,570,000.00

      40.68%

      -

      -

      2

      贵州荔波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152******03

      24,375,000.00

      5.62%

      24,375,000.00

      5.62%

      3

      荔波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152******7B

      22,287,190.00

      5.14%

      25,299,700.00

      5.83%

      4

      浙江德利接插件有限公司

      9133******37

      20,735,300.00

      4.78%

      20,735,300.00

      4.78%

      5

      荔波迎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152******XX

      20,192,100.00

      4.65%

      20,192,100.00

      4.65%

      6

      荔波县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152******4R

      13,811,700.00

      3.18%

      13,811,700.00

      3.18%

      7

      贵阳市乌当区金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9152******91

      12,870,000.00

      2.97%

      12,870,000.00

      2.97%

      8

      贵州荔波樟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152******64

      12,050,000.00

      2.78%

      12,050,000.00

      2.78%

      9

      贵州大鹏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152******9K

      4,744,100.00

      1.09%

      4,744,100.00

      1.09%

      10

      欧善作

      5227******12

      4,145,300.00

      0.96%

      1,040,000.00

      0.24%

   合计

 

       

      311,780,690.00

      71.85%

      134,077,900.00

      31.14%

      前十大法人股东中2025年9月12日,贵州荔波樟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在本行的股金12050000股(元)已冻结,冻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7年6月15日。贵州荔波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在本行的股金24375000股(元)已冻结,冻结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8年9月18日。

      2.重大诉讼、仲裁及案件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和重大案件。

      3.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在所有重大方面无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的金融担保业务;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合法、合规,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

      4.重大处罚情况报告期内,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重大处罚。2025年9月2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下发的《监管处罚决定书》,对本行2024年现场检查存在的2个问题进行处罚,处罚本机构60万元。

      

附件:

1、附件:荔波农商银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