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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塘县双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4-03-05

      2024年2月8日我行与平塘县双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贷款展期合同,展期贷款995万元,贷款金额占我行2023年4季度资本净额1.73%,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进行信息披露。

      一、重大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平塘县双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我行入股1064.81万元,占比4.1%,非我行主要股东,但于2023年9月25日向我行派驻董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第1号)规定,将平塘县双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习玉良)、法定代表人(习成)纳入我行关联方。平塘县双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公司住址位于贵州省平塘县平湖镇红桥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习玉良。公司成立之初注册资金600万元整,股东为习玉良、刘廷贵,其中习玉良出资570万元(实物资产420万元,货币资金150万元),占股95%,刘廷贵出资30万元,货币资金30万元,占股5%;2014年11月20日公司增资扩股至2000万元,其中习玉良出资1700万元(实物资产1280万元,货币资金420万元),现占股85%,刘廷贵出资300万元,现占股15%;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因原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习玉良年龄已高,决议由习成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至此公司变更完毕,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等,公司相关证照齐全。

      二、重大交易情况

      平塘县双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我行贷款合计995万元,贷款用途:续贷,贷款于2024年2月8日到期,该公司原因承接平塘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通州镇工业园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平塘县通州镇安居一号廉租房建设项目未能结算工程款,向我行申请贷款995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因平塘县通州镇人民政府未能按时结算工程款,造成该户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时归还,故向我行申请贷款展期,我行按照审批流程经审贷款委员会研究审议,由跨部门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并经董事会审批后,同意对平塘县双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户贷款进行展期,展期金额995万元。因地方政府至今未拨付所结欠项目工程款,经与平塘县人民政府沟通汇报,已将该户贷款纳入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管理,故该户贷款利率执行我行与平塘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化解工资合作协议》约定利率1%。

                                          

                      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