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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4-30

第一章  本行简介

 

       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4年9月25日正式挂牌开业。2024年末,本行管理部门设9个部室(人力资源部、普惠金融部、合规风险部、财务管理部、数据管理部、运营服务部、稽核审计部、纪律检查室、综合保障部),下设23个营业网点。

       法定名称: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股份制

       注册资本:433996264.00元

       单位负责人:雷晟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樟江园广场西侧

       联系电话:0854-3619928

       邮政编码:558400

       业务范围: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结算;4.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5.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6.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7.从事同业拆借;8.从事借记卡业务;9.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10.提供保管箱服务;11.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

 

       一、会计报表

       本年度主要编制的会计报表为业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损益表、利润表等(详见附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制度。本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规则》等要求。

       2.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记账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计价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贷款的种类,目前本行主要开办的有个人类贷款、公司类贷款,包括个人投资经营、个人消费类以及中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小微企业授信贷款等产品。

       6.投资核算方法,本行取得的投资按照投资成本计价,对外投资没有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7.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资产减值准备是指本行对债权和股权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提取,用于弥补特定损失的准备,包括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计提范围:

       一般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不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或公允价值法确定期末价值的证券投资和购买的国债本息部分的投资)、拆借(拆出)、存放同业款项、应收利息(不含贷款、拆放同业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租赁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

       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为存放同业款项、应收债劵利息、应收股利、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不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或公允价值法确定期末价值的证券投资和购买的国债本息部分的投资)。

       (2)计提方法。一是一般准备的计提,为防范经营风险,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本行稳健经营,建立资本的自我补充机制,本行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准备(“3041一般准备”科目余额)应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二是针对发放贷款及垫款,对发生减值的贷款及垫款,根据未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其损失准备,逐笔进行阶段划分并进行减值计量,具体标准如下:

       阶段一: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的信贷资产,按相当于该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来计量减值准备;

       阶段二: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信贷资产,按相当于该资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来计量减值准备。

       阶段三: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信贷资产,按相当于该资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来计量减值准备。

       8.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方法,本行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收入原则。

       9.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行按照下列原则计价(1)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所建工程都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2)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3)租赁固定资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之后,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5)在原有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规定执行。(6)抵债资产转为自用的固定资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自用的抵债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按照评估价与账面价相比较低者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发生资产减值应当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之后,按捐赠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捐赠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指按现行市场价格重新购置某项固定资产所需支付的金额)作为原价。(9)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统一采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的净残值率原则上规定为5%;办公家具、汽车、摩托车、电子设备的净残值率原则上规定为3%。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但不得超过产权使用年限;

       (二)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10.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二)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制度建设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2024年下发了《荔波农商银行关于明确关联交易专管员AB角管理的通知》、《荔波农商银行关于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风险提示》、《荔波农商银行关于规范内部职工及关系人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荔波农商银行关于关联交易的合规风险提示》等,为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提供管理保障和依据。

       2.关联方认定和识别情况。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我行不定期对关联方进行识别和认定。关联方范围包括我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心和网点负责人以及总行具有授信、资产转移、资金使用、采购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等,截至2024年末我行关联方250名,其中自然人关联方为240名,法人关联方为10名。

       3.关联交易总体情况。一是授信类关联交易:2024年末,我行与已识别认定的关联方之间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49户116笔,关联方授信余额10356.25万元,我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为59576.29万元,关联方授信余额占我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7.38%,授信余额未超过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授信类关联交易在同等条件下未优于同类型借款人,未损害本行利益及股东利益。二是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2024年,我行未与已识别认定的关联方之间发生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三是2024年,我行未与已识别认定的关联方之间发生服务类关联交易。四是2024年,我行未与已识别认定的关联方之间发生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4.未向本行股东发放信用贷款情况。

       5.年末最大十名股东无质押情况。

       (三)会计报表重要项目情况

       1.同业投资。2024年末本行同业投资款项108175.61万元,较年初增加41086.66万元。

       2.各项贷款。2024年末各项贷款余额400641.02万元,较年初增长33886.89万元,其中:信用贷款298957.09万元,保证贷款5960.81万元,担保贷款57437.96万元,抵押贷款37191.66万元,质押贷款1093.5万元

       3.不良贷款。2024年末不良贷款余额9748.02万元,较年初下降1896.32万元,不良率2.43%,较年初下降0.74%。

       4.资本充足状况。2024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净额55939.35万元,资本净额61079.67万元,本行资本金主要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其他综合收益及未分配利润构成。

