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关联交易公告(2023年3月)
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贵州都匀市酒厂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以上关联交易相关信息逐笔披露如下:
一、贵州都匀市酒厂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给予贵州都匀市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都匀市酒厂”)1300万元授信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
都匀市酒厂成立于2009年9月15日,法定代表人:朱伟,注册资本金:5357.14万元。公司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小围寨办事处马尾村小桂林组,经营范围:酒酿造、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高粱种植、自有房产出租等,公司证照齐全。
都匀市酒厂财务负责人李吉权为我行董事,因此将都匀市酒厂确定为我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该笔交易审核程序符合监管部门及本行相关规定。授信类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本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利率执行不低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客户最低条件且在放款时根据市场行情再次议价,与其他同类客户授信定价方式相比,对其无任何特权和优惠。
(四)关联交易金额
本行同意给予都匀市酒厂1300元授信额度,单一客户授信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满足相关监管要求。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和决议情况
本行董事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决议情况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李吉权董事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笔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