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申请变更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安农商办发〔2023〕26号)相关要求,我行已于2024年6月将安顺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认定为我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本次申请调整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申请变更。
二、关联方介绍
安顺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为我行法人股东,持有我行股权份额为6.33%。安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的母公司,我行将安顺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和安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认定为我行关联方,借款人安顺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同为安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述关联方“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安顺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变更的依据
从公允性来看,一是目前政府平台债务的加权平均利率为3.6%,最低利率为2.5%,本笔贷款受政府规划、协调;二是按照利率定价的目的,借款公司承诺协调存款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提高存款贡献度。利率由4.8%降低至4%,较为合理,不违反公允性要求。
安顺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国有资产债权,目前公司主要收入为租金收入,租金的收取周期多为半年至一年,原贷款按月付息与经营周期不符,申请变更为按季付息,还款周期较为合理,但为了风险防控,仍需按照分期还本计划偿还。
四、关联交易变更的影响
安顺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3628万元的贷款利率由4.8%下调至4%,还款方式由按月付息调整为按季付息,其余条件不变。符合公允性要求,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流程符合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关联交易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重大事项申请变更经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批后,已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复核,并由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该次重大事项申请变更程序合法有效,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前置审议研究通过后,报送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