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报告年度:2024年度
编写单位: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5年4月
报告编制说明
编制依据:本报告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的披露要求进行编制。
编制原则:本报告秉承真实、及时、一致和连贯的原则,确保信息披露准确。
数据说明:本报告中的数据以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内的数据为主,部分包括以前年度数据,主要来自本行内部文件和相关统计资料,可能会有部分数据因统计口径因素与年报数据有差异。
披露对象:本报告以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披露对象,涵盖总行及分支机构。
报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告发布形式:本报告以网络形式发布。
报告编制单位: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指代说明:为便于表达,在报告中“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安顺农商银行”或“我行”、“我们”等指代表示。
联系方式: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南华路22号
邮编:561000
电话:(0851)33320217
一、基本情况
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顺农商银行)前身为西秀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3年,改制组建为“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南路2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0215675515G,法定代表人江弘。业务范围包括为居民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坚持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
2024年末,设有党委、纪委、共青团、工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组织机构。下设营业部、开发区支行等营业机构36个,在岗员工428人。内设业务发展部、农村金融部、金融市场部、计划财务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安全保卫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律检查室等11个部门。
二、年度概况及绿色金融发展战略
农商银行在省联社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联社战略部署,坚定市场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全年目标任务,着力固本培元,提质增效,团结带领全体干部员工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实现各项业务发展稳中向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截止2024年末,安顺农商银行各项存款余额138.7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16.17亿元。按照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口径,绿色贷款余额13564.82万元,较年初下降5894.44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为部分贷款已核销。其中:投向绿色交通产业3笔,余额9429.86万元;资源循环利用2笔,余额50万元;生态农业2笔,余额249万;园林绿化产业2笔,余额596万元;生态修复产业1笔,余额3239.96万元。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周密论证作出的重大决策。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绿色金融确定为“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安顺农商银行努力践行地方金融主力军的社会责任,深入贯彻绿色金融发展理念,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全力支持当地生态经济发展。
为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号召,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众知情权,不断强化为各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安顺农商银行不断践行绿色金融理念,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为契机,以支农支小、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为抓手,提升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对营业网点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管理水平。在贷款投放方面,严格把握新增贷款投向,在发放贷款同时,我行持续压降“两高一剩”行业贷款,继续不断压缩高耗能、高污染贷款,加大落后产能和淘汰项目退出力度,推进了“绿色信贷”建设。
三、环境及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建设
(一)工作机制方面
我行不断探索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路径,持续完善包括战略规划、组织分工、制度建设、风险管理、信息披露、能力建设等绿色金融管理体系,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归口管理部门等三个层面合理设置绿色信贷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在绿色信贷工作中的职责定位,确保绿色信贷战略、目标得到有效确立和实施。
1.董事会层面
为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安顺农商银行致力于建立高效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通过“三会一层”的组织架构有效落实绿色金融管理工作,其中,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核心、监事会为监督核心,经营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三会一层”负责全行绿色金融事业的全面统筹和发展,成立绿色信贷委员会,负责制定绿色信贷发展战略、目标任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具体事项。
2.高级管理层层面