       三、财务执行情况

       (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1.资产情况。2024年末资产总额611175.62万元,较年初增加49352.04万元。

       2.负债情况。2024年末负债总额555165.83万元,较年初增加48073.62万元。

       3.所有者权益情况。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56009.79万元,较年初增加1278.42万元。

       (二)财务收支情况

       全年实现营业净收入18138.66万元,较上年增加2552.48万元,其中存贷利差净收入15149.62万元,较上年下降899.95万元;全年营业支出15009.58万元,较上年上升1983.56万元。实现净利润2494.30万元,同比增长913.54万元。

       (三)利润及分配情况

       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省联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农信社2024年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9.43万元、预提2024年度股利1287.13万元。

 

第三章  风险管理状况

 

       一、目前本行信用风险状况

       (一)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0.97亿元,不良率2.43%,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0.19亿元,不良率较年初下降0.74百分点。

       (二)2024年末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5.73%,符合≤10%的监管要求。

       (三)2024年末本行最大十户贷款授信集中度41.69%,符合≤150%的监管要求

       (四)2024年末前十大户关联方授信总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15.50%,符合监管要求。

       二、主要监管指标达标情况

       资本充足率为13.02%;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为155.73%;拨备覆盖率为155.73%;各项监管指标稳健运行。

       三、信用风险管理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考核导向,以控存量向降存量转变。进一步优化不良贷款考核指标和考核分值,从控余额向降存量转变,从被动处置向主动处置不良贷款转变,从压降不良贷款向降存量控新增转变,进一步加大不良贷款考核和管控力度,进一步优化不良贷款考核指标,层层压实责任,以考核为导向,引导营业机构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和提升风险处置激情,进一步实现整体风险逐步收敛。

       (二)加大抵债资产的处置。依托打造荔波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机遇,加大对酒店、商铺、土地等抵债资产的拍卖宣传力度,并充分用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大抵债资产处置效率和力度。

       四、流动性风险状况

2024年末,本行流动性比例28.69%,高于≥25%监管标准值;核心负债比例65.15%,高于≥60%监管标准;流动性缺口率-9.77%,高于≥-10%监管标准值;人民币超额备付率0.73%,小于≤5%监管标准值;存贷款比例71.35%,低于≤75%监管要求。

       五、市场风险状况

       本行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利率风险。成立了利率管理管理委员会,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提高对市场风险的识别、量化、监测和控制能力。通过加强业务和制度创新,深化经济政策和金融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利率变动走势,针对特殊情况报总行“一事一议”进行决策,增强利率风险管理能力,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

       六、操作风险状况

       本行为降低操作风险,加强全员思想教育引导,树立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建立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让每一名员工都能承担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到各业务条线的全过程。按照“开展一项业务,配套一项制度,设计一项流程”的原则要求,完善信贷、财务、风险、科技、安全和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法人治理,推进制度建设。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省联社的规章制度前提下,结合本行实际,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和考核考评体系,对现有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内控机制进行全面清理,查遗补缺,充实完善。全面开展制度“废改立释”,涉及财务、风险、信贷、安保、人事等方面制度68个,做到操作有程序、检查有制度、处罚有依据。制定“三定”方案,严格岗位分工,因事设岗,因岗定人,明确各岗位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使每项业务环节都纳入监控范围。二是明确案防主体责任。层层签订案防、消防、安全、禁毒、维稳责任书,将案防责任分解,层层落实。三是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案防、安保、财务、信贷、反洗钱等专项排查,着力构建风险长效机制,促进案件防控治理稳步推进。四是加强树立合规文化,开展“高管讲合规、讲案例”等系列合规教育,以上率下带动合规学习,组织全行员工参加会计、信贷资产质量、案件防控等考试,进一步提高员工的风险防控能力。五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员工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筑牢遵章守纪和廉洁自律底线,警钟长鸣,进一步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报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长效机制。六是加大责任追究。一年来加强对工作作风、劳动纪律、行风会纪的监督和业务的检查问责力度,对违规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  公司治理情况

 

       一、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

出资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2023年)

出资比例%

(2024年)

