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9年度股金分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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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8
赤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9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经赤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银监会遵义监管分局审核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比例
2019年度股金分红比例按12%兑现,其中:2%转增股本,10%现金分红。
二、分红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在册社员股金。
三、红利计算
股金红利按股东年底所持股金计算,代扣股金红利个人所得税从现金分红中扣缴。
如:XX客户,2019年股金余额100,000元,其股金红利=100,000元×12%=12,000元,其中,转增股本=100,000元×2%=2,000元,现金分红=100,000元×10%=10,0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12,000元×20%=2,400元;税后实得=10,000元-2,400元=7,600元。
四、红利兑付方式
(一)未签订代理分红业务的社员,需持股社员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股金证到赤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辖信用社办理。
(二)已开通代理分红业务的社员,赤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按照协议所提供的账号将实得金额批量入账。
我社已开通代理分红业务,社员即日起可到入股社签订代理协议,2019年以后的分红按照协议所提供的帐号办理分红事宜,具体事项详见代理协议。
五、分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请各位社员相互告知,尽快持相关手续办理股金分红。
特此公告
赤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0年7月6日