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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公告

关于集中处理函证业务的公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8-23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现就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函证业务受理信息公告如下:
        一、受理机构
        我行指定总行财务管理部负责受理函证业务,来函可使用邮寄或跟函方式送达,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金盆街道新舟村横三路旁,联系方式:0854-7221351,我行仅受理企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企业在我行的相关业务信息的函证业务,不可跨行或越级受理。
       二、受理要求
      (一)银行询证函须符合《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相关规定,并注明审计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二)银行询证函必须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银行印鉴,如银行询证函为多联次的还应加盖被审计单位骑缝章,骑缝章需与银行询证函上的预留印章保持一致。
       三、跟函所需资料
      审计单位采用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开立的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应注明被审计单位名称、函证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事项、有效期限等信息。
      四、回函服务收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惠企利民的工作部署,以及规范银行函证业务及收费行为的工作要求,依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规定,按《关于规范银行函证业务收费的倡议书》暂免收询证函费用。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财务管理部咨询,咨询电话:0854-7221351,投诉电话:0851-96688。
特此公告。

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