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657

40.68

40.68

荔波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529.97

5.83

5.83

贵州荔波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437.50

5.62

5.62

浙江德利接插件有限公司

2073.53

4.78

4.78

荔波迎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9.21

4.65

4.65

荔波县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381.17

3.18

3.18

       二、股东大会职责及其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职责。审议批准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更换和罢免非职工董事、非职工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本行新增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本行发行债券和公开发行股份作出决议;对本行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等作出决议;修改本行章程;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本行除日常经营外重大的对外投资、资产收购或处置、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他人管理本行资金或其他资产等重大事项。本款所指重大事项是指金额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听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的通报;听取监事会对董事的评价结果,以及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结果;听取本行支农支小发展战略规划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对公司上市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2024年荔波农村商业银行召开股东大会1次。

2024年6月6日,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在总行四楼410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支农支小发展战略规划落实情况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会议审议了,《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2023年度股金分红方案(草案)》《2023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版)》《按约定向专项债股份支付股息》的议案。并聘请贵州荔聚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

       三、董事会职责及人员构成等情况

       (一)董事会职责。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发展战略应当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明确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体现差异化和特色化;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资本规划,承担资本和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制订本行新增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以及上市方案;拟订本行重大收购、回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本行形式方案;在章程规定权限内,决定本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重大贷款、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置;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行长、风险总监、财务部门、稽核部门、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确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并决定其报酬事宜和奖惩事项;制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本行章程及修改方案;制定本行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最终责任;提请股东大会聘用或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各董事就履职情况进行自评和互评,并对各董事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价,最后将考核结果提交监事会进行评价;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项,并对本行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监督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负责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制定数据战略,审批或授权审批与数据治理相关的重大事项,督促高级管理层提升数据治理有效性;制订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等;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在董事会上通报银行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整改情况;

本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前款所列事项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可授权高级管理层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职权由董事会集体行使,原则上不得授予董事长、董事、其他机构或个人行使。某些具体决策事项确有必要授权的,需通过董事会决议的方式进行一事一授权。

       (二)人员构成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职务

单位

外部单位职务

备注

1

雷晟

5227****

180****

董事长

荔波农商银行

党员

2

周平

5227****

139****

董事

荔波迎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

党员

3

金敬进

5227****

138****

董事

荔波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

群众

4

杨颖

3326****

152****

董事

福泉市鼎盛氧化钙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法人代表)

党员

5

陈海涛

5222****

186****

独立董事

广东星辰(贵安新区)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群众

7

邓莎莎

5227****

191****

董秘

荔波农商银行

党员

               

       (三)工作情况。2024年召开董事会12次,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荔波迎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荔波滨江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反洗钱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荔波农商银行董事会信息沟通工作制度》《荔波农商银行主要股东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荔波农商银行董事履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议案。

       2.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周成贵关联交易》《荔波恒发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荔波农商银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立项》。

       3.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召开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及建议工作人员名单》《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荔波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荔波农商银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2024年版)》《荔波农商银行股权管理办法(2024版)》《荔波农商银行股东黑名单管理办法》《荔波农商银行中小股东沟通管理办法》《荔波农商银行养老保障计划方案(2023年)》的议案。

       4.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支农支小发展战略规划落实情况报告》《荔波农商银行数据治理战略》《荔波农商银行数据治理管理办法》《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新制定各项规章制度》《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股金分红方案(草案)》《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版)》《按约定向专项债股份支付股息》《2023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2023年消保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消保工作计划》《关于调整贷款业务核算规则的备案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度合规风险管理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案防工作报告及2024年案防工作计划》《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案防工作评估报告》《荔波农商银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评价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度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专项审计报告》《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报告》《荔波农商银行数据治理有效性及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5.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聘任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荔波农商银行2024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情况报告(草案)》等议案。

       6.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聘任蒙利霞为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聘任罗菲菲为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问询机制管理办法;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资本管理规划。等议案。

       7.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计划》;《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计划》;《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主要股东评估报告》的议案。

       8.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报2023年度公司治理评估结果》《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陈述书(2024年版)》《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全面审计报告》等议案。

       9.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解聘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邓莎莎为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小龙为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险部负责人》等议案。

       10.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汇报事项:《听取荔波农村商业银行2023年度工资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荔波农商银行2023年案件防控专项审计报告》会议研究审议事项:《关于审议刘贵不再担任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关于审议刘贵不再担任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审议荔波县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荔波羽翔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11.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报《姚晴启不再担任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审议《朱曦代为履行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职务》《聘任蒙利霞为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等议案。

