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农商银行函证业务信息公告
来源:习水农商银行
发布时间:2021-09-29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规定,进一步优化函证业务服务质量,现将我行函证业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涉及部门和受理机构
我行运营管理部负责柜面回函业务、业务发展部负责信贷业务回函业务,各营业机构负责受理函证业务。负责部门及各营业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函证受理方式
我行接受的函证方式有邮寄、跟函(现场函证)、暂不受理数字方式询证。
三、办理所需资料
符合《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中对《银行询证函》的格式要求和填写要求,不应留白,加盖企业公章和预留印鉴,多页的加盖骑缝章,采用邮寄函证方式的,《银行询证函》应至少载明回函地址和联系电话。
采用跟函(现场函证)方式的,应提供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工作证或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出具加盖了公章的介绍信或公函注明指定经办人身份信息。
四、办理时限
受理网点自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回函至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询证函,在收到询证函3个工作日内通知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保证回函效率。
五、收费标准
我行免收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费用。
六、回函用章
我行询证函回函用章为受理支行的公章。
特此公告。
贵州习水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