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平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股金清理和处置的公告
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广大社员:
为深化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平坝联社”)体制改革,经2020年10月13日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平坝联社拟改制组建为贵州平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坝农商银行”)。
依据法律规定及平坝联社社员代表大会决议,需对平坝联社原社员股金进行清理和处置。为此,贵州平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根据平坝联社社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现将平坝联社股金清理、处置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原则
根据平坝联社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原社员股金处置方案,充分履行告知手续,遵循自愿原则进行依法、公正处置,确保不侵犯原社员合法权益。在处置原社员股金过程中,应始终坚持“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
二、处置内容及标准
以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通过平坝联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确认,根据自愿原则,经履行公告等法律程序后,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自愿转股
对自愿入股平坝农商银行且符合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资格条件的社员,其在平坝联社的股金经量化后(在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及净资产确认后进行,下同)按1:1比例转换为平坝农商银行股份;折算后的股份金额达不到一个投票权标准(1股)的,不具有投票权。
自愿转股的社员应在筹建工作小组发布的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入股社员有效身份证件及入股凭证到原入股信用社(网点)办理股金确认及明确自愿转股意向,按要求提供转股及资格审查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筹建工作小组的安排签署《贵州平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二)自愿转让股金
社员自愿将所持的量化后的股金转让给他人的,应在筹建工作小组发布的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选择受让方,或委托平坝联社推荐受让方。受让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的资格条件。若暂时无法选择受让方的,可先办理自愿转让股权的登记,由平坝联社帮助寻找或推荐受让方,待平坝农商银行筹建申请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让股金和入股平坝农商银行的相关手续。
(三)自愿退股
不愿入股平坝农商银行自愿退股的社员,应在筹建工作小组发布的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入股社员有效身份证件及入股凭证到原入股网点作好退股预登记,待平坝农商银行筹建申请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按照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净资产确认量化后可供分配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为原社员每股退股价格进行处置,并按规定办理退股手续。
(四)其他情况
对于在筹建工作小组发布的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时仍无明确处置意愿的股金(包括但不限于不符合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资格条件且未在筹建工作小组发布的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选择股金转让或退股的社员所持平坝联社股金、其他未在筹建工作小组发布的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明确选择处置方式的股金),以及无法确认身份的股金(包括但不限于因失踪、出国、破产、注销等原因无法在筹建工作小组发布的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取得联系的社员所持平坝联社股金、因原社员死亡等原因而无人认领的股金),该等股金由筹建工作小组办理清退,清退金额按照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净资产确认量化后可供分配的每股净资产值计算,清退价款将在平坝农商银行筹建申请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并在平坝农商银行成立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再具有股金性质,待股东身份落实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五)退款安排
根据本公告办理退股或股金清退,将在平坝农商银行正式开业后办理退款手续,并将由成立后的平坝农商银行采取公告、专递等合理方式通知相关原社员或权利人。如果平坝联社改制组建为平坝农商银行的申请未获得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而终止改制,则上述办理退股或股金清退将恢复原状,仍为平坝联社股金,相关各方签署的退股或股金清退有关法律文件自动失效。
三、办理股金处置手续需出示(或提交)的证件材料
(一)自然人社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入股凭证,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出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入股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二)社员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应携带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入股凭证、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村民(居民)委员会见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社员,要求其监护人持有社员本人和监护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监护证明书以及入股凭证等资料。
(四)对于已死亡的自然人社员,由合法继承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社员死亡证明及公证机关出具关于继承权的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入股凭证等资料前来办理变更或退、转股手续。
四、股金清理和处置期限
平坝联社社员股金清理和处置期限为: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2月12日。
五、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1.平坝联社营业部(安顺市平坝区安平办事处高新区迎宾大道华城大厦)
联系电话:0851-34224005
2.平坝联社南街分社
联系电话:0851-34224107
3.平坝联社城关信用社
联系电话:15685366058
4.平坝联社尧南分社
联系电话:0851-38105126
5.平坝联社大十字分社
联系电话:18685377766
6.平坝联社东风分社
联系电话:0851-38105096
7.平坝联社夏云信用社
联系电话:0851-38105059
8.平坝联社黄龙分社
联系电话:0851-34289899
9.平坝联社羊昌分社
联系电话:0851-34290059
10.平坝联社白云信用社
联系电话:0851-38105139
11.平坝联社肖家分社
联系电话:0851-34618078
12.平坝联社天龙信用社
联系电话:0851-34295034
13.平坝联社乐平分社
联系电话:18608538858
14.平坝联社大屯分社
联系电话:0851-34286868
15.平坝联社高峰信用社
联系电话:0851-34668021
16.平坝联社马场信用社
联系电话:0851-34297077
17.平坝联社马路分社
联系电话:0851-34767799
18.平坝联社林卡分社
联系电话:18685302580
19.平坝联社十字信用社
联系电话:0851-34288007
20.平坝联社齐伯分社
联系电话:0851-38128349
21.平坝联社洋塘分社
联系电话:18334128751
六、咨询和其他
社员对股金清理和处置事宜有任何疑问,可向以上办理网点、贵州平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咨询。
本公告任何未尽事宜由贵州平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筹建工作小组地址:安顺市平坝区安平办事处高新区迎宾大道华城大厦。
联系人:杨新萍,联系电话:15685356114
公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可向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咨询:
杨小东 律师,联系电话:18508531501
张 琪 律师,联系电话:14785833710
特此公告。
贵州平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筹建工作小组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