       12.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报告事项:荔波农商行阁龙社区分理处全面风险管理审计报告;荔波农商行甲良支行全面风险管理审计报告;荔波农商银行关于茂兰支行全面风险管理审计的报告;荔波农商银行关于兴旺分理处全面风险管理审计的报告;荔波农商银行关于营业部全面风险管理审计报告。研究讨论事项: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研究审议事项: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薪酬管理办法。

       四、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独立履职作用,从维护存款人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诚信、独立、勤勉履行职责。独立董事立足宏微观环境,结合发展实际,为本行的战略规划、风险管理、业务转型、内控建设等工作提出了专业化意见建议。独立董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讨论事项,尤其是信息披露、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可能对本行、中小股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行独立董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出席率为100%,不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符合监管规定。本行独立董事自2023年7月14日取得任职资格批复之日起,即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五、监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职责

       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职情况;当董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行的利益时,要求董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根据需要对董事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对董事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列席董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层会议时,可对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经营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本行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监督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根据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定、修改监事会各专门委员工作细则;对违反法律法规、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法律法规及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人员构成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职务

单位

外部单位职务

备注

1

班国勇

5227****

131****

监事长

荔波农商银行

党员

2

陆宝科

5227****

187****

职工监事

荔波农商银行

党员

3

任蒙恬

3303****

138****

股东

监事

浙江德利接插件有限公司

党员

4

吴昌盛

3522****

139****

股东

监事

荔波县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经理

群众

5

杨梅

5226****

151****

外部

监事

贵州中建兴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理

党员

       (三)工作情况等

       2024年召开监事会4次,具体如下:

       1.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合规风险部汇报:一是听取一季度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二是听取一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报告;三听取一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四是听取普惠金融部开门红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五是监事长班国勇向监事会汇报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

       2.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工作报告:一是听取2023年风险工作报告;二是听取2023年案件防控工作报告;三是听取2023年反洗钱工作报告;四是听取2023年关联交易工作报告;五是听取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六是听取2023年业务运行情况报告。审议事项:一是审议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二是审议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三是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四是审议2023年度股金分红方案;五是审议2023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六是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高管层及成员、监事会监事履职评价报告;七是审议2023年向专项债股份支付股息(草案)。

       3.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合规风险部汇报:一是听取三季度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二是听取三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报告;三是听取三季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四是听取三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五是听取关联交易报告。六是听取普惠金融部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监事长班国勇向监事会汇报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

       4.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合规风险部汇报:一是听取四季度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二是听取四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报告;三是听取四季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四是听取四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五是听取关联交易报告。六是听取普惠金融部2025年开门红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七是听取财务管理部截至11月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监事长班国勇向监事会汇报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

       六、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1.审阅《关于认真做好营业网点监控设备改造的监督意见》

       2.审阅《监事会关于认真做好农户贷款管理的监督意见》

       3.审阅《监事会关于做好抵债资产管理的监督意见》

       4.参加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5.审阅《监事会关于做好抵债资产风险排查的工作提示》

       6.审阅《监事会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业务管理的监督意见》

       7.参加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8.听取经营层上半年业务运行情况报告;

       9.审阅《关于做好农户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业务管理的监督意见》

       10.审阅《关于做好上半年坚守定位指标达标情况的工作提示》

       11.参加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监督委员会会议;

       12.参加第三季度工作总结会;

       13.审阅《关于做好贷款质量管控的监督意见书》

       14.审阅《关于加强抵债资产处置管理的工作提示》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开门红”行动合规教育管理监督意见书》

       15.参加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七、高级管理层构成、职责及人员情况

       (一)高级管理层构成及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职务

单位

外部单位职务

备注

1

朱曦

5224****

166****

代为履职行长

荔波农商银行

党员

2

廖东

5111****

191****

风险总监

荔波农商银行

党员

       (二)高级管理层职责。主持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本行支农支小发展战略规划,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本行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本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本行的具体规章;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和财务、合规及审计部门负责人等其他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拟定本行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聘用和解聘方案;建立数据治理体系,制定全面科学有效的数据管理制度,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授权高级管理层成员、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正常业务和管理;在本行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薪酬制度及董监高薪酬

       (一)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一是本行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监督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等。二是本行高级管理层下设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全行绩效考核工作;审议绩效考评相关制度;审议考核方案及指标;及时听取掌握全行绩效管理情况等。