高级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制定绿色信贷目标,建立相应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负责督导绿色信贷战略的有效实施,每年度向董事会报告绿色信贷发展情况。明确一名高管人员负责牵头绿色信贷工作,组织开展并归口管理绿色信贷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建设,加强环境管理。
3.绿色金融相关部门
此外,在部门设置上成立绿色金融中心,负责全面贯彻落实绿色金融服务工作,有序推动绿色金融工作开展,各支行负责执行绿色金融服务具体工作。同时,在绿色金融工作中明确了“四单”机制,即单列机构、单列人员、单列信贷计划、单列考核机制。
(二)制度建设方面
我行努力践行地方金融主力军的社会责任,深入贯彻绿色金融发展理念,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全力支持当地生态经济发展,推动绿色信贷相关业务的开展,连续印发《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信贷指引》、《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信贷实施细则(试行)》,建立绿色信贷业务前、中、后台管理体制,实现了绿色信贷业务全流程管理。
同时,通过不断创新还款方式、担保方式,配以利率优惠政策,多角度助推绿色企业循环使用资金,让企业得到实惠,减轻财务负担。探索排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等担保方式,拓宽绿色环保企业融资担保渠道。
四、环境及绿色金融政策制度
习近平同志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省联社关于深入推动全省农信社业务转型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农信发〔2017〕5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安顺农商银行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信贷体系建设,有效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安顺农商银行于2018年制定《绿色信贷实施细则》(安农商发〔2018〕164号),文件明确指出,绿色信贷重点扶持的行业为绿色农业、生态林业、环保行业等领域,不得承接和发放“两高一剩”行业贷款,紧紧围绕贵州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引导信贷资金重点向绿色农业、生态林业、环保行业等领域倾斜,规范了绿色信贷准入条件与退出机制,将绿色环保指标纳入授信评审机制,不断充实绿色信贷内涵。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省联社关于深入推动全省农信社业务转型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农信发〔2017〕5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行努力践行地方金融主力军的社会责任,深入贯彻绿色金融发展理念,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全力支持当地生态经济发展,推动绿色信贷相关业务 的开展,连续印发《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信贷指引》、《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信贷实施细则(试行)》,建立绿色信贷业务前、中、后台管理体制,实现了绿色信贷业务全流程管理。
同时,通过不断创新还款方式、担保方式,配以利率优惠政策,多角度助推绿色企业循环使用资金,让企业得到实惠,减轻财务负担。探索推出排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等担保方式,拓宽绿色环保企业融资担保渠道。
五、环境风险管理及机遇
(一)环境风险管理流程
本行紧紧围绕业务发展和全面风险防控为重心,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意识。对贷款营销、调查、审查和贷后检查等工作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并将绿色信贷理念贯穿于信贷全流程管理。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贷业务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在政策中明确对于过剩产能、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或项目融资的压退要求,要求项目和客户必须达到环保要求,通过政策引导,使全行对绿色金融形成统一的风险偏好。
修订完善行内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绿色信贷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建立审贷分离的绿色信贷机制,通过前、中、后台的岗位设置和相互制衡,有效防范信贷风险。要求在贷前调查及审查环节,提供企业及业务相关批文、证照、政策、文件、合同等原始资料;充分查询各类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业务合规性审查和融资安全性审查,对申请人的环境影响、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因素、经营可持续性、财务安全性、竞争能力、偿债能力和行业发展前景等形成基本判断,并制定合理的授信方案。尤其对涉及绿色金融、环境保护、“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等方面,要求严格执行本行信贷政策、绿色信贷制度中相关规定。
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落后产能”企业融资规模,对产能过剩行业的新增授信业务采取限额管理,从严审查项目是否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项目和企业,不得发放授信。对确需新增的,信贷规模上实行严格控制。
实行“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差异化信贷风险管理。落实“一户一策”管理策略,根据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情况,对已出现的风险贷款,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化解处置方案,支持化解产能过剩。
加强绿色信贷贷后管理。绿色信贷投放后,建立专门的台账,加强绿色信贷的统计和管理,做好绿色贷款档案管理。加大绿色信贷监测分析,收集质检、环保(如环保处罚、排污许可警示等方面)、法院、媒体等环境风险预警信息并进行预警提示,对有重大环境、行业风险的客户进行风险管控,对已投放贷款项目在准备、施工、竣工、运营等各环节出现风险或者隐患的,及时采取限制提款、收回已发放的融资等管控措施。及时根据跟踪情况对绿色信贷进行风险分类、准备计提、损失核销等。
(二)环境风险和机遇
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的建设和绿色金融的发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我国要在2025年初步形成绿色、循环发展的生产、消费和流通体系,在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2021年3月发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我国要在“十四五”时期着力发展绿色经济,严格控制“两高一剩”产业的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能耗、保护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大力发展对环境有保护和改善作用的产业及项目,加紧实施有助于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等绿色金融发展激励政策,着力推行绿色金融。
由此可见,未来环境政策和执法力度将更加严格,高污染和高能耗行业贷款不良率或违约率可能会上升,同时,一大批新兴的环保型、节能型市场主体将异军突起,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因此,从长远来看,金融机构要通过对环境风险识别、评估、控制、转移和监控,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业务,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服务更多的环保型、节能型市场主体信贷资金需求。从宏观层面推动业务向绿色转型,也有利于金融机构加强风险防控,实现稳健经营,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安顺农商银行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严控高污染、高能耗、淘汰落后产能信贷投放。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推进信贷规模发展与信贷结构的持续优化。将客户、项目及贷款用途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评价作为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并将评估评价结果作为客户评级授信、贷款准入、贷款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将环保评估评价纳入贷款管理全过程,坚持审贷分离的绿色信贷制度,通过前、中、后台的岗位设置和相互制衡,避免对环境和社会影响不合规的客户授信、贷款,不断提高环境风险管理水平。
六、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
2024年经营活动的自然资源消耗量
类别 |
单位 |
2024年消耗量 |
天然气 |
立方米 |
—— |
液化石油气 |
千克 |
—— |
煤 |
吨 |
—— |
公车用汽油 |
升 |
11014 |
公车用柴油 |
升 |
—— |
外购电力 |
千瓦时 |
3115540 |
办公用水消耗 |
吨 |
20621 |
办公用纸消耗量 |
张 |
13150000 |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温室气体排放范围 |
温室气体排放量 |
人均排放量 |
(吨二氧化碳当量) |
(吨二氧化碳当量/人) |
|
范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 |
23.96 |
0.05 |
其中:汽油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23.96 |
0.05 |
柴油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 |
—— |
液化石油气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 |
—— |
范围2: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 |
1541.88 |
3.60 |
其中: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1541.88 |
3.60 |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1+2) |
1565.84 |
3.65 |
范围3: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 |
139.14 |
0.33 |
其中:办公用水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38.15 |
0.09 |
办公用纸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100.99 |
0.24 |
注:天然气、标准煤、柴油、汽油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来自于《绿色信贷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液化石油气二氧化碳排放系数来自于2006 IPCC Guidelines for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 Volume 2 Energy(IPCC 2006 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第二卷能源),液化石油气折标系数来自于《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 — 2008)。外购电力排放系数来自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南方区域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办公用水和用纸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来自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中心《中国产品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系数集(2022)》。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围一)、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围二)和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围三),统计对象为安顺农商银行;人均排放量测算以安顺农商银行正式编制员工为基准;贷款产生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七章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部分。
七、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
- 整体投融资情况及其环境影响
2024年投融资活动碳排放量
行业类别(一级行业代码及类别) |
行业贷款碳排放量(吨) |
行业贷款碳排放量占比 |
A农、林、牧、渔业 |
104.8 |
0.29% |
C制造业 |
1650.47 |
4.53% |
E建筑业 |
2917.50 |
8.01% |
F批发和零售业 |
610.19 |
1.68% |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8077.52 |
77.13% |
H住宿和餐饮业 |
90.65 |
0.25% |
K房地产业 |
94.16 |