       (二)薪酬方案的制定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制定印发了《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薪酬管理办法》(荔农商发〔2024〕105号)、《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荔农商发〔2024〕108号)等薪酬制度。本行薪酬政策以经营发展战略为导向,与风险管理体系相协调,并按照“战略导向、效益导向、合理保障与激励约束相结合、市场化改革”的原则,建立了与市场经济和行业竞争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现代商业银行薪酬机制,充分发挥了薪酬在企业经营发展与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薪酬分配体系。

       (三)薪酬总量及结构分布

       本行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对荔波农商银行合同制员工薪酬进行核算,2024年,荔波农商行银行已发放员工工资总额为2610.13万元。本行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原则控制在工资总额35%以内。此外,为增强薪酬竞争力与职工获得感,本行在年度财务预算和工资指导线范围内,按照“效益增薪酬总额适当增长、调整向一线员工倾斜”的指导思想,对一线职工薪酬适当倾斜,总体薪酬政策保持稳定。

       (四)薪酬延期支付、非现金薪酬及风险调整标准情况

       为强化薪酬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本行制定了《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荔农商发〔2024〕108号),明确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和扣回机制。一是本行明确了延期支付对象,涵盖了总行和支行的各岗位人员,根据岗位涵盖风险不同,制定阶梯式延期支付比例,其中:党委书记、董(理)事长,副董(理)事长、行长(主任)延期支付比例为55%;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副行长(副主任)、风险总监、财务总监、工会主席等延期支付比例为50%;代为履职的按其代为履职岗位计提延期支付;内设部门及派出机构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机构董事会秘书、授信审批委员会成员,财务、稽核、风险、合规、业务部门正副职负责人,营业网点、中心正副职负责人,延期支付比例为40%;其他部门正副职负责人,内设部门助理,营业网点、中心负责人助理,客户经理,运营主管,授信审批、不良资产处置等岗位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15%;机关部室员工及柜员延期支付比例为8%。二是根据全行内外部检查结果、责任认定及问责结果、风险暴露以及化解情况,按年对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风险损失超常暴露问题的管理人员、员工的延期支付绩效薪酬进行止付、扣回、追索处理,进一步增强合规、稳健经营意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2024年度追索扣回延期支付9.49万元。

       九、内设部门、分支机构设置及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结构: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共有员工215人。其中:在职员工184人(正式在岗员工162人,离岗退养22人);退休员工31人。

       (二)内设部门及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末,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设管理部门9个,分别是综合保障部、运营服务部、人力资源部、普惠金融部、合规风险部、财务管理部、数据管理部、纪律检查室、稽核审计部。下设营业机构23个:营业部、播尧支行、方村支行、甲良支行、瑶山支行、佳荣支行、朝阳支行、立化支行、茂兰支行、玉屏支行、捞村分理处、古镇分理处、大榕树分理处、黎明关分理处、小七孔分理处、绿宝石分理处、水尧分理处、兴旺分理处、时来分理处、洞塘分理处、永康分理处、阳凤分理处、阁龙社区分理处。

       十、监管机构对本行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2023年,监管机构对本行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为:D级。

       十一、审计报告(详见附件)

 

第五章  年度重要事项

 

       一、重要人事变动情况

       2024年11月,按照《省联社关于刘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黔农信任〔2024〕30)文件,刘贵不再担任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行长职务。刘贵申请辞去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经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朱曦代为履行行长职责,并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备通过。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行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学习教育,利用晨会、晚训等方式组织员工学习上级监管部门及省联社关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制度办法等文件内容,不断提高员工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能力,为我行消保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保障。二是多种形式开展“3·15”消费者保护宣传活动。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保障金融消费安全,进一步推进金融消费者教育规范化、常态化,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加强对消费者投诉统计分析,针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难点及突出问题,认真查找金融产品设计、内控制度和金融服务等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对产品设计、内控制度、操作流程等方面实施改进和完善,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行接到监管转办投诉6笔,按投诉涉及业务领域分类,涉及个人贷款3笔、涉及定期存款业务1笔、涉及信用卡1笔、涉及账户管理业务1笔。我行均已在办结时间内办理完毕,对投诉人的诉求进行调查、反馈,解决了客户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并上报监管部门,已获得剔除。

       三、本年度本行无任何经济、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以上报告客观、真实,本行对上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本行在各营业网点置备经银保监部门审核同意的《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等供广大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查阅,请股东及利益相关者予以监督。

 

附件:荔波农商银行审计报告

 

 

 

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1、附件:荔波农商银行审计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