0.26%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527.52 |
4.20% |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852.62 |
2.34% |
P教育 |
61.04 |
0.17% |
Q卫生和社会工作 |
416.90 |
1.15% |
总计 |
36403.37 |
100.00% |
注:数据来源:主要企业/项目碳排放数据基于客户提供的碳排放数据或能耗数据计算得出,对于部分贷款企业/项目数据如客户无法提供,则主要根据企业/项目投入量/产出量等参数与同行业企业/项目类比得到;
- 碳排放核算方法主要依据:《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和其规范性引用文件;
- 项目融资业务:报告期内,运行时间不足30天的项目碳排放未纳入核算;
- 非项目融资业务:存续期不足30天或月均融资额少于500万元的融资主体的碳排放未纳入核算。仅统计大型和中型企业的碳排放;
- 我行不存在境外项目和境外融资主体。
报告期投融资活动产生的碳排放量汇总表
类别 |
二氧化碳当量 (单位:吨二氧化碳当量) |
所报告部分融资业务占该类型融资业务的比例(%) |
项目融资业务碳排放量 |
0 |
0 |
非项目融资业务碳排放量 |
36403.37 |
100 |
注:本报告遵循“能披尽披”原则,对符合《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的全部融资业务进行了碳核算。其中,非项目融资业务共378笔,月均融资额大于500万元且符合大型、中型企业标准的共19笔,该类型业务碳核算占比6.05%。
报告期投融资活动产生的碳减排量汇总表
类别 |
二氧化碳当量 (单位:吨二氧化碳当量) |
所报告部分融资业务占该类型融资业务的比例(%) |
项目融资业务碳减排量 |
—— |
—— |
非项目融资业务碳减排量 |
591.25 |
100 |
注:项目/非项目融资业务碳减排核算与碳排放核算对象保持一致。碳减排核算的报告期为2024年,基期为2023年。其中,项目融资业务的分类符合《绿色债券支持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等,共0笔,项目融资业务未产生碳减排量。非项目融资业务共378笔,碳减排核算9笔,占比2.38%。
(二)绿色贷款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行绿色贷款余额13515.82万元。其中:投向绿色交通产业3笔,余额9429.86万元;资源循环利用2笔,余额50万元;生态农业1笔,余额200万;园林绿化产业2笔,余额596万元;生态修复产业1笔,余额3239.96万元;绿色消费364笔。余额1560.68万元。
2024年度绿色信贷情况概览
指标 |
数额 |
单位 |
信贷余额 |
116.17 |
亿元 |
绿色信贷余额 |
1.35 |
亿元 |
其中:绿色信贷余额占比 |
1.16 |
% |
绿色客户数量 |
8 |
户 |
对公表内信贷余额 |
32.91 |
亿元 |
对公表内绿色信贷余额 |
1.35 |
亿元 |
其中:绿色信贷余额占对公表内信贷余额占比 |
4.1 |
% |
对公绿色客户数量 |
6 |
户 |
绿色消费余额 |
0.16 |
亿元 |
(三)环境风险对投融资影响的测算与表达
我行采用的环境影响测算方法来源于《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其中企业碳排放数据基于客户提供的碳排放数据或能耗数据计算得出,对于部分贷款企业/项目数据如客户无法提供,则主要根据企业/项目投入量/产出量等参数与同行业企业/项目类别得到。企业或项目本身的碳排放量是按照GB/T 32150及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等的要求,核算其报告期内的排放量。我行支持企业或项目建设运营投放的信贷产生的碳排放量依据其对企业或项目的月均投资额与企业总资产或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分摊折算得到,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
此式为项目融资业务的碳排放核算公式,式中: E项目业务——报告期内,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项目——报告期内,项目的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V投资——报告期内,金融机构对项目的月均投资额,单位为万元; V总投资——报告期内,项目的总投资额,单位为万元。 当V投资> V总投资时,=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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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式为非项目融资业务的碳排放核算公式,式中: E非项目业务——报告期内,非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主体——报告期内,非项目融资业务相关融资主体的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V融资——报告期内,金融机构对融资主体的月均非项目融资额,单位为万元; V收入——报告期内,融资主体的主营业务收入,单位为万元。 当V融资> V收入时,=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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𝑅碳排放——报告期内,纳入碳排放量核算的融资业务占金融机构该类型融资业务的比例,按项目融资业务和非项目融资业务两种类型分别计算; 𝑛碳排放——报告期内,纳入碳排放量核算的融资业务的笔数,按项目融资业务和非项目融资业务两种类型分别统计; 𝑁总——报告期内,不同类型融资业务的总笔数,按项目融资业务和非项目融资业务两种类型分别统计。 |
企业或项目本身的碳减排量参照GB/T 28750、GB/T 32045、GB/T 33760、GB/T 13234的要求,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核算其报告期内的碳减排量。我行支持企业或项目建设运营投放的信贷产生的碳减排量依据其对企业或项目的月均投资额与企业总资产或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分摊折算得到,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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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式为项目融资业务的碳减排核算公式,式中: ER项目业务——报告期内,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减排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R项目——报告期内,项目的碳减排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V投资——报告期内,金融机构对项目的月均投资额,单位为万元; V总投资——报告期内,项目的总投资额,单位为万元。 当 >时,= 1 |
|
此式为非项目融资业务的碳减排核算公式,式中: ER非项目业务——报告期内,非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减排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R主体——报告期内,非项目融资业务相关融资主体的碳减排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V融资——报告期内,金融机构对融资主体的月均非项目融资额,单位为万元; V收入——报告期内,融资主体的主营业务收入,单位为万元。 当>时,= 1 |
|
𝑅碳减排——报告期内,纳入碳减排量核算的融资业务占金融机构该类型融资业务的比例,按项目融资业务和非项目融资业务两种类型分别计算; 𝑛碳减排——报告期内,纳入碳减排量核算的融资业务的笔数,按项目融资业务和非项目融资业务两种类型分别统计; 𝑁总——报告期内,不同类型融资业务的总笔数,按项目融资业务和非项目融资业务两种类型分别统计。 |
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一)开展生态账户工作。
我行于2024年7月发布了《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账户管理办法》(安农商办发〔2024〕19号),并积极开展生态账户推广应用工作,包括建立生态账户客户台账,撰写生态账户积分标准和应用场景建设等。目前,我行通过总行统筹指导,支行逐户认定的方式,对绿色贷款的相关客户,开展了逐户走访和调查,梳理和建立了安顺农商银行绿色贷款台账。截止2024年末,我行新建立生态账户生态7000户,其中个人类客户6996户,法人类客户4户,累计评定生态积分199849分,累计兑换为黔农云积分数172898个,惠及客户数5305户,搭建积分使用相应场景,逐步开展该项工作。
(二)创新绿色畜牧业服务模式。
为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李炳军省长在毕节市纳雍县调研指示精神的专题会议纪要》(黔农信专议〔2023〕5号)决策部署,我行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黔农·贵牛贷”产品,大力支持绿色畜牧业规模发展。产品主要以经营主体闭环式管理为前提,通过“牛圈分期购”“保险+活体抵押”“信用+订单质押”三种金融服务新模式,分别支持圈舍建设、牛只养殖、牧草种植产业链发展,特别针对深度堆肥、粪便处理设施改造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养殖大户、养殖散户等为辅的经营主体发展绿色畜牧产业;支持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等为养殖主体的“养殖小区规模化养殖模式”;支持以集中规模化养殖小区为中心,龙头企业链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及其他小规模养殖主体,集中养殖圈舍为单元的“养殖小区联盟式养殖模式”。
九、数据梳理、校验及保护
(一)全面数据梳理、校验方面
我行制定了相关统计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方案,根据统计管理办法落实AB角制度及岗位职责,且A、B角能独立完成数据报送。
其中,《安顺农商银行统计管理办法》(安农商办发〔2022〕240号)中明确有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各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各支行统计工作职责、档案管理要求以及奖励与惩罚措施等。
《安顺农商银行统计工作考核方案》(安农商办函〔2022〕5号)规定了本年的统计考核办法,内容包括统计报表、统计管理、数据治理。办法中制定有详细的考评标准与计分规则。
我行统计部每年对支行信贷会计、客户经理等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统计培训及考试;每年对支行进行统计现场检查和指导,检查面不少于辖内支行的30%;每年按季对统计数据源质量进行统计通报;每年开展两期统计工作业务分析交流会;每年下发两期统计辅导。
(二)全面数据安全及保护方面
安顺农商银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具体信息安全工作主要从组织领导建设、制度建设、网络安全建设和Web应用、APP应用方面的安全要求进行管理。
1.组织领导情况
我行董事会设立了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监督信息科技管理各项职责的落实;为强化我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我行成立了以信息科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部门(支行)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指导全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支行)各负其责,具体承担与本部门相关的信息安全管理任务。信息科技中心负责梳理修订各项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制度建设方面
根据省联社有关制度,信息科技中心不断完善现有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截止目前我行建立了《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办法》、《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信息安全手册》、《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终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移动介质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
3.网络安全建设方面
安顺农商银行计算机内网和外网通过物理隔离,充分保障内网网络安全;安顺农商银行所有网点内网网络实行电信、联通双线热备及自动切换,充分保障业务连续性;安顺农商银行互联网业务通过部署防火墙、网闸、网关、日志审计服务器等网络安全设备,对系统进行安全、半安全区、非安全区划分,充分保障我行的互联网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系统安全,已完成了网格化管理系统三级等保认证工作,进行了全行互联网接入系统改造工作,实现了全辖互联网网络的统一出口、统一管理和维护,并新增上网行为管理功能,进一步提升我行互联网网络接入的安全性。
4.Web应用、APP应用方面的安全要求
我行使用桌面安全系统对网点的营业终端进行管理和管控,终端网络进行接入身份认证机制,符合网络安全认证的终端才能接入网络,并设置软件黑名单,强制卸载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结 语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面对全球新冠疫情后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我们将继续围绕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战略,发展绿色金融,共建美好家园。我们将探索与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综合运用多种绿色金融手段,推动相关投融资工作向纵深发展,引导金融资源流向低碳、环保领域,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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